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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正直企业家胡元勤面临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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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省报道)南京江宁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胡元勤,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晚遭南京市及江宁区“610”、国保大队绑架,警察逼迫其放弃“真善忍”的信仰无果后构陷、编造所谓的案子图谋继续关押迫害,预计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左右非法开庭。

胡元勤先生,六十岁,现任南京江宁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曾任南京水泥厂领导,因受粉尘污染,患有哮喘、眩晕等多种疾病,九六年走入法轮功修炼后,恢复了健康。他曾在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上告诉大家:“法轮功不仅能祛病健身,还能使人道德回升,现在修炼不喝酒了,请大家以后不要再劝酒。”员工们看到他的变化,有的也走進了法轮功修炼。

因胡元勤作风正派,政绩突出,上级把他调入南京双宁集团(水泥厂、塑料厂、工业园,三个即将倒闭的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单位职工哭着不让他走。上级领导许诺把双宁集团领导班子搭建好后,就让他上任财政局副局长。双宁集团是全民企业,负债近亿元,其中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工资六百多万元,他每到一个单位,职工与债主便蜂拥而上,扬言不还钱就卸掉他的胳膊与腿,结果他的头被砸破。但他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平静对待,改制企业,理顺债务,闯过难关,受到领导与群众一致好评。

就在上级领导准备把他调入财政局当副局长时,江泽民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的毫无理智的打压。胡元勤坚持“真善忍”信仰,为此被罢免一切职务,当时有领导爱惜人才,说这样正派的领导很少见了,这才保留了工业园经理的职务。他上任后,把工业园改制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南京市如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按常规这股份应属于他个人所有,可他想的是修炼人要多为别人着想,把股份无私的分给了全体员工,每人一份,职工不仅拿工资,年终还分红。大家都说:“这只有炼法轮功的人才能做到这样正,这样好。”

可就是这样一位正直无私、深得民心、品格高尚的企业家,却遭到中共一次次地绑架,目前正面临非法判刑。

只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晚,南京市及江宁区“610”、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胡元勤的公司,将其从办公室绑架到江宁区看守所,后又劫持到南京市“洗脑班”迫害。警察在逼迫胡元勤放弃“真善忍”的信仰无果后,扬言要对其判刑。当时江宁610见家属要请北京正义律师,称“青奥会”开完就放人,却至今不放。去年七月底,胡元勤被江宁检察院非法逮捕。今年六月中旬(十六日)准备非法开庭。

据知情人透露,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原计划在二零一五年四月对胡元勤非法庭审,并为其指派了一名律师。而这名律师则完全按照中共的意图,力劝说胡元勤“认罪”,胡元勤当然不能认可这种强加的“莫须有”罪名,于是提出更换律师,家属为其聘请了一位律师。没有想到的是,中共对胡元勤更换律师的行为表现得无比恐慌,用尽手段试图不让律师介入此案。

“南京市、江宁区国保大队、610轮番威胁胡元勤的家人,先是威胁他女儿,说不要聘请这个律师,只要你聘请,就重判你父亲。在威胁其女儿无效后,又开始威胁胡元勤的妹妹和其他的家人,可谓用尽手段。”知情人说。

见威胁恐吓的手段无效,江宁区法院又预谋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份对胡元勤进行庭审前的听证会,在正义律师的抵制下,听证会被取消。并且该正义律师还要求主审法官洪超兰把对胡元勤的起诉退回到检察院,并称大陆的公检法如此对待法轮功学员是违法的,但洪超兰没有同意。

中共这么害怕正义律师介入法轮功案件,知情人表示,因为中共的公检法系统官员都清楚,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都是建立在非法构陷、枉法裁判的基础上的,因为法轮功学员没有犯任何罪,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所谓的审判其实就是迫害手段。而这些非法的、虚假的、邪恶的东西当然是害怕正义、害怕曝光的了,所以他们才千方百计的阻挠正义律师的介入,因为那会让他们的黑社会流氓行径暴露无遗。

主要责任人:

