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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护士:这都是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日前在韩国举行的“2015国际护士大会”上,有来自全球各国的九百多名与会者签名呼吁联合国制止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来自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与会的医护人员在大会中举报中共非法器官移植二十八例。两名来自中国大陆的中国护士匿名举报,指中共这种强摘器官都是事实,而且在秘密进行,他们就是曾经的参与者。
国际护士大会是国际护士理事会主办的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2015首尔国际护士大会”于六月十九至二十三日在韩国首都首尔国际会展中心(Ceox)举行,有来自全球一百三十五个国家的医护界代表和护士,共一万二千多人参加。
大会期间,韩国非政府组织“国际脏器伦理协会”(IAEOT)与反对强摘器官的国际医师团体“DAFOH”来此共同设立展位,曝光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并征集签名呼吁联合国制止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
图1-2:韩国非政府组织“国际脏器伦理协会”(IAEOT)在“2015世界护士大会”设立展位,曝光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罪行。 |
图3:来自世界各国的医学人士和护士、大学教授、政府官员们纷纷签名反对“中共强摘器官”的罪行。 |
图4:强制摘取器官举报箱。在大会期间,包括中国护士们在内,来自中国、韩国、日本等地的医疗人员们共举报了二十八起案例。 |
图5:大会参与者们正在听IAEOT相关人员讲述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真相。 |
图6:来自世界各国的参与者们,手举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的标签摄影留念。 |
现场二十八例举报 中国护士:这都是事实
六月二十日,有两名中国护士到展位前匿名举报,他们二人曾经亲自参与“器官移植手术”,他们表示“这(强制活体摘取器官)都是事实,这些事情虽然都知道,但是因为(国家机构指令)隐秘地进行,所以只能听从。”
专家认为,没有证据表明中共活体摘取器官的罪行已经停止。
除了中国护士的举报以外,还有二十八例来自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与会的医护人员举报中共的非法器官移植。其中肾脏移植有十八例、肝脏移植有六例。手术时间二零零零年之前有二例,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零年有十八例,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每年各二例共六例。
九百名与会者签名制止中共活摘暴行
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引发了各界与会人士的震惊和关注,包括来自各国医学专家、教授、著名学术杂志主编、保健界高层官僚、护士协会官员等,都纷纷在IAEOT展位签名,呼吁联合国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据IAEOT相关人员表示,三天期间,共九百多名来自韩国、英国、德国、法国、澳洲、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阿根廷、玻利维亚、肯尼亚、美国、沙特阿拉伯、荷兰、乌干达等国的与会者在征签表签名。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在各自的脸书上传了手举“NO!Forced Organ Harvesting(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的照片。
“必须阻止中共活摘罪行”
这些来自各国的医护人员纷纷表示,这种强摘器官的暴行在世界各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必须阻止中共活摘人体器官的罪行。
西班牙医学杂志记者指出,这是不应该存在的事情,这样的事情联合国应该直接出面制止。他希望《State Organs(国家掠夺器官)》的书能翻译成西班牙文,以便让西班牙人也了解这些事实。
日本助产师表示,这样的恶行做梦都难以想象。她在美国也有研究所,她想在日本和美国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样的罪行。
国际急救室护士杂志主编表示,他要在学术杂志上广泛宣传,并主办研讨会等,希望能持续提供给她相关资料。
韩国大邱保健大学护士学科教授表示,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今天听到这样的事情,令他毛骨悚然,为了阻止这样的事情,她今天还带领亲友前来参加征签。
韩国DAFOH协调员李垠枝女士参加了此次大会的“守护人权和监护伦理会议”并作发言,她说,在中国部队医院和武警医院都深入介入强制摘取器官的罪行,这种非法人权罪行非常严重,年收入达一兆韩元(55亿人民币)以上。而中共一直在进行造假宣传,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将他们通过修炼获得的健康身体,进行活摘器官用以牟取暴利。
图7:本次大会“守护人权和护士伦理会议”的主要发言人罗伯茨•西蒙(Robert Simon)教授(中)表明反对强制活摘器官的罪行,并表示要共同采取行动。 |
这个会议有三百多人与会,另一位主讲者——来自荷兰的罗伯茨•西蒙(Robert Simon)教授听完李垠枝的发言后表示,他了解“中共活摘器官”的相关情况,他反对“中共强摘器官”的罪行。为了终止这种罪恶,他强调国际护士协会ICN也应当出面,并表示自己也要共同采取行动。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151344.html>四川巴中退休检察官夫妇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明朗先生,今年七十九岁,妻子李蓉华女士今年七十三岁,夫妻俩近期控告迫害他们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祸首江泽民,刑事控告书已于前几天分别送达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张明朗和李蓉华夫妇在诉状中控告江泽民在任职时滥用职权,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设立专门负责搞迫害的“610办公室”,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全国各地操控公检法司以及政府各级人员践踏中国宪法和法律,以谎言欺骗、强加罪名等手段在全国发起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动用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迫害一个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群体。在这十六年中,江泽民操控“610办公室””在各地实施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政策,使用了古今中外最卑鄙、最流氓、最惨无人道的各种手段。
在诉状里,张明朗和李蓉华夫妇陈述了他们老俩口在江泽民集团灭绝政策的实施下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巴州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一年六月东城派出所警察厐大明等五个警察,非法闯进张明朗先生私人住宅,非法抄家,抢夺私人合法财物,绑架到国保办公室双手铐在窗户铁棍上,非法连续几天刑讯逼供,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国平、王小兵数人闯进屋里非法抄家,不说任何理由,非法刑事拘留三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夫妻二人在仪陇境内讲真相被仪陇县公安局罚款两千元,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魏东彬、王小兵等八个警察突然闯进张家抢夺私人物品,强行将张明朗、李蓉华和来张家探亲的李蓉华娘家嫂子罗玉芳绑架。罗玉芳没有炼过法轮功,被吓得几天不吃不喝不敢睡觉。事后罗玉芳说:这邦警察跟土匪一样。吓死我了,我再也不敢来妹夫家了。这次又对李蓉华罚款1000元、非法拘留15天,而对张明朗则被巴州区法院刑庭非法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收取办案经费200元。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巴中610人员对张明朗人身自由严加限制,非法规定外出要请假,月,季,半年,一年要向检察院、公安派出所汇报,电话监埪,每年中共党代会,人大会前夕派出所街道要登门清查人是否在家,扣押私拆私人信件,还在个人身份证上制作了法轮功信息。张明朗说:“子女为我们多次去公安办海外出境被拒,妻子两年来,不能正常领到退休生活费。 二零零一年秋,巴州区检察院专门召开针对张明朗的监管洗脑会议,强行叫张先生的两个女儿也参加会议,禁止张先生继续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四年四月,巴州区检察院政工科长张刚强行要张明朗写不炼法轮功保证书,不写保证书天天派人跟着,天天给子女打电话骚扰搞得坐立不安,张明朗拒绝写就威逼他小女儿张小琴去检察院代写。
张明朗和李蓉华老俩口在诉状里讲述了修炼法轮功的受益情况。 张明朗先生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功,修炼大法前,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缠魇三十多年,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李蓉华女士修炼前身患严重鼻窦炎、头痛、头晕、胃炎、妇科病等,炼法轮功后病痛都祛掉了。
老俩口在诉状里写道,法轮功使我们重获新生,李洪志师父对我们恩重如山,感恩之心无以言表。从此我们严格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真诚处事,善心待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做事不伤害他人。这个法轮功哪一点不好?这个“真善忍”又哪一点不好?“真善忍”教导人做好人、教人说真话、做真事,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哪一点不好了?法轮功使亿万人身心健康、净化人类灵魂、使人类道德回升,全国人大组织的调查结论是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江泽民却要镇压这样一个淳朴善良的人群。
张明朗先生和李蓉华女士在诉状里从法律角度上详细论证了对他们的迫害是犯罪行为,应当追究首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首先,我修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这是信仰问题,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言论自由。所以我持有法轮功的书籍、宣传品是合法的,宣传、持有《九评共产党》等评论性书籍、音像等是合法的;讲清真相,申诉冤情,上互联网以及发送信息等都是合法的,是公民应有的权利。我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我的信仰自由。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江泽民治下的法院,在“610”这个江氏集团的淫威下,对我强加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构陷我,这就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首犯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第二,说我“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也没有任何证据。我究竟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它的组织形式是什么?它的机构、成员、职能人员、管理形式等等都是什么?这个组织的住所地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我是这个组织的什么官职?有什么能力可以利用该组织?谁听我的?我下的什么命令?怎么利用的?我有没有从该组织处接受过指令或资助等等?法院没有任何相关的证据来证明。
