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日上午九点左右,我暂时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来了一伙人,敲门入室,其中有便衣,有着装的警察,还有穿一身黑衣的人员,有男、有女大约有十几个人,大有抄家绑架之意。
当时,我和我老伴很礼貌的请他们進来,让座,他们都很严肃,谁都不坐下。其中有一个警察拿一份盖有公章的搜查证,向我宣读,说是要搜查,我没让他读,就问他为什么要搜查?他说:因为你向高检投诉。我说:我向高检控告江泽民,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在行使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预、打击、报复。你们来我家非法搜查是破坏宪法,是犯法的,是在执法犯法。
他说我们是按着宪法第×××条来搜查的,有公安局的公章的搜查证,我说:你那个公章只能证明是哪个单位的,不是国家宪法,我是按着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我依法修炼,依法控告江泽民,与你们没有关系,不违法,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允许你们非法搜查。
但是从他们非法搜查的架势看,我的控告书高检已经受理,并把我个人的所有情况及我控告书上的内容都逐级下传。从正的方面来理解,也许是高检叫下面落实控告人的情况,是不是真有此人此事,不一定都是迫害,也许下级理解有偏差,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们都得以证实法和讲真相救人为主线,利用好这个机缘。
这时,他们中有照像的、有录像的、还有到处准备翻东西的,当时我就站在有师父法像的房间口,平静的和他们说:你们都是警察,是保护一方平安的,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是懂法的,如果你们今天干的不是宪法允许的,也就是执行的不符合宪法的法律,你们想想,你们是在做一件什么事情?那是执法犯法,罪加一等啊。与此同时,我老伴也给他们讲法轮功是什么,和大法给人类带来的美好,并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天理。就这样,我们俩互相配合,唤醒了他们本性的一面,渐渐有所明白,没有刚开始那么凶了,一直也没有强行搜查。
过一会,就给他们的领导打电话,不一会,来了一个公安局的副局长和一个所长。我们迎上去,平静礼貌的请他们坐下。同时我心里想,来了就是听真相来了,是想得救来了。因为我在起诉江泽民的时候,就问过我自己:你为什么要起诉江泽民?是报复吗?是仇恨吗?是为了树立自己威德吗?是为了显示自己、表现自己吗?还有怕心吗?没有,都没有,即使有些不正的念头,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要修去的东西。那么,到底为什么要起訴江泽民呢?因为是他利用中共邪党毒害了所有的世人。我知道,大法弟子的責任就是证实法,讲真相救度众生。所以他们来了我们既不緊張、也没害怕,只是告訴他们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叫人做好人的,是對各個國家和民族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宇宙大法。
当他们介绍完身份后,我说:××局××所(为了不给他们带来麻烦,隐去了他们的姓名和我具体的住址),你们今天做的事情是在犯法,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那位局长突然生硬的问我,你姓什么?我说你带这么多人,拿着搜查证闯入我家要進行非法搜查,却不知道我的姓名,这不可笑吗?看来,我不得不怀疑你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当时一愣,说,这么说你是要看我的证件了?我说看来很有必要了。
他就叫一个警察说:去把我的警官证拿来给他看。因为我的目地是要向他们讲真相、救人,不想把局面搞得太僵,我没有真的去看,他也没非得叫我看,就说,我们是在执行法律,你却说我们在犯法。我笑着说:你们执行的不是法律,而是江泽民的一句话,是他在法国记者采访时讲的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人民日报》的一篇社论讲的,江泽民说的只是一句话,人民日报也不过是一篇文章,都代表不了法律。而真正的宪法是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然而,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我是按照法律起诉江泽民,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限制和迫害,可你带这么多人来非法搜查,不就是违反法律吗?!变相替江泽民打击报复吗?我想凭你的法律知识,一定清楚你们今天干的是什么事。现在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最高法院也提出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法轮功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宪法。周永康、李东生是破坏宪法的罪魁祸首。国家一旦走向真正法治的时候,你说你们今天所做的事,不就是在破坏法律实施吗?后果我想你们会想象得到的。