南京市“610”主任皇海澄
周亚东 男 58岁 南京市610副主任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 邮编: 210009
电话:13591843028 “610”电话: 13813871995, 025-83638413, 025-84420852
高鹏飞 男 55岁左右 南京市“六一零”办教育转化处副处长、市洗脑班负责人
地址:青岛路33号华达宾馆 邮编:210008
电话:市委“610”办:13813871995 025-83638413 025-84420852;洗脑班:025-83137888、025-83131202,025-83327994(传真)
南京市公安局地址:白下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电话:025-84420114、025-84421982
办公室 025-84420050、025-84420509、025-84420005、025-83355888
局长传真 025-84420050
南京公安局610办:025-84421982、025-84427609
处长张凡 男45岁 原处长沈晓华 男 55岁 13851991471
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地址:白下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电话:025-86015780、025-84420854
队长肖宁健 男53岁 13951647329、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江宁区610主任(姓卞)手机:13851853697,微信:BXF13851853697
江宁区公安分局:025-52160888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6号,邮编211100)
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王会功:手机:13182935888 025-84951105
南京市江宁区国保大队队长:蒋长平:手机:138051910100 25-84951221
江宁区副区长、江宁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宁:025-84951101
江宁公安分局副局长张进:025-84951102
江宁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汉福:025-84951106
江宁公安分局副局长蓝家喜:025-84951107
江宁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成平:025-84951100
江宁区法院:025-52192616 (金箔路658号 邮编:211100)
主审(负责此案)法官:洪超兰 83529826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副院长:朱同福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副院长:徐正清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副院长:孙祥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立案庭庭长:何才平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韦东宝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霍翔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朱忠林

江宁区检察院:025-52281352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39号,邮编:211100
起诉胡的检察官:翟元梅
以下号码供参考:江宁区检察院:025-52281420(案件管理监督科)、025-52282000(举报中心)、025-52281352(办公室)、025-52197089(值班室)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波 王俊(2010年的检察长)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钱启玉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公诉部门:姚叙峰
江宁区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李英明
江宁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张咏梅:
江宁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琳检察官
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06年):汤立国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 地址: 上元大街369号 电话:(025)52281438,邮编:211100
王维新:手机:15951085999 南京市江宁区副区长(主抓迫害法轮功)
李万平:手机 13301587202 江宁区副区长
江宁区政法委: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吕克忠 电话:025-52194738
政法委副书记季建南 电话:025-52184758
政法委副书记吴举发 电话:025-52182883
综治办副主任陶君贤 电话:025-87180137
综治办副主任张思保 电话:025-52288917
综治办副主任杨立根 电话:025-87180139
张大明,手机: 13770983968,南京市如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不明真相
家庭住址:江宁区莱茵达路28号市政天元城檀香座22幢401室 邮编:210000
包敏,手机:13851686185,曾任南京市如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部门主任。不明真相
家庭住址::江宁区莱茵达路139号双赢花园10幢604室 邮编:210000

相关责任人:
南京市“610”主任皇海澄
周亚东 男 58岁 南京市610副主任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 邮编: 210009
电话:13591843028 “610”电话: 13813871995, 025-83638413, 025-84420852
高鹏飞 男 55岁左右 南京市“六一零”办教育转化处副处长、市洗脑班负责人
地址:青岛路33号华达宾馆 邮编:210008
电话:市委“610”办:13813871995 025-83638413 025-84420852;洗脑班:025-83137888、025-83131202,025-83327994(传真)
南京市公安局地址:白下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电话:025-84420114、025-84421982
办公室 025-84420050、025-84420509、025-84420005、025-83355888
局长传真 025-84420050
南京公安局610办:025-84421982、025-84427609
处长张凡 男45岁 原处长沈晓华 男 55岁 13851991471
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地址:白下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电话:025-86015780、025-84420854
队长肖宁健 男53岁 13951647329、025-86015780、025-84420854
高洪华 南京市“六一零”、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处长
王树能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13357702038
电话:市局610办:025-84421982 025-84427609;国保大队:025-86015780 025-84420854
13357702038

