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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郭其忠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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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今年五十五岁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居民郭其忠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郭其忠是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修炼前他患有胃炎、咽喉炎、鼻窦炎、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中西药吃了不少也不见好转。修炼后无病一身轻,为国家、家庭节省了一笔可观的医药费。

郭其忠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绑架抄家,并被酷刑逼供,二零一零年四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七台河监狱惨遭殴打折磨。他的妻子被迫和他离婚,他的孩子也不敢和他联系。

以下是郭其忠自述的遭迫害事实: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八时左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东风街,委主任万金华,找我去街道办事处签字,说棚户区所有户主都得去签字,当时妻子不在家去了南方,家里只有我一人,只好答应了。我推着摩托车出了门看见万金华正在打电话,看见我以后停了,她就坐着我的车往办事处驶去,距办事处二百米左右对面有一辆黑色轿车迎面开来。我刚进屋随后进来两个人把我架出去,塞进车里向新兴区东风派出所驶去。

到新兴区东风派出所把我双手铐在老虎凳上,所长赵孔伟,见到我说;这个老虎凳子多少年没有人用过专为你准备的。他们没有证据,没有人来问过我。晚上六点多钟拿着我的钥匙,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他们六、七个人到我家抄家两个多小时才回来,把我家翻的乱七八糟,到底拿走什么没人知道,藏着最隐蔽的东西都找到了。拿到派出所看到的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一部,电子书一个,MP3两个,身份证,银行卡,准备给孩子的学费四千元,我哥的死亡证明(未消户口),VCD一台,电视接收机两个。还有可用的东西缺少什么也不清楚(我看到一个干警拿着我用的微型矿灯往对面的抽屉里放),他们象土匪一样。

非法关押期间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准去厕所,不许睡觉。审讯时非法逼供,最后他们写了无需有口供。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多钟,送往七台河看守所,连续两次体检不合格,体温超标看守所拒收,随后又去了防疫站,要求他们出个无险情证明,工作人员不给出,要求入诊后三、四天后才能出结果。之后,强制让我喝下冰水和不明药物,秋天的夜晚刮着凉风,身上穿着单薄的衣服把我冻得全身发抖,这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又去了看守所量体温还是不合格。

所长赵孔伟请示上级,回复是回来办取保。他气急败坏的说;办案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的事情,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到了新兴分局又商量半个多小时,迅速返回市里到二院,610、公安局头目早就在那里等候,连夜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在旅店住一夜。九月二十四日早晨赵孔伟去医院取出各科结果,又去了看守所量体温还是高又拒收,为了迫害我他们可以升职、能得到高额的奖金,不顾人的死活,请示上级协商返回东风派出所又强制我喝下不明药物,下午二点多钟送往看守所,工作人员说,上面有令今天所有人都升高一度收所。其实当天只有我一人进入看守所,当时头痛身体发烧严重。

在看守所里干警给有钱人买东西,有检查的来通知把所有的东西藏起来。有一次,听说检查要来,犯人都忙着往板铺下面藏,有一犯人拿一包小菜让我给拿过去,管号的叫郎亚洲说太慢了,狠狠的打了我一个大耳光,当时眼睛发黑,耳朵嗡嗡作响,半个脸立刻肿了起来。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在七台河新兴区法院非法开庭那天,我身体已经被迫害的非常虚弱,骨瘦如柴,有气无力,满口牙晃动、出血,因为不让接见也没有钱买牙具。修炼以前的疾病全都复发,如咽喉炎、鼻窦炎、腰椎间盘突出。咽喉炎、鼻窦炎恶化,化脓出血说不出话来,有时说出话声音也很小;还有高血压,心情激动时头就发晕。自我辩护时我要求证人上庭对质、并且问他们:我做什么坏事哪个人看见了,那就让他出庭作证。回答说没有人看见。最后审判长说:“证据不足,休庭”。依照法律规定取证后再从新开庭,可是没有。过了一段时间判决书下来了,我被冤判三年六个月。

在七台河看守所关押十个多月,送监狱前必须去警官医院体检。看守所陈所长亲自督阵,在我的体温高、血压高时,连续拍了几次片子均有异常影像时,是陈所长的“关照”,又一次强行把我送走。

二零一零年七月中旬到了七台河监狱集训队。由于血压高头经常犯晕,背监规我就记不住,集训队犯人班长郎亚洲用板条打,说是执行命令,打得全身是血印,连续多天。

还有两个犯人班长,一个叫王成玉(七台河新建矿人),另一人姓施(双鸭山人)。这两人专为干警拉关系,收、要犯人的财物给干警,也为自己找出路。我从看守所到七台河监狱没有接见任何人,也没钱买东西,这两个犯人找我要东西我没有,他们记恨在心。有一次,干活时在犯人的挑衅下对我进行一次毒打,他们两个膀大腰圆比我高出一头,那个手象鞋底一样在后面左右开弓,往前走就给我拉回来,姓王的打完姓施的接着打,每人打了二十多下,打完后我两眼黑黑的什么也看不着,身体晃晃悠悠,迷迷糊糊的坐在地上,不知是谁把我扶到座位上,当时值班干警就在屋里,任由他二人胡作非为,他们装聋作哑,玩忽职守。

