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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民县多位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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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惠民县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日前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他们与众多的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绝政策,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六十岁的房玉花女士说:“我是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因为有病,有病乱求医吗,谁都想有个好的身体,通过朋友介绍,学了法轮功,一炼身体好了,无病一身轻。没想到江泽民处于妒忌心利用中共所有机构迫害法轮功,我也是被迫害的之一,被李庄派出所非法抓去,又是打又是骂,还让我骂师父,我不干,他们就抄我的家两次,抢走大法书籍很多,还有九十三元钱,以后经常骚扰我的家,还经常监视着我的去向。”

高全英女士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她丈夫陈述说:“我妻子是一九九六年炼的法轮功,因身体不好,腰椎间盘突出,风湿性关节炎,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完全好了,无病一身轻,家庭也和睦了,干活也有劲了,邻居都羡慕我妻子的变化。因为大法被诬蔑,她去上访澄清事实,回来后被派出所抓去,毒打,被打的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没一个好地方,而且还抄了我的家,罚款三千元,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还有功放机、电视机、收音机,连打坐的垫子都抢走了。到了二零零零年四月份的一个晚上,警察又闯入我家把我的妻子戴上手铐,强行带走,妻子又被派出所的人打的面目皆非,当场就昏过去了,左一起右一起骚扰和迫害使我的妻子旧病复发,于二零零四年春天三月份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孟祥英(女,六十六岁)说:“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走入修炼的,因为身体不好,如颈椎病,乳腺炎,浑身疼痛,修炼后没病一身轻,修炼后我变得无私能宽容别人,每天生活得很充实。在二零零零年三月上诉回来,派出所长、镇书记指挥,打,骂,罚站,罚钱二千五百元。”

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潘祖珍女士二零一五年四月被非法判三年,目前在监狱遭迫害。她的丈夫陈述说:“我妻子是一九九八年八月开始炼法轮功的,修炼前得了乳腺癌,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家庭不和,和婆婆经常吵架,通过修炼法轮功,简直完全变了一个人,病也好了身体也有劲了,家庭和睦了。因大法被诬蔑,进京上访后被李庄派出所抓去毒打,在雪地里罚站三天,还非法抄家两次,家里仅有的四百斤麦子被抢走,还有大法书籍、两台电视机。二零一二年四月份因传播大法的美好,被非法劳教两年,回家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号去赶集时给朋友说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时,被高青县木里派出所非法抓捕,并抢走了电动车和身上的所有钱财,非法关押在淄博市张店区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三月份被高青检察院非法诬告,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号被高青县法院非法诬判三年,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号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张学梅(女,七十岁)说:“我是通过有病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心脏病,关节炎,气管炎,好多种病,通过炼功达到无病一身轻,我终身感谢大法师父。例如我在庄里不愿和外人接触,通过修炼他们都承认我真的变了一个人一样,我是个修炼人,知道自己无论做什么,干什么都符合炼功人的标准,处处为别人着想……现在是七十岁的人,浑身有使不完的劲,生活得很充实,总之那个美好真是一言难尽。

“二零零零年春天,李庄派出所长,派人无礼抓人,把我抓去,毒打,打得我身上流血水,使皮鞋打脸,他一百八十斤的身体踩在我身上,就这样惨无人道的迫害,还抄我的家,罚钱一千元,无缘无故的把我抓到派出所叫我骂师父,不骂就打我,罚钱等等。”

陈红霞(女,六十岁)说:“我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炼功前有腰痛病,通过炼功无病一身轻,真是太感谢大法师父了。通过修炼,我心胸宽广,各方面都得到了提高。”“二零零零年三月上访被劫持到惠民县公安局看守所,还罚钱四千元并抄家,如拖拉机肥料等,拿上钱赎回了东西。”

杨玉兰(女,五十九岁)说:“我是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因为有类风湿性关节炎,胃炎,修炼后无病一身轻,完全达到了身体的健康,每天生活得很好,……修炼后处处为别人着想,尽最大努力做到无私无我……。二零零一年清河镇派出所把我抓去并抄家,所有大法资料全部都抄去,包括师父法像,罚钱一万三千元。”

赵玉芹(女,六十三岁)说:“我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以前有黄胆肝炎,脑膜炎全身疾病,通过修炼完全达到了身体的康复,真正感到了身心的快乐。二零零零年大年陈镇派出所非法拘留我三天,后放我回家。”

