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公诉人被驳无言以对 内蒙古敖青荣仍被劫持

更新: 2016年10月3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法轮功学员敖青荣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开庭。敖青荣家属聘请了律师为敖青荣辩护,要求立即释放。

八月二十六日那天的法庭上,坐满了便衣警察。公诉人提出敖青荣曾被劳教过、属于重返。律师指出中国劳教制度在国际法上都是违法的,所以中国的劳教制度才被废除,这种违法的行为怎么还能提出来?公诉人污蔑法轮功是×教,律师从公安部颁发的各个文件中做了全方位详细的驳斥。

公诉人的第三条是敖青荣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律师从法律角度讲述敖青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江泽民也是公民,公民起诉公民是合法的。法轮功没有罪,敖青荣没有罪。

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公诉人都无言以对,在场的受害人家属与便衣警察都明白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江泽民一手独权污蔑、迫害法轮功,是中共这么多年来一直非法迫害法轮功与大法弟子。

可到现在,敖青荣都没有被释放,从去年九月被大杨树中央街派出所从家中绑架走到今天,敖青荣已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一个月了。

敖青荣女士,五十六岁,住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2015年9月份,因诉江,被大杨树中央街派出所入室绑架。当天,敖青荣的丈夫和孩子都不在家,家中只有敖青荣一个人。

鄂伦春自治旗其他因诉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敖青荣被非法开庭后,鄂伦春自治旗法院又临时通知雷秀香开庭,公检法的人都自知理亏,匆匆念过诉状书,草草收场。在这期间雷秀香无论说什么,都无人反应,一看就是走过场。

2015年九月十六日,鄂伦春自治旗国保大队警察孙权与大杨树中央街派出所因起诉江泽民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雷秀香,第二天早上又绑架了敖青荣,起初说是拘留十五天后改为刑拘,一个月后雷秀香身体出现病危症状做了“取保候审”。

同年十月十七日,他们又以起诉江泽民为由绑架了曹继海、刘玉霞、吕春霞、刘荣勋、金胡木,还多次抓捕雷秀华都没有得逞。他们又多次骚扰杨玉发老人,因杨玉发老人身体有病也取保候审。一次又一次到家骚扰审讯、核实、批捕、下通知到检察院、法院……由于一次再一次的惊吓,杨玉发老人含冤离世。

其他六人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公安局局长兼鄂旗副旗长 孟海平电话:13604703370
副局长、警察孙志民电话:13947024177
公安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鄂伦春旗公安局,邮编:165450内蒙古鄂伦春旗法院信息:
正院长:梁学文院长:曲忠孝电话:0470-5621378-5007
副院长:
赵忠义0470-5621378-3008
梁宝泉0470-5621378-3003
莫德辉0470-5621378-4005
刘敬东0470-5621378-4012
法院庭长:
姚显臣0470-5621378-2004
贾英杰0470-5621378-2002
陈鹏0470-5621378-3012
李伟宏0470-5621378-3001
孟立柱0470-5621378-3005
法院审委会委员:潘志0470-5621378-4004
法院电话:0470-5621770、0470-5621978
传真:0470-5621739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鄂伦春自治旗法院,邮编:165450邮箱:elcrmfy@163.com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