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省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十六年遭迫害综述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

前 言

辽宁东港位于辽东半岛的东南端,在鸭绿江与黄海的交汇处,隔江隔海与朝鲜半岛相望,与日本一衣带水,属沿江、沿海的边境小城市,辖二十三个乡镇、农场、街道,拥有六十四万人口,有“鱼米之乡”的美誉。东港市历经数十个朝代,承传中华五千年神传文明,始建于唐朝的大孤山古庙群,蕴含许多美丽的神话传说。

一九九二年五月,宇宙高德大法——法轮大法的传出,唤醒了中国人迷失的心灵,使中国人找回了失去已久的生命的根。一九九五年开始,悠扬动听的法轮大法炼功音乐逐渐在东港大地处处响起,到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短短四年时间里,东港市至少有一万余人读过法轮大法著作《转法轮》,法轮大法炼功点遍布城乡各地。靠着人传人、心传心,法轮大法走进千家万户,“真善忍”宇宙真理在港城人民心中深深的扎下了根。

然而,中共政治流氓小人江泽民,为发泄自己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之心,私自利用手中的权力,劫持国家整部机器,掀起了这场残酷迫害好人的恐怖运动,将中国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数百万名法轮功学员被投入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三千多人确证被迫害致死;更有地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在这场血腥迫害中,东港市中共之徒扮演了可耻的角色,对法轮大法犯下了不可挽回的大罪。

本文揭露的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六年中,在东港的历史见证。透过一个个迫害案例,人们会清醒的认识中共的本质,早日退出它的一切邪恶组织,平安度过人类大劫,走向美好的未来。

本文目录:
概述
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典型案例
二.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疯典型案例
三.东港市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典型案例
四.东港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附录1:东港市部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简述(之一)
附录2:东港市部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简述(之二)
附录3:东港市各级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

概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利用一己之私,在当时中央七个政治局常委中有六个人反对的情况下,一意孤行掀起了这场迫害。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开始,中共丹东市委邪党委直接指挥,开始对丹东地区所有法轮功学员进行秘密调查、注册,同时在丹东地区各县、市、区秘密成立 “六一零”办公室(中共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非法组织),全面动员、布置迫害法轮功。辽宁恶党头目多次以“调研”为名,亲自来东港市操控指挥迫害法轮功,东港恶徒一呼百应,使东港市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与东港市人民受到的谎言毒害尤为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十六年中,东港市公安系统先后八次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每次少者绑架十几人,多者绑架近百人,包括多次小范围绑架,累计约有五百人次,其中非法刑拘一百六十人(一百八十三人次);非法判刑四十二人次,刑期加起来共一百九十二年;非法劳教一百五十二人(一百七十六人次)。其中,十五名东港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三人被迫害致疯,多人被迫害致残、致重病。

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家属也受株连迫害,有三十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朋友被绑架,其中有六人被恶警突闯家中暴力绑架、疯狂抄家抢劫、恐吓威胁致死,一人被致疯;三人被非法判刑;四人(六人次)被非法拘禁;

对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所实施的酷刑手段名目繁多,仅举二十七种如下:

暴打毒打上千斤的重量压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牙刷拧指缝
各种吊铐关铁笼子里吊铐、吊铐吊打、远距离拖铐火烧鼻子
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两手平端一碗水站马桩戴脚镣关铁笼
不让大小便冷水泡冷水浇头
关小黑屋皮鞭长时间抽打用赢鞋底抽打脸
排电板野蛮灌食用钢丝绳抽打
铁丝抽打,钢丝扎脚心五花大绑,药物摧残香烟熏鼻子
使劲的长时间揪耳朵老虎凳扇耳光
暴力强迫干奴工暴力逼迫背监规五花大绑,挂牌示众侮辱

东港市公安系统不法警察非法抄家,抢劫法轮功学员的私有财产。据不完全统计,十六年中,折合人民币合计达八十四万零四百元(退回的不计在内);非法罚款十九万零六百元(退回的不计在内);搜身抢走与入室抢劫现金三十一万零六百四十七元(退回的不计在内);毁掉财物合计五千余元。

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典型案例

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共十六年的残酷打压中,东港市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都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带动社会道德回升,最有利于社会与他人,最值得信任和尊敬的中华好儿女。他们中有二、三十岁正当壮年的年轻人;有年已古稀的老人;有在监狱的长期酷刑折磨中死去;有的是在遭绑架、反复被骚扰和恐吓中郁郁而终。本文收录的是东港市被中共直接迫害致死的部分典型案例,更多被间接迫害致死的案例,篇幅所限,在此仅举几例。

1. 二十八岁好青年连平被迫害致死

连平
连平

连平,男,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连平被东港市公安局长刘华、政保科长王润龙等绑架,关进东港看守所。同年六月三十日,连平被东港市六一零、公检法以完全捏造的事实与罪名,非法判刑六年,投进辽阳市铧子监狱迫害。

