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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司法警察崔会芳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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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佳木斯司法警察崔会芳,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被非法批捕后关押到佳木斯看守所超过七个月。崔会芳于九月一日收到起诉书,目前案卷已经移送到前进区法院,定于十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

崔会芳
崔会芳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崔会芳的辩护人黎雄兵律师到佳木斯看守所会见了崔会芳。十八日,律师到前进区法院要求阅卷并且向案件承办人葛莉表明了律师意见:此案并不涉秘密,不应该对崔会芳起诉,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办案。阅卷后,黎律师认为,给崔会芳定罪的依据——黑龙江省保密局出具的“密级鉴定书”,“密级鉴定书”上没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也没有负责人的司法鉴定意见,鉴定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密级鉴定书”
“密级鉴定书”

崔会芳,现年五十二岁,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开始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崔女士不仅目睹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崔会芳曾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以“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至今。

崔会芳案从四月一日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起诉,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此期间崔会芳亲友曾多次前往佳木斯市前进检察院找主办人洪蔼墡,但洪一直躲避家属,案件在八月二十五日已提起公诉移送法院,而家属和律师一直到九月十六日会见后才得知此消息。

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办案机关需将涉及案件案情的鉴定结论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过鉴定申请,办案机关也应当将启动鉴定程序之后的鉴定结果告知辩护律师。可是律师和崔会芳本人都没有收到鉴定结论没有见到鉴定文书,检察院的办案程序并没有遵守法律规定。也因此影响我们申请重新鉴定和其它法律救济权利。”“此前,家属、朋友、律师多次找到检察官洪蔼墡提出异议,指出案件系出于对崔会芳由警察到大法弟子身份转变的打压和迫害。检察官也表明,她会客观公正办案,顶住外来压力,让律师放心。可是,明显不构成国家机密的三份工作文件而今被“鉴定”为国家机密,检察官自己或许也觉得事与愿违只得硬着头皮“办下去”,悄悄提起公诉将皮球踢给法院。”

说给公检法同行的话

被非法关押前,崔会芳曾经在谈到她的修炼体会时说到:当我刚刚走进这个群体时,也曾有过不安的心理,“我是警察呀,如果别人知道了我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了,会怎么看我,我的将来……”可当我冷静下来后,我问自己,按真善忍做人好不好?回答,好!我身体的疾病好了是不是真的,回答:是真的。既然你不是在欺骗自己,你还怀疑自己的选择吗?当有一天别人知道了自己也是法轮功修炼者,甚至遭到打压了你会不会后悔。回答:不会。当我看到我的同行们还被谎言毒害的时候,有的甚至被疾病折磨的很痛苦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们早点明白真相,都来看看《转法轮》,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呀!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科:洪蔼墡8305977(办公电话)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电话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王力 8328205 8124966 13836648880
刘旭 8328204 8229229 13945478588
赵庆林 8328265 8664400 13664540111
盛煤 8328202 8646846 13945489136
齐海榕 8328203 6050999 13803665555
李铁军 8328203 8615681 13512660396

以上是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 刘庆民 8328256 8137288 13945497500
政工科: 姜一 8328269 8316565 15946584789
刑事庭: 周刚 8328132 8655312 13163514111
葛莉 8328135(崔会芳案承办人)
少年庭: 李仲华 8328277 8693298 13836649482
民一庭: 郭玺良 8328136 8679855 13945460104
民二庭: 张庆伟 8328398 8666841 13359648999
行政庭: 尤伟业 8328279 8640442 13009767749
立案庭: 梁显宗 8328227 8227919 13704860202
审监庭: 高杰 8328206 8435997 1351266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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