巴中市区法院在“610”这个江氏集团的淫威下,把我给群众讲法轮功真相和散发法轮功资料的行为说成是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这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成立的要件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第二点,必须是破坏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二者缺一不可。
从第一点来看,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里是没有法轮功的。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这个《决定》也没有涉及到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一七四次会议,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由中国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八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以下简称《解释二》)。该《解释二》说的是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不是法轮功宣传品。既然,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所以说我“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从第二点来看,没有证据证明我给群众讲法轮功真相、散发法轮功资料的行为导致了立法机构或行政机关制定颁布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应用、贯彻或实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我有什么能力或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实行呢?而恰恰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江泽民才真正的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
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匡扶正义,依法追究利用职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而破坏法律实施的首犯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老俩口在诉江状里还揭露了江泽民集团用谋杀手段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用谎言煽动仇恨,以群体灭绝的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下午,天安门广场“突发”五人自焚事件。事发仅两小时,新华社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向全世界发出英语新闻,声称“自焚者是五名法轮功学员”。反复观看央视焦点访谈节目,自焚伪案的破绽太多了。无需借用福尔摩斯的眼力,只要您稍加思索,就能识破这个“世纪骗局”…
谁见过警察背着粮库才有的大型灭火器在天安门广场上巡逻?谁见过石棉线编织的几十公斤重的两人才能使用的灭火毯警察一只手提起来像腈纶毛毯一样轻飘飘的?谁见过王进东那样脸部被大火烧变形了而最容易燃烧的头发还好好的?谁见过一个切开气管的人几天之后可以说话唱歌?等等等等。
还有,这些自焚的人坐的姿势并不是法轮功学员的坐姿,他们都是江泽民手下的演员,根本就不是法轮功的弟子。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天安门自焚案被当场揭穿。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发言说:“我们的调查表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当局……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天安门自焚案)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备有这个录像片的拷贝,以供派发……”面对确凿证据,中共代表团哑口无言,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匡扶正义,对江泽民一伙人用谋杀手段导演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嫁祸法轮功的罪恶进行清算和审判。
老俩口在诉江状里特别提到江氏犯罪集团丧心病狂迫害法轮功使中国政府失去民心。法轮功学员同化“真、善、忍”做更好更好的好人,又表现出更高境界的行为,是最老实本份、最遵纪守法、最稳定的社会群体。迫害这些好人牵涉、株连了更多的人民,造成中国政府正在彻底失去民心。对此,同样应当追究首犯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按照中国政府现行的“法律”,江泽民的“610”江氏犯罪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犯罪,参与迫害的所有人员都是在犯罪。各级法院的审判长、审判员均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因为他们都是违背事实和法律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枉法裁判。中共控制下的各报刊同时犯了诽谤罪。依据《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公安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构成多项犯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抢劫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渎职罪、徇私枉法罪、侵占罪、报复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近几年,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二十多名中国高官更是在世界各地三十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告上了国际法庭。
老俩口在诉江状里列出了江泽民所犯的罪恶触及刑法的条款。
我及我的全家以及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人权、精神、身体等迫害的事实,江泽民及其一手操控“610”非法组织及各政府的职能部门违反了《宪法》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违反了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公民享有并且应得到政府保障的“生命、自由、人身权、人格权、信仰自由权、财产权、集会、结社自由权、免受奴役、酷刑、侮辱”等权利。违反了联合国一九九八年颁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中的“灭绝种族罪”五条中的前四条,符合“危害人类罪”定义中的除第十条以外的所有条款。
张明朗和李蓉华老俩口在诉状里请求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根据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和事实,根据中国刑法、刑诉法以及国际刑法规定,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2/151501.html>
赵萍所参与编写(副主编)《中国警察法教程》(广东省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是广东省警察院校教授警察法的通用教材,也是广东省警察学习警察法的必用材料 (广东省公安厅明传电报通知)。
赵萍女士炼法轮功,是源于她对真理的追求。她认为气功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里面博大精深,不只是祛病健身,所以一直想寻找一门好气功边学习边研究,可找了多门都不满意,因工作忙,不再找了,想等退休后再找。她说:“当时居住的小区,每天有很多人炼法轮功,有几年时间了,我把他当成一般气功,一直没炼。一天偶然得到一本《转法轮》,看过如获至宝,找到炼功点开始学炼。没想到从二十多岁就患有神经衰弱,皮肤病、副鼻窦炎等疾病,修炼不久后不翼而飞。以前每天昏昏沉沉,严重时头痛欲裂,加上工作压力大,每天超负荷运转,身心疲惫不堪,才三十多岁工作中出现晕倒;修炼法轮大法后如脱胎换骨,身心健康,精力充沛。看世界和看人都发生变化了,内心充满喜悦和快乐。”
当时学院教法律的老师严重不足,除了学历教育外,各种短期、长期培训班不断,赵萍常常连续每天上课,不但不觉得累,反而感到从未有过地轻松自在。按照“真、善、忍”的大法原则做个好人,与人为善,做事为他人着想。看淡名利,在利益上不去与人争斗,单位分配的住房,位置地头都好,也退出给其他需要的同事。赵萍年年被公安系统嘉奖。在工作中注重教学质量和科研,在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中,赵萍被评为教学质量优秀教师。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亲手发动的对法轮功修炼群体实施了一场群体灭绝性迫害。她认为信仰法轮功无罪,维护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却因此屡遭迫害,在广东女子监狱失去自由的极度狭窄空间中,每日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被专人夹控,随时被汇报和禁止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能与人说话,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也在旁边盯着,甚至自由走一步都不行,从绑架到监狱那一刻开始直到走出监狱大门为止。
下面是赵萍女士陈述的部分控告事实与理由:
第一、合法上访,被非法禁闭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为反映我们炼功的真实情况,我到北京,合法上访。可是就是这唯一的下情上达渠道被堵死。国务院信访局门口站满各地公安便衣,只要问清是哪个地方的,马上被当地公安带走。我也是这样在门口被广州公安局非法劫持回学院,被市公安局禁闭十五天。
第二、维护公民人身权利,被开除公职
到二零零零年,国内还是被江泽民犯罪集团谎言充斥,大多数民众被谎言毒害,不明真相。分不清是非、善恶。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这天是世界法轮大法日,是普天同庆的日子。可在中国一个炼功权利,要求身体健康权利,做好人的权利都被剥夺。这天我到天安门炼功,被北京天安门分局和崇文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后被押回单位,在单位被非法拘禁四十多天,并被开除公职。
第三、捍卫百姓知情权,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到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被非法劳教三年。在贵阳探亲期间,因散发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真相,被非法劳教三年。
第四、不被洗脑,被非法关黑监狱
因没有被所谓的洗脑转化,劳教期满的当天又被天河区610和公安派出所强制押送广州天河洗脑班。
