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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赵程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更新: 2016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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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济南市青年赵程耀历经长达27个月的非法关押、多次开庭,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无视律师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非法判赵程耀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晚十点钟,济南市大桥镇派出所一伙恶警闯入家中把赵程耀与他母亲程淑香绑架。程淑香被劫持到济南市洗脑班迫害;赵程耀被劫持到济南市看守所迫害。

天桥区检察院曾经以“证据不足”将构陷他的案子两次退检。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方面无法再补充新的所谓“证据”,就只有放人。但是不法警察却一直关押赵程耀不放。

在天桥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国保的操控下,天桥区法院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9点对赵程耀非法开庭。法官王勇就回避权询问赵程耀时,赵程耀要求审判长、陪审员、法官和公诉人员等回避,因他们是无神论者,之后,王勇问赵程耀的两名做无罪辩护的代理律师,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都是共产党员,也就是无神论者,而被告的法轮功学员是有神论者,信仰上面有冲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31条的有关规定,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都应该回避。面对有理有据的提议,法官王勇宣布休庭。

半小时之后,王勇一伙人又重新落座,王勇称要4月27日再开庭。因两位律师异口同声说:因工作忙,没有时间到庭。法官说:你们律师不来,照样开庭。两位律师对法官等人员的执法犯法行为很气愤,正告他们,如果我们律师不到就开庭,我们就控告你们的违法行为。

在非法开庭中,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天桥区公安国保副队长袁玉强(50多岁、中等个)、“610”人员马宁等人,一直坐在旁听席上。

赵程耀的母亲程淑香退休前是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原济南中药厂)的质检科主任,一九九七年七月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做一个真正好人的深刻道理,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严格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精神和身体上,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多年缠身并难以治愈的疾病,如过敏性鼻炎、咽炎、中耳炎、胃炎等都全部消失,切身真正感受到了多年未曾有的无病一身轻,身体健康,心情开朗。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程淑香女士曾经遭受绑架迫害十多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被黄台派出所恶警抓捕,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在浆水泉女子劳教所长期遭受奴役迫害、三十八天不让睡觉,受尽了非人的折磨。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北园派出所恶警抓捕,被非法关押于山东省女子监狱四年。

程淑香女士在对江泽民的控告书中说:“二零零二年劳教期间,我被单位开除,时年四十岁。我的丈夫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受牵连,给他精神上极大的打击,天天下班回家,躺在床上郁闷消极。我的儿子当时十二岁,无奈只好学着做饭,给他爸爸吃,在学校里,情绪抑郁低落,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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