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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周向阳、李珊珊夫妇被冤判(图)

更新: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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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被非法关押的天津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夫妇的辩护律师,分别接到了天津东丽区法院法官张亚玲的电话通知,称已对周向阳、李珊珊下达了刑事判决书,判决周向阳七年,李珊珊六年。并称已将刑事判决书分别邮寄给周向阳、李珊珊的家人。

对此周向阳、李珊珊夫妇和他们的家人,不服东丽法院的非法判决,决意上诉。周向阳随即写下了上诉状,递交天津第二中级法院。

天津市工程师周向阳、李珊珊夫妇
天津市工程师周向阳、李珊珊夫妇

李珊珊也写了上诉状,她在上诉状中,对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提到的十位证人,本着善良的愿望,劝告他们:莫要被强权裹挟,助纣为虐,伤害无辜,殃及自身。

十月二十二日,李珊珊的母亲也委托常伯阳律师将李珊珊的上诉状转呈天津第二中级法院。然而当她与律师见面时,竟意外的发现从河南远道而来的常律师身后,还形影不离的跟着两个警察,这两名警察随口说出了李珊珊的母亲的名字以确认她的身份。让李珊珊的母亲感到莫名其妙。

周向阳是全国首批60位造价工程师之一,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判刑时间长达九年。李珊珊因坚持为丈夫周向阳申冤,曾遭到监狱的报复,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三年多。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周向阳、李珊珊双双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天津东丽法院对周向阳、李珊珊夫妇施以了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九时许,周向阳、李珊珊案在时隔十个半月后在天津东丽法院继续开庭,庭审长达七小时之久。

庭审当天天津东丽法院警戒森严,天津当局动用了百十号的警员和便衣,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还有警察来回巡逻,法院外面至少停着十辆警车和特警的车辆。

法庭外,许多人赶来关注、声援。有的从张家口、沧州及周向阳、李珊珊家乡秦皇岛、唐山驱车赶来。但是除了四位家属被允许进入法庭,其他的旁听者都被挡在了法院门外,其中还有周向阳的父亲。

庭审开始,四位律师余文生、张科科、张赞宁、常伯阳为周向阳、李珊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在下午的开庭中,余文生、张赞宁两位律师均做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陈述。

余文生律师在他两万字辩护词的开篇中说到:“每一位为法轮功(学员)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的无辜的,本应该以他们的言行得到赞许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们的国度里,十七年来他们却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十年来一场场辩护,已不仅讲清了他们的合法无罪,其实也同时反证讲清了这场针对法轮功信仰的打压是非法的,我们每个人要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是需要慎重思量的。”

余文生律师作为第一辩护,得到来自旁听席的掌声,却遭到来自法官的四次打断,张赞宁、常伯阳两位律师即刻向法庭抗议此法官的无理阻断行为。周向阳的母亲也提出了抗议。

之后的余律师发言没有人再出声打断。他在辩护词中最后陈述:

在此我们作为中国律师秉承天赋的话语权,为民请命,代表中国法律界发出正义的呼声: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所谓依法打击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的枉法强加罪名,是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对法轮功无罪辩护十年后的今天,究竟谁合法谁犯罪早已分明,当下庭辩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维护法轮功信仰的合法权利,而更为重要且切实的是阻止所有司法官员继续参与迫害共同犯罪,从而能够避免其在未来法制昌明、回归正义的下一步走向历史的审判台。

在此历史巨变的时刻,每个人都不能小看自己可能承担的责任——站在神圣的辩护席上,让我们此时的辩护作为法律界留给历史的正义宣言:所谓依法打压法轮功完全是一个掩盖犯罪的欺世谎言。面对数千万善良公民因真善忍信仰而蒙难蒙冤,发生了法治时代恰恰法律被利用来犯罪的现实,此刻为法轮功申辩,也是在捍卫法律的正义,也是在捍卫真善忍普世价值,是在实现法治捍卫人间正义的最高使命!

我们所做的努力,也是在迎接这一时代即将到来的现实——法律必将回归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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