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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遭精神病院摧残和劳教 女英语教师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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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第四中学英语教师哈静波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去做人,在家是贤妻良母,在学校是兢兢业业的好老师,可是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两次被关四平精神病院摧残,心灵和肉体上都遭伤害,之后又两遭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哈静波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下面是哈静波在《刑事控告状》讲述的亲身经历。

修法轮大法 从此开始一个崭新的人生

我今年五十六岁,满族人,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第四中学英语教师,现已退休。过去我身体不好,有多种疾病:头疼、神经衰弱、产后风湿症、胃病、腰椎盘突出、每天腿麻木等等疾病,天天吃药也不管用。尤其腰椎盘突出,一犯病经常四五天不能上班,厕所都不能上,一动不能动,经常请假。丈夫形容我“浑身都是由破零件构成的”。结婚以来,经常和公爹吵架,丈夫回来还得和我吵,家庭矛盾不断,每次只要吵完架之后,就想一死了之,但两个孩子又小,活不起、死不起,真是受尽煎熬。在这种心灵和身体双重煎熬的情况下,一九九七年十月,我喜得法轮大法,从此脱胎换骨,有了一个崭新的人生。

得法后,我通过学法炼功,按照真、善、忍去做人,尽量改正自己过去不能宽容忍让别人的毛病,还学会如何孝敬老人,做贤妻良母。随着我心性的提升,身体也迅速得到净化,从此无病一身轻,家庭和睦,心情愉悦。

在单位,我也要做一个好人,工作上兢兢业业,拒收红包,推不掉的就把钱交给学生拿回去。给学生补课都是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不收任何费用。对一个特困生,我自己掏钱给她上其他老师补习班补课,后来她上大学,我又给她家里送去两千元。这都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才做到的。这样,我尽量用修炼人的慈悲对待周围的一切,家长满意,学校放心。法轮大法真是对家庭、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对老人知道如何孝敬了,公爹此前对我做的许多事情我都不再计较。因为我修炼“真、善、忍”而使我整个人的身体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化解了在我之前看来永远也无法解开的家庭矛盾。丈夫也轻松了。我的家庭因此和睦幸福。

两次在精神病院遭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去长春上访,回来后东丰县第四中学当时的书记陆胜隆(已遭报死亡),对我们进行歧视,不让讲课,还让人看着我们,放暑假不让我们回家,在学校所谓反省,大约一周后,又送教育局迫害一周,不许回家。在教育局,学校还每天派一名教师看着我,每天拿我的钱给她(们)开支,我住一张床,其余三张床都是我付钱,她们的饭钱也是我开销,五、六天总共六百多元(教育局和学校各霸占三百多元)。

然后,马上就被送吉林省四平精神病院迫害两个月。当时送我去的人有:当时的东丰县公安局局长李某和徐某(女)。我这些年来,被非法送四平精神病院迫害两次,这次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还有一次大概是在一九九九年冬天到二零零零年的时候,去北京上访,被抓送回当地后,第二次送四平精神病院迫害近两个月。两次迫害合计差八天就四个月整。两次在四平精神病院都是用下面的手段迫害的:

第一周,每天用二十多伏电极电击两个太阳穴,电昏、醒来后,就给输液,都是破坏脑神经的,一个上午都没有知觉,是电昏迷过去的。而且这都是被绑在床上强制操作的。上午被电击,下午被打针输液,每天每顿还要被人看着吃药。这种残酷的折磨和迫害是外人无法想象的,整个人表现呆板,眼睛发直,脖子发硬,不会转弯,让人看起来很吓人。

整天和精神病人在一起,那种度日如年日子,那种身心的煎熬、那种寂寞,无法表达。用多少钱都补偿不了我名誉上的、心灵上的、肉体上的迫害。

每天还得自己花费五十元交给精神病院。家人还得给他们上下打点,这些钱的损失无法计算。每次从精神病院回来,自己的外表都没法看,象傻子一样,我试图换上漂亮衣服,也一样发呆。这种呆滞的表情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

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我为了说句真话,还大法清白,又去北京天安门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四位法轮功学员同去的,三位被抓后送密云看守所,另一位几天后放回。

在北京密云非法关押六天后,送天津某看守所。其中有一次非法提审,警察逼迫我说出家庭地址,而强制罚站,两个多小时后,我不知不觉晕了过去,警察掐我人中才醒过来。提审地点挺远,我走很长一段路才到,警察不让穿鞋,赤脚在雪地上走。

第二次非法提审,我被电击,电的很严重,两三间那么大的屋子,我边躲他们边电,晃了两圈,下颚电破了,后背被电的红肿。当时我就一直绝食抵抗迫害,十三天水饭不进。最后十多个人强迫给我野蛮灌食,不成功,又给我输液,让我拔掉了。

