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次拘留两次劳教 太原七旬老太控告首恶江泽民

更新: 2019年07月0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山西太原市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季国丽,在中共前头子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四次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十六年来,她和她的家人遭受到莫大的人格侮辱、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极大的精神伤害。

根据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侵犯和剥夺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罪等罪行。鉴于中国已加入联合国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江泽民作为中共迫害元凶,违犯了国际法,已构成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等公认的国际犯罪。因此,请求最高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予以严惩,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以下是季国丽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是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老年学员,在漫漫人生旅途的不倦求索中,有幸遇到法轮大法,使我了悟了人生的真谛,我倍加珍惜这千载难逢的机缘。

修炼仅三个月,师父就为我净化了身体。使折磨我近三十年的鼻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过敏性哮喘和关节疼痛等顽症都奇迹般消失,大法的超常令我身心愉悦,并诚心的将功法传给他人,在当地建了炼功点,义务为大家服务。学员们时时处处以“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舍己助人蔚然成风。如:有一母子学员,他们经营一间门面不大的小书屋。九八年,我国南方遭遇特大洪灾,母子俩慷慨解囊,向灾区捐款一万五千元。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唯有这里是一片净土,各种感人的事例不胜枚举。

这样一个修心向善、道德高尚,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修炼群体,面临的竟是江泽民长期的打压和灭绝人性的迫害。

一、被剥夺信仰自由权利

一九九九年五、六月间,我们炼功点开始遭遇骚扰。不时有便衣出现,不许悬挂“法轮大法简介”等横幅,暗地里有人将播放炼功带的电源掐断,还有人把装置电线、电源插座的小木箱窃走,使我们不能正常炼功。七月中旬(七·二零之前),发现我家楼前夜间有警察蹲守,警车就在我家楼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太原警方开始抓人。我市三大城区(即:原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的学员与省内其它县、市闻讯陆续赶来的总数约有千余名学员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陆续来到省委门前和平上访、请愿,要求释放被市公安局非法抓捕的本市法轮功辅导站成员。(因我于21日被非法抓捕,此后的上访情况不为我知)

二十一日下午四时许,官方提出要与学员代表对话。临时指定的我们八位学员代表进入省委办公大楼,我们提出的条件是:1、立即释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2、正常出版大法书籍;3、让法轮功学员有一个宽松的学法、炼功环境。在场的一位五十多岁的官员(可能是省“610”办公室头目抑或是省信访局某局长),他“騰”的一下站起身来,怒目而视、盛气凌人,歇斯底里地打断学员代表的陈述,污蔑学员的和平上访是“非法行为!是与政府对抗!要坚决予以打击!”他剑拔弩张,每句话都充满火药味,气氛紧张得令人窒息。而后他以命令的口气强调说:“必须立即撤离!否则后果自负!”说完,他扬长而去。在场的市公安局闫副局长等人也一个个起身离去。我们八人随即退出,回到请愿学员队伍中。当时,省委门前道路已全线戒严,街边、路口,均有警察把守,插翅难飞。

临近傍晚,上访学员被市公安局特警及防暴警察强行围困。很多学员被打伤,有的被打倒在雨后的泥水里(当天下过一场雨)。学员们,没有一人回手还击。警察以暴力方式殴散上访学员队伍,将学员抓进事先停放在省委门前待命的公交车内,有的学员甚至是被打倒后,由两个警察抬起,象扔麻袋包一样凶狠地扔进车里,然后带离现场。场面凄惨、悲壮。这是在江泽民操控下在太原市也是山西省发生的一起针对法轮功信仰群体的野蛮暴行。是对公民信仰自由的铁蹄践踏。

二、四次拘留 两次劳教

第一次被非法拘留:

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九时许,我与居于同一地区的上访学员被劫持到万柏林区(即:原河西区)和平南路派出所。当我报出自己的姓名后,即被所长石生林绑架。公安万柏林分局政保科科长兼“610办公室”主任包红斌等二人连夜对我非法突审至二十二日早晨。万柏林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的陷害借口,于二十二日晚七时许由和平南路派出所警察腾长海等人将我绑架到太原市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历时半个月(于8月5日)转为刑事拘留。至八月十六日腾长海持“取保候审”的“释放证明书”,将我带离看守所。

第二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警察腾长海等二人,来到我家,要我随他们一起去派出所,说是要向我了解一些情况。我回答:不去。他们好话说尽,还信誓旦旦的保证:“一会儿就送你回来”。死缠硬磨,非去不可。去了之后,他们让我写还炼不炼法轮功?我出于讲真话,如实写到:“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使人身体健康、道德高尚,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怎么能不炼?”藤长海拿我所写的文字材料,转了一圈,回来说:“哎,你真傻,写点儿别的不就没事了吗?”就这样,我被万柏林分局第二次平白无故的以“扰乱社会秩序”的不实之辞陷害,当下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到市看守所。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释放,由和平南路派出所派车接回,在车上腾长海等三名警察将我与另外两位同时释放的学员(杨敏、杨淑贤)的“拘役期满”的“释放证书”搜走。