三年来,我年迈的父母无时不牵挂狱中女儿。可是等了三年,一向身体健康、如今疾病缠身的父亲,想见女儿一面都不行。他们竟毫无人性的,不准同亲人见一面,直接从劳教所的大门口,非法剥夺我人身自由,直接将我再次投入黑监狱。到二零零四年五月才被释放。
第五、北京奥运,被非法抄家,冤判三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北京开奥运会,这年的四月十四、十五号仅广州天河区五山地区,就抓了一大批大法弟子,控告人是其中之一。广州天河区“610”公安分局及五山派出所等十多人骗开控告人家房门,非法抄家,抢走私人财产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各一台、电脑主机一个、打印机三个、一批大法书籍等。
被非法冤判三年,在广东女子监狱被非法强制洗脑和劳工奴役受尽非人折磨。
这十六年来迫害给赵萍女士精神和肉体上、经济上造成巨大的严重的伤害。控告人赵萍女士认为:炼法轮功只想拥有健康的身体,获得做一个做好人的权利。宪法、刑法等规定每位公民都有信仰自由的权利,身体健康权利这是人权的核心概念,这是天经地义的权利,是不能够被剥夺的。
在控告书中,赵萍女士讲:“江泽民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滥用职权直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江泽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条、第三百九十七条分别构成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歧视、非法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滥用职权罪。”
同时她期盼:“作为中国有良知的检察官、法官们,不但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衡量江泽民的所作所为,更应该保有自己良知和正义,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顺应潮流, 积极把江泽民推上历史的审判台,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历史会永远记住你们的!”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茶叶检测站工程师王东凌女士,仅仅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两次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被迫流离失所两年,遭三年的冤狱,遭种种折磨,几次险失生命。近日,王东凌女士控告发起迫害的罪魁祸首江泽民。
王东凌女士说:“我学了《转法轮》之后才知道人生的目的是什么,人不是为了名利而活着,而是为了返本归真,按照“真善忍”来要求自己,修心向善,提高心性。我在不断提高道德水平的同时,身体和心灵也得到净化,因此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我原来的疾病都得到痊愈,如:胃炎、小叶增生、风湿、卵巢囊肿、心悸等都好了,……不仅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而且这个人数众多的修炼群体对社会的稳定、对道德的提高起着巨大的作用,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于国于民都好的功法却被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残酷镇压,每一个修炼人的历史都充满了斑斑血泪甚至惨绝人寰。相信每一个良心尚存的人知道了都为之动容,可是直到今天这场迫害还在持续发生着,一直延续了十六年。”
王东凌女士在诉状中说:“迫害发生以来,我经历了二次被送洗脑班、流离在外二年和三年冤狱,开除公职、被迫离婚。家人也经受了巨大的痛苦,我父亲在我流离失所期间得不到我的任何消息,以为我已死亡,用煤气自杀未遂。”
关于王东凌女士遭受迫害的事实,请参考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报道《福建省茶叶检测站工程师王东凌遭受的迫害》。
王东凌女士在控告状中指出,江泽民发动并操控中共政权各级人员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惨无人道的迫害,违反中国宪法以及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 二百三十二, 二百四十八, 二百五十四, 二百三十四, 二百三十六, 二百三十七, 二百三十八, 二百九十七, 三百九十九, 二百六十三, 二百六十七, 二百七十, 二百七十五, 二百四十五, 二百四十四, 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犯下了侮辱诽谤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
1. 虐待被监管人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禁止“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我在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被监管期间遭到了以下的体罚虐待。
在洗脑班被剥夺人身自由,不许回家,不许睡觉,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书籍、电视。
在福州大学派出所被保卫部部长搧耳光、不让睡觉。
在看守所被强制各种无报酬的劳动。
在福建省女子监狱我被长时间吊铐、剥夺睡眠、被同监室的犯人暴打、用鞋底搧脸、被强制劳动、罚站、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澡、被恶警和恶犯野蛮灌食、脏水泼被子并用脚踩、被强制抽血。
2. 报复陷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
仅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他虐待。按照中国宪法,中国公民享有言论、信仰、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这些权利而已。对我的指控都是基于如法炮制的、模糊的、过于宽泛、粗糙的法律,而这些法律完全是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暴力镇压而设计的。抓捕、参与非法监禁我的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我遭受了第二百五十四条所禁止的报复陷害罪。以下是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和/或监狱的人员的职位与头衔,以及我遭到的打击报复的详细信息,包括大概日期。
二零零一年三月被我原单位福建省茶叶检测中心站站长陈郁榕欺骗到位于福州台屿福建省党工委所办的法制教育中心(即洗脑班)非法关押,限制人身自由。她是开除我公职和不给我办社保的直接责任人。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在福州大学校园发传单被绑架,被保卫部部长任礼康(已退休)搧嘴巴和不让睡觉。该校派出所所长李榕生(已遭报死亡)抓捕人是:严孟春、吴幼开。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福州鼓楼区法院审判长卓建伟非法判刑三年,后上诉到福州中级法院,被审判长俞贤忠、代理审判员冯晖、袁文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六年在福建省女子监狱被十六队队长林燕唆使犯人暴打,各种手段折磨。恶犯 :施淑媛、林春华、苏璟瑄、张联方(十六队)、那静、张媚(四队)。
被省监狱管理局思想教育处副处长冯宁生长时间吊铐、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各种手段折磨。
3. 强奸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第二百三十七条禁止任何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或“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
我二零零四年在福建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在该监狱十六队,由于该队队长林燕的胁迫,被同室九个犯人剥光衣服暴打并扬言要用竹夹子夹乳头、拔阴毛。
4. 非法拘禁罪
宪法第三十七条禁止通过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需从重处罚。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或囚禁。我是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捕的。在没有自由选择律师的情况下,我被拘禁、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并且无法(不论是本人还是通过律师)质问对我的起诉的法律依据。对我的拘禁的依据都是基于模糊、过于宽泛的、粗糙的法律,和/或专门为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镇压而设计的法律。许多这些法律都侵犯法轮功学员信仰、言论、集会、结社、示威与游行的权利。以下是我被非法拘禁、抓捕或关押的大概时间、地点(如果知道的话)等信息。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去北京上访,被天安门派出所非法抓捕,搧耳光用脚踢后关押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和地坛派出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关押在福州台屿洗脑班,历时二十几天。
二零零三年三月被福州大学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关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六年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
5.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
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等人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我的住宅。时间、日期、地点与其他详情如下:
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关押在洗脑班期间,被福州市国保大队非法搜查住宅。
6. 强迫劳动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或 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我在限制个人自由的劳教所等地遭到了暴力与其它方式的威胁以逼迫我进行无工资的强制劳动。时间、日期、地点与其他详情如下:
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一月 在福州第一看守所被逼迫无工资的强制劳动。
二零零四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 在福建省女子监狱被逼迫无工资的强制劳动。
7. 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通过上述的、仅仅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犯下的罪行,我被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信仰权。
8. 故意伤害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禁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仅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我被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官员及为他们工作的手下或与其合作的人员伤害。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保护信仰自由的中国宪法。见以上第二章“违反中国法律的犯罪”第一、二、四、五、六项。我也遭受了酷刑折磨定义以外的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包括被殴打、侮辱、打耳光和被耻笑。
