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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吴厚玉被非法拘留 亲属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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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泸州法轮功学员吴厚玉,7月8日上午赶集散发真相资料,被龙马潭区胡市镇派出所绑架,而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吴厚玉因上访、讲真相,曾经两次被非法劳教,在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吴厚玉年迈的双亲与其家人,多年为她担惊受怕。目前,吴厚玉的老父癌症晚期,生命垂危,吴厚玉的女儿与亲戚八方要人,希望吴厚玉早日回家照顾父亲。

一、被非法拘留迫害:大字型捆在床上三天三夜

在派出所,警察强行对吴厚玉进行身体检查。警察张小勇说:吴厚玉一点不配合,名字不说,住址不说,抽血做DNA,四个大汉抓住才抽到血,鞋都挣脱了,光着脚去了拘留所。

吴厚玉没有违法犯罪,到拘留所,她拒绝穿代表罪犯标志的囚服,狱警马文莲指使几个被监管的在押犯当帮凶,与她一起把吴厚玉绑在死人床上。四肢成大字型捆在床上三天三夜,不准大小便。第四天铐脚。吴厚玉背部磨烂。

吴厚玉绝食抗议,第二天被野蛮灌食。灌食时,用三根铁钎撬开嘴,用变质鸡蛋加盐、加醋灌。两、三个所长在场,有个说,你不吃,就要这样整你。

狱警明知监狱法规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员对其他被监管人员使用暴力是违法行为,泸州市拘留所狱警却公然执法犯法,指使在押犯暴力对待吴厚玉,不准吴厚玉炼功,一炼就掐。还用堵厕所的毛巾堵吴厚玉的嘴,不准她喊口号。

狱警马文莲十多年前就曾棒打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戴上脚镣手铐,毒打成都法轮功学员徐勇。这次,十几年后,吴厚玉与她拘留所再次相遇,她再次迫害吴厚玉,还说:“看我怎么没下地狱?”

吴厚玉所在的华阳乡乡政府人员龚世莲等三人,到拘留所“关心”吴厚玉。龚世莲作了一番对法轮功的反宣传企图对吴厚玉洗脑。龚世莲卖力参与迫害本乡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元月6日9时,在纳溪看守所外,国安610 、公安、街道、社区、乡政府人员堵截民众参加开庭旁听,龚世莲与华阳街道办的人员合伙绑架了本乡村民。

自称是防邪办的一男一女,到拘留所“看望”吴厚玉,污蔑法轮功。吴厚玉向他们讲真相,告诉说,国家法律没有法轮功是×教的法律法规,公安部、国务院公布的邪教组织十四种没有法轮功。不料防邪办的男子面对真相,勃然大怒,胡说:马上要立法律了,抓住法轮功判无期。

起诉江泽民的浪潮席卷全球,结束迫害、清算罪恶的历史时刻已经到来,而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至今还执迷不悟。十几年来,大法弟子付出生命的代价在呼唤良知,一直在挽救着参与迫害的人。目前这些人不明真相的现状实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在派出所、拘留所,吴厚玉一直对参与迫害她的人劝善,在拘留所高墙内她不断高呼:“法轮大法好!”“善恶有报是天理!”“善待大法弟子,天赐幸福平安!”

二、亲属向迫害部门要人的经过

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吴厚玉的女儿同两位亲戚到纳溪拘留所找人。到拘留所一位老年警察听吴厚玉的女儿讲妈妈修炼法轮功严重的气管炎好了,身体得到健康。按“真善忍”标准做人,事事处处都做得比较好。请求警察帮忙让她们见到拘留所的领导。

这时出来一位便衣女警见讲法轮功真相就威胁说:再说,你也要进去了(进拘留所)。吴厚玉的亲戚就对女警说,难道“依法治国”的政策不算数吗?宪法规定公民言论自由,说几句话就进拘留所?女警几步进屋把门关上。

一会儿值班人员查找,确认吴厚玉在拘留所。吴厚玉的女儿与其亲戚要求拘留所释放吴厚玉回家照顾她父亲。拘留所警察龙小江说,特殊情况去找办案的胡市派出所解决。他们叫我们放我们就放。

在拘留所警察的提示下,吴厚玉的女儿及亲戚去了抓人的胡市派出所。社区警察张小勇说,吴厚玉一点不配合,名字不说,住址不说,抽血做DNA,四个大汉抓住才抽到血,鞋都挣脱了,光着脚去了拘留所。大家问他为什么要拘留十五天,张说吴厚玉的包里搜出十多张钱,上面印有“天灭中共”等。

询问他拘留十五天的依据,张说按治安处理条例第27条,吴厚玉曾被劳教过,就按最高期限十五天处理。

吴厚玉的亲戚就提出疑问:“炼法轮功没有危害社会,也没有伤害人的身体呀?”张晓勇声称国家定为“×教”,子女参军不行,工作都不行。一位亲戚说,台湾香港和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炼,只有大陆迫害。张晓勇说,一听你就是炼法轮功的,出去!家人提出让吴厚玉立即回家,父亲癌症晚期。张叫找龙马潭去法制科解决。

马上赶到龙马潭去公安局法制科,她们把要求提前释放吴厚玉的申请交给法制科科长苏主任,苏说,对她们的请求表示理解,但吴厚玉不是独子,按规定不能提前释放,没有办法。

苏主任强调他是依法办事。既然如此,她们请他回答炼法轮功究竟违反了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他却竭力回避,说,我们不探讨这些。

吴厚玉的亲戚说,不探讨?就应该探讨。你得找出哪条法律来嘛。又告诉他,周永康等等迫害法轮功的人落马遭恶报,当局再三强调“依法治国”……苏主任显然很害怕听到这些,他总是竭力打断对方的谈话,并说:我给你讲了,这些东西我不跟你探讨。该处理就处理,这不是才处理一个人。现在是没有劳教了。以前处理法轮功这种情况有可能劳教一到两年。没得这个东西了,拘留处理该好久出来就出来了。

苏主任口口声声说这个案子是“依法处理”,却拿不出法律依据,治安处理27条又与本案对不上号。因为法轮功不属于27条所指的邪教、会道门,吴厚玉也没有伤及他人、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吴厚玉的亲戚们见法制科科长法制观念是糊涂的,他还不明白法轮功真相,还看不清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犯罪性质,还不知道全球起诉江泽民的历史大潮已经滚滚而来, 就告诉他说,除了江泽民99年10月份25号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谎称说法轮功x外,《人民日报》跟风说法轮功是×教外,查遍了所有法律,没得法轮功是邪教的说法。现在江泽民都要被清算了,都要坐牢了。你们有责任澄清事实,纠正错误……

苏科长始终以“不探讨”来回避事实真相。最后他搪塞说,我不讨论这些东西,我们依照法律来。我们是法律小部门,研究法律轮不到我们,我们是执行部门,法律都是上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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