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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获新生 黑龙江农妇遭迫害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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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黑龙江省东宁县北河沿村48岁的赵凤梅女士,二零零三年被病痛折磨的苦不堪言之际,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一身病全好了。二零零八年被不法警察抄家、绑架、非法关押15天,二零一二年丈夫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她去接出狱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五六个小时。

鉴于当局今年五月宣布从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鉴于江泽民借法轮功问题大规模迫害实施祸国殃民之事,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体制、宪法及法律,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和恶劣影响不可估量,海内外十多万法轮大法的受益者纷纷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诉状,起诉十多年来非法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赵凤梅女士也于七月初向最高检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

下面是赵凤梅女士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一、修大法获新生

我叫赵凤梅,是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份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的我,是一个疾病缠身的人,被病痛折磨的苦不堪言。二十九岁那年,被医生诊断出的结果是:心脏病、心肌炎、心肌缺血、脑供血不足、眩晕症、肾炎、胃大面积溃疡、肠炎、妇科病、还有精神忧郁症,长年靠吃安眠药来维持睡眠。按医生的话讲:你从头到脚,除了你的头发丝没病,你没有没病的地方。从此以后,我喝中药,吃西药,打针,几年下来,钱没少花,罪没少遭,但病却没好,到中医院,两位专家为我诊脉,脉沉的摸不着,到县医院,院长亲自用仪器为我检查,检查完以后,院长说:你还能干活吗?你的脉一分钟只有三十二下,连正常人的一半都不到,有条件的早该疗养去了。就这样,我被病折磨的想自杀,去买安眠药,医生多了不卖,一次只给十片。

到了二零零三年的夏天,一次儿子骨伤住进了市医院,在医院照顾儿子期间,我自己说不行就不行了。在同病房的好心人的劝说下,我再一次来到了医生办公室,当这位老中医为我诊完脉以后,对我说:你为什么不早治呀,你知不知道你的病有多严重,心、肝、脾、肾,人体这几大件你都有病,而且哪样都厉害。是药三分毒,给你治这样可能对那样就有副作用了。而且你的月经已经没有了,这些病都治不了了。这样吧,我给你开几付中药,调解一下,等月经来了以后,再一样一样治那些吧。就这样,我抱着一大包中药回来了。我知道我的病靠这几付中药已经不起作用了。那年我才三十六岁。

后来在母亲和朋友的劝说下,我炼了法轮功,神奇的是,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我的病全好了。从一个满身是病的人,变成了一个无病一身轻的健康人,再也没有了疼、痛、难受的感觉。感谢师父、感谢大法,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亲戚朋友在我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神奇与超常,也都支持我修炼。

二、二次被非法关押 丈夫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这天,我和丈夫在院子里干活,大法弟子李贵哲到我家买木耳。进屋之后,我把木耳拿出来让他看看好不好,李贵哲看了看说挺好。刚把木耳包好,片警韩振明就来了,进屋后,看到炕上的木耳就问是什么,我说木耳。李贵哲就把口袋打开让他看,片警韩振明用手在口袋里扒了几下,看确实是木耳,就转向出去了。来到我家的后屋看到了一些资料,大概有二十几份,就给公安局打了电话。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领一帮人来到我家,把我家的所有屋子全翻了一遍,抢走了四本《转法轮》,还有师父法像、莲花灯、VCD,还有我们自己看的新年晚会光盘等。当时我的母亲也在我家,他们把我母亲劫持回她家,也把我母亲的家全翻了一遍,把李贵哲绑架走,把他的家也给抄了,后来把我和丈夫带到公安局,问我谁在我家学法,谁给我的资料,我没有按他的要求回答。晚上十点多,把我和丈夫、母亲、李贵哲送到了看守所拘留。

在看守所期间,国保大队长林晓伟来提审我,问我资料是谁给的,说了就放我回家,否则后果严重。我告诉他,如果我说了是谁给我的,那么你们就会去抓那个人,那样对你们不好,不但救不了你,反而是害了你们。后来把我拘留十五天,罚我一千元钱,放我回家。我丈夫拘留五天,罚款五百元回家。我母亲被非法拘留四十多天,罚款四千五百元。李贵哲被非法劳教两年。这次绑架我们,给我们扣上一个“法轮功聚会”的罪名,就把我们拘留、罚款、劳教。当时参与绑架我们的有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程休海、尹莉莉、片警韩振明,还有几名警察不知叫什么名。

当时我女儿正在上高中,晚上十点半放学,当她回家看不到我们,心里会多么难过。后来我女儿考上大学以后,我在整理她的东西时,看到她写的日记。她在日记中写到:在我们被抓的当天晚上,天上下着鹅毛大雪。她放学回家的路上,拼命的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心里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到家推开大门就喊:妈妈我回来了!希望能听到我那熟悉的声音。怎么没有回答,推开屋门看到一片狼藉,柜门开着,床上地上都是衣服,她心里一下就明白了,她在日记中写道:“曾经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可见我的女儿要承受多大的精神压力,即使在学校上学,也总是担心我们被抓,这都是江泽民的迫害政策造成的。

在以后的日子里,片警韩振明先后几次到我家骚扰,有时拍照、录像,一次公安局林晓伟带领程休海、尹莉莉,还有几名警察到我家,以我态度不好为由,又在我家搜查一遍,拿走了我师父的法像,还有一个讲法光盘。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我丈夫去乡下讲真相,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五个多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后被送到牡丹江监狱遭受折磨。在这三年当中,我一个农村妇女靠体力劳动来维持生活,由于丈夫不在家,给我的经济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去年我儿子考上大学,按村里规定本村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都有一份资金。按我儿子的考试分数,村里应给我们四千元钱。可是村支书张文利以我们是炼法轮功的为由, 把我们应得的四千元钱给剥夺了。对于村支书的行为和所有参与绑架我们的警察,我对他们没有任何怨恨之心。但是这些警察,检察院公诉人孟继臣和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已经触犯了《宪法》、《刑法》的诸多规定,构成了多种罪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等。虽然这样,我并不恨他们,我觉得他们很可怜(因为善恶必报)。因为他们也是一个受害者,他们犯罪,完全是执行了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的命令所造成的。所有这些迫害法轮功的参与者,都应该站出来控告江泽民,这样才能为自己洗刷罪名,只有控告江泽民才能减轻自己所犯下的罪恶。

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在牡丹江监狱迫害到期,我和他的妻子还有几位学员去接他回家。这本应该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可是在我们刚出监狱不久,就被牡丹江“六一零”劫持到江南分局非法关押了五六个小时,期间对我们又搜身,又做笔录,还把我的手机给拿走了。为什么合理合法的正常接人,却成了被非法劫持扣押的受害人,这不就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所造成的黑白颠倒,把好人当坏人,好人被抓,坏人却逍遥法外,这是什么世道啊。

三、被控告人江泽民触犯的法律

在这十六年来,由于江泽民下达了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造成无数法轮功学员被抓、被打、被劳教、被判刑,致伤、致残、被活体摘取器官牟取暴利等等,导致了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给每一个家庭造成的深重苦难和精神痛苦无法用语言形容。

江泽民及其追随者迫害法轮功,违犯了《宪法》

一、违犯宪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五条 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七条 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八条 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违犯宪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二、违犯《刑法》的诸多规定

江泽民作为迫害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善良民众的主犯、教唆犯、利用“六一零办公室”传授犯罪方法(六一零提供百余种刑具及酷刑办法、毒药迫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构成多种罪行,侮辱罪、诽谤罪(诬蔑按真善忍做好人为X教)、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侵占罪、滥用法律(滥用刑法第300条)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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