9. 侮辱、诽谤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江泽民指使了中共控制的媒体与宣传机器,征集与保证中共领导与干部和中国民众(无论国内或国外)对他执意发起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的支持。通过对法轮功与其学员的诽谤故意误导中国民众,如将法轮功修炼者比作“罪犯”,“自焚者”,“精神病患者”,“害虫”,“蛇”等,江泽民为了推动他对法轮功学员的其他犯罪行径,诽谤和侮辱了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与所有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都遭受了被告人违反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犯罪行为。
10.《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酷刑罪
《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第一条第一款禁止“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
为逼迫我承认自己没有犯下的罪行、提供他人的保密或敏感信息、或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进行打击与报复,我遭受了剧烈的身体上和/或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对我实施这些行为的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警等安全人员以及他们所控制的手下。
更多详情请见第二章第一、二、四、五和六项。
11.《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群体灭绝罪
《反种族灭绝公约》第二条禁止一系列“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的行为。
对所有法轮功学员,包括本人,犯下的罪行足以达到群体灭绝罪的限度。为了将法轮功从中国彻底铲除,我和其他同等处境的法轮功信仰者遭受了酷刑折磨、屠杀、器官摘除、非法抓捕、拘禁与囚禁、强制奴役等其他身体上的伤害。
他们在控告书中指出,这场迫害的手段之恶毒、范围之广、时间之长,令人发指。江泽民为了维持这场旷日持久的镇压,用腐败治国,导致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和生态环境迅速恶化,致使全中国人民处于巨大的灾难之中。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三款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申请最高检察院对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进行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下面是七十四岁的周俊伶女士陈述他们夫妻的部分控告事实和理由:
一九九四年三月我和老伴李景美在天津八一礼堂参加了李洪志师父的传法学习班,从此走上了修炼的道路。身体很快恢复健康,无病一身轻。按“真、善、忍”标准做人,工作敬业,家庭和睦。二十年前的我疾病缠身,患有白血球低(二千八百)、血小板低、血色素低、血沉快、血压低、抗链“O”高等血液病,一天到晚低烧,浑身无力,一到下午两点以后就支持不住了。当时体重只有七十斤左右,走路平地摔跤。因工作离不开,单位领导说你到任何医院看病都给报销,上班时可以躺在办公室休息。那时跑遍了天津市血液研究所和大小医院求医问药都不见效。修炼法轮大法后以上的病都好了,感觉身轻体健,走多远的路也不觉得累,连三百五十度的老花镜都摘掉了。二十多年里没吃过药,没打过针,给国家节省了大量医药费,自己也无病一身轻,给孩子们也减轻了负担。
在修炼前,李景美患有高血压,修大法后病态无影无踪。因工作需要他经常到外地出差,在施工现场做技术指导。退休后又在本单位公司返聘,工作六年后才停止上班。他在工作中有许多可以从中得到好处的机会,其他人也都习以为常。而他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除自己的正常收入外,其它额外好处一律拒绝。
对大法给我及我家带来的美好的感激之心无法用语言表达。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午饭后,李景美在居民小区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华苑派出所警察开警车将李景美绑架到派出所。
当天晚上七点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派出所警察和天华里居委会多人闯入我家,没出示任何证据,对我家进行非法搜查,抄走电脑一台、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刻录机一台、切纸机二台、订书机三个、及碳粉、墨盒、打印纸等大量耗材和U盘、光盘等其它办公用品,还有法轮功书籍、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和各种讲真相资料……等大量物品,以这些私人财产作为我们所谓的犯罪证据。当晚警察把我也绑架到华苑派出所。警察走后家人发现放在床头柜内的五千元现金也不翼而飞。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又非法将我们绑架到南开看守所,李景美因身体出现病症,看守所拒收,改为取保候审。我被留在看守所关押近一年之久。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南开区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周俊伶被判刑三年、李景美被判刑七年,因医院检查患有高血压、冠心病、脑梗等疾病,暂予监外执行。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前后我被转至天津市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在南开看守所期间,我被非法超强度做奴工(做中药贴),天天加班赶任务,任务急时不让睡觉,干到半夜。由于使用了不合格滑石粉,我身体产生了强烈的过敏反应,凡是身体暴露部位都红肿瘙痒难忍,坐立不安,在繁重的劳动下有时还吃不饱饭。
在天津女子监狱时,有两个包夹二十四小时随时跟着,不许和任何人说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吃饭、睡觉和大小便。每天强迫看转化内容的电视和材料,写思想汇报。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坐在小板凳上不许动。有的人臀部被坐破,皮肉和衣服粘在一起。三九天被关在阴面没有暖气的监室,由于监室温度非常低,包夹被冻得胃痉挛,晚上痛得在床上打滚,整夜不能入睡,企图以此制造大法弟子和包夹之间的矛盾。
在天津市女子监狱期间被强迫长期做奴工。干活环境非常恶劣,加工食品包装袋,用的材料含有毒制剂(稀料、甲苯等)。冬天门窗紧闭,使人头痛恶心、胸闷头晕,严重伤害身体健康(天津市市场上用的食品包装箱、包装袋绝大部分是监狱犯人加工的)。为了赶任务经常加班加点。由于高强度的劳动,我的右脚肿的四十码的鞋子都穿不上(平时穿三十六~三十七码),以致走路困难。后来刑满出狱,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走路才渐渐恢复正常。
李景美在监外执行期间,由于失去了修炼环境,而且每天上、下午都得去派出所报到,还要经常到检察院接受询问、审查,长期处于精神紧张、恐惧之中,生活无人照顾,致使病情加重。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外出买饭时晕倒在马路上不省人事,幸被人报警送医院抢救,回家后思维迟钝,语言表达不清,肢体活动障碍,生活不能自理。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所、派出所和居委会还经常到我家骚扰,直到最近,一到所谓敏感日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人员还来我家骚扰,还进行照相、录音。(李景美现还在监外执行中)这些年来我们家无法过平静、安宁的日子。
鉴于我们所遭受的迫害,被告人江泽民构成如下犯罪:
1、违犯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
中国是联合国成员,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政策违反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2、违犯《宪法》,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
违犯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犯宪法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违犯宪法第三十九条,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3、违犯《刑法》,进行犯罪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污蔑法轮功,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江泽民作为迫害的主犯、教唆犯,利用国家公、检、法和宣传机构,侮辱、诽谤、构陷、迫害众多的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善良民众,构成以下多种罪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省报道)越来越多的海外、大陆法轮功学员向中国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邮寄控告状,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屡遭骚扰、迫害、勒索的河北蠡县医务人员朱丽华最近也提交了控告书,要求对江泽民绳之以法,伸张正义,还大法师父的清白。
朱丽华在控告书中说:我一九九八年五月份开始学炼法轮功,学前浑身的毛病。神经性头疼,坐骨神经痛,鼻窦炎,乳腺增生,咽炎,胃溃疡等,再赶上感冒的时候那真是吃一把的药,真是非常苦恼,修炼法轮大法后这些病都好了。而且李洪志老师教我们做一个好人,比好人还要好的人。学法轮功前,时常收点私费,占公家的便宜。炼功后知道这些都不是修炼人的行为,都不做了。工作中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在家庭中也不再计较谁得谁失,尽量做到吃亏让人。婆媳妯娌也比较和睦。
她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拘留、劳教、非法拘禁。给我及家庭造成严重后果。”
下面节选朱丽华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其近期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七点多,我和丈夫刚吃完晚饭洗刷完,郭丹派出所所长韩大宽带领一男一女敲开我家门绑架抄家。抢走电脑一台、手机一部、PM4两个、及部份大法书籍。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我被劳教不久,公公就含冤去世了。因我在家时都是我给他拿药,量血压,抽血化验,家人想让我出来给公公办丧礼,劳教所也没同意。
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四大队后,刚去的时候把我单独关在一个屋,让俩个犯人看管我,一个是卖淫女一个是传销进去的。我想炼功,刚有动作,她俩就抓住我的手,不让动。还有一次我想炼功,他俩对我拳打脚踢,我知道这是狱警让她们这么做的。我出我待的屋都是别人出工或吃饭才让我出来上厕所或洗脸,一次她们没出工在大厅看电视,我想去厕所请示后,我去看到别人在大厅嘻嘻哈哈看电视,我的大脑有点混乱,这是生活在一个世界上吗,想想在家的时候轻松愉快的心情,而这里时时遭到打骂。我理解了为什么有的人会折磨致疯!
