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春在《控告状》中说:“十六年的迫害法轮功运动,使我的家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特别我丈夫被‘610’、国保、公安长期骚扰、恐吓,心理压力已经到了极点,一提到公安、国保就胆战心惊手发抖。儿子在骚扰、恐吓的刺激下,精神恍惚、偏执,无法就业工作。另外,我的叔父张四喜,因坚修大法被劳教、判刑,二零零四年八月被关马湖劳改农场迫害致死。”
以下是张晓春叙述自己遭迫害主要事实:
我原有严重的颈椎病。一九九九年四月修炼法轮功后,颈椎病不翼而飞了。我用大法“真、善、忍”的标准指导工作,由于工作出色,被晋升为儿科副主任医师,曾赴德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曾担任过隆德县政协副主席、隆德县医院副院长。二零零六年七月从隆德县医院调入宁夏自治区人民医院,从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然而,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灭绝性迫害,导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我到广东出差返回银川,在机场被银川国保、公安绑架,抄家、抢劫走大法书、打印机、MP3播放器等物品,我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看守所二十七天。每天干十几个小时奴工装打火机。
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中午下班回家在我居住的惠园小区被银川国保再次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宁夏女子监狱,我被诈骗犯、贩毒犯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为了强制转化我,用军姿坐小板凳的酷刑折磨我,从早上八点一直坐到晚上十二点甚至深夜两点,有时罚站军姿,从早上八点一直站到深夜,同时不断的受到辱骂、恐吓,在长时间的精神和酷刑折磨下,我出现全身浮肿、心律过速、失眠、剧烈头痛,手颤抖等症状,感觉精神都崩溃了,那种痛苦真是生不如死。半年后每天干十几个小时繁重的奴工。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因非法判刑,我被单位开除工职,从而失去工作。
鉴于江泽民对我和所有法轮功修炼者的犯罪事实,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现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