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南周口市杨志被迫害致死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吴台镇杨老家村法轮功学员杨志,五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判刑十一年,在河南新密监狱等地遭受了种种非人的折磨,回来后一直身体虚弱, 二零一六年元月四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一岁。

下面是杨志本人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写的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刑事控告书的部分内容,揭示了他被残酷迫害的过程: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的这场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无理迫害中,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绑架五次,劳教两年,判刑十一年,在看守所、劳教所过着非人的生活,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和伤害,至今还手抖,肚子痛,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视力严重下降,肋骨被打断等后遗症。控告人家人和亲戚也被株连:大儿子考上学不给政审,又被绑架到看守所将近一年;小儿子才十三岁被迫东躲西藏,也被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一年。

有一次吴台镇派出所所长段应山领着七、八个匪徒绑架控告人时,十五岁的二儿子吓得大哭。其中一个匪徒对他拳打脚踢,当时村支书也在场。派出所所长领着人经常深更半夜翻墙入室对我家翻箱倒柜地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书籍等物,吓得妻子几乎崩溃。所有的亲戚害怕受到株连,断绝往来,但是所有的亲戚都不同程度的被罚款,非法骚扰。儿女初中未上完就被迫辍学,然后儿女们的婚姻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三十岁左右还没成家,对像一打听父亲修炼法轮功就吹了。控告人好端端的家被迫害的家不象家,生活陷入危机。控告人不能与家人团聚达十五年之久。

控告人(下面称我)修炼法轮功之前,脾气暴躁,与妻子常常吵架;公粮,提留款拖欠;一九九六年喜得法轮大法,大法的法理折服了我。从此,我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事,做人,以前的肩周炎,鼻窦炎通过炼功时间不长都好了,暴躁的脾气也彻底改掉了。家务活,地里活,烧火做饭,洗衣与妻子抢着干,家庭变得和睦,四邻也和睦,上交公粮提留款都是第一。

特别是一九九七年遇到连阴雨,新麦子来不及晒干都生芽了,我交的是陈粮。村支书都说:没有第二户交这么好的麦子。一九九八年麦子正上面的时候,遇到大风大雨,麦子全部道麸,成了秕麦,我交的是麦种。一位乡干部都说:“你是全乡唯一的一户交这么好的麦子的。”村支书向公社书记汇报了我修炼法轮功的变化,并向书记请示,下秋多派一万元,哪家的家长去炼法轮功就免一个人的提留。诺言还没来得及兑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始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建立在无端造谣抹黑的基础上。大约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抱着对政府的信任去了北京信访办咨询。下车后遇到一个路人,一问也是去信访办,但不是炼法轮功的,他说:信访办已经被公安部全部接管了,你去了也没用。我就找个旅社住下,登记时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不会给您带来麻烦吧?”他就举报我了。

就这样我被绑架进了前门派出所,被铐在椅子腿上,一个警察对我拳打脚踢,扇耳光,折磨到半夜一点左右,我又被送到宣武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然后郸城县公安局把我押回,关押到郸城县看守所将近一年后才释放回家,但每天得向吴台镇派出所,村支书三汇报。

我怎么也不明白,对社会对他人都没有任何伤害,只是做个好人还要受到这样的迫害。在找不到答案的情况下,我抱着对政府信任的心态,在年底又一次去了北京,刚进天安门广场就被一群便衣警察强行绑架塞进车里,嘴被打流血,肋骨被打断,然后把我关进了广场治安室,里头关满了法轮功学员。我们随后被推进一辆车里,我被绑架到大兴县半壁店刑警队。

在那里,我被扒掉衣服,在当时北京的温度是零下十七、八度,我只穿一身秋衣赤脚被铐在院里一棵树上,站在雪堆上,不准吃喝,不准大小便。被铐了五天五夜,打开铐子时我已经失去知觉。大约凌晨一点左右,他们把我拉到野外,在白茫茫的雪地里转来转去,其中一个警察说:“扒个坑把你活埋掉谁也不会知道。”最后把我拉到大兴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六天六夜。

我又被郸城县公安局押回关进了郸城县看守所(押回路上还遭乡领导打骂,说让他们没过好年。)在郸城县看守所我绝食抗议十八天。郸城县公安局政保大队教导员谭慧玲看着我眼珠也不会动了,气也不出了。和吴台派出所所长段应山商量通知村支书说我已经不行了,有多种疾病,让家属拉走再办手续。大约夜里十二点左右家属把我接回家,妻子给我称了称,(连被子)还有五十斤重。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吴台派出所所长段应山领着七、八个匪徒不分昼夜来我家骚扰,五天去了六次,全家人精神压力很大,总是处于高度紧张的恐怖下,整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刚过了年,在身体没有恢复的情况下,他们又把我绑架到郸城县看守所,送到许昌第三劳教所劳教了两年。

劳教结束后,我不敢在家里呆,开始了流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又被鹿邑公安局警察绑架到鹿邑看守所,抢走了我的新自行车和其它物品,也没给任何收据。在鹿邑看守所关押了一年零六个月。二零零五年六月,我被鹿邑县法院枉法判刑十一年。

中国有句话:度日如年。我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切身体会用“度秒如年”正合适。进监狱第一天,我被抢走了所有个人物品,换上发霉的不合体的恶心的劳改服,然后开始了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罚站、罚坐、罚蹲、不能吃喝,当时他们把我折磨的两只脚,两条腿都是透明的,只能爬着走。在残酷的折磨下我违心的写了四书。随后迫害情况稍有好转,但还是三到五人的包夹,不准说话,不准串门,不准接触任何人,洗漱洗碗,去卫生间都被人跟着,另外还有三十八条禁令。我每天处在恐怖的气氛中过着非人的生活。

一想起监狱的生活,我心里发沐,浑身发抖。那里的狱警及骨干(也就是预警的打手,都是用钱买的)都是凶残无人性。有个监区长说死个三、五个算啥。有个管教是省里的“优秀模范”,他在二百多人的会上说:“我先扒掉你一层皮,送到科室再扒掉你第二层皮。”有个生产大队长在会上说:“弄死你你都不知道咋死的。”打死打残的事件时有发生。每天超负荷的劳动,吃的猪狗都不吃的饭菜。

控告人只是因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努力做个好人,却受到了这样惨绝人寰的虐待。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对人类正义和良知的摧毁。

就因为在住处抄出法轮功资料,杨志二零零五年被鹿邑法院重判十一年,在河南新密监狱等地遭受了种种非人的折磨,回来后一直身体虚弱,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从郸城中医院送回老家十分钟就含冤离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