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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青春狱中度过 原大学教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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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今年四十二岁的李石头,十七岁考入河北工业大学,毕业后直接留校任教,后又考取了硕士研究生。一九九六年与父母一同修炼法轮大法的他,因身心健康,工作认真努力,做人诚实善良守信,受到学生、同事们的尊重和好评。

就在他对未来怀着无限美好憧憬的时候,一场残酷的对好人的迫害,不仅使他美好的青春在冤狱中度过,还得面对母亲被迫害致死的哀痛。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六年中,李石头总共被非法关押六年多,辗转于天津市看守所、天津红桥区看守所、天津青泊洼劳教所、天津双口劳教所、天津蓟县劳教所、天津建新劳教所、邯郸第二看守所、邯郸劳教所、石家庄劳教所等多个劳教所和看守所,遭受到令正常人难以想象的非人折磨。

李石头于今年八月四日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控告已送交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回顾这些年自己和全家的悲惨遭遇,李石头认为:“造成我们家十几年惨烈遭遇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我们现在告他,是为让更多的人能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李石头在他的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

我从小勤奋好学,十七岁考入河北工业大学。在大学学习期间,更加用功读书,成绩优异,毕业后直接留校任教。任教期间,工作勤勤恳恳,踏实认真,后又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深得领导的赏识和同事们的称赞。

一九九六年,在父母的影响下,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使我从物欲横流的不良社会风气中超脱出来,身心健康,工作认真努力,做人诚实善良守信,受到学生、同事们的尊重和好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江泽民下令对法轮功的铺天盖地的镇压开始后,我仍坚持到公园里炼功,以行动来证明大法的清白,抵制人权及信仰自由的被践踏,遭绑架,后被单位接回。二零零零年初,因与校内坚持修炼大法的学生有联系,在探亲时,被从家接回直接投入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我给同修送师父的经文,再次被绑架,并被判劳教一年半,关押在天津双口劳教所。由于我最终不配合强制转化,不放弃修炼,一年半的劳教期满后,又被连续几次加期至两年半。在被非法关押两年半到期后不但还不放人,又把我强行送到洗脑班进行迫害。洗脑失败后,又判我两年半劳教,转送到天津蓟县劳教所。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又转到天津市建新劳教所。最后,在被非法关押迫害四年多后,于二零零四年底释放。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早,恶党“十七大”前,邯郸市复兴区胜利桥派出所一行几人,非法闯入我家中,把我绑架,并劫持到邯郸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还非法抄家并把弟媳妇陪嫁的电脑主机抢走。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早,所谓的“奥运安保”期间,我去一位同修家串门,又被早已在那里蹲坑的胜利桥派出所绑架,送到石家庄劳教所五大队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

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这场迫害的这十六年来,我总共被非法关押六年多,辗转天津市看守所、天津红桥区看守所、天津青泊洼劳教所、天津双口劳教所、天津蓟县劳教所、天津建新劳教所、邯郸第二看守所、邯郸劳教所、石家庄劳教所等多个劳教所和看守所,遭受到令正常人难以想象的非人折磨。

这些地方尤其是各劳教所,大都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而臭名昭著,那里都曾打死、打残、逼疯过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身处其中的人所遭遇的恐怖残酷是不在其中的人无法想象和理解的。这些地方的共同点很多,例如:没有人权,伙食和卫生条件很差(尽管表面的环境卫生并不都很恶劣),长时间高强度劳动,随意打骂侮辱体罚,克扣家人送来的钱物,生活用品和食品价格比正常高很多,限制上厕所和长时间不让睡觉,限制甚至禁止家人会见等等。

在那暗无天日的环境中,我和其他大法弟子据理力争,要求人权和信仰自由,甚至绝食抗议那非人的折磨,而迫害我的警察不止一次、不止一人说过:“我说煤球是白的,你们就得说白的。”“对你们不讲理、不讲法律。”

天津青泊洼劳教所是劳教人员的中转站,几次在这里中转,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是饥饿,因为伙食极脏差且太少。天津双口劳教所是关押男性大法弟子的基地,各队警察的涨工资晋级都与强制大法弟子放弃修炼(所谓的“转化”)的数量挂钩,“转化”一个现金三百元,刑事犯帮助“转化”一个减刑三天,所以迫害非常残酷。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从入所开始,我多次遭受电击、毒打,皮肉被烧焦,身上被打的肿胀黑紫;被当众剥光衣服羞辱;强制长时间的超强度劳动,长时间不让睡觉等等惨无人道的精神、肉体的残酷折磨,目的就是为强制转化。