于光华(男,四十九岁)说:“我是一九九八年四月份,得了出血热在西牛一家医院住院,我的外甥女向我介绍了法轮功的美好,从此我走上了修炼的路,从修炼法轮功后我无病一身轻,以前和妻子经常打架,修炼后所有的病都好了也不和妻子打架了,所有的毛病都改好了。二零零零年四月份李庄派出所长和他的手下对我进行电击,拳打,脚踢,让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修炼和信仰,还非法抄家,还经常上门骚扰我和哥哥,并强行牵走我的一头大牛。”

张淑梅(女,五十岁)说:“我是一九九六年通过我姐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身体健康,听说本功法本着真善忍做好人,凭着这三个字走入了修炼之路,修炼后身心健康工作生活愉快,家庭和睦事业顺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大年陈乡派出所把我非法关押到惠民县公安局非法关押七天,罚款三百元。”

李克泉(男,六十五岁)说:“我是一九九六年学法的,没学前,喝酒,抽烟,打牌,打仗等很多坏毛病,通过学法以后,这些坏毛病都改了,那个好处真是太多了,无病一身轻……。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李庄派出所和惠民公安局的两个便衣,到我家抢走了我朋友的电脑,打字机,扫描仪,功放机,收音机,大法书籍若干。把我戴上手铐直接强行送到监狱,被关押了七天,拿上三千元钱才把我放回。”

王启增(男,五十八岁)说:“我是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得法的,因为有病学的法轮功,炼功以后无病一身轻,我妻子看到我学法好了,很高兴,所以她也开始学法炼功得到了很多好处。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因传播真相,我们夫妻二人被辛店派出所抓去,送到惠民公安局,让我们拿上六千元钱,才把我们放回。”

李宗霞(女,五十二岁)说:“因身体不好听朋友说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就这样开始学法炼功,真是达到了无病一身轻,丈夫是个司机,看到了我的变化,出于好奇也炼起了法轮功,学法后处处按师父讲的做,以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丈夫开车拉着我们去北京正法,刚到河北盐山就被李庄派出所把我们强行截回,被拘留十五天,没收了我们的汽车,还罚了我们,第一次六千元,第二次三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我在滨州医院照顾病人,李庄派出所有强行非法把我带到李庄派出所,逼着我骂师父骂大法,我不干他们就往死里打我,打的我昏过去好几次,拘留我七天后把我放回家。”

李克富(男,六十六岁)说:“我今年六十六岁,因有胃病,关节炎等好几种病,不能劳动,还要花钱家里很困难,就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十日有幸得法,开始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身体都好了,也能干活了身体越来越健康。学法轮功的人太多,江泽民起了妒忌心,迫害法轮功,污蔑我们的师父,为澄清事实进京上访被派出所抓回,罚钱五百元,非法扣留九天,还让交九百块钱的生活费;二零零零年四月份再次绑架我,严刑拷打又罚钱五百元,扣留九天。”

李秀兰(女,六十六岁)说:“我今年六十六岁,也是因有病得法,就这样走进了修炼的路,通过炼功病全都好了,处处都听师父的话做个真诚的好人。因进京上访,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被派出所抓去,还戴手铐脚镣,被毒打,对我的身体进行了残酷的迫害。”

吴光锋(女,五十九岁)说:“我因为浑身是病走入修炼,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后无病一身轻。我知道了怎样做个好人,变的善良能宽容别人;修炼后我的生活非常充实。在二零零零年三月我被迫害后,到惠民县公安局讨个公道。可是我镇书记、派出所所长,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打骂并罚款八百元。”

路培源(男)说:“修真善忍做好人,一学入心,学后身体健康心性提高,想事做事不能对别人不利,不与人争斗,与人为善。我是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被李庄派出所非法抓去,用电棍打,皮鞋打脸,狼牙棒打,被强行关十天,然后抄家,抢走师父法像,罚款二千元,还牵走大牲口(骡子)。还强迫在华李办事处劳动十多天。”

还有熊宝凤、赵光新、陈红艳、周延凤、李元凤、孟祥平、任立梅、于德花、李东双,他们虽未遭到身体迫害,但被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心理和精神遭受巨大压力。

一九九九年,被告人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种种迫害,甚至被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也导致众多的不明真相的人参与迫害,违法犯罪。

因此,依据中国宪法与法律,请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的诸多罪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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