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原深圳知名通信企业工程师李江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
李江是通信工程专业学士,生物医学仪器及工程专业硕士。毕业后,在原深圳知名的通信企业通广-北电有限公司(原加拿大北方电讯下属合资企业)做工程师。因为从小身体虚弱,上大学后炼过多种气功也无好转,工作之后身体越来越差,在一九九六年已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不得已辞职,人生走到绝境。一个月之后,看到了《转法轮》一书,博大精深的内涵深深的打动了她,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恢复了健康,很快回到原公司工作。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都得到了净化,感到受益太多。
当时公司里有另外二名同事也炼法轮功,修炼几年来,因为身体健康,她们三人从未再到医务室拿过药、报过帐。医务室的于大姐逢人就说:“你们学学那三个姑娘吧,她们炼了法轮功,身体都这么好,再也不来找我了,多好。”
然而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李江就遭到了严重的迫害,七次被非法抓捕,被批非法劳教一年半,因为不放弃信仰又被两次加期共五个月。原本幸福的家庭也被迫离婚。多次被非法抄家,多次受到警察、610、居委会人员的骚扰。李江被迫在二零一零年流亡海外。
下面是李江自述的被迫害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深圳南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几十本大法书籍。
一九九九年九月在长春同修家被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在长春大广拘留所十五天。当时警察要求我写保证不去北京上访,否则就威胁要送我去劳教。当时一起被抓的二个女同修因为没有写保证,直接被送去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我认为上访是公民的正常权利,不肯写,最后因为户口不在长春,警察怕麻烦才把我放走。
回到深圳家中,深圳南山区公安分局、蛇口水湾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门骚扰,威胁房东不能租房给我们,我们被迫搬家。
二零零零年五月,我去北京上访,在火车上被非法抓捕,被送到广东省惠州市古塘坳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间几乎每天都被强迫做奴工到半夜两三点,有两天两夜甚至连续干活不能睡觉。伙食极差,所谓的菜经常就是几颗臭豆豉,几根难吃的咸菜,没有一点油。
回家后,深圳南山派出所警察经常上门骚扰、威胁。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在深圳自己家中被非法抓捕,被非法抄家,在南山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两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在深圳同修家被非法抓捕,在南山妈湾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一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在深圳同修家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南山看守所一个半月。期间被严管,有指定的犯人“夹控”,强迫我们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材料。监舍里的环境极其恶劣,同修叶艳辉因背经文被犯人打骂、不停的用凉水一盆盆的从头浇下。同修王晓东在那里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后来二零零三年七月被迫害致死)。当时的犯人头亲口对我说,为逼王晓东放弃信仰,她用缝衣针刺了王晓东一个多小时,每刺一下就问一句:“还炼不炼?”我还在犯人的值班记录上看到,王晓东曾被双手反捆,脚戴三十五公斤镣铐一整晚虐待。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坐时被非法抓捕,警察把我抬到停在广场上的中巴车上之后,凶狠的用胶皮棍猛击我的头顶,用皮鞋猛碾我的脚,并且对我拳打脚踢,我的嘴唇被打肿出血。之后我被送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为逼我报出姓名地址,预审科警察对我刑讯逼供,拳打脚踢,用电棍电我全身,拿硬皮笔记本连续扇我几十个耳光。
在东城区看守所我绝食反迫害,一个看守所女警一脚踢断我的大脚拇指指甲。看守所女警为了挑动犯人仇视我们,强迫她们做“飞起”(一种酷刑,手臂上举,头向下埋),以此逼迫我们放弃绝食。当我绝食到第十天时,在寒冬腊月,看守所女警强迫犯人剥光我的衣服,在我一丝不挂时她们按住我的四肢,用冷水管对着我的鼻子和嘴巴一直不停的冲,我几乎窒息,全身被冻得青紫。
二零零一年二月我被送回广东,被非法批了一年半劳教。因不放弃信仰,我在广东省三水妇教所被非法加期二次共五个月。在劳教所被严管,有专人“夹控”,上厕所也跟着。被强迫做奴工,除劳役外,每天只能在小板凳上坐着,不能走动,不能与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说话。每天以各种方式企图强迫我放弃信仰,包括经常播放污蔑法轮功的广播、经常在我面前诋毁法轮功与师父,各种威胁、辱骂、威逼利诱、攻击的言语、行为等等,给我造成极大的精神与肉体上的痛苦。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从劳教所出来后,丈夫经受不住警察的威胁、以及家庭社会的多重压力,我们被迫离婚。广东惠州610人员、深圳警察都威胁说,如果我在广东居住、工作,就要抓我,我只好回到重庆父母家。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到重庆同修家串门,被非法抓捕到重庆沙坪坝看守所。我绝食反迫害,被他们绑到死人床上输液。被强迫戴过几十斤重的脚镣。最后被插鼻管灌食并且不取出来,我难受得一直不停的吐,吐出来都是脓血。在第十天时医生说我的胃已萎缩有生命危险,610人员害怕出人命,才将我放出。
因为我没有放弃信仰,610人员、警察一直派人监视,经常上门或电话骚扰。为避免迫害,我被迫离开父母家,到外面打工、流离失所。于二零一零年被迫流亡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