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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次被绑架 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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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退休教师王金华,现年六十四岁。一九九七年三月王金华与妻子荆传风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仅修炼一个多月,两人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

九七年四月的一天晚上,他们冒雨赶路,被一部拖拉机撞倒,但毫发无伤,而且他们也没给肇事司机找麻烦。当时这件事在当地迅速传开,有三、四十人也相继走入了大法修炼。

但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在江泽民为首的邪恶集团的疯狂打压下,王金华和家人失去了往日的安宁。十多年来,王金华八次被绑架,荆传风三次被绑架,并多次被跟踪、监控,家人被多次骚扰。王金华的小女儿王秀萍被绑架五次,大女儿王秀丽被抄家,王金华及儿女总共被勒索抢劫七万二千七百二十元人民币。

近日,王金华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以下是王金华自述的控告理由。

修大法做好人 无病一身轻

一九九七年三月,我在平原县炉坊乡许铺学校教学,从同事詹景成老师那里得到了宝书《转法轮》,我两天就看完了,当时的腰疼、腿疼就感觉轻了许多,身心变化非常大,我老伴荆传风也和我一块学起来。

没修炼前,我老伴有皮肤病,奇痒难忍,把皮肤都抓破了,还是痒;还有甲状腺肿大、粗脖子病;还有腰椎间盘突出,腰腿疼的挺厉害,生活不能自理,我请假在家照顾老伴。我自己经常流鼻血,十几天破一次,流的血又热又腥。修炼后,通过学法炼功,按照“真善忍”重德行善,做好人,一个多月后,我和老伴所有的病都好了。不但病都好了,还出现了奇迹。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下了一整天的大雨。我和老伴穿着胶鞋雨衣走在泥泞的路上,到三里地外的许庄村去看师父的讲法录像。雨挺大,雷声更大,我们不顾这些靠公路右边走着。天已经漆黑了,雨稍微小了点,来往的车灯特别刺眼。就在这时,一辆自西往东而来的没有车灯的拖拉机,车速挺快,一下子就把我和老伴撞倒在马路上。拖拉机开出三十多米停住了。

我当时就想:我没事,我是炼功人,我不讹人家。司机跑过来,把我老伴扶起来。这时,詹景成和几个法轮功学员也去看师父录像也赶在这儿,我外甥宝生还有几个同学也赶上了。大家七嘴八舌,说的挺多。司机非要拉着我老俩口上医院去检查,我老俩口看了看身上啥伤也没有,就跟司机说:“我们是炼法轮功的,没事,保证不讹你,你走吧!”司机感动的说出他的家庭住址、名字,让有事去找他。

我和老伴被拖拉机撞着却平安无事这件事,在当地迅速传开,学校的老师和群众有三、四十人都炼起了法轮功,各自在大法中受益。

多次遭绑架关押、敲诈勒索

一九九九年阴历十一月二十三日,老炉坊派出所(所长安顺利)把我老俩口从家中带走,我们被关押了一晚上。在那里我们被告知不能去北京上访,而且还被勒索了一千元现金,两千元保证金(存折)。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我在学校里,老炉坊乡党委书记宋振胜和炉坊派出所所长陈国庆,开着车到许铺学校把我绑架到寇坊派出所,又回到炉坊派出所,关押了两天两夜,晚上把我的手铐在床头上,罚了一千元保证金,还要保证不上北京去。钱交给了警察张荣恩,还不给开收据。在派出所第二天,警察张荣恩带人到我家抄家,拿走了我的身份证,师父法像,还有一本新经文。第三天回家后,学校校长任善农和小学总校长李守端对我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监控。有事外出,要给校长,总校长请假,打假条。

二零零六年十月,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主任李峰,郑警官,带领警察多次找我,企图绑架我和老伴。我和老伴为防止再次被迫害,被迫在十七日离家出走。李峰和郑警官几次找我找不到,于是在十一月五日,他们带领十几个警察把我小女儿王秀萍绑架到公安局一天一宿,勒索四千元钱,逼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

十一月十八日,恶人再一次绑架我小女儿王秀萍并到我家强行砸锁,抄家。抢走了做《转法轮》用的师父法像二百多张,三张带相框的师父大法像,两个莲花灯,还有一些私人物品。因为抓不到我不死心,李峰,郑警官又带领警察到我远在邹城的大女儿王秀丽家去抄家、搜查。