从那以后,我头脑就不清醒、迷迷糊糊,睡觉脑袋没有地方放,哪面朝下哪面就痛,血管要爆裂一样,反应迟钝。七台河监狱犯人吃饭时,都是站着队到食堂去,去时报数回来时也报数,我几乎每次都报错,报错了最少是一个耳光,为了报号天天被打骂。我四肢不灵,生活很难自理,就是被他们毒打造成的,这时转监到了佳木斯监狱。

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我被转押到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八监区二中队,监狱长叶枫下令中队安排一名干警和两名犯人(其中一犯人叫王玉玺,是带工的)对我进行转化(强行放弃信仰),不同意就打(警察指使犯人打),打完再谈(干警谈),白天和晚上都如此。有时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着了,王玉玺就用脚把我踹醒,有时还把脚跺在我的肚子上,我不敢睡就坐着,我的心脏病就是那个时候被他们吓出来的。

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此关押,其中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照顾我,为了进一步对我进行迫害,中队长于春亮就把我们分开,让七十多岁的老人出工,我留在监舍内。我的身体还是不好,行动非常困难不能自主,走出一步退回半步,左一脚右一脚,嘴歪眼斜,言语不清,四肢无力,头疼痛难忍,迷迷糊糊总也不清醒,找干警去医院检查治疗推脱说没钱。我吃饭连筷子都拿不住,放到嘴里的饭只有三分之一;上卫生间连裤子都系不上,有的看见就心烦,有好心的就帮一下忙,有的不帮忙甚至还踢一脚或打一拳或打一个耳光、嘴里再骂一句那是常事。佳木斯监狱豢养牢头狱霸,就在我身体这样极度糟糕的情况下他们还逼我出工干活,我干不了又遭牢头狱霸一顿毒打,我有多次被他们折磨的都有不想活下去的念头。

因为我修炼法轮功,经过炼功后身体恢复的很快,是大法又一次救了我。他们就让我在监内帮助打扫卫生,帮助抬饭桶。有一次抬饭正好赶上收工,被中队长于春亮和带工犯人王玉玺看见了就强制我出工,每天背着做鞋的材料上下楼来回几十次,楼梯是铁皮焊接的,人走在上面摇摇晃晃一不小心就容易掉下去。

二零一一年三月佳木斯监狱成立严管队,是在集训队,要求转化率达到百分之百,分两期进行。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做身体检查,检查结果有高血压、心脏病、头痛迷糊必须去市医院检查,说没钱不去给做。第一批不到半个月被迫害死三名法轮功学员,他们就是秦月明、于云刚、刘传江。

我由于身体不适应出工就在监内管卫生(打扫水房)。二零一一年七月,监内水费交的不及时,犯人无水洗涮就偷水,被监狱发现,却强制关了我七天小号,小号只有几平方米,里面阴冷潮湿,我在这里受尽了折磨。后来有的犯人得了传染性疾病住院,谁都怕传染没人愿意去护理,他们就让我去。

监狱为了强迫我放弃信仰,达到江泽民所要的转化率,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中旬,七台河法院带着我妻子来到佳木斯监狱与我离婚,我问她为什么要离婚?她说:“两个孩子上大学、我还有糖尿病得买药、交房屋贷款、我也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去办低保街道说法轮功家属不给办,我是实在没有办法才来离婚的,回去能办个低保。”我知道离婚不是妻子的本意,是被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政策逼的,如果我不同意离婚她就没有办法活下去,我怀着悲痛的心情违心的在离婚书上签了字,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她和孩子。是江泽民逼的我骨肉分离,是江泽民逼的我们结发夫妻被迫离婚。离婚对我的打击太大了,本来身体已恢复的差不多了,从那以后头部又开始剧烈疼痛、迷糊,这种状态一直到出狱都没恢复。

二零一二年中秋节后,中队长于春亮传信让我出工,我到办公室找他说明不能出工是我的身体原因,于春亮不容分说上来就打,并说让你出工你就得出工,边说边不停的打我。我就喊:“警察打人了”。他就把我推到办公室的单间里接着打。这次毒打导致我心脏病发作,头疼的更加严重,这次打我的整个过程大班干警韩华、带工犯人王玉玺全都看见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我冤狱期满,释放时已离婚的妻子找的车到监狱接我,当时的情景被监狱的监控录了像,七台河市公安局找到前妻调查我的下落,我是正常释放也不是逃出来的,七台河市公安局还多次找我、窃听我的电话。本来我释放回家后妻子让我回家住,还给我买吃的补养身体。由于七台河公安去骚扰她,街道、派出所多次调查我、打听我的下落。妻子迫于压力不敢让我回家,我现在没有房子、没有地、因为我炼法轮功的缘故,工作被开除没有经济来源,身体状况又不好,只能干轻微的工作维持生计,被迫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在我这里充分展现出来。

在中共对法轮功近十六年的迫害中,我被非法关押三年六个月,我按“真、善、忍”做好人错在哪里?我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何罪之有?两个孩子都考上大学,女儿考上公务员调查结果因为我炼法轮功,她不能被录用,男朋友因为我炼法轮功与她分手。由于江泽民的株连政策至今两个孩子也不敢与我联系,怕影响他们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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