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这事让国保警察很犯愁

更新: 2016年10月1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职业高中教师冉崇东,因课堂上给学生讲按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被不明真相的家长举报,被红山区公安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和抄家,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对于这事,学校的老师和领导反响很大。

红山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私下里提到冉崇东的事时说:“我最懒的管你们的事,判又判不了,放又放不了。”这让警察非常犯难:批捕了,证据又不足判不了刑。可是放人呢?又不敢放,抓人的时候闹得风声挺大,上上下下都知道,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政法委这些政治打手又在那瞅着。不放人呢,又违法理亏。警察的这话很是为难无奈,迫害十几年了,法轮功的话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好坏谁都清楚,哪个警察愿吃这碗没良心的黑饭?谁愿担这个不仁不义的黑名?

可是,最明白的人,往往容易干最糊涂的事;最精明的人,往往最容易干最傻的事。赤峰市这些年因打压法轮功遭恶报的人,都是那些看似很“精明”的人。610头子杨春悦、安全局的头子翟大明、公安的张英……精明不精明?笔杆子王然、展国龙精明不精明?人死了,还留下个恶名声,傻不傻?就是最笨的警察,都知道法轮功是咋回事!法轮功的核心是真善忍,警察教育孩子也得让孩子做真善忍的好人呀,不能让孩子去假恶斗吧?可是为什么办案时就糊涂了呢?虽然有上指下派的压力,可是活是自己干的,分寸是自己掌握的;选择是你自己的,路是你自己走的。共产党很会卸磨杀驴那一套,老百姓都说:“共产党的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历史上共产党搞的那些运动有不平反的吗?如果有那一天的话,那帐可算大了,赤峰市教育界冤情有多少?

细心的人能看出门道:这两年出台的法律针对性极强,对谁来的?治谁的?只是社会形势和运用法律时机没到罢了。谁冤枉了都想打官司,谁犯罪了都得伏法,这是天理。先看看这几款法律规定:

中共中央政法委二零一三年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可见,谁办案谁终身负责,你就是调离或退休了,做过的事也得兜着。

二零一四年十月份,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这是对那些执法犯法者量身定做。

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其中第九条: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尽管口口声声说是“依法办案”,就怕有一天傻了眼去伏法,每一个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亲戚朋友都在盯着那些具体办案人员。

作为法轮功学员对警察心胸是宽广的,无怨无恨,总想从多渠道给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讲真相,好让他们及家人有个好的将来,因为生命是可贵的。再铁石心肠的警察都有善心,都能掂量出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什么样的人?这是个高尚的修炼群体,是在修心养德走向高境界的人。对这些人开绿灯和善待,必得大福报!如果对这些人打压的话,也必遭大恶报,这是天理啊。

选择在自己,福报恶报在一念间;铺路在自己,获福招祸就差一点点。每个警察都有许多理由和机会为被正在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松绑——也是给自己及家人铺垫福报的路。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