第三次被非法拘留和第一次劳教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晚十时左右,我正准备就寝,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家人将房门打开后,闯进来的是和平南路派出所副所长霍克义及另外五、六名警察,还有街道、居委会成员等一行十来个人。进门后在霍克义授意下,那几位警察就开始翻箱倒柜,肆意抄家。他们搜走了大法书籍《转法轮》、炼功带和师父各地讲法经文等,再次将我强行绑架。这一次我被太原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诬陷为“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枉批劳教一年。(先是在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四月十七日被和平南路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一名司机、一名男警察、一名女警察,驱车送往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第四次被非法拘留和第二次劳教迫害:

二零零八年一月下旬,得知弟弟季国祥因讲真相,遭人构陷,被非法劳教,其所在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二建设公司(简称二化建公司)又据此将季国祥开除公职的讯息后,我于二月三日写了一篇《祸福就在一念间》的劝善信(附件于后)。当面交给公司经理刘建亭、党委书记王贵良、工会副主席葛金铎等公司领导及公安处处长王双林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信中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告诉他们要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三月五日由公安处起草、经二化建公司领导会议通过并以公司名义报给市公安局、市与区“610”办公室、公安万柏林分局及龙泉派出所的构陷材料出炉。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许,龙泉派出所副所长樊昭庆带三、四名警察来到我家,以了解情况为由,让我跟他们走一趟。我拒绝前去。一直僵持到中午近十二时,他们退去。下午两点多钟樊昭庆又带他的人马前来,比上午又多了两个人,且身强力壮。我端坐在床,表示绝不会跟他们走。将近五点钟时,一个年轻力壮的警察挽着袖子上来就拽我,嘴里喊着:“你走也得走,不走,抬也得把你抬走!”他把我从床上拽了起来。绑架既成事实。我提出要带些必备用品,但遭拒绝,并催促快走,我穿着一身单薄的夏装,两手空空,惨遭劫持(以至于造成在被关押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无所有的艰难与窘迫)。

到派出所之后,公安万柏林分局局长助理(不知其姓名),貌似公允的说:“都是你原单位的领导没有把事情处理好。”他们给我看了二化建公司报给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以及抄报给龙泉派出所等公安部门及“610”等机构的构陷材料及我在零八年二月三日以书面形式写给公司十几位领导讲真相的《劝善信》附件。我又因此获“罪”,于当天半夜被樊昭庆等人送往太原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后被太原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非法劳教一年,于九月十七日由樊昭庆与一李姓警察驱车送往山西女子劳教所劳教。(此次被非法劳教的诬陷证件已被片警小梁于2009年8月收走。)

三、经常遭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分局的骚扰

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在十几年时间里,即使释放回家,我的日子也没有安宁过。不是派出所找,就是分局叫,居委会时时骚扰,对我施加压力。家中的电话被监控,上街、出门都要被小区门房值班人员私下登记,把我的一举一动随时报给居委会或报告给派出所等欲掌握我行踪的各级单位与部门,随时有“影子”跟踪,以提供非法迫害依据。

不但家中电话被长期监控,而且社区还曾派一位居委会委员每天八小时守候在我宿舍小区门口(我家楼前),实施盯梢、监视。平时尚且如此,遇到所谓敏感时期或敏感日,公安分局、街道、派出所、片警、居委会人员更是频繁上门威胁。公安万柏林分局政保科科长兼“610办公室”主任包红斌,二零一二年以前一次又一次的带领分局警察、万柏林区街办主任、610人员、派出所警察、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等多人屡屡上门。见我不为所动,包红斌竟然威胁说:“我随时都可以把你送进去”!还说:“不抓你,不足以震慑他们(指万柏林区大法弟子)!”所采取的手段是软硬兼施,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如:过年、过节送米、面上门“慰问”等。我人虽然被放回了家,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对我的监管、骚扰可以说是全方位的,连亲朋好友都一边倒的劝我:“胳膊拧不过大腿,何必自讨苦吃?”偌大的中国竟然没有大法弟子的立足之地,没有大法弟子的生存空间。只是这两年表面上程度有所减轻,但实质性的打压仍暗中进行。