十三天后,我被东丰县警察接回东丰县。我当时随身携带的一千七百元钱让东丰县公安局当时的政保科警察陈双有全拿去了。我回东丰后,还在东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段时间。

紧接着,没让回家,我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被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被非法劳教三年,后被迫害半年多,被放回家。

在黑嘴子劳教所,早晨四点多起床,到晚上十二点之后,才让睡觉。整天干活,腰酸背痛,累的苦不堪言,做工艺品鸟时,用特别有味的胶,刺眼,不敢睁眼,也不能闭上,而且工作室和床在一起,二十四小时刺激眼睛。

还有挑选黄豆,要把一百斤黄豆的麻袋扛到二楼,这些极端劳力的活我从来没干过,一大车一大车的,我根本就扛不动,劳教所警察侯志红(女)就骂我们,逼迫扛,我的腿直哆嗦,只能把着楼梯扶手,艰难地走着。

期间,东丰县教育局长高春清迫害我们单位三名大法弟子,往辽源上报无理开除我们。后来家属去找,最终统一给我们降一级工资。我们被劳教期间还停发工资,这都是严重违法的,到现在我们损失的这些工资还没有给我们。

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期七、八月份去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者举报,又被送长春非法劳教一年并非法加期一个月。

当时在东丰县大阳乡德胜村,我和另一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大阳派出所,警察都永日、记录员、还有一个是拍照的。三人构成一个流氓团伙合伙迫害大法弟子,都永日竟然还邪恶的让我从二楼跳下去,我不跳,他就打我耳光,连打带踹,按手印和照相不配合,三人联手打我,按头往墙上撞,把着手指一个一个按手印。被非法关押的两周后,身上还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面积非常大,腰不敢动,起床很吃力。

被非法送长春劳教所后,我拒绝干奴工活,恶警惩罚我们坐着,每天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开始是直接坐在凉凉的地上,后来是坐小凳,再后来是坐大凳,大凳子上带着凸起的铆钉,这样长久坐着的后果是瘫痪。这样坐了,我也记不清楚,多久了,连非法超期关押的一个月也是坐着的。

此期间,东丰四中还无理停发我和另一法轮功学员整整一年的工资,加上上次非法停发的,总计赊欠我们每人至少一年半的工资。我们后来去学校找过,时任四中书记贾斌和时任四中校长郭军对我们说工资学校没有权利发,是辽源市六一零不让开的,东丰县人事局这边就没有我们的人名,便没有我们的工资单,学校就开不了。后来我和同修姜若玲等对他们讲了真相,正念正告他们这是违法的,如果他们不给解决,我们就告他们。后来他们上教育局、人事局,给我们要回来以前拖欠的工资(不是迫害的时候拖欠的,当时东丰县教师都是拖欠工资的)总共两万多元,发给我们,我自己的是一万多元。最后非法劳教的一年半的工资还是到现在也没有给我。

辽源市看守所遭迫害:光脚戴脚镣、“死人床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辽源市六一零下令,东丰县政法委书记孟应放执行,公安局国保大队韩辉等,毫无理由的动用东丰县近百个警察同一天早晨七点前,挨家挨户绑架本地九名大法弟子,同时抢走很多大法弟子的个人财产。非法来我家抄家的警察是孙志强等,抢走了我的大法书、电脑、打印机、电话、mp3、光盘、真相币三千多元等等。到现在也没给我。东丰县国保大队还让大法弟子家人交钱,金额不等:五万、三万、一万 。很久后才退回。

被非法关押在辽源市看守所期间,看守所一个姓潘的女警察非法提审我,我给她讲真相,她不听,还打我耳光,我的嘴都打破了,出了血。因我拒绝做奴工,杀人犯牢头,一个老太太,六十岁左右的样子,名字大概是施安(音),记不清楚了,对我进行了各种迫害,警察给我戴脚镣二十多天,牢头就让我光脚戴脚镣在地上走一百圈,没到一百圈的时候,她又叫“换下一个节目”折磨我。这直接导致我脚背在三年后的今天还留下一块伤疤,记得回家后还疼痛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每天都是里面化脓往外冒脓水,不能走路,一走就疼的受不了。

有一天早上点号,我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伙同犯人十多个人把我绑到死人床上,吃饭、上厕所都不准下来,造成大小便失禁。姓潘的女警察还教唆犯人和牢头,帮她迫害大法弟子,这都是严重违法的,根据刑法,监管人指使被监管人管被监管人,监管人应被判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姓潘的女警察指使牢头说声打,其他犯人就得全来打人,不敢不打。这些犯人还帮着做“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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