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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致残 吉林省通化市杜国林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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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杜国林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六月十九日,控告状均被最高检与最高法签收。

现年五十岁的杜国林,自幼跟父亲习武,十九岁时在通化地区武术比赛中获第一名。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后,杜国林因坚持修炼、向民众讲清真相,两次被非法劳教,三次拘留,一次被关洗脑班。

杜国林在公安局、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一度四肢麻木、僵硬,后来全身麻木、大小便失禁、视力下降看不清物体、双耳失聪……至今仍听觉障碍、耳朵长鸣、头昏、走路一瘸一拐。少年的体育健将,修炼后的无病一身轻,而今视觉、听觉、行动上都有障碍,生活上的不便与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因为修炼大法,如何能做到乐观豁达的生活?

以下是杜国林自述他修炼法轮功的美好经历及遭迫害的事实。

一、修大法身心受益

我很小就向往修炼,苦于得不到真法,97年有幸听朋友介绍:法轮功是真正的修炼大法。通过看《转法轮》解开了困惑自己多年的各种问题,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就是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返本归真。做一个道德品质高尚的生命。

因自幼习武,遇事总喜欢和人争斗;有很强的争斗心和妒嫉心。未修法轮大法之前,我在单位供销部门跑业务,吃、拿、卡、要,请客送礼这些不良习气沾染了不少;那时的我为得不到的利益而苦恼、为别人比我强而妒嫉,贪婪、自私,使我的心胸比针鼻儿还小,就怕自己吃亏。

修炼大法后,明白了先他后我、不失不得、无求自得的法理,以苦为乐,以助人为乐,不再为利益的得失而忧而乐,而是为自己还有那么多执着、和自私心没有放下而内疚。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归正自己的言行,改掉了那些不好的毛病,与人为善,对人真诚,遇到矛盾先看自己哪错了,做事先想想对别人有没有伤害,做生意不欺不骗、不贪不占。

在开出租车期间,曾三次归还乘客丢失的手机(当时的手机只有少数人才拥有的奢侈品)。修炼法轮大法使我心胸豁达,真正体会到了生命的品质在为他中升华的境界,心中充满愉悦。就是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期间,面对无理的打压,残酷的迫害,我也能够以一个法轮功修炼者的心态,平和理性的善待每一个人,无怨无恨,以德报怨。赢得了在押人员对法轮大法的认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赞誉和尊敬。

二、第一次被非法劳教,在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我向一搭乘出租车的女乘客讲真相,并送她一盘真相光碟。但这名女乘客却是便衣曹秋霞,即后来的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但她当时并没说什么。随后,通化市民主派出所有三个警察将我劫持到派出所,抢走我身上现金一百五十元、手机等,并对我的住所非法搜查,劫走大法书籍、磁带、光盘、大法资料等物品。

在派出所因我没按警察的逼迫,供出两个法轮功学员及资料、书籍的来源。一小眼睛戴眼镜的警察把我的上衣、裤带、鞋扒去,一只手铐在暖气管上,另一只手铐在特制的水泥地环上,用脚猛踢我头部、胸口、后背、小腹、胳膊等处,并对我谩骂、侮辱,暴行从上午十点一直进行到下午二点。

