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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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唐朝的李朝隐,年少时就中了明法科的举人,历任侍御史、大理卿、吏部侍郎等,以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著称。

神龙年间,权臣武三思迫害异己,构陷功臣敬晖、桓彦范、张柬之等五人。武三思党羽侍御史郑愔请求判处这五人死刑,在这事关生死的关键时刻,时任大理丞的李朝隐挺身而出,坚持“没有经过审理查实,不宜轻易用刑法(来处置他们)。”他因此触怒了唐中宗,被贬官流放岭南。由于宰相韦巨源、中书令李峤等人对唐中宗说“朝隐素清正,一日远逐,恐骇天下”,才得以免逐,被贬为山西闻喜县令。

后来,李朝隐任侍御史。当时,宦官当政,未经正式程序非法任命了许多官员,李朝隐弹劾罢免了许多这样不合格的官吏。不久,他改任长安令,有个叫闾兴贵的宦官来找他走后门,李朝隐铁面无私,严肃回绝了他。唐睿宗知道这件事后很高兴,对李朝隐说:“你作为主政京城的官员能够做到这样,我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又下制曰:“长安令李朝隐,德义不回,清强自遂,亟闻嘉政,累著能名。朕规诫前古,勤求典宪,能副朕意,实赖斯人,古称遗直,复见于今。思欲旌其美行,予以嘉奖。”

有一次,安成公主的家仆侵夺了百姓的田地,李朝隐秉公执法,拘捕了公主的家仆并给予处罚。还有一次,太子舅舅的家丁恃势侵害百姓,李朝隐予以拘捕并处罚,说:“此而不绳,何以为政?”从此,权贵们再也不敢恃势胡为了。唐玄宗知道后下旨对他慰问嘉勉。开元年间,李朝隐任吏部侍郎,主持工作公正平允,得到了当时官吏和百姓的高度称赞。他素有公直之誉,每当御史大夫职位出现空缺时,当时的舆论就推举他。

“为国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随人。”这是李朝隐断案时说的一句话,意思是:作为司法官员,应该为了国家珍惜和爱护法律,期望坚守法律条文,不敢使法律因人而异,体现出中国古代司法者的职业道德和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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