三、所遭经济迫害

九九年“取保候审”回家后得知,当时释放我的条件是要我原单位——二化建公司交五千元“赞助费”(不知以何名义赞助)。单位不出这笔钱,让我家里出。家人在公司公安处长王双林和离退休处书记高翠香陪同下,前往万柏林分局政保科交钱,当家人要求对方给收据时,承办此事的政保科的年轻警察,怒目圆睁,喝斥道:你交还是不交?不交,你立马走人!家人在急于救人的无奈情况下,交了这笔不明不白、不给收据的“赞助费”。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我被绑架的第一时间,家人闻讯立即到派出所为我送二百元钱,交给一位当年五十多岁的老警察(不知其姓名),请求他转交给我。他满口答应,让家人放心。但我至今都未得到此款。

在二零零一年前后,二化建公司延期发放的九七年我的年终兑现奖1200元也因我修大法受“牢狱之灾”而被二化建公司无理扣发(前有所述)。

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太原市社保中心(在二化建公司发文构陷下)将我被非法劳教期间的养老金非法全额扣除,欲断我生路(前有所述)。

四、邪恶迫害株连家人

九九年在我被非法关押的日子里,我的孩子和老伴也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警察在疯狂抄家时,恐吓家人说:“如不彻底交出‘法轮功’书籍,季国丽将被重判。”再加上所有新闻媒体日夜不停的轮番轰炸,我大儿子不知所措,如天塌一般,每天战战兢兢,寝食难安。为了保护母亲不致被重判,在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绝望情况下,孩子将我当“传家宝”珍藏下来的大法书籍忍痛焚毁。邪恶的高压态势,逼迫他对大法犯了本不该犯的罪。

在此之前孩子非常支持我修炼。我是义务辅导员,学员常来我家学法、交流。人多时,他们父子主动退出,给学员提供方便。有时学员观看讲法录像,磁带被卡或遇音响异常需作调整时,孩子总是及时出手帮助,他彬彬有礼,待人和善。学员们还亲眼看到过他围着围裙在厨房给父母做饭、炒菜。都夸他是少有的、孝顺的好孩子。

这场迫害,对孩子的打击已超出了他的承受极限。孩子与女友原定于九九年九月完婚,并已通知亲属。我突然身陷囹圄,成了“阶下囚”,在常人眼里我是被社会歧视的另类,会直接影响孩子们的前途以及意想不到的方方面面。女方家长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于是女方因我被关押之辱忍痛提出分手。

这接二连三的沉痛打击,使我儿子几近精神崩溃,他甚至想到了轻生。孩子因我修炼被迫害所付出、所承受的痛苦是一言难尽的。

家中老伴日子也很艰难,正常上班的秩序被打乱。太原市万柏林区国家安全局曹某、陈某(可能是姓陈),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通知他前往万柏林区国安局交待我的“所谓情况”给老伴心理和精神带来无形的压力,那时无论在单位,还是在邻里之间他都感到自己像个罪人,抬不起头来。

在二零零八年我被非法劳教期间,龙泉派出所樊昭庆副所长,曾去劳教所并在劳教所两位女警(雷红珍大队长、石坚指导员)配合下将我带出,到就近的杏花岭区某派出所上网搞过一份所谓《简报》所需的资料,内容涉及我个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说是上边要的,不知是上边哪一级,意图何在?搞类似《简报》已不止一次,他们竟然屡屡伤及家人。本人要求查清此《简报》的来龙去脉。

老母含冤离世

我的母亲高凤英也是九六年修炼的老弟子。在二零零二年前后,我们几个姐妹兄弟相继被非法劳教或是被绑架到洗脑班。在那段日子里,和平南路派出所也没有放过这位年近八旬的老人。时值夏日,有一天半夜,来自万柏林分局及和平南路派出所的多名警察疯狂地砸门、敲窗,企图绑架老人。朴实善良的母亲,面对泯灭人性的肆虐,一时间不知所措,她浑身瑟瑟发抖,孤身一人蜷缩于墙角。她豁出去了,就是不开门。

被惊动的同为一层楼的另两户邻居走出家门,见此暴力场面,纷纷怒斥警察:你们也是娘生爹养的,连一个快八十岁的老太太都不放过,你们还有人性吗?人越聚越多,在邻居们的谴责声中,僵持一阵后警察撤离。可是,老人由于受此暴力恐吓,加之对几个子女安危提心吊胆的折磨,使原本身体健康、精神矍铄的她,一下子变得精神恍惚,反应迟钝,双腿酸软无力。随之老人瘫痪在床,于二零零八年含冤离世。

综上所述,直接参与迫害自己和家人的单位、人员,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在江泽民一手指挥下造成的,所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提起诉讼,要求罪犯江泽民必须对公民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和进行赔偿、道歉、消除影响。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