随后他们把我拉到中心医院体检,又拉我到通化市东昌分局,对我和从我家抄走的大法资料进行拍照,取指纹等。

在东昌区公安分局六楼,三个警察把我关在一个只有二平方米的铁笼子中,铐在铁椅子的竖杆上,脚尖不能着地。小眼睛警察从室内暖气片后面拽出一个带血迹的内裤,将我嘴从前向后勒住,然后用二层塑料方便袋套在我头上闷,闷一会,见我还不说,就使劲向后扳我的头,用手掌砍喉部。另一警察头目用拳头击打我胸口。见我不行了,就放开塑料袋缓口气,再接着闷,就这样反复折磨,更加卑鄙的是他们将我师父的法像塞到我的后裤头里羞辱我。暴行从下午三点持续到晚上七点多钟。最后、把我关入通化市看守所。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在看守所,被强迫背监规等条例,每天被强逼长时间坐板、缠牙签,从早六点到晚八点,完不成任务还要加班加点。导致颈脊、胸、腰脊疼痛难忍,吃的是带糠皮的玉米面窝窝头,掰开有时是生面茬,有时还有耗子屎,吃的菜汤是水煮咸萝卜条或茄子,没有油,喝到碗底都是泥。睡觉两头颠倒着,侧身躺着。还要值班。刑事犯为讨好警察,用我帐上的钱给警察买被褥。一些人利用家人救我心切,又骗走家人二万五千余元。

在通化市看守所遭受九十七天的折磨后,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被劫持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

在被非法关押劳教所期间,五大队狱警姜成才对我进行人格侮辱、谩骂、毒打。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上午,姜成才将我叫到二号牢室进行所谓“转化”,“转化”不成就用拳头猛击我的头部、耳部,致使我的听觉不灵、耳朵长鸣、头昏,至今未好。落下残疾。

姜成才还利用和唆使犯人对我二十四小时监控,还逼我做折纸页、秋收背苞米等奴工劳役。后来逼迫我每天坐十多个小时的小塑料凳。塑料凳高约二十公分左右,长约三十公分左右,宽度只有约十公分。坐时要一动不动,两手放在膝盖上,抬着头,腰要绷得直直的,活动一下就会招致毒打。这一酷刑导致我生活不能自理,几近瘫痪,一个犯人都无法照顾,需两个犯人架着、拖着才能行走。

二零零三年十月,因为我利用写思想汇报的机会揭露邪恶迫害,被关到一大队一小队。十二月初,我再次利用写思想汇报讲真相揭露迫害,狱警王涛唆使刑事犯人李继发等人殴打我,并以全中队不准休息来要挟我重写思想汇报。

长时间的折磨,使我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中旬,我出现四肢麻木、僵硬,后来全身麻木、大小便失禁、视力下降看不清物体、双耳失聪、体重急剧下降,一个月内从一百六十斤降到一百斤左右、口腔严重溃疡、长咳不止、心律不齐、心慌胸闷、肾衰竭、整天发烧不退、精神恍惚,最后生活不能自理,连说一句完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至今,我走路不灵便,两腿、脚没知觉,走路一瘸一拐的。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和二十三日,由家人出钱,狱警两次带我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就诊,做了磁共振、彩超等一系列检查,警察强迫我同意注射了一针不明药物,完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狱警纪文权还另外勒索家人五百元钱。

检查结果,医生要求马上保外住院治疗。但劳教所所长王建刚、劳教管理局处长张某等人以我不“转化”为借口百般阻挠,通化市光明派出所警察也以我未“转化”为借口不接收。有人还趁机骗走我家人五百元钱,非法劳教期限将满时,狱警纪文权通过让犯人放风要好处费二百元,我未给,纪文权就又以未“转化”为借口,非法超期关押我十天。

三、第二次被非法劳教,在公安局、劳教所受到的迫害

这是自九九年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我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二年期间我历经长春市九台、朝阳沟、奋进三个劳教所的迫害,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1.刑讯逼供伪造假案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在家门口被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抢劫。在国保大队的刑讯室,大队长荆贵泉和副队长田月南对我口出恶语,用很难听的话骂我,荆贵泉伸手抓住我的头发使劲的往我身后掰,用另一只手砍我的喉部。当时我都窒息了,想吐还吐不出来,眼前都黑了,说不上来啥滋味。紧接着巴掌象雨点一样打在我的脸上。当时整个头是麻木的,就好象很厚的一层皮,三颗后牙被打活动,两个月后在朝阳沟劳教所脱落。田月南把我的上衣扒光,当时屋子里很冷,冻得我直起鸡皮疙瘩。后来田月南也动手打了我,抓我的头发使劲往后掰打我的头,曹秋霞在一边帮腔说怪话。这期间我两次要求小便,都不被允许,后来在我强烈的要求下他们让我便在了痰盂里。