铧子监狱三楼专门准备了两个房间,室内全天高分贝、不间断的滚动播放诽谤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晚间睡觉时,还要遭受折磨。二零零四年六月,连平等十余名坚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分到各监区,强迫干超负荷的劳役。监狱恶党给各监区下达迫害任务,强制这些法轮功学员“转化”。连平被转押到监狱的第三监区(特管监区)四大队,监区长李成新和四大队恶警王建军、郑小丰等人强迫连平每天推三、四百车布料,还有各种酷刑折磨。因连平一直拒绝“转化”、反迫害,监狱恶警于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将连平活活打死,同时将连平的遗体解剖。年仅二十八岁的连平就这样被中共夺去了生命。

2.累遭非人迫害,李新良含冤离世

李新良
李新良

李新良,男,五十二岁含冤离世,家住东港市内。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心受益。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晚六点半钟左右,东港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恒臣、政保科长王润龙带领二十多名恶警包围李新良家,敲门砸锁,闯入家中将他绑架。李新良光着脚被拉到东港市内花园派出所,关进立式铁笼子里。王润龙等人将李新良的两臂向斜上方约三十度角抻直后,铐在铁笼子顶端两侧的铁栏杆上,身体悬空,脚尖点地。一边上刑,一边逼供。折磨了二十四个小时。次日晚上,被送进东港看守所。恶警王德有指挥犯人将李新良扔进冷水盆里,泡几个小时后再拖出来暴打,这样反复折磨了一整夜。

政保科长王润龙多次非法提审李新良,提审过程中,恶警王德有先暴扇耳光,而后用皮鞭子劈头盖脸的抽打李新良。在押送回监号的途中,还不停的抽打,一直打到监号里。李新良被打的倒在厕所里大口的吐血。就在李新良大口大口吐血的过程中,人性全无的恶警王德有仍在不停的抽打李新良。王润龙指使王德有向李新良逼供,犯人打累了,王德有用脚上穿着的皮鞋狠踹李新良的腿。李新良被迫害致急性肝炎,最后被折磨的不会说话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李新良被东港市公检法合谋非法判刑七年,投进沈阳第一监狱。李新良因为不“转化”,狱警多次将他关禁闭、上“抻床”、暴力摧残、在两手合谷穴上扎钢针一次长达二十分钟等。李新良得了严重的“空洞性肺结核”、左肺萎缩、胸积水、肠粘连、胃病等,呕吐不止,最后吐血、吐苦胆水一个月,直到昏死、不省人事。二零零三年底,李新良的病情被恶警认定没有几天活头了,被保外就医送回家。

二零零五年八月,李新良在身体状态极差的情况下,被沈阳第一监狱收监,送进监狱医院迫害。出院后,监狱强迫李新良自己睡在车间的水泥地上,而且不给行李铺盖。李新良白天被强制干活儿,晚上被强迫睡在水泥地上,长达半年之久。

二零零九年二月,李新良被释放后,仍被非法监视居住,身体被迫害致多病,没有经济来源,儿子念书还要靠法轮功学员资助,强大的精神压力使李新良的病情日益恶化,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3.赵开胜拒勒索 被迫害致死

赵开胜
赵开胜

赵开胜,男,时年六十二岁,家住东港市内大东管理区锦江街。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赵开胜与妻子高淑清一起去北京上访,在火车上被劫持,当时身上携带的一万零六百元钱被恶警王润龙等人非法搜身抢走。一同去北京上访的还有赵开胜的女儿赵娟、女婿于林文,同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家人在赵开胜的女儿和老伴身上花了不少钱,才被放回家。但是公安局刘华、周恒臣、王润龙等人还觉得没饱私囊,得知赵开胜家经济状况挺好,就张开血口,逼迫赵开胜交出巨额罚款,才肯放他回家。赵开胜严词拒绝,决不配合他们。

捞不到油水就下毒手。在看守所关押迫害七十天后,东港市公安局以完全捏造的事实和罪名,与丹东市公安局法制处、丹东劳动教养委员会合谋,将六十一岁的赵开胜与女婿于林文一起非法劳教,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强行送进丹东教养院迫害。

教养院的恶警对赵开胜实施各种酷刑折磨,辱骂他、脚踹他、强迫整日蹲着、多日不让睡觉、不给饭吃、逼他写罪恶的 “三书”、 放弃修炼、逼他侮辱大法与大法师父、给他强行洗脑等等。在残酷的折磨下,赵开胜一病不起。二零零一年底,丹东教养院为了推脱责任,将病重的赵开胜“保外就医”放回家。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赵开胜含冤离世。