在劳教所,经常被罚站,不让上厕所,每天神经都绷得特别紧,真怕稍有不慎就触怒那些狱警们,有什么事,狱警根本不用动手,这里每个屋都选有班长,那些班长就会蜂拥而至,拳打脚踢。班长越帮狱警卖力打人管人,她们就减期多,那的超市的东西特别贵,有条件好点的就买好多吃的,给狱警吃。为的是能多减期。但也不是都能收买下来,稍不如狱警的意也是经常挨训的,晚上一喊关灯睡觉屋里的孩子们就长叹一声,终于又过去了一天。
狱警刘娅敏一天早晨嫌我没打报告就蹲下了,罚我站,别人吃完了饭去车间了,才让我跟去车间。也没让我吃饭。我多次要求劳教所给予治疗,家属也努力在营救争取保外就医,但劳教所以我不放弃“真善忍”信仰为由,不许我保外就医,并给我非法加期五十五天。
二零一一年三月下旬,狱警高新蕾嫌我进楼道时报数不转头,因那时脖子不能动,一动就特别疼,上楼后,高新蕾把我单独叫下,关到一个小屋,开始训斥我,后来抡起胳膊左右开弓打我耳光数下。我的脸被打得又红又胀,头晕目眩。
在这种高压下,我的头发都成花白的了,有一个上访的老太太七十岁了,被关进来看到我,还以为和她岁数差不多呢,家人接我出来时,看到我,唉声叹气,说快认不出来我了,真象老太太了。
我的被关押,给我的丈夫从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有时心脏时常间歇,他说,不知道哪天我就醒不过来了,怕出现意外,他的两个哥哥轮流看护着他。他为了让我早日出来,疯狂的给省劳教局有关人员送钱。有一次四大队的大队长高媛给我说:你们家不是有钱吗?你们就送吧。
二零一一年我从劳教所回来,去找院长们要求上班,院长王永泽和副院长翟章锁,田玉欣,说我早就回来了,把他们号码上网了,说收到了无数个电话和短信,骚扰到他们生活了,王永泽的妻子恶狠狠地对我说,小花,我先告诉你,要让我知道了谁把我们的号码说出去的,我去她家骂死她。我回来后正赶上工资普调,他们却因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不给我涨工资。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城关派出所几个警察去到蠡县中医院找我。当时我刚从医院出来办点事,他们就让我的同事们给我打电话,叫我回来。同事告诉了他们我的电话号码。一警察(电话:15127287678)给我打电话说得见见我,不然没法交差。听他们说他们先去了我家,见没人才去的单位。
警察们在小公园见到了我,并拿着一张A4纸,上面写着“朱丽华”的名字和“九月二十九日”,放在我的胸前,强行给我照了一张像,家人还写了一张在“十八大”期间,不搞违法之事类似的话,又强迫我签字。
我所经历的这一切,对广大炼功人来说只是冰山一角,然而这些对我对我家人造成了极大心理摧残和伤害。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重庆长寿区五位法轮功学员高扬、彭莉容、余兰、彭涛平、高云霞日前分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并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副本。
她们在控告书写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对法轮功发起了疯狂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致使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遭受着精神、身体、经济上的极大伤害。
五位法轮功学员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求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对五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精神、身体、经济、名誉损失的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她们在控告书中诉述了遭受迫害的情况。
高扬:被非法抄家2次、非法刑事拘留1次、非法拘留1次,绑架到洗脑班1次、长期遭受监控、跟踪、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对待。使我在精神和身心受到巨大的损害,也给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1、我生平第一次遭到非法刑事拘留,身上仅剩的几百元现金被公安科长抢去,并遭到犯人毒打。一九九九年十月三日我和姐姐等到北京准备用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进行上访。由于人生地不熟,也不知信访办在哪里。有一天我们正走在天安门广场上,一名警察过来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还没回答清楚,他就用步话机通知一辆旅行车把我们几个同修一起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后被送到丰台体育场,晚上我被送到了延庆县拘留所(一整天没有给一滴水喝和一颗粮食),在延庆县拘留所我被非法关押五天,被面壁罚站,为抵制迫害我绝食了五天,五天后被重庆市长寿县(当时是县,后来改为长寿区)公安局三科的科长陶竞中(音)和一女公安(不知姓名)哄骗说是接回家,结果直接绑架到重庆长寿县看守所,当时在北京要上火车前,重庆驻京办事处有一个姓孙的科长给我们讲了话,说这次回重庆的火车票就由他们给我们买的票回家,就不再收取我们的费用,谁知火车启动不长时间,陶竞中(音)找我俩姐妹强行要去了四百多元的火车票钱,回到长寿县当晚就把我俩送进了长寿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将我和我姐姐身上仅剩的三百多元钱抢去(没给我俩任何手续),我和姐姐各自关在不同的舍房里, 当晚我在看守所的舍房里被关在那里名叫“二姐”的犯人(已判刑四年在里面已坐牢三年的服刑犯人)选了三个吸毒犯(其中一个叫石红、另一个姓叶),用了三种她们打人折磨人的方法对我和另一个同修进行了脱光衣裤轮番的殴打、侮辱和折磨,我俩身体上被打的紫色一大片,十一月份的天气已寒冷,毒打完后另一名犯人王翠英用冰凉的冷水一盆接一盆的泼我们。在长寿县看守所里我被非法关押二十三天,并强迫写保证书,收取了家人五千元保证金以取保候审一年为期限,不准我再为法轮功上访和申冤。一年后我与丈夫和公公一起到公安局找到陶竞中(音)退保证金时,被罚款二百元仅退回了四千八百元。
2、不断遭到恐吓、被非法抄家、经济迫害。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期间,为了让我放弃信仰“真善忍”,上级主管单位领导在“六一零办公室”的施压下,多次找我谈话并恐吓,警察也到单位找我谈话并恐吓,有一次上级主管单位领导早上骗我到他们那去,结果是专管法轮功案件的长寿县凤山派出所警察余洪平在那里要找我,就是要我放弃信仰“真善忍”,由于我不配合余洪平的要求,余洪平叫了警车把我带到了派出所,在高压下我昧着良心写了所谓不炼功的保证书,最后还是被送进当时在县党校成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当天下午五点钟主管单位领导高建宏副主席开着单位介绍信到洗脑班以单位的名义把我保出来,我公公背着我以他的名义担保也写了保证书,我才回到了家。单位领导也畏惧红色恐怖,给我很优惠的条件让我签了三年合同离开单位,才履行了两个多月的合同,单位就单方面撕毁合同,强行霸占给我的门面和克扣了发给我的生活费。为了生计我和丈夫借了钱租了个门面做了点小生意,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或十二月(因具体时间已记不很清了),凤山派出所几个警察深夜十一点多钟到我家敲门,我一人在家由于害怕就没给他们开门,第二天早上四个警察到我家开的小店找到我丈夫要他配合他们到我家去抄家,我丈夫非常气愤直问四个警察有什么理由和依据可以随便到我们家里抄家,请问你们有搜查证吗?四警察无赖只好又回到派出所去开了一张搜查证,并到我家非法抄了家,其结果是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3、第二次被非法抄家、绑架、非法拘留七天。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我在桃花市场卖菜时,被桃花派出所姓黄的警察和一个协勤人员强行把我绑架到桃花派出所,警察说是有人举报我发法轮功的资料,在派出所强行搜查我的包,因包里没有任何资料,就把我交给警察谭斌(音)和傅加裕(音)两位作笔录,到中午十二点一共五名警察又强行到我家去抄家,抄走《转法轮》书一本,神韵光盘一张等物品,并被非法拘留七天。
4、被一长安汽车共载六人进行非法跟踪。二零一三年的一段时间,在我住家车库里有一个长安车里面坐了六个人,天天跟踪我,每天都到车库里停着等我出门,我走哪就跟到哪,还向车库管理员打听我的情况,时不时到我家门口观察。
