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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伦县交通局职工周瑞林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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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近日,内蒙古多伦县交通局司机周瑞林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六十岁的周瑞林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江泽民集团的肆意拘捕、非法关押、酷刑虐待、奴役。

周瑞林被非法劳教两次,累计五年;多次被看守所关押;被绑架入洗脑班,被非法抄家至少四次。他的住所长期被监视,他的家人因他被长期骚扰迫害,精神承受了巨大压力。

以下是周瑞林在诉状中的自述:

本人被迫害前修炼情况介绍

我是经人介绍,并送我一本《转法轮》阅读后于一九九六年农历正月初八走入法轮功修炼的。经过学法炼功使我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虽然不是为了治病而炼功的,可是经过修炼后许多的病症如半身麻木,曾经的胃溃疡、胃炎、失眠症和已知的、未知的所有病症都不翼而飞了;道德品质随之有了很大的提高,思想境界更是有了质的升华。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挑不拣、勤勤恳恳。作为司机能做到在行车中看到路面上有石块,杂物等,停下车来将路面清理干净,与同事们和睦相处。单位买回新车经试驾后主动将车况好的车让给同事开;在考试评定职称晋级时因指标有限能主动放弃与别人竞争的机会。同时在工作中不贪不占,脏活、累活主动去干,得到领导和同事们好评和认可,修炼中也变得更加善良、真诚与宽容,同时在家庭中也使家庭变得更加和睦。

本人遭受迫害情况简介

第一次被绑架迫害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左右,由多伦县公安局跳墙进入院内的警察敲开门和桥西派出所在没有出示任何证明的情况下将我控制住,就开始抄家,搜寻大法书籍,随后将我强行带走,并把大法书籍及其它资料也非法掠走。把我带到桥西派出所看管,不准随意走动,到下午两点钟左右由二名警察,护送我回家说是监视居住,可是到了半夜时分又把我叫起来说是送看守所收监,于是将我带到看守所投入监狱被拘留。

二十多天后强行收取二千元押金放回家,(当时家中无钱还是一位亲戚替我交的,现有当年的押金收据一张),在此期间因做好人被投入监狱等同犯人对待,给自己的精神造成伤害,给家人及亲朋好友在精神上、经济上都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和损失。

还有大约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前后,因我县警察企图绑架一位法轮功学员,该学员走脱,多伦桥西派出所所长和一位从林业局抽调的一名森警到我家蹲坑,住在我家抓捕该学员,守了一夜,对我本人及家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生活的骚扰。

第二次被迫害是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到北京信访局上访要求还师父清白,恢复我们的学法修炼环境,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当天被北京的警察将所有全国各地上访的学员集中在一个大礼堂内,大约在上午十一点左右多伦县的警察到了关押我们的地方。随后我被带到信访局派出所的一间房子里,被北京的警察非法审讯,期间被警察和便衣踢了几脚,到晚上七点左右我被带上一辆桑塔纳警车,车上一名司机两名警察一直在恐吓我,并一直在逼供。警车后边是一辆大巴车,车上拉着多伦县去上访的五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直到让我们下车才知道是到了北京十三处看守所(位于昌平境内),同时到达的还有多伦县的警察。接交点名后被脱光衣服搜身后投入监仓,期间受了几次非法审讯,并且在非法关押期间一直不给被褥,直到被多伦警察接回时才在我们每人的账户强行扣除被褥钱,没钱的在别人的账上扣除,随后每人发给一床黑心棉被褥。在被关押回多伦县时我和另一位学员同戴一副手铐一直到多伦看守所。并扣除了所雇大巴车的车费。

我在多伦县看守所一直受到非人的待遇,一直被逼迫放弃信仰,同时我们的家庭都被抄家搜查。在单位和街坊邻居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给我和我的家人及亲属们在精神上造成痛苦,在经济上造成很大的损失。

在经过几个月的关押、审讯、恐吓、洗脑、奴役的铁窗生活后,我于七月二十八日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三年劳教,送到锡盟劳教所。经过几个月的超体力,超时间的强制种菜等奴役后,于九月二十八日同多伦县的另七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转监到巴彦淖尔盟五原劳教所(因当时的内蒙古地区在江泽民及中央“610办公室”等的授意下东西部地区分别成立了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最邪恶的五原劳教所被选为西部地区的转化基地),我们来到这里之后陆续的从其它地区也转来了很多的法轮功学员。

在这期间我们除了超时超体力的杂工、种地等奴役外还要强迫学习诽谤法轮功的所谓教材,上课、审讯,强迫检查身体、洗脑大部分学员遭到了酷刑折磨,如逼迫不让睡觉、电刑、关小号、野蛮灌食、毒打等等。这段时间给我们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从身体到精神都承受了极限的痛苦。给亲人和亲朋好友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外人的歧视,在经济上我在单位也兼承上级指示也就是在江泽民的“经济上裁断”的授意下而只发给家里三百元生活费,而这时我一对儿女正在读大学,急需学费,我妻子只好到一修路单位打零工以供子女上学,同时我一家四口人分别在四个地方,本来子女们上大学是件好事,可是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使得我深陷囹圄,远方的亲人们只能以泪洗面,在思念亲人的痛苦中艰难度日。

二零零四年三月四日晚由派出所、国保人员到我家抄家搜查。

第三次被迫害大约是二零零四年九月被县政法委、“610”,公安局等机构绑架到洗脑班进行非法拘禁。逼迫听、看、诽谤大法的宣传品,非法拘禁,中秋节还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十月多放回,给本人及家人造成了精神痛苦。

第四次被迫害是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的六月十二日,我正在单位上班,在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的情况下被多伦县刑警队的人闯进办公室,由二个人将我看住,其他人就开始搜查办公桌,随意乱翻。随后将我带回家就乱翻乱找(当时我家人都在外地,家中无人),最后翻到几本大法书籍,之后将我骗到看守所说是核实什么东西,同时将大法书和一个MP3和手机掠走(手机后要回)。到了下午又将我骗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并于七月份又将我劳教二年(因劳教期限已改为最多二年)送到锡盟劳教所非法劳教,我又承受了两年的奴役和精神痛苦。

平时亦有单位的人员及社会派的闲散人员在我家周围监视等等,给我和家人带来生活上的骚扰和精神上的伤害,节假日本来是人们放松,悠闲的时间,可是每逢到这时更是肆无忌惮的上门骚扰,更有甚者单位领导也将我们的身份证一度扣留等等,由于篇幅等原因在此就不一一赘述。

补充一点,二零零零年八月,在锡盟劳教所,我们法轮功学员被强制要求体检,被教导员包红育等带到锡盟医院,验血,心电图,胸透CT,脏器全部检查。我们被警察告知,体检结果全部被装入一个档案保存。到了五原劳教所,又多次重复体检。活摘器官被曝光后,才知道是在建立器官库,为活摘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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