在非法关押到看守所期间,我的女儿向通化市长和很多社会职能部门发信、走访呼吁,控告国保大队的违法行为,营救我。东昌区国保大队迫于社会压力,欺骗家属、秘密将我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一一年的五月十七日早晨八点左右,东昌区国保大队荆贵泉、国保成员韩东强、刘新峰三人将我从通化市看守所绑架至长春市九台饮马河劳教所。整个过程中,我没有得到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我被劳教、为什么被劳教,在这之前也没得到聆讯通知,也就是说,劳教程序完全是违法的。

2.九台劳教所的恶行:暴力转化、体罚折磨

二零零三年,我在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迫害得身体几近瘫痪,身体出现四肢麻木、僵硬。这次由于在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了二十五天,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又出现四肢麻木,走路困难的状态,体重由一百六十多斤减到一百四十斤,短短的二十五天瘦了二十多斤。到劳教所检查身体时,心电不合格,劳教所狱警让荆贵泉拉我到县城医院检查心电,荆贵泉和那个狱医到另一个屋里说了些什么后,就把我留下来了。

九台劳教所留下我后,将我送到二大队。大队长张国慧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当时还有个年轻的狱警在场。他们威胁恐吓我,逼迫我转化,张国慧对我叫嚣:“到这里不是你想不想转化的问题,而是必须转化!”并连踢带打的,打了我一上午,把我的眼角处打青了,半个多月才恢复。

狱警安排二个刑犯夹控我,并强迫我一动不动的盘着腿坐床板,每天早晨五点坐到晚上十点。时间长了两只脚的踝骨被硌的钻心的痛,两腿的肌肉酸痛,起来上厕所时,要好半天才缓过劲儿,才能行走。这样的体罚迫害一直到五月二十一日。和我一起被体罚迫害的还有一位白河林业局的法轮功学员刘培军。

五月二十三日上午,我的女儿来劳教所看我,张国慧以我没“转化”为由不让接见并辱骂我。后来我家人强烈抗议并到各有关部门上访,劳教所自知理亏只得同意。五月二十四日九台劳教所解体,当时全所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十五人。全部转至长春朝阳沟劳教所。

3.朝阳沟劳教所三大队的恶行

在朝阳沟劳教所,我被分到三大队,三大队是劳动大队,与不法商贩勾结,利用在押人员为劳教所及他们个人创利润,是个地地道道的黑加工点。

二零一一年的六月初,我的家人上告到长春城郊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拿着诉状找我核实情况,见我的身体很虚弱,当时他表示:我要有什么事,可以通过队长找他或所长都行,他会把我的情况反映给所长的。我提出要复议,他们表面同意了,但我家人给我的关于复议所用的法律文件却被扣押了。

劳教所三大队的狱警孙海波,承揽纸盒加工的活。为了最大限度的榨取劳动人员的价值,糊药盒没有休息日;每天吃完饭就干活;必须集体上厕所,上厕所就算休息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干活时还要被包夹控制,坐那干活,一坐就是一天,不允许说话,赶任务时还要加班加点。以我这样的身体状况,他们到车间干活时还要把我也带去,让我帮着缠绳还说是为我好。

二零一二年二月末,劳教所承揽了一批私活奴役三个大队全体在押人员,纤维绳和长筒袋在缝制的过程中,飘散出细微的纤维灰尘是有毒有害的,很呛眼睛、喉咙,有时还要用电烙铁烫打铁铐用的圆眼儿,烫纤维时发出浓浓的黄烟,非常刺激眼睛,那个气味呛得人头晕、恶心。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左右,朝阳沟劳教所对非法关押在这的法轮功学员搞了一场邪恶的迫害:强迫洗脑“转化”。狱警纪文权把我叫到狱警室,利用伪善来诱骗我没有得逞。

