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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陷冤狱 本人被停学 湖南邵阳龚颜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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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二十五岁的湖南省邵阳市法轮功学员龚颜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书,控告一手挑起对法轮功疯狂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要求将其绳之以法。

龚颜的父亲龚德元、母亲颜淑洲从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龚颜从小跟着父母一起修炼。修炼后,父亲戒掉了打牌抽烟,身体也越来越健康。母亲原来膝盖疼痛的毛病不见了。小龚颜也在法轮大法中学到了真诚善良,变得很容易原谅欺负自己的人。一家人过着幸福宁静的生活。

在法轮功遭到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的十六年中,龚颜家无数次被警察抄家、骚扰、恐吓。父亲龚德元被邵阳市大祥区法院非法判刑二年,母亲颜淑洲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仍被关押在长沙女子监狱)。龚颜本人也被剥夺了读书的权利,并且两次被绑架到劳教所、洗脑班。

以下是龚颜自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父亲龚德元曾是邵阳市气功协会的成员,喜好气功修炼的他后来被法轮功博大精深的内涵、祛病健身的奇效以及注重道德升华的特性所吸引。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一家三口走入大法修炼。学了法轮功后,爸爸戒掉了打牌抽烟,身体也越来越健康;我渐渐发现妈妈膝盖疼痛的毛病不见了,我再也不用每夜起来为她按摩膝关节;而我也在法轮大法中学到了真诚善良,我变得很容易原谅欺负我的人,知道反省自己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真、善、忍”。

正当我们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原则修心向善时,迫害开始了。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及公检法之上的恐怖组织——610办公室,并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利用该610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导致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活体摘取器官,甚至被迫害致死。

在下面的论述中,我将从“名誉上搞臭”的迫害事实、610对我父母的迫害以及610对我的迫害三个方面阐述本控告书的事实和理由。期间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参与者,但考虑到他们也是这场无理取闹运动的受害者,我希望他们能够弃恶从善,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所以暂不控告他们。

“名誉上搞臭”的迫害事实

法轮功是一个和平、非暴力的修炼团体。她在全世界以及被非法迫害前的中国大陆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褒奖和好评 。

然而江泽民出于个人妒嫉,利用自身权力操控国家所有媒体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的诬蔑宣传。

江泽民精心策划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的自焚画面中可以看到:刘春玲是被警察打死的;王进东全身起火,两腿间的塑料瓶却完好无损;而做了气管切开的刘思影却能带着插管声音正常的唱歌……这个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骗局后来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DE)声明是“政府一手导演的”。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江泽民强行推翻政府总理的开明决定,把4.25和平请愿歪曲成“围攻中南海”。

江泽民的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法轮功创始人以及法轮功学员的名誉,至今依旧有许多人谈法轮功色变,歧视、谩骂法轮功学员,甚至不明真相的帮助610监视、举报法轮功学员。江泽民上述行为欺骗了众多中国民众,对这场非法迫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触犯了《刑法》246条:侮辱罪,诽谤罪。

610对我父母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这是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邵阳市大祥分局国保大队成员非法闯入我家中绑架了我的父母并抄家。抢走电脑一台、打印机、看电视的小锅子、装订机、切纸机、英语复读机、MP3数个、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后来父亲龚德元被邵阳市大祥区法院非法判刑二年,母亲颜淑洲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仍被关押在长沙女子监狱),所谓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

一共开庭两次,在和律师、法官的交涉中,我发现律师并不能真正公正的维护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他表示律师不敢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因为这可能受到当局的打压;当事法官明确表示自己必须听命邵阳市大祥区610、政法委,他们说怎么判就怎么判,自己根本没有判决权。

我亲自参加了第二次开庭旁听,在法庭上,法官故意偏袒公诉人,他和公诉人大吼大叫,阻止我父母说任何话。整个过程中,法官和公诉人都说不出我的父母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以及哪一条法律被我父母破坏了。这个被称为“4.18”特大案件的开庭,就这样在知法懂法的法官和公诉人的咆哮声中,持续了大约十五分钟便草草收场了。他们的行为是在公然践踏法律,妨碍司法公正。

期间,由邵阳市610操控的不法人员依旧按照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的迫害指令,毫无根据的在我所居住的社区造谣说我家有发报机,并将我父亲买断工龄所得的两万元存款说成是台独资助;第一次开庭后,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在其网站、《邵阳晚报》将他们的非法庭审结果“合理化”,文中大量使用侮辱性的字,比如“邪”字,煽动不明真相的人歧视法轮功。这样恶毒的造谣中伤,严重损害了法轮功创始人以及我家的名誉。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二零一一年六月的一天,邵阳市610成员又一次在早晨六点十分关掉了我家的水电,连续的敲打我家的门,他们喊着我父亲的名字,要他开门。几分钟后,我告诉他们:我的父亲刚回来不到两个月,拒绝给他们开门。他们这才停止敲门,在我家大门外守了一上午才离开。我开门后发现门上有几条撬痕。邵阳市610的上述行为严重妨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给我们的精神造成了极大压力,并且故意损坏我的私人财产,他们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

二零一二年十月,610打电话给我父亲,谎称是劳动局工作人员,让他去办事。结果把他绑架到专区洗脑班逼迫放弃信仰。这期间,610不法人员拿走了父亲的手机和钥匙,趁我不在家,秘密抄家,并将我母亲寄回来的信翻出来扔在床上。从这次事件后,610不法人员更是多次趁我们不在家,打开我家大门,非法侵入并秘密抄家。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长沙女子监狱歧视他人信仰,非法剥夺我和父亲探视家属的权利,不让我们接见母亲,直到二零一五年才能接见。我们向监狱领导反映情况也未能得到解决,并被要求放弃信仰,得到邵阳市610的批准才能接见。

长沙女子监狱为了逼迫母亲放弃信仰,七八个月不让家属接见。二零一一年八月左右,当外公、舅舅第一次看见母亲时,她全身浮肿得很厉害,印堂发青,手指全部被竹篾刮破,伤心流泪说不出话来。当看到好端端的女儿变成这样,外公十多分钟都没有回过神来。至今母亲的手依旧留有酷刑伤残。

610对我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至六月,610不法人员剥夺我受教育的权利,强制停我的课,每天逼迫我放弃信仰法轮功,叫我在读书和修炼法轮功之间选择。随后又在七月份,将我送到长沙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捞刀河劳教所)关押四十余天。期间,我的学校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被迫花费了包括洗脑迫害费、招待费等各项开支两万元左右。学校曾向我委婉的发牢骚,但我并不认为这和我有任何关系,相反我是受害人,所有的一切损失当由发动这场无理迫害的江泽民及其掌控的610赔偿。二零一零年十月,邵阳市610又将我从家里绑架到专区洗脑班,再一次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

江泽民对这场由他一手挑起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最高两院立案调查江泽民的罪行,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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