4.高庆飞被酷刑致疯,含冤离世

高庆飞
高庆飞

高庆飞,男,时年六十三岁。家住东港市小甸子镇。一九九八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恶警将高庆飞叫到派出所,又问高庆飞:“还炼不炼(法轮功)?” 高庆飞坚定地回答: “炼!” 就这坚定的一句“炼”,恶警张贵琦、王兴江、王延军、范同良、王权超等人将高庆飞折磨一宿,次日送进拘留所,后转押东港看守所。

在看守所,高庆飞屡遭犯人毒打,腰和头部被打伤,被人格侮辱,被强迫干超负荷劳役,不让睡觉等,就这样一直折磨了近三个月。二零零三年八月中旬,在高庆飞已经骨瘦如柴,精神完全崩溃。就在这种情况下,东港市公安局与丹东劳动教养委员会合谋将高庆飞非法劳教,又强行送进丹东教养院迫害。那时高庆飞精神已经恍恍惚惚,神智不清了。但是教养院的恶警仍不停止对他的迫害,强迫他签字,写“三书”,放弃修炼。高庆飞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就更差了。

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早晨,高庆飞和其它二十多名同修被关押在丹东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转押到本溪威宁营劳教所迫害。那时高庆飞精神已经失常了,血压高达二百八十,心脏病频频发作。同年十一月底被接回到家中。

回家后,身体和精神恢复了一些,血压也正常了。同年十二月,本溪威宁营劳教所又逼着高庆飞到劳教所去一趟。高庆飞再次受到精神刺激,到了劳教所后血压又升高了,心脏病再次发作。精神也不正常了。劳教所拒收。高庆飞又被接回家中。

回来后,高庆飞精神完全失常了,丧失记忆力,血压高达二百八十。完全失去劳动能力。除了吃饭、刮风下大雨知道回家,其余正常人的事情什么也不能做。常年在外面溜达,一直到临终,时间长达七年。二零一一年初,高庆飞含冤离世,时年六十三岁。

5.屡遭绑架洗脑迫害 汪升堂含冤离世

汪生堂
汪生堂

汪生堂,男,时年七十岁,家住东港市孤山镇,东港市国营烟草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炼后不久,全身各种疾病不治而愈。一九九九年九月,东港市“六一零”与公安局阴谋策划绑架所有登记在册的法轮功学员。九月九日晨,汪升堂老人在大道上散步,孤山公安分局恶警看见,恶警跳下车,不问青红找白,将老人推上警车,拉到孤山粮库,将正在粮库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宋积威一起绑架到警车上,拉到孤山公安分局审讯。老人突然失踪,家人到处寻找。四处打听才得知老人遭绑架。多方努力,才将老人营救回家。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晚上半夜里,政保科长王润龙带领十几个警察,翻墙跳进院内,一齐闯入汪升堂家。十几名恶警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疯狂抄家,同时绑架汪升堂老人,老人当时精神受到巨大刺激。老人被审讯、逼供后关进东港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几天后,又被劫持到东港市洗脑班。在洗脑班里,被强迫看污蔑诽谤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录像,灌输邪党的谎言与歪理邪说。遭受各种威胁、恐吓,恶警王润龙等人强迫他写 “保证书”, 放弃修炼。汪升堂老人被迫害致脑血栓,回家后一病不起,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老人含冤离世。

更多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王洪平、杨国英、徐桂兰、李春艳、修金秋、姜开贤、李富庚、李季等。

二.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疯典型案例

法轮功学员李季和高庆飞,好端端的两个人,被活活迫害致疯、致死。更残忍的是,李季的亲人,她的丈夫和女儿,在中共谎言欺骗和压力下,配合邪恶迫害李季,也成了害死李季的凶手,成为人间悲惨剧。然而,东港市被迫害致疯的法轮功学员不只他们二人,还有石金英和王强,他们是在非人的酷刑下被迫害致疯的。

1.人人都夸奖的好人石金英被迫害致疯

石金英,今年四十五岁,家住东港市合隆镇,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石金英严格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心向善,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她助人为乐、善待别人,是当地有口皆碑的大好人。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晚,石金英被合隆镇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关押到东港看守所。同年七月,石金英被非法劳教两年,送进马三家教养院。在这座人间地狱里,恶警残酷毒打她,不许她睡觉,令她飞机式的蹲马步,双手被铐在一起,面壁站立二十余天,每顿饭只给她一个外皮熟、里面生的混杂玉米面小窝头。石金英被折磨的腿脚肿的发亮,脚往外冒黄水。她腿脚站不住的时候,恶警将她手铐上,坐着受刑,在石金英身体虚弱的坐也坐不住的时候,恶警就把她呈“大” 字形铐在床上,直到石金英生命垂危,才给打开。

