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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李兰强被庭审 要求公诉人回避

更新: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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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房山区法轮功学员李兰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在租住处被房山国保大队和拱辰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关押在房山看守所。

七月二十五日警察陷害李兰强的案件已经移交到区检察院。九月二十七日,李兰强的律师到房山法院阅卷,得知十月十三日将对李兰强案进行非法开庭,九月二十八日两位律师到房山看守所会见了李兰强。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李兰强被非法开庭。开庭现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进去十多人到审判庭旁听,被统一安排在后排座位。李兰强被法警带进现场。

庭审开始后,先是由法官董杰确认信息,以质问的口气问到李兰强身份、年龄、教育背景、家庭住址、什么理由被抓、以及是否接受过法律处分?当问道最后一个问题时李兰强回答是:应该没有,劳教所都解体了,这场迫害是江泽民一意孤行实施的。

李兰强回答出乎法官意外,打乱了董杰想迅速走完流程的节奏。董杰气急败坏地没好气问道:我就问你有没有被一九九九年被关押,二零零二年被关押的情况,你就告诉我有没有?李兰强并没有被法官的淫威吓住,继续回答道:你问我的是有没有受到法律处分,以上你说的关押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怎么能说被法律处分过呢!我不能承认!

文律师这时也及时插话,指出法官的质问有的问题本身不合乎逻辑和法律,法官气急败坏地大声吼了半天,说现在是核实身份阶段!最后法官董杰只好作罢,告诉庭审员对把李兰强的回答做好记录。

董杰继续问道:你有权依法申请公诉人回避,是否需要公诉人回避?李兰强犹豫一下后直接问到公诉人是否是共产党员,质问两遍后公诉人正面回答了是党员后,李兰强要求公诉人回避。

法官看到场面有些措手不及,或担心失控等原因,立即大声宣布休庭再审,时间另行通知。

整个过程从上午十点开始到结束大约半小时时间。

以上是李兰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审的大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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