5、被非法剥夺通讯自由和出入境自由。我和家人的电话长期被监控。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我到长寿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护照办理大厅,办理个人出入境护照,所有表格都填写完毕,照片及身份证交给办理的工作人员,她叫来大厅负责人把我所有填的表格、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全部没收,负责人说:没办法,身份证显示出你是炼法轮功的。她还打电话去请示了国安,回答说不能给予办理。
彭莉容:被绑架、酷刑折磨、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九日,我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一警察盘问:你是干什么的?我没有回答。警察就把我绑架到天安门广场附近的派出所。到了晚上,我被绑架到昌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十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我第二次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出了“法轮大法”的横幅。被警察绑架到警车上。我的头被打了一棍。过来一会儿,我被绑架到不知是哪里的派出所。到晚上,我又被打耳光。第二天,又被绑架到顺义看守所,被迫绝食抗议,七天后才放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我第三次到天安门广场。再次打横幅,被警察绑架到附近的派出所。到晚上,把我一个人送到不知是哪里的派出所。把我铐在走廊上。警察没有问出我的名字、地址,就用电棍击我的双手。我被铐了一晚上。在那里,有五天没有给我水喝,也没有给我饭吃,还打我耳光、从颈项里往下灌凉水、直到自己体温吸干内衣、还让我坐水泥地上、在雪地里冻、强行将我的双手衣袖弄得老高,露出双手臂,铐铁栅栏门上冻。第五天的晚上深夜,把我送到医院检查身体、抽血。医生说是肾脱水,有生命危险。第六天他们把我送到昌平看守所,继续迫害。在审讯室,打我耳光。打累了,就用警棍打我的臀部、大腿,然后飞起一脚踢在我的小腿上,使我站不稳而仰面倒下。他见我躺在地上没动,就连喊了几声,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回到监舍。我一直没吃东西,身体极度虚弱,警察还骗我检查身体,让我躺下,结果是电击我,还不停的问我,是哪里人(我想依法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是合法的,他们这样对我才是真正在犯罪),就没有回答。第八天,警察把一位六十多岁被打得遍体鳞伤的老太太和我,送到乘火车的地方,强行让我俩上了火车,车开后,警察才离开。从此我就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五月在河南新乡,因同修邮寄的包裹中有大法书,因此我也被绑架到新乡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半年。在非法关押期间,一位女警察因问不出我的住址,就打我耳光,给我戴脚镣、手铐(手铐直接铐在脚镣上),使我不能站、不能睡、只能躬着身子,吃饭、上厕所都得别人帮,因我绝食抗议才解除脚镣、手铐。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重庆长寿渡舟派出所警察,给我戴上手铐,直接把我劫持到重庆长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到期也不放。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又被直接劫持到重庆市长寿区党校洗脑班,限制人身自由。每天二十四小时都被专门雇请的人和政府的工作人员看管。不准私自出门,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碰面、说话。上厕所、洗衣服都是轮流去。强迫每天看电视、看诽谤大法的书、写思想汇报。还利用家人做我的转化工作,给我增加思想压力。二零零三年四月被洗脑一年多的我,又被直接绑架到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因在洗脑班,我把自己手抄的大法书传给一位法轮功学员)。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我被罚站、蹲小号(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每天用一小水瓢水洗碗、漱口,还被强迫转化、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或书。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等。因此,被绑架到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被罚站、军蹲、睡水泥地板铺,不让说话,连自己的日用品都不准用。还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和书、做奴工。每天上完厕所,不准洗手直接包糖(我被安排包糖果),完不成他们规定的数量就罚站、加刑。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回家后,渡舟派出所不断骚扰我几个月,电话追踪。因此,让亲人为我担惊受怕,孩子不理解,丈夫受不了巨大的压力非要离婚,尽管我没有同意,也没有签字,还是被长寿法院强行判离婚,造成我夫离子散。
高云霞:多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两次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和四妹等同修到了北京,后来我儿子(当时十二岁)也来到北京,我们一起走上了天安门,我正准备找人问信访办在哪里?一名警察过来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就这样,我和儿子,还有其他同修都陆续的被绑架到天安门附近的派出所,后被送到丰台体育场,再送到昌平收容所。我和同修遭到警察的扇耳光,抓住头发乱甩,要我们做双手臂朝后的姿势罚站,儿子和其他同修的小孩就被带到寒冷的露天坝中受冻。五天后,我儿子被三妹接走了。这次回到单位,降职到黄桷堡仓库打杂。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给站领导李其良写了一封证实大法的信,给同事的办公桌里放了真相传单。尽管领导在工作上对我很看重,但由于对江泽民为首的非法恐怖统治的害怕而报告了公安。七月中旬的一天,我正在家里休息。有人敲门,我打开门上的小窗,一看是单位工会负责人邹淑芳,等我门一开,突然闯进了几个凤山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抄家并将我绑架到了看守所(五千元保证金因此被非法没收),关押三十多天后,又直接把我绑架到长寿区党校洗脑班洗脑二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和几名同修在去北京的火车上,被乘警以检查危险品为由搜查所带的物品,警察没有找到他们想要找的东西,由于我们不回答是否炼法轮功,也没有回答到北京去干什么,就非法扣押了我们,在这种非法的扣押情形下,有一位二十多岁的大学生圆圆(具体名字我不知道),在想走又走不了的情况下,为抵制这种非法的扣押,她从火车窗户跳下,想自由去北京而身亡,这是在江泽民当任时,非法恐怖统治、权大于法下发生的悲剧。
在石家庄我们被强迫下车,把我们绑架到石家庄派出所。我记不清是两天还是三天后,长寿区的公安来了。在回长寿的火车上,我们被长寿公安铐在床栏杆上。到了长寿区我们就被直接非法送进了看守所。我因为绝食抗议这种非法的关押,被看守所所长张杰指使不懂医的武警、犯人等把我强行拖出看守所,在拘留所的办公室,有的按我的头,有的按我的身子,进行野蛮插管 “灌食”, 我的喉咙被插掉一块皮,当时就声音嘶哑。灌完后又将我铐上骑马桩(两手抱一条大腿铐住,使其坐不直,躺不下),后又铐刑床(呈大字状,又叫死人床),吃喝拉撒都不松铐(记不清几天)。