二零零四年春天,石金英家人接到马三家教养院的电话,叫家人去接人。家人看到石金英走路被人架着,脸上有道道伤疤。她目光呆滞,不认识家人,精神已完全失常。回家后,每天两手叠放在腿上,两眼直直的坐着,吃饭等一切日常生活均不能自理。家人无奈,只好将她送进精神病院治疗,至今花掉的治疗费已达六万多元。

2.大连外国语学院日语系高材生王强被酷刑致疯

王强,男,家住东港市新兴区。法轮功遭迫害之前,就读于大连外国语学院,是日语系的高材生。王强第三次去北京证实大法,被东港市公安局劫持,关进东港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进丹东教养院迫害。

在丹东教养院,王强先后被关进“严管队”迫害,后来又被恶警关进一个铁笼子长1点8米,宽0.9米,高1.7米。王强身高一米八十多的个头,只能圈着腿躺着、坐着。恶警安排三个吸毒犯人,用各种手段摧残他,王强的腰部、肋骨、脖子、两腿都被打伤,大腿肿得比腰还粗。王强绝食抗议,被强行灌食,教养院里外号叫 “戴兽” 的恶警狱医,用铁钳子将王强的给牙齿撬掉,鲜血哗哗的流,大腿骨也被他打坏。

示意图:关铁笼子
示意图:关铁笼子

这样折磨两个月之久,王强仍不顺从邪恶。恶警又换了一个更小的铁笼子,王强关进后,站不起,躺不下,人在里边只能圈腿躺着,拉尿都在里边。二十多天后,直到王强神志不清,才将他从笼子里放出来。王强被放出来后,恶警孙殿成多次用电棍长时间电他,折磨他达半年之久,直到二零零零年八月,王强生命垂危。丹东教养院不想承担责任,将其保外就医放回家。家人替他交罚金、给他治疗,合计花去医药费十万元。

王强神志清醒后,要继续学法炼功。东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润龙得知后,到王强家里去威胁家人:“如果发现还炼,就再给抓回去。”家人因害怕王强再次被抓回去,就拼命的管制王强,不让他学法炼功,不让他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甚至不让他出大门。在这种精神折磨下,身体和精神还没完全得到康复的王强,精神再次崩溃了,且四肢不灵,生活不能自理,自己连进食都不知道,只会呆呆的坐着,近似“植物人”。这样一直持续了七年。

三.东港市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典型案例

东港市检察院、法院受理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不依国家宪法、法律,而是听命于各级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与国保大队。对检察院来讲,法轮功的案子,只要是国保大队提交上来的,那就定了,不需要核实,并且认为即使错了,那是国保的责任,我们只是被动的走个过场,我们没有责任。他们甚至拿来空白纸,逼迫法轮功学员在空白纸上签名、按手印,用骗到的手印和签名来伪造事实,诬判法轮功学员。中国宪法只是好看的花瓶,法律变成一纸空文!

对法院来讲,只要检察院提交上来的,那就定了,即使错了,是检察院的责任,而且法轮功的案子都是政法委、“六一零”说了算,我们没有决定权,也只是被动的走个过场而已。法轮功学员遭受无辜迫害是中央的事,是 “六一零”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没有责任。甚至公开的对法轮功学员说:“我要是照章办事,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条文来办法轮功的案子,我这身衣服早被扒下去了,饭碗早就打了。”

东港市检察院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至今开始,连续被中共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如果他们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条文来办迫害法轮功的案子,这个荣誉称号就保不住了,个人名利当然就会受到影响。为了这个称号,他们宁愿丧失人性,将几十名修心向善的好人送进监狱。以残害无辜来换取个人名利。

现已知,四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东港市(或在东港)非法判刑,累计判刑192年。

姓 名刑期监狱名称(情况说明)姓 名刑期监狱名称(情况说明)
刘延俊6年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刘 梅13年辽宁沈阳大北监狱
朱长明13年辽宁沈阳第一监狱连 平6年辽宁辽阳桦子监狱
刘智云2年辽宁丹东东港监狱姜运州4年辽宁本溪溪湖监狱
李新良7年辽宁沈阳第一监狱王淑娥3年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后关押沈阳女子监狱)
宋湘君2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抚顺法院枉判)张 伟7年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后沈阳女子监狱)
李 娜4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郭运兰3×2年辽宁沈阳大北监狱、现被关押沈阳女子监狱
许桂兰3年监外执行刘美荣3年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后关押沈阳女子监狱)
赵淑娥3年监外执行宁兆光3年辽宁抚顺南花监狱
郎庆晟6年辽宁沈阳东菱监狱张庆贵6年辽宁本溪溪湖监狱
宋积威3年6个月辽宁本溪溪湖监狱赵桂琴3年6个月监外执行
潘文德三年辽宁盘锦监狱谢永兰3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
江志秋4年6个月辽宁沈阳女子监狱王春华7年6个月辽宁沈阳女子监狱
孙 娟3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王福华7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
邵 军4年(监外执行,判4年缓3年)任秀芬4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丹东振兴区法院枉判)
邹吉令10年辽宁沈阳第一监狱(大连庄河人)张迎红7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丹东振兴区法院判)
周公请3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刘品彤8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丹东振兴区法院判)
孙桂清3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祝延波3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
孙桂玲3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谭博白3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
滕秀玲3年6个月辽宁沈阳女子监狱张 静3年6个月辽宁沈阳女子监狱(丹东振兴区法院枉判)
刘慧英3年辽宁沈阳女子监狱孙小四1年丹东东港监狱(未修炼)
孙小五10个月丹东东港监狱(未修炼)孙风昌半年东港看守所(未修炼)

