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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密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诉江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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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高密市阚家镇下坡村法轮功学员刘永瑞、单既花夫妇因控告江泽民,信件被拦截,人被绑架。

2015年8月6日,高密市国保大队警察与阚家镇派出所警察到高密市阚家镇下坡村,在村书记高振忠授意下,由村民李国的带领,到村民单既花家,将单既花及丈夫刘永瑞绑架。

阚家镇派出所所长钱明强指使警察将他们夫妇俩铐在铁椅子上,非法审讯,强制他们摁手印、签名,不配合就打,长达两天两夜。后刘永瑞被非法关押到高密看守所,15天后回家;单纪花被非法关押到潍坊市看守所,至今。

在单既花和刘永瑞被绑架到阚家派出所期间,阚家派出所的警察从单既花身上抢走了钥匙,在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况下,非法对其抄家。

后来单既花的女儿回来后,一看他们的家被恶警们翻的一片狼藉,洗劫一空。被抢去的物品有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打印纸一箱、师父法像、大法书等,家中所有存款被抢走,包括小女儿因车祸赔偿的抚恤金估计近二十万元,家里的抽屉、衣柜全被撬,做饭的大铁锅也被掀翻了,粮食满地都是。具体抄家抢劫的物品清单,警察至今未给家人。

单既花于1998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之前患乳腺炎、阑尾炎、腿疼胳膊疼的无法干活,得法之后一身病不翼而飞,丈夫看到她身体的变化后,也跟着修炼了起来。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出于小人的妒忌,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单既花家也未幸免。2005年农历3月5日上午10点左右,阚家镇派出所6、7个警察翻墙进入她家,对她家非法抄家,老单及其20岁的小女儿刘晓燕被绑架。

下午3点多,恶警把她们母女俩送高密看守所关押,高密市看守所拒收,阚家镇派出所的警察便贿赂看守所的警察,在金钱引诱下看守所收下老单母女。

后来阚家镇派出所勒索了家属1000元钱后才将其女儿放回家。单既花被绑架至王村劳教所劳教两年。

在肉体与精神双重被折磨的情况下,单既花又经受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失子之痛;她的小女儿刘晓燕因与母亲被同时绑架,亲眼见证了母亲惨遭酷刑迫害的经历,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精神时常恍惚,后不幸车祸身亡。

单既花的丈夫刘永瑞因老婆被绑架,女儿又惨烈去世,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痛不欲生。

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在江泽民的淫威迫害下,家破人亡了。连续不断的打击,使单既花的大女儿现在精神也崩溃了,在向他人诉说这次他家的遭遇时,多次昏厥不省人事。

信仰自由、上访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恶警们知法犯法,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惩。

全球起诉江泽民的大潮,势不可挡,审判江泽民是天意,是民之所向,可是,直至今日,高密市公安局的部分警察,仍然看不透形势,执迷不悟,甚至有的明知道不对、是违法的,也在利益的驱使下,泯着良心继续作恶,江泽民被审判你们怎么办?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你们今天仍在作恶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公民对无视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当权恶人提出控告,完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是高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与阚家派出所,因公民写诉江状就绑架他们,是侵犯他们的通信自由权、控告申诉权,同时也妨碍执法机关的有效监督、执法。他们的行为真的构成了“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这才是真正的在犯罪。

诉江是历史的必然,谁又能挡得住呢?只有抛弃中共,才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继续追随江泽民,只能是死路一条,世间和上天的审判随时都可能降临。顺应天意,顺应民心,选择正义和善良,是为自己选择光明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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