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兰说:“四年多过去了,现在我右腿的伤口仍时不时地裂开,淌血水,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凭着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我顽强地活着。而导致这一切罪恶发生的始作俑者是江泽民,我希望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立案侦查,将其绳之以法。”
宋会兰近期照片 |
宋会兰在起诉书中这样写道:
我叫宋会兰,一九五二年出生,家住鹤岗市新华农场造纸厂。我曾身患多种顽疾,患有乙型肝炎、肾盂肾炎、肾结石、子宫肌瘤经常流血、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身体弱不禁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上所患有的疾病不翼而飞。我是个急脾气,和丈夫的性格合不来,经常吵架,严重时还动手打起来。修炼法轮大法后,性格也变得随和了,能处处为他人着想,家里少了往日的争吵,变得祥和,宁静了。
一、多次遭绑架,折磨至生命垂危
二零零二年三月,我遭新华农场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勇绑架。在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零二年四月十九日,我被恶警李勇骗到单位绑架,随即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我再次被恶警李勇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我被汤原县吉祥派出所恶警绑架。为了抵制迫害,我绝食抗议十八天,直至我生命垂危。他们才通知家人来接我,抬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奄奄一息。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我在左秀文家串门,被佳木斯市桦川县横头山派出所所长王训杰,桦川县国保大队恶警董洪生、贾友等绑架到桦川县国保大队,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刘凤萍和王丹母女俩。四人被违法审讯后,劫持到桦川县看守所。
二、在汤原县看守所,被打毒针后,致残
十二月三十日,在冰天雪地里,我穿湿透的、冰冷的裤子被劫持到汤原县看守所。
汤原县看守所所长闫勇对我说:“宋会兰,你又回来了,你还想象上次那样绝食出去,你死了这份心吧,没门。”东北冬日的夜晚,温度在零下二、三十度的情况下,我睡在冰冷的地铺上,只盖着薄得透亮的被褥,每晚都被冻得瑟瑟发抖,后半夜,我常常抽搐,心脏异常的难受,呼吸困难,身体剧烈疼痛。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导致我子宫脱垂,鲜红的肉垂下来,夹在两腿之间,非常痛苦。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汤原县看守所所长闫勇、李管教、穆占国、姜继武、杨丽等人,凶狠地将我按在铺上,使我动弹不得,并给我戴上手铐,强行、快速点滴一瓶不明药物。随即我感到剜心地难受,满地打滚,连话都不能说,痛苦极了,生不如死。所长乔云亭看我折磨得不行了,还过来威胁说:“给你铐地环!”我被注射不明药物后,感觉膝盖以下全部失去知觉,身体发硬、僵直,不能行走,吃一口饭,马上就排泄出去,大小便失禁,身体越来越衰弱。我的大脑反应变迟钝,记忆断断续续,舌头发硬,身体不听使唤。
二月二十八日后半夜,我心脏异常难受,我煎熬到极点,再也承受不了了。就喊管教穆占国,对他说:心难受,受不了了。穆占国说:“宋会兰,不用你装,就是你死也给你拖监狱去。”
第二天早上三月一日,狱医张俭红上班来看到我的右腿说:“这条腿废了。”当时我的右腿起了大紫泡。
三月一日上午,汤原县看守所警察把我带到两个医院检查,医生一看腿都是大紫泡,就说人都这样了,赶紧去佳木斯治,我们治不了。汤原县看守所怕我死在看守所因此承担责任,三月一日下午,看守所给我们打电话,让接人,此时,我已奄奄一息是被看守所里的刑事犯抱出来的,当时整个人是僵直的状态,神智不清。
三、右脚掉下,终身残废
我回家后,身体僵直、眼神发呆、不会说话,手、腿直挺挺的,不能回弯,象木头人一样,没有任何反应和知觉,右腿以下,脚面、脚趾全部坏死,呈黑色,淌血水,摸上去硬梆梆的,象铁板一样,一敲砰砰响。我的腿一天比一天恶化,越来越黑,越来越硬。一动弹,顺着腿淌血水。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我的右脚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