1、酷刑逼供 罗织罪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法轮功学员刘延俊与本地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访,受东港市委副书记杨峰(现任丹东市政法委书记)的指派,东港市政法委副书记、前公安局长宋小河(恶报死亡)带领大批人员人到北京蹲坑抓捕。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被实施各种酷刑,逼迫承认刘延俊是进京组织者。

法轮功学员张海和李忠海被绑架后,被强迫承认刘延俊是进京组织者,二人因不配合,被流氓恶警吕杰平等人实施苏秦背剑式的吊铐酷刑,将二人两臂分别从肩头和腋下一上一下的用力拽到背后,将两手铐在一起,手铐当即勒进肉里。二人不讲,恶警就在他们被铐的两手与后背之间塞书,使手铐勒得更紧,二人疼得死去活来。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苏秦背剑”)

用刑之前,恶警还让一起被抓的女法轮功学员王新凤和王秀丽二人在旁边看着张海受刑,并威胁说:“下一个就轮到你们。”王新凤和王秀丽看他们太残忍了,就央求恶警给手铐打开,被恶警拒绝。直到二人承受不住,被迫顺从才停止酷刑。

2、以暴力手段制造伪证

二零零三年七月,东港市黄土坎镇扬名村道边的一排电杆上有法轮功学员用红漆喷写的“法轮大法好”等大法真相标语,当地派出所怀疑是本村法轮功学员李丽、李娜姐妹俩所为(实际不是),汇报给东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长王润龙。七月三十一日早晨,王润龙带人闯入家中,将李丽、李娜和没修炼的母亲一起绑架到黄土坎派出所。

王润龙将她们娘三儿分开审讯,分别安排两名警察,身穿绿色警服、手持步枪站在旁边。李娜、李丽不配合,母亲那里也没问出什么。随后,指派出所长解斌带领警察将李丽、李娜强拉到喷写“法轮大法好”标语的电杆跟前,解斌拽起李丽、李娜的胳膊,强迫她们举起手,对着“法轮大法好”这几个字,做出正在喷写标语的姿势,身边另一恶警架起照相机,迅速拍下这一镜头。两姐妹强烈反抗流氓恶警的卑鄙无耻,恶警对李丽拳打脚踢。据此伪证(编注:即使喷写了这些标语,也属言论自由的范畴,当局把法轮功学员让人们了解真相的善举拿来作为所谓证据定罪,这是真正的践踏法律迫害人权),一周后,李丽被东港市公安局与丹东市劳动教养委员会非法劳教三年,送进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迫害;李娜被东港市检察院、法院诬判四年,于同年十二月一日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

3、百般刁难律师 法庭上公开造假耍流氓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江志秋的丈夫从别人口中得知,东港市法院要在两天后开庭,给江志秋非法判刑。北京维权律师两天时间内赶不过来,亲人又去找辛吉辉商量,辛吉辉一口咬定说时间不能改。

八月十一日上午开庭之前,对律师所谓的“安检”后,硬说唐吉田的律师证过期,不让入庭辩护。兰志学律师一人入庭,不给麦克风。审判员、公诉人坐台上都配有麦克风,而且故意放大音量。旁听的人都是公检法、六一零的人,手机乱呼乱叫,此起彼伏。江志秋家人只许进去四、五个人。

法庭上,检察院曲红玲指控江志秋被抓时,手里拎着的小布包里装了三十六张光碟,十几本《九评共产党》书籍,七个护身符。江志秋当即反驳:“这是谎言,我只带了五张光盘,两本《九评》书,几个护身符。我那个小布包根本装不下你说的那些东西!”

