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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陈英被迫害致死 佳木斯市陈秀玲亦屡遭迫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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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今年65岁的陈秀玲女士,一九九六年五月与母亲、女儿陈英同时开始修炼法轮功,祖孙三人均在大法中受益,不但身体健康,道德升华,陈英也学习优秀,一家人其乐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残酷迫害法轮功后,这个相依为命之家,遭到无妄之灾。九九年八月十六日,十七岁的女儿陈英被迫害致死,成为明慧网报道的中国大陆第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陈秀玲的母亲纪廷华(七十五岁得法修炼)在外孙女死后整整一百天时,带着对外孙女的思念,悲哀离开人世。

陈英生前和母亲陈秀玲的合影
陈英生前和母亲陈秀玲的合影

十多年来,陈秀玲本人也屡遭绑架、关押,受尽折磨。以下是陈秀玲女士遭受的人身及经济的迫害事实:

(1)陈秀玲原来是佳木斯市客运站运通公司市场保洁员,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陈秀玲单位九名女工失业。单位只给开二百四十八元生活费。二零零零年三月,陈秀玲在单位的工资一直停发。她因工作外伤,请了一星期的假,结果天天有骚扰电话。单位派办公室主任到陈秀玲家说,若她不上班,主任就天天来。等陈秀玲到单位后,单位就逼她写离职申请,后来她声明作废!

(2)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九日,单位领导、派出所所长、片警先后到家威胁,若她说“炼”就送她去拘留所。单位王斌书记说:“你说你不进京,不能保证你不去,鲍经理在市610签了责任状,你进京领导就得被免职,职工的命运都在你的手里。”当晚,陈秀玲去北京护法,在沈阳去北京的大客车上被抓,送到盲流遣送站,单位接她花了两千多元,还说花了六千多元给分局隋所长买照相机,随即把陈秀玲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三日,陈秀玲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期间,陈万友和张洪宇在看守所提审陈秀玲,告诉她陈英(陈秀玲的女儿)被迫害致死的事上网了。然后,由张洪宇执笔,陈万友监查,强拉陈秀玲的手在他们编造的材料上按了许多手印。三月二十日,这两人又提审陈秀玲,问是哪个亲属接陈英的,然后又到亲属家里对其威胁,取得伪证,拿到日内瓦人权会上,否认陈英被迫害致死的事实。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陈秀玲家人在佳东分局交了五百元保证金、交看守所三百元后才放人,共被非法关押了四十三天。

(3)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陈秀玲因为在外面炼法轮功,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在她绝食九天的情况下,拘留所才释放她。

(4)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陈秀玲被迫再次进京上访。被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在傍晚时分把所有为法轮功上访的学员都拉到北京昌平南口派出所,她没配合报名,机智走脱。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陈秀玲被绑架到佳木斯劳教所劳教两年,在高压迫害下,她被迫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已经发表声明作废),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释放。

(5)陈秀玲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已到退休年龄,但单位一直拖到二零零二年九月才给她办退休。她工作了三十年,退休费是二百七十九元,还不如工作十年就下岗的工资多。可是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止,退休费仍未给她。

二零零三年过年,单位只借给了陈秀玲二百元。书记王斌对家人说进京接她花了单位三万元,退休费全扣。

(6)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佳东分局到陈秀玲家抄家,然后徐大队长又把她骗到佳东分局说局长找她谈。到那里,谎称局长去开会,然后把她关进了看守所二十二天。之后,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陈秀玲被判三年劳教,送到佳木斯劳教所。刚到劳教所,陈秀玲就被强迫洗脑,被施以“大背铐”胳膊连着床,坐在瓷砖地上,不能上厕所。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里,陈秀玲因绝食抗议迫害,被铐住殴打,五天四宿不让睡觉。扣在库房里,恶警高晓华将他的腿放在陈秀玲的腿上,进行酷刑折磨,非常痛苦。

二零零三年,一天下午两点左右,恶警穆振娟无理迫害在车间做奴工的法轮功学员,挨个点名,出来站队,并且一个个的问,是不是劳教学员,如果不说就往出拽,共有十六个法轮功学员被拽出来,有李桂芹,陈秀玲、许祥华、王鹤、陈平、李贵莲、张凤芝、韩贵莲、唐凤坤和刘翠云。她们被绑架到二楼,一帮男恶警用电棍电她们,并拳打脚踢,逼迫法轮功学员往墙上贴诽谤法轮大法创始人和诽谤法轮大法的贴纸,不贴就被打、电棍电。恶警穆振娟等不让她们睡觉,坐小板凳,两只脚并拢,不许自由活动,从早八点至晚十点多,她们就这样被折磨。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陈秀玲因不写诽谤大法的答卷,又被“大背铐”。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陈秀玲等五人没喊口号,被迫在车间门外挨冻。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她吃不下饭,一天天的消瘦。就这样,何强和卫生所刘大夫到车间要给她灌食(所谓的鼻饲)。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高队长、刘大夫、礼管教带陈秀玲到市中心医院做胃镜、心电。在中心医院门诊,她快速向楼下跑,礼管教在后面追,她跌倒后在楼梯滚了下去,仰面磕在地上,没有受伤,但礼管教却说她胳膊着地损伤了,并让她出药费。劳教所向她妹妹要了五百元(妹妹和妹夫都下岗,经济不佳)。陈秀玲被带回劳教所,恶警踢她的右腿,一星期站立背铐,被抻得胃极难受。晚上才让坐下来上铐,铐在库房的暖气管子上。七天后解下铐子时,小腿肿得很粗,右腿都青了好多块,膝盖内侧都青。胃病和痔疮都情况加重,被折磨得满身是病,末梢神经炎、十二指肠球部溃疡、便秘、尿失禁。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领导到车间检查,刘耀坤说向领导诉说被打一事,领导走后,恶警祝铁红打了刘耀坤,打了刘嘴巴子,并在库房铐了十八天,恶警周佳会踢了刘耀坤。张小丹说:“打得轻,打酥骨了,就不敢再告了。”

