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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律师辩护词 福州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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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李亚萍被福州晋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后上诉,福州市中级法院法官梁庆榕骗取了李亚萍辩护律师的信任,用减期和缓刑的谎言骗得律师的辩护词后,随后十二月二十五日枉法裁定,维持原判。

六十岁的李亚萍女士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发放神韵歌舞晚会光盘时被绑架构陷,九月八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后,第一时间委托了辩护律师为她上诉。律师九月十一日到福州市中级法院递交了李亚萍的上诉状和作为李亚萍二审辩护律师的相关手续。并向福州市检察院提交了李亚萍控告一审公、检、法部门相关人员徇私枉法的控告状。

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李亚萍的律师向福州市中院提交了要求二审开庭审理的申请书。这期间律师多次联系二审经办法官梁庆榕要求阅卷。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梁庆榕后,梁庆榕一直以李亚萍的案卷材料已经转给福州市检察院阅卷未交回为由拖延。

法官梁庆榕年近六十,律师敬他年长,体谅他在“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一手操控的案件中作为法官的难处。梁庆榕却利用了这一点,通过一次看似和律师很融洽的谈话,骗取了律师的信任。之后,在梁庆榕告诉律师他为李亚萍争取二审开庭未果,但为她争取到减期至三年,还在争取缓期时,律师没有怀疑与戒备。在梁庆榕的催促下,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律师提交了李亚萍二审辩护词。

梁庆榕得到辩护词后,马上变脸,说缓刑是不可能的,因为社区不肯接收矫治;说减期也不可能,得领导批准。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梁庆榕枉法裁定李亚萍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李亚萍已经被劫持到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的福建省女子监狱。

福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256,邮编350008
电话:059187073008
负责法官梁庆榕059187073292 13625050158
中院部分人员名单:
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林燕芳
审判庭庭长高艳芬
立案一庭庭长李曦
立案二庭庭长林薇
执行庭副庭长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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