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陷狱十多年 江苏教师石泽惠控告元凶江泽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江苏太仓市健雄学院教师石泽惠,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在过去的十六年中,曾七次被绑架,陷冤狱近十二年。石泽惠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寄往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要求追究元凶江泽民的罪责,依法将其绳之以法。石泽惠先生已获得两高签收的回复。

以下是石泽惠先生叙述他们夫妇俩修炼法轮功的经过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七年前,我和妻子都因患多种疾病,每年要花去大笔医药费,病却不见好转,我们在痛苦的折磨中煎熬着。后来医生告知妻子要动手术,但又说难度很大,成功率不足一半。当时妻子很失望,几乎丧失再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决定放弃治疗。之后她病情加重,不能正常上班,一年中半年病假在家。当时我也身患多种疾病,同时上有八十岁老母亲,下有十一岁的儿子,一家人无法正常地生活了。

在百般无奈之下,我们找到了曾经多次向我们介绍法轮功的朋友,经过详细了解知道这个功法有奇效,很多人的疑难杂症、包括绝症都神奇的炼好了。于是我们于一九九七年的十月十二日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妻子第一天炼功后,病就去了一半,一周时间,病全好了,至今没复发。我也是一个月后,真正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好感觉。我们亲身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和超常。从此一家人身体健康和和睦睦,生活充满了幸福的阳光。

然而江泽民悍然违反法律,发动迫害法轮功。在这场迫害中,我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讲真相、揭露迫害,曾先后七次被绑架,其中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判刑两次共八年半;我妻子被绑架六次,被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一次,并被关过精神病院迫害。

记得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我在方强劳教所期间遭包夹劳教人员和警察殴打。因我拒绝“转化”,被狱警长时间剥夺睡眠、五根电警棍电击、不让喝水——清楚记得有一段时间半年没喝过开水;我还被强迫参加高强度超体力超时间的重体力劳动,如每天早上四点起床去挖河泥,抬近三百斤的担子走三十公里,每天做劳工十一个小时以上,收工后还要被迫面壁反省到半夜十二点,每天睡眠不足四小时,持续近一年。

不转化还不给开大帐,就是不给买生活用品和方便面等食物。为了达到他们的所谓转化目的,时常遭受警察指使的殴打欺侮,致使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二零零六年在无锡监狱期间,犯人们轮流包夹我,长时间逼坐小板凳,还不让正常睡眠,不让家人正常会见,信件也被扣,基本与家人失去联系,强制面壁反省,逼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等等,还经常逼迫参加所谓训练。

二零一二年在苏州监狱,我一进去就被关小号,穿又脏又臭的囚服,饭吃不饱,澡不给洗,强制洗脑,晚上还不让睡觉,白天还要面壁,站姿不入狱警的眼就遭殴打。不放弃法轮大法信仰不让给家人通电话、通信和会见等,

这场长达十六年的迫害,给我个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我们夫妇被单位开除后,儿子要读书,母亲要赡养,没一分钱收入。我们夫妻二个从监狱出来后,没有一分生活费,妻子只好靠在菜市场捡别人丢弃的菜叶维持生计。我儿子也身心受创,学业大受影响,工作也迟迟没有着落。这期间我失去二位亲人——母亲和岳父,都是因为我们被绑架所导致。

江泽民所推行的迫害给我和家人造成巨大伤害,无法弥补。我作为直接受害者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维护法律尊严,还我公平正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