二零零一年我被长寿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同年十二月十三日长寿区粮食国库法人邓刚健签发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被单位非法除名。被非法送到重庆市(永川)女子监狱入监队关押。在监狱遭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摧残。二零零四年初,我被抓到重庆女子监狱成立的“法研办”洗脑转化。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出狱后才一年零七个月,又再次被绑架。我在长寿区桃花阳光世纪城小区,去查看房屋装修质量时,看到两位老人在小区来回走路。男的好像是脑血栓症状,女的搀扶着他,我没有犹豫,就想把大法的美好带给他们。谁知他们不接受真相。等他们过去了,我就把真相小册子放到了边上的椅子上,等他们回来时可以看到,我就走了。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位老人被江泽民的谎言毒害太深,不仅不看,还举报了我。小区的物管找到我,要搜查我的包。业主问他:搜到又怎么样?没有搜到又怎么样?物管说:搜到,就请她出我们小区,没有搜到,我就给她赔礼道歉。并要我到物管办公室给他的领导说一下就走,他好“交差”。到了物管办公室,物管的负责人对我说:你不是要告诉我们真相吗?那你也让我们看看,了解了解。我就把资料给他们看。结果他们马上通知渡舟派出所。因此,我遭到了长寿渡舟派出所警察的绑架。给我强行戴上手铐。 下午警察找锁匠打开了我的家门,破门而入,没有给我出示任何手续,在没有我的家人的情况下,还不准我看见他们抄家。并抢走现金一万多元(后来退了其中没有真相的五千多元)、电脑一台和资料物品等、连家里的玉溪烟也被悄悄偷走了。之后我被非法关押在长寿区看守所。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九点四十分,在长寿区法院二楼小审判庭,我被非法庭审。长寿区法院通知书上明写着公开开庭审理,我的家人和亲朋好友已经就座旁听。开庭约五分钟后,突然宣布清场,只允许我的两名亲人旁听,我的众亲属抗议未果,最终只留下我丈夫和儿子旁听。二零零七年年底,长寿法院又非法判我三年零六个月的徒刑,先送重庆少年管教所,后转重庆(永川)女子监狱(二零零九年七月重庆市女子监狱迁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乐园村)。二零一零年十月底出狱。遭受巨大伤害的我,经常出现精神的恍惚,身体的无力,无明的忧愁让家里阴云笼罩。丈夫实在难以承受各种压力,被迫选择了离婚。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同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大巴山中的八位大娘,因修炼法轮功而饱受中共江泽民集团的多年迫害,其中四位老大娘的亲人也在这场迫害中去世。日前,这八位大娘联名控告罪魁祸首江泽民,并且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通过邮局成功送达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八位老大娘在诉江状中控诉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数万人被活摘器官、数十万人被迫害致死、致残、数百万人流离失所、倾家荡产、妻离子散。首恶江泽民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以下是八位大娘在诉江状中陈述她们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情况和遭受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向炯文老大娘:以前身体糟糕透了,严重贫血引起肝功能障碍、停经、多次输血,慢性喉炎、一感冒就发炎发肿、无法吃东西、瘦得皮包骨,头发都掉光了,不敢出门。后来修炼了法轮功,一身的病都不见了,头发也长出来了,胆结石没做手木,炼法轮功就好了。向炯文老伴马国辉患心肌梗塞,医院建议做心脏搭桥,已经交了四万元手术费。一九九七年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疾病不治而愈,医院还退回了手术费。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向炯文大娘因讲法轮功真相被江北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罚款二万元,还被非法关押二十天。向炯文老大娘在诉江状里说,她的老伴马国辉被穷凶恶极的“610”警察吓得心脏病复发,结果死在了医院!
付安贞老大娘:我是为我老伴白容光控告江泽民。我老伴是巴中市顶山区果敢乡粮管所的退休职工,也是法轮功修炼者。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不准国家工作人员炼,老伴又看到我几番几次被抄家、被抓、被非法关押、被打,就吓得不敢再炼法轮功。由于长时间精神承受不了,就出现了中风,生活不能自理,最后带着恐惧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些冤死的人,都是因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所至。不然的话,他会亲自控告江泽民这个罪魁祸首。
周丽华大娘:我是为我双亲控告江泽民这个迫害法轮功的始作俑者。我的父亲周纯福是巴中市医药局局长,退休后调回政府做调究员;母亲宁英会,任大队妇女主任、县人大代表,他们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中,兢兢业业,洁身自好。五个儿女没一个是经我父亲周纯福安排的,每年有指标招工或上学的机会,他从不为子女开后门,说要靠自己去打拼。就这样的一个国家干部,老了想有一个好身体,就炼了法轮功,结果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他几次被当地的“六一零”警察深夜骚扰,吓得不敢再炼了。又看到我多次被绑架、关押、判刑、劳教。他承受不了长期的恐怖压力,终因心力交瘁病倒了,又不能炼功,经多方救治无果去世。临终父亲期盼:“能早日还大法的清白,有一个自由的、炼功的修炼环境。”
马秀芳大娘:在修炼法轮功以前身患多种疾病:颈椎、尾椎变形、骨质增生、肾炎、脚不能自由伸缩、严重贫血等。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象变了一个人一样。她的老伴李子勉是国家工作人员,看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很厉害,就不敢炼了,有病了就住医院,结果病死了。马秀芳大娘在诉状里说:如果江泽民不迫害法轮功,我的老伴与我一同炼法轮功,还会健康地活着。这都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一手造成的。
以下四位大娘在控告状中叙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事实,她们质问:江泽民为什么要迫害按“真、善、忍”做人的好人?要求还给她们一个自由炼功的环境。
杨学琼大娘:以前患有严重胃病、咳嗽、妇科病等,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至今,从未吃过一颗药。这么好的功法,教人修心向善,强身健体,既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开支又给国家节省医药费,多好。
周显秀大娘:以前患胃下垂六至七公分,一次只能喝二汤匙的稀粥,人瘦得皮包骨,严重的妇科病。一九九九年五月学炼法轮功一个星期后,能正常吃饭,从此过后再没吃过一颗药。原先一字不识,现在能通读所有的大法书籍。这么好的功法,对自己、对社会都是有益的,江泽民为什么要打压?要迫害善良的好人?
杨家英大娘:在修炼法轮功以前,胃溃疡、严重风湿、手变形。一九九八年九月修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手也恢复正常。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儿子又是公务员,害怕中共。杨家英大娘就停止炼功,过后旧疾复发,通过多方治疗无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又炼起了法轮功,身体又恢复健康了。
李家秀大娘:在修炼法轮功以前脑炎、颈椎、风湿、咽炎,通过有缘人讲真相,走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摩托车把她脚的踝骨撞坏了,也没找别人,通过炼功就好了。开水把我的脚烫了,也不红、也不起泡。法轮功这么好、这么神奇!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王贵明生前曾在公安局、看守所、监狱与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他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被迫害致死。王贵明的妻子韩凤霞将王贵明生前在监狱中写的申诉状,于日前递交致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作为控告元凶江泽民的犯罪事实依据。
以下是王贵明申诉状内容:
王贵明生前照片 |