二零一二年一月中旬,也就是黄历腊月底,我们决定在大年三十那天,脱去囚服反迫害。当时我们共有十几人反迫害,抗议对我们的非法关押。到正月初九,大队长高建辉来上班,分别和我们谈话,威胁我们:“过了正月十五后再说,现在给你们时间考虑。”到了正月十六那天,他们开始迫害了,听说是请示了所长。

我是最后一个被叫出去的。下午一点多钟,我被带到狱警办公室,地中间放了一把椅子,两个扶手上分别挂着手铐,桌子上的电插排上有二根电棍在充电。狱警们除了休息的,其余都到齐了,坐了一屋子,大概能有五、六个人,那架势真的是如临大敌一样。教导员刘晓宇和狱警纪文权呼三喝四的把我摁坐在大椅子上,他们强行给我铐上手铐,当时我严肃的告诉他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是违反人权的,是犯罪!

狱警们对我谩骂、恐吓加诱骗,几次把电棍拿到我眼前恐吓我。他们把提供热水、可以自由上厕所、不用劳动、不用坐板,当作是对我的恩惠,这些本是他们工作中的职责和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他们却用来要挟我,辱骂羞辱我。

由于不穿囚服我被转到一大队,就是严管队。一大队的环境非常邪恶,有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叫高志录(绰号高罗锅子),他们都叫他高队,其实他只是个普通的干事。此人品行非常恶劣,从一件小事上即可略知一、二:一次他把法轮功学员还有邪悟的都叫到他的办公室,说了这么一件事,他手里拿着烟灰缸说:“X他妈的,我们到饭店吃饭让谁偷谁不偷(指烟灰缸),我偷回来一个吧,他们就给拿走,弄得我都没有用的了,这个还是我最近才偷回来的。”

还有一次他在大教室里叫嚣:“你们现在赶上好时候了,现在讲和谐了,要是在过去,就你们这样的,给你来一顿大镐把,打死了往大墙外一扔,谁管。”

还有一个恶人就是劳教所教育科长祝家辉。此人在大法中修炼过,很伪善,因为伪善所以极具欺骗性。

我一直不承认对我的迫害,所以我再次让家人给我送法律文件资料,结果被一大队的张队长以“需要主管狱警审查”为由给扣押了。

4.中国的纳粹集中营――奋进劳教所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我又被转至长春奋进劳教所非法关押。

二大队是严管队,这里的环境更邪恶,和家人的通讯被剥夺,每个月只允许和家人见一次面,狱警在背后指使纵容犯人中那些道德低下的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狱警很少进监区,任由牢头狱霸行恶,他们不干活却强迫别人为他们干活,而且干活时间不固定,早晨起床就干,到晚上八点,中午的休息被剥夺,几乎是天天加班加点。

这里干的活儿就是糊纸盒、各种礼品盒,用的都是工业胶,散发的气味呛得人嗓子痛、咳嗽、恶心、头晕。

教育科副科长沈泉宏在洗脑班的大教室里,对着一教室的人公开叫嚣:“你跟我讲法律、我跟你耍流氓,你跟我耍流氓、我跟你讲法律!”

