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不能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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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黄历七月初一是我父亲周年,我请假在家中。中午,我正在帮忙做饭。我村村委来到家中,我以为是卖地找我签字,给他个凳子坐下。

谁知他问我会不会上网?我说会。他说:你在网上都发啥了?我说:控告江泽民了。他说:你是没事找事,你干那事干啥?那是参与政治。我说:他违反宪法、刑法了。宪法规定:人人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他干扰我信仰自由。村委说:他干扰你啥自由?我说:他干扰我信仰法轮功的自由。他迫害法轮功,使用残酷手段打死、致残几百万法轮功学员,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而且,江泽民是一个大汉奸,出卖国家土地,为啥不能告他?村委一听,扭头就走,扔下一句:“一会派出所会找你。”

当时我妻子可能听见了,很害怕,急忙把我的书和设备藏起来。我对她说:不要怕,咱有师父保护!师父说:“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1]妻子说:这两天警车在咱庄后来回过,我感觉要出事。我说:警察是抓坏人的,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我写控告书是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让公检法人员了解真相,得到救度。他们是执法犯法。我师父慈悲,再给他们一次得救的机会。再说检察院立案了,也得下来回访,看看人是真是假。妻子听了我的话,紧张的情绪放松了。

中午,我的两个姐姐来了,也是同修。听了此事,就发出强大的正念,清除派出所、村委会所有人背后的邪恶烂鬼,不允许迫害大法弟子,谁迫害谁有罪。我跟姐姐同修说:晚上我去找他(村委)问清情况,不能让他起负面作用。

晚上我去找他,见他正和几个人在街上聊天,我对他发正念,清除他背后的邪恶烂鬼。五分钟后,我过去和他说:哥,问你个事?他说:啥事?我说:你见我写的控告书了?他说:我路过派出所,见你写的控告书。我说:你看了没有?他说:看了,你按的手印,还有身份证复印件,你还在复印件上写:姜庭长扣押你的信?我说:不对。我写的是姜庭长,有人利用安检名誉扣押我们的信件,返回当地部门对我们骚扰。他说:你还用真名?我说:往检察院寄信都是实名。他们是不是问咱村有我这个人没有?他“嗯”了一声。我说:你就说有就行了。

我又说:“检察院都立案啦?”他一听生气了:“你那属于啥刑事案件给你立案?”我说:“他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就拿寄信这事说:宪法、邮政法规定公民有通信自由的权利,本来三天能送到,扣押一月后才送到,这就是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现在是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江泽民违犯了法律,侵犯了我的权利,我就可以告他。”他忙说:你说那一套我不信,你回家吧!另一人说:“他敢实名举报,就敢作敢当。如果事大,派出所找他,找你村官就是小事。”

此事过后,他们再没来过。这让我想起师父讲的法:“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恶就垮 修炼人 装着法 发正念 烂鬼炸 神在世 证实法”[2]。

希望同修遇到这样的事不要怕,因为我们是走在正法路上的大法弟子,有师父保护。从常人的角度上说,我们是中国公民,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江泽民违犯了法律,我们都敢控告他,那么对来骚扰我们的人,违犯了法律,侵犯了我们的权利,告诉这些人,我们一样可以控告他。

个人体会,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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