南京市江宁区610主任(姓卞)手机:13851853697,微信:BXF13851853697

江宁区公安分局:025-52160888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6号,邮编211100)
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王会功:手机:13182935888 025-84951105
南京市江宁区国保大队队长:蒋长平:手机:138051910100 25-84951221
江宁区副区长、江宁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宁:025-84951101
江宁公安分局副局长张进:025-84951102
江宁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汉福:025-84951106
江宁公安分局副局长蓝家喜:025-84951107
江宁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成平:025-84951100
江宁区刑事警察大队长侯为东:025-84951150
江宁区治安警察大队长陈永安:025-84951130

江宁东山镇派出所(胡元勤所在派出所):地址:江宁区东山街道天泰路 邮编211100
电话:025-52166900 025-52165110
胡元勤的片警(未直接参与迫害)王彬: 18913879015

江宁区看守所:地址:江宁上坊泥塘科技园,邮编211103
电话:025-52281764 王增胜025-84951561

江宁区法院:025-52192616 (金箔路658号 邮编:211100)
主审(负责此案)法官:洪超兰 83529826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副院长:朱同福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副院长:徐正清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副院长:孙祥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立案庭庭长:何才平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韦东宝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任华顺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孙晓旻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霍翔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朱忠林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汤山人民法庭庭长:史朝霞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林莉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陈志坤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淳化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敏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禄口人民法庭副庭长:汤战鹏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副庭长:王宜贵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沈忠清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 周守忠、吕润进、徐腊顺、徐进、陈学红、朱从军、 何纯富、邓开明、冯翠华、 鲁东花
代理审判员:刘耀东 见习书记员:陶婷婷
代理审判员:王参见 习书记员:魏甜甜
江宁区法院:审理法官:沈慧慧(2014年)
审判长:张勇(2010年)
徐正清(2006年审判长) 胡芳 (2006年见习书记员)
审判长 陈学红(2006年审判长) 见习书记员 陈莉(2006年见习书记员)

江宁区检察院:025-52281352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39号,邮编:211100
起诉胡的检察官:翟元梅
以下号码供参考:
江宁区检察院:025-52281420(案件管理监督科)、025-52282000(举报中心)、025-52281352(办公室)、025-52197089(值班室)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波 王俊(2010年的检察长)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钱启玉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官:戴海琼、翟建军、汤晓娴、金检、易组长、监察室邓主任、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法律政策研究室: 侯淑云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公诉部门:姚叙峰
江宁区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李英明
江宁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张咏梅:
江宁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琳检察官
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06年):汤立国
南京市检察院关工委冯文新秘书长、
江宁区检察院机关工委杨良才副主任、杨树太秘书长、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39号,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政治处(412室)
电子邮箱:njjnjcyzzc@163.com
联系电话:025-52197046 传真:025-52197046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39号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公诉科,邮编:211100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 地址: 上元大街369号 电话:(025)52281438,邮编:211100
王维新:手机:15951085999 南京市江宁区副区长(主抓迫害法轮功)不明真相
李万平 13301587202 江宁区副区长
江宁区政法委: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吕克忠 电话:025-52194738
政法委副书记季建南 电话:025-52184758
政法委副书记吴举发 电话:025-52182883
综治办副主任陶君贤 电话:025-87180137
综治办副主任张思保 电话:025-52288917
综治办副主任杨立根 电话:025-87180139

张大明,手机: 13770983968,南京市如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不明真相
家庭住址:江宁区莱茵达路28号市政天元城檀香座22幢401室 邮编:210000
包敏,手机:13851686185,曾任南京市如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部门主任。不明真相
家庭住址::江宁区莱茵达路139号双赢花园10幢604室 邮编:210000

参与迫害胡元勤的其他人员:
证人1:张健:鸿达科技街道定淮街18号
证人2:王学军:鸿区东山街道土山路270号

魏道春(胡元勤已故大姐的儿子): 13705193071 不明真相
家庭住址::江宁区莱茵达路139号双赢花园3幢2号车库。
魏道春的儿子魏超:15062262206,二十岁左右,与其父一样,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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