天津蓟县渔山劳教所,又称采石场,那里的恐怖环境和繁重的奴役使曾经来过这儿的犯人谈虎色变。第一次在天津青泊洼劳教所中转时,我亲眼见到一个被分到蓟县劳教所的劳教(人员),为了不被送到那里,在下楼时故意自己摔断了胳膊。我在这里被强制关小号并长时间不让睡觉近两个月后,绝食抗议强制转化,遭到野蛮灌食(灌又咸又辣的生水玉米面糊),口腔和食道都被烧坏。因拒绝教导员李占的无理体罚,即被李占和恶犯周海英等拳打脚踢、电击,近视眼镜被打碎。他们还印制了许多诽谤李洪志师父和大法的大字报和标语,贴得满楼道、班房、厕所、会议室等地方都是,极力制造邪恶的“文革”时期的恐怖气氛。还把大量师父的相片贴在地上强迫我和所有人踩踏,甚至塞进我们的内裤中,侮辱大法弟子的人格,摧残意志。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天津建新劳教所位置处于市内,除关押法轮功学员和其他成人劳教人员外,还有许多少年劳教,最小的只有十四、五岁,而那里劳动强度之高,把人的潜力真的逼到了极限。每到节假日之前,堆积如山的手工活(例如折纸、粘手提袋等)给我感觉永远也干不完,而那些孩子们,如果能被允许凌晨一两点睡觉,都会乐得蹦起来。

石家庄劳教所更是把整人的手段运用到了极致,在有限的空间里营造出令人压抑的恐怖环境。死气沉沉的楼道里,每一扇门后面发生着什么,是严禁我们知道的。在这里,我经受了最残酷的精神折磨,前后共被隔离关小号一年多,头发都花白了。伙食差的使我和许多人口腔多处溃疡,因为不配合转化,被禁止购物(价格比正常高很多的日常用品和食品)和会见家人,甚至近一年的时间被禁止见到其他大法弟子,也没有出过那个楼层。

在天津红桥区看守所和蓟县劳教所,我都因为连续二次毫无理由的被劳教,按照法律程序写过申诉。我在申诉书中写道:“在任何一个正常的讲法制的国家,都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思想判他有罪,更何况是没有表达出来的思想”,“强制能改变人心吗?”为了不给他们任何把柄,我拒绝写和说任何口头和文字上的东西,但还是被以思想顽固为由,再一次剥夺了自由。而这些申诉,都没有被正常发出,而是遭到扣压甚至不知去向。在蓟县劳教所,恶警指导员李占甚至恐吓我放弃申诉。

以上这些不过是几年中遭受非人迫害的点滴回忆,比起遭受更残酷迫害和被折磨致死致残的大法弟子,我这些经历还算不得什么。但是,和许多年轻的大法弟子一样,我最美好的青春时光,在那邪恶至极的环境中失去了。

想不到的是,等待我的还有失去家庭和亲人的痛苦。

在经过四年漫长的人间地狱般的魔难,二零零四年底我被释放时,父亲才告诉我,早在三年前,我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双口劳教所的时候,我的母亲刘焕青就因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而被邯郸公安及看守所迫害致死,年仅五十八岁。母亲曾三次被复兴区公安分局恶警关进第二看守所。第一次关押一个月,第二次关押五个月,最后一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警察从家中将父母两人绑架,非法关押在邯郸市第二看守所长达十个月之久。其间母亲被戴上沉重的脚镣、手铐,恶警所长赵某、副所长崔树敏殴打折磨她,电棍击打全身,使她身体和精神受尽了野蛮摧残,体重由原来一百四十斤降到不足八十斤。直到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时,才允许家属把她接回家,但母亲的身体已无法恢复,回家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就离开了人世,致死也未能与日夜思念牵挂的儿子见上最后一面。

我的父亲李刚林,是邯郸市医药公司职工,一生忠厚老实,为人本份,深得人们的敬重。他和我母亲刘焕青于一九九五年一同修炼大法,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好人做起,很快达到身心健康,无病一身轻。一九九九年后为法轮功鸣冤,和母亲一起去北京,又一同遭受一次次的迫害。在母亲被迫害去世后,他又多次被绑架、抄家、罚款、骚扰,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多次,时间也长达数年。

在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时,我刚新婚不久,妻子田庆伟也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我被迫害期间,她也长期被迫流离失所,最后因承受不住种种的巨大压力和打击,和我离了婚。

邪恶的迫害,拆散了我们原本幸福的家庭,使我家破人亡。我所有的亲人也都承受了巨大的苦难和压力。同时由于我工作的学校也配合了迫害,最终我被迫放弃了热爱的教育工作,离开了学校,离开了我的学生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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