十一月末我被二队的副队长王峰叫到他的办公室,一进门他就说:“老杜,你看你是站着呢?还是趴着呢。”我很平和的给他讲了真相。他听后把我送回监区。

十二月二十日的下午一点多钟,教育科副科长沈泉宏、犯人蔺海军、和刚刚被他们洗脑转化后邪悟的潘伟、二队教导员梁军、二大队队长姜岩轮番来转化我,没有得逞。

晚上吃饭的时候他们没有让我去食堂,把饭给我打了回来。吃完饭后,来了一群人:沈泉宏及七、八个狱警、三个犯人孙光军、陆平、张海平;从延吉、四平雇来协助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二个犹大:延吉高艳、四平的××要跟我谈,实为转化,我没理她们。沈泉宏火了,叫三个犯人把桌子搬到两边,把我拉到中间,强行按我蹲下。我一直强烈反抗,并高声正告他们:这种行为是在犯罪,要曝光。狱警高广军(办公室主任)连骂带喊,过来要打我。我指着他说:“你敢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吗”?这时有个狱警(好象是沈泉宏)说:谁也别打他!我依然抗议,一队的副队长孙泽超说:“你再喊把鞋垫塞你嘴里。”后来他们把我按蹲下了,我蹲不住,他们就拿来一个象小马凳一样的刑具,上面四十公分长,4×8公分的方木,窄面向上让人顺着它骑坐上面,旁边一边一人坐在椅子上按住我,把我的两条腿劈开伸直,他们把腿压在我的腿上面,增加压力,一会就把股沟压麻木了,刺骨的酸痛。在我的前面坐着另一个犯人孙光军,不断的给我讲那些歪理邪说。他们还欲强行给我按手印,在我强烈的反抗下,他们没有得逞。我被他们折磨的呕吐了一地,他们又换上新的狱警跟我谈,见我仍不配合才不得不罢休。

被关押期间,他们限制我小便。我一直小便都很困难,他们还取笑我。后来见我真便不出来,他们也害怕出事,就把值班狱医叫来检查,这才同意我去厕所。可是憋久了,到厕所一个多小时也没便出来。那一晚上去了四次厕所,每次都是一个多小时,狱警见我这样,也不敢强迫我坐刑具了,但就在这种情况下还强迫我站了一宿。

第二天早饭没让我去食堂,上午九点多钟才便出来,后来他们又强迫我坐刑具。我向他们揭露,我身体就是零三年在朝阳沟劳教所被迫害造成的伤害。他们说:“你要同意对话就不让你坐。”我说:“对话可以,但是必须有条件。第一,对话必须在一个公平、平等的平台上;第二,关于我个人的隐私、和我的自然情况不回答;第三,必须尊重我的信仰,不得强迫我承认不合理的要求。”他们同意了我的条件。他们把延吉的犹大高艳叫来,经过一天的正邪较量,他们的目的没有达到,就把我调到二队休息了。

第二天他们没让我到狱警室,直接就在监室进行转化洗脑迫害。高艳拿来EVD播放器放诬陷法轮功的录像给我看给我洗脑。我当时识破并指出他们的伎俩。高艳心虚,赶紧把碟收起来说:“别看了我知道你不信。”接着她又拿出一张碟央求我说:“这是一张中医讲座碟,你在这装装样,我和潘伟(邪悟者)唠会磕,这屋里有监控,要不我不好交差。”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左右,我向队里提出要上访。队长钟文革问我上访什么?我说:“现在国家新闻发言人已经宣布了中国的劳教制度不经过法律程序,是违反宪法的。从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废除劳教制度,两会前也下达了解体劳教所的决定。你们现在不放人,那你们用什么来管理这里被关押的人,得给个说法吧?”钟文革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说:“你还有几天就到期回家了,你扯什么啊!”无理的驳回了我的诉求。

四。再次被绑架在看守所、洗脑班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上午十点钟左右,一辆警车和一辆轿车闯入我打工的水果批发市场。从车上下来七、八人,只有一人穿了一件短袖夏装警服,没戴警帽。他们没出示任何证件,也没说明任何理由,就过来两个人紧紧抓住我的两只胳膊,说:“你姓杜?跟我们走一趟”,说着就往车上拽我。我当时奋力反抗并大声地质问这伙人。

老板及附近的水果摊贩们闻讯赶来了,老板上前拦住这伙人,问他们是哪的,这时他们其中一人才说是团结派出所的。我再三要求,他们均未出示证件,我并正告他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是绑架。他们不由分说继续往车上拽我,老板上前阻拦,问他们“杜国林犯什么法了,你们抓他?”他们说“杜国林是炼法轮功的”,老板说:“炼法轮功怎么了,法轮功是信仰,做好人也不犯法”。他们恐吓老板:“法轮功是政治问题,你再脦瑟把你也抓起来!”

