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律师与门卫争辩了半个多小时后强行进入看守所,但在看守所内仍然无法见到三位当事人。在无法会见当事人的情况下,三位律师到莱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找负责这个案子的国保副大队长张海峰和国保二中队长刘京兵询问,结果被告知张海峰不在,刘京兵已住院。其他的国保大队负责人拒不接见。
接着三位律师直接到莱州市检察院控申科提出申诉,同时也找到了检察院的公诉科和监督科,告诉他们修炼法轮大法是完全合法的,是执法部门在知法犯法,提请检察院对莱州市看守所的无理阻挠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检察院当时做出了依法可以会见当事人的决定,并在下午和三位律师一起到了看守所对看守所的非法行为做了书面更正。
莱州市检察院虽然对看守所的非法行为做了更正,但有关人员仍然依据非法的文件规定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律依据”,非法批捕孙寿煜和张立忠。
2015年7月18号下午,烟台莱州市610、国保大队伙同莱州沙河镇派出所,出动三十多个警察,携带枪支,绑架了宋洪军、孙寿煜、张立忠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十几名莱州持枪警察在宋洪军的家中,不但抄走了电脑和打印机,而且还强抄走了宋洪军的一辆轿车和一辆小面包。 由于宋洪军不配合邪恶的命令,恶警给宋洪军戴上了手铐并把他非法关押在店子洗脑班,到洗脑班后,由于宋洪军坚决抵制迫害,610副主任原建刚等人对宋洪军连续几天大打出手,并给他戴上了脚镣。
9月1日,济南维权律师付永刚抵达莱州,为被非法关押在莱州市看守所的宋洪军提供法律支持,下午两点,律师到莱州市看守所约见当事人,但遭到看守所拒绝。后律师将莱州市看守所的违法行为通过微博进行曝光,半小时后,看守所杨所长才让会见。经律师介绍,宋洪军被国保非法抄家,抄走了8台打印机、28000元现金、一辆轿车、一辆面包车,且48小时内未让当事人签字, 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律师约见完当事人后不久,负责此事的国保中队长刘京兵打电话给宋洪军的姐姐,威胁她,让她马上取消律师的参与,否则加重对宋洪军的迫害。
山东省司法厅及济南市司法局分别对三位正义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并要求律师放弃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遭到律师的拒绝。与此同时,莱州610、国保大队伙同各乡镇派出所及部分便衣警察在莱州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先后又绑架了11位法轮功学员。
在此正告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你们守住自己最后的善念,在善与恶之间做出明智的选择,以便让自己及家人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与迫害的部分人员信息:(区号:0535)
莱州市看守所所长:杨旭波 办:2289270 手机:18660068737
刘伟峰 办:2289374 手机:18660068766
莱州市拘留所所长:张建兵 办:2289239 18660068771
刘正贤: 办:2289239 18660068772
莱州市610: 王来珍 办:2222890 13705353578
原建刚 办:2289982 13791157158
国保大队: 于治滨: 办:2289249 18660068222
袁 璐:办:2289069 18660068155
毛旭波: 13806459876
张海峰: 15953555678/18660068156
刘京兵: 18660068161
莱州市检察院: 徐志涛 办:3012601 13906384567
王冠成:办:3012602 15589561056
刘永臣 办:3012606 13589823177
杜昌源 办:3012603 13953588286
刘臻艳 办:3012610 13953558181
王晓燕 办:3012605 13780978078
杨红卫 办:3012608 13953589727
刘万民 办:3012607 13853527552
检察院检委会: 高 燕 办:3012676 13506459019
康 锴 办:3012681 13864562222
徐玮泉 办:3012696 13863803775
检察院政工办:刘升山 办:3012609 1379351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