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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写保证书 大连市刘静玉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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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中午,大连市金州区拥政派出所一帮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静玉家,对这位六十五岁的老人进行绑架、抄家;并于当日非法拘留刘静玉,所谓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刘静玉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拥政派出所便衣跟踪、绑架到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拘留所十天。她瘫痪在床的老母亲躺了一天没人照顾,受到严重的惊吓。从那以后,社区人员就经常到刘静玉家中骚扰。

今年上半年,金州区古城甲区社区主任王新多次到刘静玉家,说:“你炼法轮功在我们社区挂名,你今年都六十五岁了,我们想给你名撤了,你写个保证书。”刘静玉说:“写什么保证书?”王新说:“保证不学不炼(法轮功)。”刘静玉说:“我炼功做好人,也没干坏事,叫我写什么保证,我不能写。”王新说:“不写后果自负。”之后王新又领着拥政派出所警察和公安局“610”人员来她家逼迫她写保证书、威胁她,都遭她拒绝。这是刘静玉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被绑架的原因。

仅仅是因为坚持了自己的信仰,仅仅是履行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信仰自由,就又一次遭到绑架,投入牢房而失去人身自由。理由是多么的荒唐,破坏法律实施罪?先定罪后抓捕。到底一个老妇人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到底这些执法人员怎么了?是谁在违法犯罪?

刘静玉是金州区联营公司的退休工人,一向安分守己、勤劳朴实、为人忠厚。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对待亲人更是关心有加。修炼前她患有多种疾病,胃炎、胆囊炎、颈椎病、手脚麻木等。中药、西药都吃了也没好。修炼法轮大法后,很快身体康复。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凡事先想到他人。对于个人利益看得很淡。家里家外都洋溢着幸福快乐的气氛。

刘静玉的老母亲今年九十岁了,瘫痪多年,在刘静玉家一住就是十几年,刘静玉为了让弟弟、妹妹们轻松点,她一个人伺候瘫痪的老母亲,把老人伺候的干干净净,家里井井有条。因为她学法轮大法,身体健康、心胸宽广,也能承担起这个重担。母亲很欣慰有这样的女儿,弟弟妹妹也很感激学大法的姐姐。邻居亲友无不称赞这个孝顺的女儿。

刘静玉的丈夫在儿子八岁那年就去世了。刘静玉一个人带着儿子,含辛茹苦的操持家务,还得上班挣钱维持家里开销和供儿子上学,终于把儿子培养成知书达理、为人正派、事业有成的优秀人才。母子俩相依为命三十多年,如今儿子在外地工作,知道母亲修炼大法遭到当局的无理绑架,为母亲的安全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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