在绑架不成的情况下,在二零零六年底,快过年时,李峰和郑警官又把我的工资给冻结了。过年之前,我儿子王泽新为了减轻平原公安局国保大队对我和老伴的迫害,又买了一千多元的礼物给他们送去,但这并没有起作用。从此,我们老俩口就过上了有家不能回的日子,连亲戚家也不能去。因为没钱,就只能靠在啤酒厂看大门的三百到五百元工资来维持生活。

到了二零零七年腊月十六日,平原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给我儿子王泽新打电话,叫我儿子拿两万二千元钱就不找我了。我在邹城给平原公安局打电话说两万二太多,他们说“少了不行”。就这样,在二零零七年的腊月二十一日,我儿子王泽新无奈给了平原公安局国保大队郑警官两万二千元钱。另外我儿子王泽新又给了审问做笔录的一百元。钱交了,却什么收据也不给。就这样,我们老俩口结束了一年半的流浪生活。

我零八年在邹城大女儿家过年。过年回家后,本想过安心日子,可是平原县公安局伙同平原龙门派出所不断的骚扰,我和老伴只好又到德州租房居住。

在零八年五月十九日,我因为买东西时使用带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钱,遭人构陷,被德州市前进街派出所绑架,四个小伙子抢走我的钥匙,非法抄家,抢走切纸刀、我的身份证和九百多元现金,还有其它一些私人物品。前进街派出所把绑架我的事报到了德州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德州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大伟伙同前进街派出所两个警察把我送进了德州市看守所拘押一个月,罚款一万七千元,还要三百元的生活费,也没有给收据、证据。在六月十九日把我释放,我的儿子和小女儿把我接到了儿子家。两天后,我们老两口又回到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王仙庄居住。

到了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龙门派出所姓秦的警察带领六个警察又到我家搜查,抄家。没有找到什么东西,他们就要我的身份证,并把我带走,说是所长要见我,怕我上北京。到了平原县龙门派出所,他们又给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打电话。县公安局姓郑的警官和另一警察来了,又做了审问笔录。姓郑的警官又叫我看从同修那里抢来的电脑,打印机的照片。我说我不看,我看我家的东西,姓郑的说没带着。到了天黑,警察不送我回家,姓秦的警察叫我打电话,叫我侄子刘配荣接我回家。

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上,我和老伴到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韩庄村送真相资料,被人举报。寇坊派出所的警察开着警车,我开着小三轮,撵了我三十多里地,在炉坊村把我和老伴绑架了。连人带三轮都带到了寇坊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一夜。七月二十三日早上,警察给我儿子打电话,叫他带着八千元钱到平原县寇坊派出所接我老两口。二十三日下午,我儿子交给所长八千元钱,才把我和老伴接到德州家。

在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平原公安局国保大队主任李峰带着十几名警察,开着四辆警车,把我家包围。李峰私自打开我家大门,没有任何证明,就闯进我家院子。那些警察就像土匪一样进门就搬电脑、音箱、显示屏各一个、影碟机两个、MP5一个、MP3两个、《转法轮》三本、新经文一本、师父法像一张、真相币一百二十多元,还有其它一些私人物品。一直到下午五点多才搜查完。并把我和另外两位同修绑架到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进行审问并录口供。晚上又将我们绑架到平原龙门医院查体。一检查我的血压到了二百三十多,警察又换了三个医生,还是二百三十多。就这样警察还把我们拉到了平原看守所。看守所不收我,李峰他们把我拉到了平原县青年路北首路西一个交通局、公安局的联合办公室。在那里六个警察守着我,李峰还把我的手铐在椅子上一宿。七月二十七日上午,李峰和姓郑的警官也没让我吃早饭,郑警官对我说:“拿三万块钱放你回去。”我说没有,李峰又说:“没有你借去。”我用李峰的手机给我儿子和小女儿打电话借钱。七月二十七日下午,我小女儿借了一万元钱,交给了姓郑的,才让回家。临走,李峰又说:“明天你把钱送到公安局四楼,并把他的手机号给我。” 七月二十八日上午我又把借的九千三百元钱给公安局李峰送去,李峰还不愿意,我说实在借不着了。让李峰打收据他不给打。

一次又一次的绑架关押、敲诈勒索,给我的生活造成拮据,也给我的儿女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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