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控告人可以结合自己控诉书的实际情况,选择犯罪地的高检、高法、公安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发送控告状或诉讼状。
公安部也是接受控告状的。向公安部投递控告状,可以邮寄,也可以通过公安部官方网络电子投递。
在中国大陆有一种说法:公、检、法、司,公安是立案侦查,检察院是审查起诉,法院是审理判决。三个机关平时各司其职,互不干扰,但在发生刑事案件,启动刑事诉讼后,三者是有关系的,也就是说三者表面上无权利大小之别,却有前后顺序之分,公安部应首当其冲。他们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并且可就刑事案件立案,尤其关于贪污贿赂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宗教信仰、破坏民族风俗习惯案、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及统计人员案这三大案。
公安系统作为三者之首,同时又是旧势力在人世间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黑手,向公安系统邮寄诉江控告状是解体迫害、救度众生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同时,向公安系统邮寄诉江控告状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公安机关是政府重要组成部份,是行政机关,因此,向国家公安部邮寄诉江控告状可以抄送全国人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府办公厅。
自从诉江以来,已超过八万人向高检、高法递交了诉江控告状。在这修炼过程中,大家都在走出自我、去掉怕心与各种观念的过程中,充分去圆容师父所要的。但我个人觉得,大家只向高检和高法邮寄了,却不怎么提公安部。有的同修是不知道可以发给公安部;也有的同修知道,但没有做。我觉得这可能是怕心在作怪,是一个漏洞。诉江是天象的变化,正法的需要,师父都已经铺垫好了,就差我们去做了。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邪恶已经很少了。所以希望大家能在法上认识到向公安部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重要性,填补这个漏洞,全面起诉江泽民。
以上是我的个人认识,因为学法不深,不知道是否把意思说清楚了。希望这篇文章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