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邮局邮寄“诉江信”的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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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七月一日后,我地区到邮局投递“诉江信”的同修频频遇到阻碍,不给寄不说还有邮件被没收的情况发生。据说有所谓的上级文件,有的寄到了“北京邮件处理中心(航空)处理中心”,已经十天了还没投寄最高检,11183查询说“地址不详”,最高检控告检察厅和最高法立案庭怎么成了地址不详了?

干扰是肯定有的!发正念也是必须的!但我个人觉得向内找更重要。在帮同修整理控告信的过程中看到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家庭住址地址不真实。用的是身份证地址而不是现住址。
二、邮寄过程也是忐忑不安。
三、就是同时到邮局邮寄,投递单一样填写,也有到达高检也有没到达高检的,已经出现好几起这类事。
四、整体还没全动起来,有的甚至明确表态暂时不写。
五、已经两个整月了,明慧上收到信息的才四万多份。

進入五月份以来明慧网的第一重要信息就是“诉江”了,师父已经说了:“是啊,应该起诉它,(众弟子热烈鼓掌)全人类都应该起诉它。它害了所有的中国人,它也害了很多世界上其它地区的人。那么多人都因为它的谎言,将被拖入地狱。”[1]师父明确表态了,那就是我们大法弟子必须做,必须走的一步!而且要快!

有一同修讲了他的邮寄的心路过程和结果。第一次是六月三十日邮寄:开始写的时候控诉状上填的是详细的家庭住址和常用电话,临打印时来了一念干扰,万一……,地址只填写到小区地址,电话也改为无记名电话,七月一日到达北京就押在那个“北京邮件处理中心(航空)处理中心”到现在还在那。但该同修在向内找后认识到:这是天象到了这一步,必须堂堂正正地配合师父的正法進程!于是修改了诉状中家庭住址一栏,详细填写了住址栏,小区、单元楼门号,手机也填写了实名制的手机号,发正念后七月七日又一次邮寄了EMS邮件,八日11185服务台回复“最高检”签收。

一点建议:暂时邮寄可只填北京地址和控告检察厅厅长或某个副厅长名,不写最高检单位名。个人邮件他们是不敢扣押的。

有同修已经往最高检和最高法、中纪委打举报电话,邮政中心扣押信件是违法行为。从常理来讲扣押给最高检、最高法的投诉状这可是非同小可的问题。望更多同修行动起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附:

最高人民检察院 (邮编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010-12309(举报电话)
控告检察厅 厅长:穆红玉
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控告和举报工作的指导;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和控告;对举报线索進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進行初查;综合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研究、制定控告和举报工作细则、规定。下设办公室、举报工作处、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来信办理处、案件督查处。

厅长:穆红玉
正厅级检察员:王高生  副厅长: 孙立泉 刘太宗 彭光明(挂职)

最高人民法院 邮编: 10074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电话:85120527(行政公务)。

立案庭
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负责办理立案、管辖权争议案件;审查处理有关申诉

及再审申请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
立案庭 工作人员
庭长: 姜启波
副庭长: 金剑锋、王锦亚、甘 雯、包剑平
审判员: 孙延平、刘新魁、王云香、张卫兵、
高珂、李杰、张志弘、杨立初、
刘雪梅、张淑芳、杨国香、周素琴、
龚斌、尹颖舜、张潇、王琳、孟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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