但他还强调的说:只要国家不说法轮功不是×教之前,那我们就得执行。我说,我再强调一遍,说法轮功是×教是江泽民说的。国家定出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如果你们说有,就请你们把法律条文拿出来。他们谁也不吭声了。
我接着说,再说了,人做事都要讲个良心,你们都明明知道炼法轮功都是好人,可是你们为了个人利益,为了保住饭碗,昧着良心迫害,这多不厚道哇,你们知道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李东生等,为什么被抓、被判刑吗?看上去是因为在反腐败,打老虎、拍苍蝇,其实是善恶有报的天理在兑现啊。
薄熙来在大连搞了个尸体加工厂,专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到目前为止,共有六万五千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被活体摘取,周永康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长达十六年之久,迫害死有名、有姓、有证据可查的法轮功学员,就近三千九百人。李东生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事件,明目张胆的欺骗老百姓包括你们,所以才遭到了入大狱、坐监牢、身败名裂的结果。我想这些都是你们耳闻目睹的事实,细节可能比我知道的还多。
就这样,在师父慈悲的加持下,我和老伴头脑清晰、思想敏锐、思路开阔、语言流畅、句句都说在理上,对他们震撼很大。在场的十几个人都在注意的听,他们搞的这个阵势却成了他们听真相的场所。虽然那两个头说:你们信仰的事就不要跟我们说了,但他也都听明白了,不知那位副局长和所长交代了些什么,也就走了。
后来那位所长说:请大叔您配合做个笔录吧,我说你们做的是违法的事,我不会配合的。他说就问一下你向高检控告的事,我说这个可以,我起诉江泽民就是为了让你们公、检、法、司的人员,了解江泽民是用多么残酷的手段对法轮功长达十六年的迫害,我就一一的列举他对法轮功的十几种罪行。然后他又问,为什么国家不让炼你还炼?我就把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标准,教人如何做好人的,真正做到做事为别人着想,是利国利民的高德大法。他看我一直要说下去,就说你老别说了,记不下了,我们也不记了。然后,他就叫我签字,我说:签字,我就是配合你们了,那样对你们不好,我只讲真相。他说那就算了吧!
最后,他就把我叫到另一个房间,对我说:大叔,法轮功好,你就在家好好炼,从今以后,不会有人再来打扰你,但是可别再写什么控告了。我说:我都写完了,就等高检高法立案审查了。他又说和您商量,请把你们的大法资料给我点,我好向上交差。我想这可是好事,平时想给还没有机会呢,这回想要还不给?我就赶快把我家现有的台历,还有神韵和别的真相光盘及一些资料送给他。他很满意的领着那一伙人走了。临走时,那些刚开始时还凶巴巴的几个警察,一再道歉,下几个台阶后,又返回来和我老伴握手,并说以后来时,可别不欢迎啊。我说以今天的方式来,我们不欢迎,如果是来做客,想進一步了解真相,我们随时接待。就这样,这场迫害,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有惊无险,化险为夷。
以上我讲出这件事情,就是想和大家共同交流,通过这事看来,我们大法弟子身负的责任还很艰巨,特别是在讲真相救人这方面,真是任重而道远。尤其是公、检、法系统,他们最大的障碍是不让你说,我们遇到的这件事,如果不是这种场面,这些人真是很难明白真相的。所以,我们还要更刻苦的用心学法,進一步努力修好自己,放下一切人心,无私的救人。
通过这件事,我也進一步体会到,不要老想警察来了,他是迫害来了、是绑架来了,我们一定要正面思维,他是听真相来了,是求我们救他来了,要利用好这个机会,放下自我,只为救人。
不要怕,怕是人心、是私心、是要修去的心,只要我们真的能用心救人,师父一定会帮我们的。而警察只是他的工作,如果没有背后邪恶因素的操控,也许是很善良的。其实他也是被江泽民一伙流氓当成工具利用的,也是被迫害的一份子,所以我们一定尽最大的慈悲心讲清真相,把他们真的救了。
其实正法到了今天,一切都在师父的掌握之中。师父把一切都铺垫好了,就看我们用什么心态做了,只要我们能真正的放下自我,一心为了证实法,真心用讲真相去救世人,就没有任何邪恶能挡得住的。
最后让我们共同牢记,师父在《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中讲的:“讲真相,救众生,这就是你要做的,除此之外没有你要做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你要做的。”[1]
这是我现阶段的一点认识,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敬请同修们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