律师要求曲红玲当庭出示证据,曲红玲举起小布包和照片,律师看到照片上只有五张光碟,与江志秋说的一样,小布包长有一尺左右,宽宥六、七寸。在场的人无法相信在堂堂法庭上公诉人瞪着眼睛说瞎话。律师对他们合谋捏造的伪证据提出质问,李新田多次打断律师,律师刚把问题提出来,还没得到回答,李新田就说:“辩护人的发言完了,下面由公诉人陈述案情。”

律师对一份重要证据《劳动教养决定书》刚提出质问,也没得到回答,李新田又立即打断说:“律师对此证据没有意见。”在向江志秋发问时,江志秋还没来得及回答,李新田马上又制止说:“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不让江志秋再说下去。律师辩护法轮功学员无罪,李新田就乱敲桌子制止,不让说下去。律师愤怒至极,要求立即更换审判长,重新组织合议庭审理遭拒绝,律师愤然离庭。江志秋后被非法秘判四年六个月。

4、强迫法轮功学员在空白纸上面签字、按手印伪造事实

法轮功学员坚定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拒绝接收中共强加的非法迫害,不配合流氓警官、流氓检察官、流氓法官的任何命令与指使,拒绝回答一切无理提问,对他们非法构陷伪造的黑材料一概不承认、不接受,拒绝签名、拒绝按手印。面对法轮功学员的金刚不动的正信,他们除了酷刑折磨之外,所用的另一种流氓邪恶手段,就是拿来一张空白纸,让法轮功学员在空白纸上面签字、按手印,诬判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长山边防派出所警察梁传伟到郭运兰家,以“签字结案”为谎言,将郭运兰骗到东港市检察院。在检察院里,一个矮个儿瘦男人拿来一张空白纸,让郭运兰在空白纸上签名、按手印。郭运兰问在空白纸上签字干什么用?矮个儿瘦男人与梁传伟都说:签了字就撤销对你的通缉了,你就自由了。郭运兰在他们的欺骗下,在空白纸上签了名、按了手印。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东港法院非法庭审郭运兰。肢体不灵的郭运兰戴着手铐、脚镣,被法警架到法庭上。旁听者都是东港市公检法和丹东市政法委、“六一零”、丹东国保支队的人,据说辽宁省“六一零”也来人了。郭运兰家只有她女儿一人参加旁听。

法庭上,流氓法官李新田问郭运兰:你认不认罪?郭运兰质问:我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我有什么罪?李新田立即打断:好了,不要再说别的了,就说你认不认罪?郭运兰回答:我没有罪。随后,李新田宣布给郭运兰判刑三年。同年八月二十一日,丹东看守所与东港法院合谋,在不通知家属、不给家人判决书(至今不给)的情况下,将郭运兰劫持到辽宁沈阳女子监狱。郭运兰至今身体一直是偏瘫。

5、判不判刑 只取决于一个“炼”字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警察首先问的一句话就是:“以后还炼不炼?”如果说“炼”,就给送进看守所,关押、拘留、劳教、判刑;如果说“不炼”(明知是违心的),就可以放人,或取保候审放回家。国家宪法、法律条文在这些流氓法官眼里已是废纸!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东港市新城区桃源村第二村民组法轮功学员孙桂清,因使用恶党的电脑软件系统上网,被丹东、东港的网络特务给监控后跟踪,东港市国保大队与新沟边防派出所恶警闯入家中将她绑架,关进丹东看守所。恶警到看守所提审时问孙桂清:以后回家还炼不炼?不炼,就放你回家;炼,就给你判刑。孙桂清坚定地回答:“炼!”随后被起诉到检察院。二零一三年四月,孙桂清被东港市公检法以完全捏造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投进沈阳女子监狱。

6、离谱的“证人证词”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赵桂琴正在家中干活儿,被东港市公、检合谋绑架。同年底东港市法院给赵桂琴非法诬判三年六个月。

东港市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上有一句证词,说赵桂琴于二零零四年某月某日在集市上发真相资料时当场被抓获。可事实上,恶警是在某日晚上七点钟左右闯入赵桂琴家里绑架赵桂琴的。

还有一段证词,说警察在赵桂琴家抄出大量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并将这些真相资料当场焚毁。事实上,赵桂琴家当时根本就没有真相资料,只有天天读的几本法轮大法书籍。更不切合实际的是,中共邪党一直把大法救人的真相资料和揭露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作为它非法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的 “证据”,没有的都要伪造,警察怎么可能将抄到的真相资料当场焚毁呢?非法“判决书”上还有两个莫须有的“证人”。赵桂琴向丹东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对此质问时,丹东中级法院办案人见这两个“证人”编的太离谱,对不上号,无法回答,只好在二次下判决时,删除了“两个证人”和“赵桂琴在集市上发真相资料时当场被抓获”这部分。但是仍维持东港市法院对赵桂琴的非法冤判。

7、强迫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滕秀玲与家人在丹东金元宝商场购物时,被丹东国保支队杜国军等六、七名恶警暴力绑架。恶警杜国军残酷毒打滕秀玲致抽风,当日下午五点左右送进丹东看守所后,女所副所长张丽继续毒打滕秀玲,直到滕秀玲垂危,被打氧气抢救。次日,东港市公安局局长张振喜签字批捕,将滕秀玲非法起诉到东港市检察院。