在撕扯中,我的半袖上衣和腰带被警察扯掉,警察三次把我摔倒在地,最后一次他们六、七个人狠劲把我摁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并抓住头发把脸紧紧的按在地面上。围观的人们都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这伙警察。迫于舆论压力他们才把我松开。我将腰包(内有单位的收货款)解下,要交给老板,被警察拦住,我奋力将腰包抛向老板,警察喝斥老板不许动,并将腰包抢走(包内有收货款三百一十三元、电话两部、mp3一个、钥匙一串、手提式弹簧秤一个)大约僵持了半小时警察依然无法将我拽上车,便打电话求援。

过了一会又,来了两辆轿车,下来六、七个年轻人,好象是特警,他们蜂拥而上抓胳膊的、抬腿的、搂腰的、抓头发的、把我强行塞进车里。随后车开到团结派出所,警察没让我下车,却强行给我戴上手铐。等了一会又将我拉到东昌区公安分局。

下车时警察们使劲拽着手铐往下拖我,其中一人从后面用我的腰包抡起来使劲砸我的后脑。连骂带喊的把我拖进一楼的二号审讯室。警察把我摁坐在铁椅子里,两脚脖子扣上锁,前胸横上一个平台上锁,两手腕卡上n型锁。警察问我叫什么名。我没有回答他们。后来又来了一伙人说是东昌派出所的。也就是说他们又把我移交到东昌派出所了。

大约晚七点多钟,东昌派出所的一个副所长和两个警察开车把我绑架到通化市看守所。九月二十六号,我再次向一名赵姓女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时,赵说写份材料交给狱警就行了,可狱警却推诿说,他得问问驻检再说。

在这里没有自由,狱警给号长的权力无度,要求被关押的人无条件服从。就连上厕所、喝水都要请示。有一次我早晨炼功遭刑事犯杨某辱骂了。还有一次我在生产车间炼功,被管生产的王姓狱警喝斥。

九月三十日下午三点钟左右,老站派出所的警察金哲民、韩丰宇将我绑架到通化市西山洗脑班。我向他们索要释放证,东昌区610主任苗英当众一把抢去。金哲民问我:给你取保票你签不签字?我回答:不签。他们说不签就不填了。

通化洗脑班在原西山劳教所后门,一栋四层楼,大门没有门牌。每名法轮功学员都有一名社区人员“陪护”(监控),陪护费每天每人五十元,大多数陪护员不愿意干,社区就雇人看护。光明街道的副主任崔永胜陪护(监控)我。由于崔永胜顶不住岗,到十月八日街道只好每天花一百元从辖区雇一个脑血栓后遗症的姓田的老人来充数。

为迷惑、瓦解法轮功学员的正信,进行洗脑欺骗。洗脑班播放一些篡改历史事实或造谣诽谤、诬陷栽赃法轮功的影片或新闻录像。每次放完,六一零头目薛玉亮或科长赵树军都要演讲一番。薛主要歪曲现代佛教的一些理论来诽谤、歪曲法轮功,赵树军则赤裸裸大讲邪党的强权政治、暴力镇压的邪恶理论。他俩经常在讲话时威胁法轮功学员:“不转化的就送回看守所,等着判刑”。

东昌区六一零人员荆文、刘兆宇曾几次突然闯入我房间查看是否炼功,还指令陪护严加看管,不让炼功。

更卑鄙的是,洗脑班还利用流氓特务的监听手段收集信息。洗脑班中共人员们大肆挥霍民脂民膏,从中敛财。规定每人每天伙食费为八十元,可实际费用与此相差甚远。此次洗脑班耗时四十六天,却分三期,市里主办完区里主办,除可从中捞取政治资本外,可观的经济利益,对洗脑班主办者不可谓不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五、迫害给我的家人带来的伤害