一天,郭指导叫陈秀玲和刘耀坤谈谈,她一看刘耀坤没有表情、昏睡,棉裤都尿湿了。第二天上医院后又抬了回来。李金波、董秀梅用拳头砸昏迷的刘耀坤的头。队长穆振娟值班,她们把刘耀坤的头平放,身子歪向一边,摆了一个让人非常难受的姿势。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日,恶警穆振娟到车间把坚定的十七名大法弟子强行带到三楼的一间屋子里,让她们坐在地上。陈秀玲因不按他们的要求骂人,被罚坐小凳不许她睡觉。

二零零四年三月七日,穆振娟叫来男警姓杨××等三人,不容分说劈头盖脑对准法轮功学员,用黑色胶皮棍子打,用脚踢,一个个拖到另外一间屋子强行铐到铁床上、椅子上,继续毒打,穆振娟(慕振娟)将十八名法轮功学员召集上楼迫害,写上骂大法和师父的话让学员念,学员不念,就用电棍电学员,折磨了一个星期,杨建涛五天五夜不让陈秀玲睡觉。

(7)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早十点左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东派出所的孙雷和四、五个警察绑架了陈秀玲,把家中翻的一片狼藉,并抢劫一空,其中包括新买的电视机、DVD影碟机、一千多元现金、户口本、身份证、工资卡、存折,甚至连自行车钥匙等全部洗劫。陈秀玲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这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佳木斯劳教所解体,丁曦和张淑琴、任淑贤、王晓云、刘海兰、曲永学、李玉英、丁洁、解威、宋静娟、陈秀玲、高玉敏等被秘密的非法转押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管理科的刘某、梁X梅和大队长牛晓云、刘巍、中队长孙宝莲、刘丽,警员王海英、于淼、谢丽佳、姜周、张春景、于坤、陆博雅、师帅、何X娜等劳教所警察,不仅在身体精神上折磨,对洗漱上厕所也必须按照他们的规定时间,几分钟时间根本不够用的,加上那些犹大在警察的授意指使下,在各个方面处处刁难,尤其对于没“转化”的大法弟子只能在宿舍内的塑料桶里方便,还不能及时倒掉,得等着批准才能去厕所倒掉,吃喝拉撒都处在一个狭窄空间。

一个多月以后,她们回到宿舍,因为一直没有被所谓转化,她们就一直呆在这个“入所一班”,也就是不能减期不能享有他们规定的所谓“权利”,如不能亲自给家人打电话,不能会见家人等等。他们又怕她们这些没转化的去车间干活影响其他人,又不甘心她们闲着,就弄了一个小车间强制劳动,并且让一个卖淫的天天看着她们,在这种黑白颠倒的地方,偷盗抢劫卖淫赌博的都成了警察的得力帮凶,在无知中跟着犯罪。

(8)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下午,陈秀玲、李桂芳在粮库道南(原佳木斯市面粉厂)向人讲法轮功真相,被佳木斯市奋斗派出所绑架。因为身体不好李桂芳于第二天释放回家。陈秀玲被非法关押了八十八天,勒索了家人2600元之后才放她回家。

(9)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佳木斯市安全局勾结佳木斯市公安局,操控向阳公安分局及所辖的建设派出所、桥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长安派出所等的大批警察,绑架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之后让已退休的六一零陈万友去认人。陈万友没有辨认出赵娟,将陈秀玲的名字安在了四十多岁的赵娟身上。赵娟被劫持到黑龙江省戒毒女子劳教所时,赵娟的信息都是陈秀玲的。致使哈尔滨戒毒劳教所阻止赵娟的家属接见,理由是:查无此人。为了还原事实真相,十二月三日,陈秀玲和赵娟家属拿着写有“陈秀玲”的非法劳教书去找建设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纠正错误。所长姜松柏将陈秀玲和赵娟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下来后,让陈秀玲把家电话留下,说上市局去办理更正,然后将陈秀玲轰出办公室。陈秀玲一直未得到任何答复。

十二月七日,陈秀玲向佳木斯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对佳木斯市劳教委员会假冒姓名、虚构事实、徇私枉法作出一份非法劳教决定陷害她本人并诋毁他人的荒唐举动,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撤销非法劳教决定。遭到女办事员拒绝。

当天陈秀玲又把《行政复议申请书》邮寄给黑龙江省公安厅法制处,十天后此文书被退回。

投诉无门的陈秀玲在律师的帮助下,到前进区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起诉,办事员要求律师把得到“陈秀玲”的劳教书的过程写出来。当陈秀玲拿着律师起草好的、写有姜松柏命办案警察高斌复印“陈秀玲”的劳教书的全过程的文书,再次递交前进区法院诉讼庭时,办事员说:经过请示,领导以此劳教书是复印件为由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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