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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劳教、判刑 胶州剧团女演员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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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现年五十二岁的山东省胶州市剧团主要演员魏翠霞女士,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遭到非法劳教、判刑、停放工资等迫害。魏翠霞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寄给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要求两院追究江泽民的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魏翠霞女士叙述自己遭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我三次进京和平上访,被押回当地派出所后,三次各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劳教两年,停发工资三年半之久,共计经济损失十四万元;作为剧团主要演员的我,被剥夺了晋升国家二级演员和参加省艺术节汇演的资格。

去北京回来后,单位怕我再去北京,在三天内安排全团职工向我施压,逼我放弃修炼,领导班子又到我的娘家,说明“形势严峻”,若不放弃修炼,就将开除公职。同时单位对我做出了停发工资的决定。因为我的工资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丈夫身体不好,已经失业,女儿又上学,恐惧和担心使老父亲心理崩溃,给我下了跪,抽我耳光。我丈夫也因承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曾用铁管子在我身上疯狂乱抽,并说要杀了我,就在他到厨房拿刀时,我赤脚逃出了家门。女儿高考前,我被非法劳教,给女儿带来天塌地陷的心灵伤害,极大的影响了高考成绩。女儿上大学时,别人的父母满面春风的来送子女,而我女儿只能泪往肚子里咽,夜里蒙头在被窝里哭。精神与经济的双重折磨,使丈夫的身体状况急速下滑,也无钱医治,一度失去知觉晕倒在地。年已七十多岁的父母,寝食难安,精神的折磨加速了衰老。

我的家人所承受的精神折磨多少钱能弥补的了,几十万?几百万?即使再多又有谁愿意去承受那份痛彻心腑的痛苦?

在王村劳教所,我经常被强制听、看污蔑和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强制写背叛师父和大法的“三书”(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否则轻则不让睡觉、剥夺家人的探视权,重则遭受各种体罚。一次我因抄写师父的经文被警察发现,长期被“反思”,不让睡觉,身心遭受无休止的痛苦煎熬。导致我精神恍惚,时常出现失忆的症状。在承受着巨大精神压力的同时,每天还要强制劳动十四小时,完不成劳动任务,还得加班,不断加大劳动量,超负荷的劳动使我在肉体上备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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