东港市检察院与东港市法院以完全伪造的事实和强加的罪名,对滕秀玲非法秘判三年六个月。同年九月十六日,法官李新田、韩贵元等人到丹东看守所对滕秀玲秘密下判决,滕秀玲拒绝接受非法判决。李新田、韩贵元等人强迫滕秀玲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在恶人强迫之下,滕秀玲病情发作,口吐白沫,四肢抽到了一起。毫无人性的恶人李新田和韩贵元强按着滕秀玲的手在非法判决书上按了手印,签上了滕秀玲的名字。

十一月初,滕秀玲被秘送辽宁沈阳女子监狱,因滕秀玲病重被退回。十一月二十六日,丹东看守所与李新田合谋将开假证明,将滕秀玲再次送进沈阳女子监。滕秀玲至今不会说话。

8、无法无天的强判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法轮功学员刘美荣被当地黑沟派出所所长王润龙(现任国保大队长)连续构陷拘留两次,劳教迫害一年,罚款两千七百九十七元,没有收据。释放以后,刘美荣向世人揭露了王润龙的恶行,王润龙得知后不多久,指使黑沟派出所恶警安立勇、陈福财、于庆利、刘强等人到刘美荣家非法抄家,家中的十几张法轮功真相传单被抢走。刘美荣当时不在家,随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早晨,刘美荣与家人在自家大棚里摘成熟的草莓果,恶警安立勇、陈福财、于庆利、刘强等人冲進蔬菜大棚,不出示任何证据证件,将刘美荣暴力绑架。恶警陈福财(转年被货车轧死)将刘美荣两手铐在一起,拽着手铐,在地上拖着刘美荣拖出几十米,手铐勒进肉里,刘美荣被拖得昏死过去。在邻居的再三央求下,恶警陈福财才将手铐松开。恶警安立勇打电话请示王润龙,王润龙回答:“死了,也要拉到东港(看守所)。”同年五月三十日,东港市法院将恶警在刘美荣家抄家抢走的十几张法轮功传单(拥有多少法轮功真相资料也不违法)作为“证据“,给刘美荣非法诬判三年。

事后,东港市法院的人说:按理刘美荣不够判刑,这次是给她“强判”。给刘美荣非法判刑的所谓事实证据就是在刘美荣家抄家抢走的那十几张法轮功真相传单。法轮功真相传单的内容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揭露中共非法打击迫害法轮功事实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制作多少,传播多少,都不违反国家任何法律条文。更何况法轮大法洪传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唯独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

9、秘判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法轮功学员张庆贵与郎庆晟被东港大东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送进本溪劳教所迫害。同年十一月,东港市公、检、法为完成上边下达的迫害指标,以张庆贵与郎庆晟不转化为由,将二人秘密接回东港非法判刑。

张庆贵和郎庆晟被非法起诉到东港检察院,家属得知后多次去检察院询问案子,办案人曲红玲(女)告诉其家属:“此案暂时不能受理,我们工作太忙,要过一个月再说。”家属被搪塞过去。次日,曲红玲就给两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东港法院。家属得知后到法院去打听,法院办案人李新田、刘文国回答:“案子还没到我们这儿。”

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家属得知法院欲在当日非法庭审张庆贵和郎庆晟的消息,赶到法院要求入庭旁听。李新田、刘文国一口否认当日欲开庭之事,非常肯定地告诉家属:“今日不开庭。以后什么时候开庭,法院会通知你们。”家属信以为真。可是,家属前脚离开,李新田后脚宣判。宣判时既没有公诉人公诉,也没有人旁听,更没有律师辩护,且不许张庆贵与郎庆晟自己陈述和自辩,一句话都不让说。二人被非法宣判六年。东港法院将他们这种无视法律的犯罪行为叫作 “秘判”。

10、勒索一万元 减判一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半夜凌晨一点多钟,丹东网监处科长郑某和同伙李强,还有东港市公安局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从法轮功学员宁兆光家修理部后院翻墙跳进院内,将宁兆光的房门玻璃砸碎,钻进屋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证明,将宁兆光夫妻一起绑架。夫妻连夜被拉到丹东市内的一家宾馆非法审讯。次日下午四、五点钟,宁的妻子被放回,宁兆光被非法关进丹东看守所。一个月后被东港市公安局非法劳教送进丹东教养院。在教养院,宁兆光一直不顺从邪恶。二零零四年九月底,东港市公检法以宁兆光拒绝转化为由,又将其押回东港加重判刑。二零零五年二月底,东港市公检法合谋,以伪造的事实和捏造的罪名,给宁兆光非法判刑四年。妻子得知后,被迫拿出一万元托人给办案人,宁兆光随后又被改判为三年。