二零零三年,父亲刚刚去世,我又被非法劳教,已患脑血栓的母亲受此打击病情加重。女儿自两岁父母离异后就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我再婚后女儿回到身边,二零零三年,女儿只有十六岁,爷爷刚刚去世,奶奶脑血栓,爸爸又被非法劳教,继母外出打工。女儿辍学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初,女儿在朝阳沟劳教所见到我一条腿不能走路,被刑事犯架进接见厅,右手不能用筷子,脸无血色,整个人瘦弱得脱了像,不仔细看都不敢认识了。孩子流着眼泪走到狱警面前:“我爸在家什么病都没有,现在怎么成这样了?”狱警瞪着眼珠子抻着脖恶狠狠地对十几岁的孩子喊:“我说的话你信吗?!问你爸去!”孩子又说:“我们要求办理保外。”狱警说:“等两会结束再说吧!”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再次被通化市东昌国保大队绑架迫害后,面对我女儿的询问,国保大队的警察要么态度蛮横,要么百般推诿,要么闭门不见,副大队长田月男让保安把女儿连拖带拽的轰了出去,大队长荆贵泉告诉门卫:只要是杜国林女儿上去找他就不让上楼……

女儿找到了东昌公安分局法制科和纪检科,向他们反映了此事,可是这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竟对一个未婚女孩出口不逊,污言秽语、肮脏下流,在拿一些不相干的法律条文蒙骗不下去的情况下,堂堂执法人员居然说:别和我讲法律,你他妈脑子进水了?你念了几年书,和我讲法律……

我的所谓案卷移交到通化市公安局法制处,女儿又去了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周延在无任何适当法律条文可用的情况下,竟说:以后你再别来了,我也不接待你……。

在这种情况下,我家人就警察的违法行为向市长和相关部门发出控诉,并走访市政各职能部门,同时向社会发出呼吁。荆贵泉迫于压力,一边哄骗我年迈的母亲和年少的女儿说:……就算我们警察抓错了人,也得找个理由才行。把你家庭状况写一下,到社区盖个章。你去问问刘新峰,你爸劳教批没批,没批让他等一等。刘新峰说没批。荆贵泉又说:你盖完章给我,我给你签个字,你拿到法制科找许科长签个字,让他们也积点功德,法制科一动善念你爸不就回来了吗?你把家庭状况拿给我,我要是不帮你,你找我,我也有儿孙,也想积点阴德……一边将我秘密非法劳教。母亲知道这一消息后,瘫软在孙女身上……

当时母亲已年逾古稀,二零一零年患脑出血住院,手脚仍不好使,而且还患有小脑萎缩、老年性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母亲那忧郁的眼神、眼中隐然闪动的泪光,探寻的望着每一个人……无不表明对儿子的牵挂与担忧。

女儿走访了许多部门,仅五月十九日一天就去了十多个部门,向他们递交了控诉信。

连日的奔波,孩子脚上磨起了水泡,水泡又磨破了,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可最后却连父亲身在何方都不知道。许多同龄的孩子都在享受着父母的照顾和娇宠,可我的女儿却因为这场对“真、善、忍”的无辜打压而辗转辛劳、为父奔波。

我在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孩子经常去探望,还要面对停止接见,担心我再遭酷刑,忧心我身体等等,等等。孩子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身体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

几年的冤狱摧残,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家人及好友也同样承受着巨大的伤害和痛苦。

六、结束语

杜国林在控告状中写道:“其实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他们很多都是因为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却昧着良心犯罪,说起来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因为他们是最前线的行恶者,未来他们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目前我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再给他们一些清醒过来的机会。清算罪魁祸首江泽民是历史的必然,作为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你们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的重任,现在也该到了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时候了。无论是提起公诉,还是依法立案,只要今天你们能正视我们的诉求,依法惩治元凶江泽民,就算是为后世树立正义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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