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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县孙丕红、刘兆莲夫妇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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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山东省蒙阴县孙丕红、刘兆莲夫妇,因修炼法轮功,屡遭警察绑架、关押、骚扰等。夫妇俩于日前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寄往最高检察院。

以下是孙丕红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们于一九九四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更加强壮,每天都精力充沛,我是一名建筑工人,每天都比别人干的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不觉得累。我妻子刘兆莲身体的各种病症也都好了,地里的农活、家务活全包了,对婆婆也很孝顺,做每一件事都先考虑别人,从不去伤害别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

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到二零零二年期间,每年都有警区的警察和“610”人员不定期的到我家进行查抄和骚扰,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在新泰看守所,狱警指使犯人对我进行暴打,好几个人多对我进行群殴。正值严冬,他们脱光我的衣服,用冷水从头灌到脚,强制我洗冷水澡。

二零零二年六月,我又被转到茶棚洗脑班,蒙阴镇“610”主任公丕宝,工作人员杨明、王新对我进行洗脑、打骂、体罚,又经历了连续数日不让睡觉,在太阳下暴晒、淋雨等非人的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去北京和平上访,被警察非法抓捕,后又被蒙阴公安强行带到平邑看守所,在那里被关押一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被非法关押在蒙阴镇“610”洗脑班,时间长达四个多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我在新泰又被非法抓捕并关押在新泰看守所一个多月;然后又被送回蒙阴“610”洗脑班,在蒙阴洗脑班又被关押了一个多月;然后我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王村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七月,“610”人员闯进我家,非法抓捕我,我的妻子刘兆莲帮我翻墙走脱,于是“610”人员气急败坏的将我妻子抓到“610”洗脑班二个多月,从此我就有家不能回,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

二零零零年二月,蒙阴“610”骨干蒋怀忠,将我新买的摩托车占为己用。

二零零九年三月,“610”一伙人突然闯入我的家中,抢走了家里的法轮功书籍,并把我妻子带到“610”洗脑班,强行洗脑一个月,并强行罚款七千元,才将妻子刘兆莲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蒙阴公安“610”二十多人闯入我家中,抢走我的电视机、沙发,连小小的打气筒也抢走了,将家中洗劫一空,就剩下一张床了。

二零零三年,我在王村劳教所的三年里,经常强迫我看诽谤大法的录音和录像,经常被拳打脚踢,每天早晨七点到晚上十点,不停地干手工活,强制劳动。每天都吃黑馒头和没有油花的菜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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