11、拒绝勒索 加判一倍刑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谢永兰给菜农讲真相遭大东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几日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谢永兰的儿子去大东分局要人,绑架、办案警察王帅暗示花钱才能放人,谢永兰儿子没理他。一个月后,谢永兰的儿子又去大东公安局要求放人,王帅谢永兰已被国保大队长王润龙起诉到检察院。谢永兰的儿子质问凭什么?王帅回答:“判刑比劳教好,时间可长可短,找关系办也好办。”再次暗示给王润龙等人送礼,当然他办案,他也在其中。谢永兰的儿子仍不接受他们的非法勒索,到东港检察院去要人,得知谢永兰已被起诉到东港法院。谢永兰的儿子立即赶到东港法院,门卫拦住不让进,并告知:谢永兰已被判刑三年。同年八月,谢永兰接到东港法院的非法判决,“判决书”显示,谢永兰在一个月内被非法枉判两回,非法判决书的上面写的是“劳教一年六个月“,在下面又改写为“判刑三年”。谢永兰因为家人拒绝非法勒索而被非法加判一倍刑!

以上枉法判刑案例,只是东港市检察院、法院不法之徒迫害法轮大法所犯罪行的冰山一角.

四.东港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东港市公安、国保、政法委、以及各级政府不法人员,在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关押、判刑等迫害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公开抢劫法轮功学员的私有财产、无理罚款、肆意勒索、抢劫法轮功学员的物品、财产、破坏法轮功学员的私有财产等。

现已调查核实,有五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抢劫私有财物,折合人民币达八十四万四百元;有二十九个被非法抢劫现金,合计总额达三十一万六百四十七元;有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理罚款,合计金额达 十九万零六百元;有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家人被要挟勒索,合计金额达六十四万七千四百元,这是能够核实到的,由于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之广、之深,有的还在掩盖中。下面仅举几例:

1.法轮功学员李新良家餐巾纸、卫生纸被抢走

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晚十点多钟,东港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恒臣、政保科长王润龙带领几十名恶警,驾驶多辆警车,包围了法轮功学员李新良家。十多名恶警一窝蜂的冲进屋里,用绳子将李新良绑到警车上。李新良家庭生活困难,平时仅靠卖卫生纸赚点儿钱维持生活。王润龙抢走李新良家厦子门钥匙,将厦子里存放的所有卫生纸和餐巾纸全部抢走分赃。周恒臣还让恶警把他分赃的餐巾纸、卫生纸给送到家。

2.法轮功学员孙永勤的十四多万元的现金和物品被抢走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丹东国保支队、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向阳派出所等部门的十几名警察在路上劫持法轮功学员孙永勤,抢走他家的房门钥匙,破门而入,非法抄家抢钱。家中十四多万元的现金和其它物品被抢走。但是,他们在扣押物品的清单上,他们记录的却是十一万元,当即分赃三万多元。

3.法轮功学员张伟被抢劫一万三千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张伟一行五人去北京上访。在丹东火车站,张伟掏买了五张去北京的火车票。正在检票上车时被警察绑架,五张火车票八百全被没收,交给东港市公安局,由他们统一退票,说是回东港后就给退钱。张伟被关押两天放回家,张伟母亲去公安局要钱,他们公开说:“不给。”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晨,丹东国保支队、大东公安分局、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十多名恶警闯入张伟家中抄家,抢走现金一万三千元。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十点三十分,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东公安分局十多名恶警强行撬开防盗门,闯入张伟家疯狂抄家,抢走现金近千元。

4.法轮功学员邹吉令被抢劫六万八千元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东港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大搜捕,国保大队、大东公安分局、丹东国保支队的恶警非法闯入邹吉令的住处,抢走人民币现金六万八千元。

5.法轮功学员王强被勒索罚款三万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大法遭受非法迫害开始后,王强连续三次去北京上访,三次被抓回。头两次被抓回后,在大连各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大连外国语学院两次强迫王强家人交钱合计二万八千元现金才放人:第一次要钱一万六千元;第二次要钱一万二千元。王强第三次去北京上访,在北京遭绑架被非法拘禁。东港市新兴区公安分局去北京将王强劫持到东港看守所,罚款二千元。合计:三万元。

6.法轮功学员张伟的家被砸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晨,东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姜龙文和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杜国军与其它派出所的恶警,合计十几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张伟家,将张伟家三个卧室的门全给砸碎,屋内的家具给砸坏,其它物品也给砸的七零八碎。(见以下四图)

(以上四张照片是被砸现场拍照的)
(以上四张照片是被砸现场拍照的)

下载: 附录1:东港市部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简述(之一)
(77KB)

下载: 附录2:东港市部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简述(之二)(80KB)

下载: 附录3:东港市各级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155KB)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