我叫王贵明,现年三十四岁,小学文化,家住通化市,个体经营者。只因修炼法轮功,在社会上说明法轮大法的好处,就被判刑五年,现关押在吉林监狱。我认为,我的行为没有触犯国家刑法,只不过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履行了一个诚实公民应有的权利,所以,我认为我是无罪的,是被无辜迫害的。下面从四个方面申诉无罪和被迫害的事实。
一、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
我从小就体弱多病,二十九岁前患有气管炎、胆结石、顽固性麻疹脾肿大、甲肝、阑尾炎等多种病症,三天两头发烧,经常打针吃药,生不如死。九八年八月我的病情急剧恶化,吃不下饭,身体消瘦,浑身无力,皮肤发黄,到医院检查,诊断为肝实质糜烂性病变,经过治疗也不见好转,我心灰意冷,为自己的生命而悲痛担忧,这时阑尾炎又急性发作,在这万般无奈,一筹莫展的时候,我听说炼法轮功能治病,由此我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份带着一身的病症开始炼法轮功。
我看了李洪志老师写的《转法轮》一书,知道了修炼法轮功要放下人的名、利、情,不争不斗,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成为一个好人中更好的人。我按照李老师书上的话去修、去炼,一个月后我的身体出现了奇迹般的变化,原来的各种病症没用吃药、打针,竟然都消失了。
我和家人都非常高兴、激动,是李洪志大师给了我二次生命,我将永生永世感谢师父的浩荡恩德。
正在我专心致志修炼法轮功之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政权突然公布不让群众修炼法轮功,还强加上了各种无中生有的罪名。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我百思不得其解,炼功做好人怎么错了呢?我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有错,作为一个公民,我有权向政府讲清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真相,有义务向政府提出不要剥夺亿万群众修炼法轮功的共同愿望。从此我走入了讲清事实真相,说明法轮大法好的过程之中。为此我被公安机关抓捕。
二、在公安刑警队遭受惨无人道的摧残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多钟,我去新站市场买点东西,刚到通化新站广场,忽然出来了两个公安,一把抓住了我。我问他为什么抓我,有证件吗?他们边说:“叫你要证件!”,一阵拳打脚踢将我打倒在地,用脚踩我的脑袋,用手铐把我手背到身后铐上了,还蒙上我的眼睛,推进一辆车里,送进刑警队六楼的一门上写着610的屋子里,他们把我推进用铁条焊的铁笼子里,并按在老虎椅上,把我的双手铐在椅子的两边。其中一个人问:“你是炼法轮功的吧?”我反问:“你是说法轮大法吧!”他说:“你还咬文嚼字呢,一会就够你受的。”
这时是中午了,他们去吃饭了,大约下午两点多钟,他们带着酒味回来了,说要抄家,我说家里门锁着呢,钥匙在我妻子那儿,我妻子在市场看摊呢。他们四个就用车把我拉到市场头,市场人很多,车进不去,他们下来三个人将我紧紧地拽着,往市场里走,市场里的人大多数都认识我,看见我戴着手铐,都议论纷纷,警察觉的这场景不太好看,让我把衣服脱下来包在手铐上,我说:“不用包,我没做什么坏事,不怕看。”走到市场头,我妻子看见我被警察押着,就过来阻止:“他做了什么事了,你们为什么要抓他。”
我大声地说:“我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你们把好人当成坏人抓,这不是好坏不分吗?”我一边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警察急了,拳头雨点般的朝我打来,还疯狂的用脚踢我,我不停的喊着,脸被打的鲜血直流,警察怕影响不好,用毛衣把我的头包上。血透过毛衣滴在地上。
围观的群众越聚越多,有的说:“这共产党怎么了,打法轮功这么狠,真完了。”警察把我拽到车上,在车里又是一顿拳打脚踢,边打边说:“我叫你喊!”他们把我拉回了刑警队,又给我铐在了铁笼子里的老虎椅子上。晚上八九点钟,他们四个回来了,醉醺醺的,说给我消业。他们把我弄到卫生间,扒掉上衣,蒙上眼睛,按在了老虎椅子上,双手铐在椅子两边。用自来水管子往我头上浇水,浇一阵又用水桶往身上泼,另一个人用纸盒板在旁边扇风。东北的初春天气非常冷,冻的我浑身哆嗦。
我告诉他们这样做要有恶报的,他们不仅没有停止对我的迫害,又拿来了辣椒水往我嘴里灌,就这样不知折磨了几个小时,他们又换了一招,把水桶套在我头上,用棒子敲打,不知震了多久,我什么也不知道了,当醒来时,还是坐在铁椅子里的老虎凳上。第二天晚上,他们又把我扒掉上衣,蒙上眼睛,用铐子把我双手吊在铁筋上,脚尖点着地,抓起胳膊就悠,其中一个人使劲掐我全身敏感部位,用烟头烤,还用打火机烧阴毛。我的双手、胳膊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手脖子肿的很粗,两脚都站不住了,就这样我被摧残了两夜。
三、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毒打
我被送到通化看守所十五号监舍,全号三十多人,室内三十来平方米,大板铺,吃的是无油汤和窝头,盖的是破被,全是洞,爬满了虱子,晚上睡觉一头朝里,一头朝外,非常挤(叫立刀鱼),撒泡尿回来就没地方躺下了。每天干活十六个小时,筛选冰果棒。我被摧残的身体非常弱,干不了活 ,管号的一个打手(绰号叫忠子)打了我一顿,值班警察姜大夫过来问怎么回事,打手说我不干活,姜大夫大骂了我一顿,临走时暗示打手继续打我。打手朝我软肋一顿窝心脚,还踢我的喉咙,把嗓子踢的都咽不下唾液。还经常骂我,辱骂我的师父,劝阻他们也不听,继续行恶。在这种情况下,我开始绝食了,绝食到第九天的早上,所长说:“你要写保证书不炼了就放你。”我说炼法轮功做好人,难道让我保证不做好人吗!我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绝食到第十二天时,我决定停止绝食,开始炼功,有时我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管教(狱警)听我喊就用板子打我(叫开板),我就盘上腿立掌,铲除邪恶,他吓的不得了,找来几个犯人把我的嘴用胶带缠上,又给我砸上了三十八斤的大镣子,推到外面锁到老虎凳上,一直到晚上才解开,我戴着大镣铐继续炼功。过了几天,管教(狱警)让号长画了一张污蔑法轮功的漫画挂在号里。号长非常狠毒,全号的人都紧张的看着我,鸦雀无声,我站起来提着大镣子,朝漫画走去,还没等揭下来,就被犯人一脚踢在我腮帮子上,顿时鲜血直流,号长看把我打坏了,怕出事,就自己把漫画揭下来了。
有一天,我在监控器下面炼功,政委看到了,就问谁在干什么,号长告诉他,我在炼功。政委把我提出去,问我这是什么地方,还敢炼功。我知道我是好人,不应该关在这里,在这炼是我的自由。我没有听他的,回号里继续炼功。有一天市局来看守所检查工作,管教(狱警)让我穿上囚服(黄马夹),我没犯罪,不穿。所长急了,伸手打了我一耳光,把我打倒在地,让几个犯人硬给我穿上,等他们一松手,我就又脱下来,他说要给我定个铁的。
转眼到了夏天,号里有几个拉肚子的,病的很厉害,天天打针吃药。管教(狱警)说你看炼法轮功就没有病,从不吃药,是好。我告诉他们炼法轮功不得病。后来号里调铺位,管教(狱警)把我安排到一边的角上,说炼功方便,我在号里炼功得到了认可。
一天办案人给我们法轮功照像,一个警察拳打脚踢打了我一顿,我坐在地上盘起腿立起掌,铲除邪恶。我们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他们听了害怕极了,匆匆忙忙没有照好就逃走了。我戴着大镣子炼功一直到九月,后来开庭判我五年徒刑。
四、吉林监狱酷刑迫害,刘成军被折磨致死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我被劫持到吉林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教育科李干事提审谈话,让我写“四书”,我不写。监狱安排韩志彬、陆丝柱、郑连文、孔庆刚等六个犯人逼我写“四书”,每人给五分。我到监舍后,犯人韩志彬过来就给我一顿飞脚,全踢在我的前胸,只听胸骨咯吱一声,一阵剧痛,呼吸困难,我估计骨头折了,我报告管教(狱警)他们打人,管教(狱警)却说:“谁打你了?没看见啊。”我明白了他们是一丘之貉,我坐板坐不直,他们就打一顿,六个犯人轮班看着我,晚上不让睡觉,熬了几天。犯人陆丝柱叫我写,我不写,他抓起我的头往墙上撞,用拳头砸我大腿,用手指使劲数我肋骨,他又拿来一瓶辣椒水往我眼睛里抹,辣的眼泪直流,打了一阵子,他累了,就躺在我身边闭着眼睛休息。犯人李剑桥对韩说:“他这么好,整他干什么,再整就整死了。”“你还想回家呀!”
韩不听劝告,继续迫害我。他们还到别的监区学习迫害法轮功经验。四监区有一个绰号叫“猩猩”的犯人,邪恶至极,他把各种迫害手段教给陆丝柱,其中一招是用手指头弹眼珠子,一弹就看满天金星,疼痛难忍。他们就这样迫害我,还说“你来七监区是享福了,要是到别的监区就更够你呛了。”
这几天我咳嗽加重了,前胸撕心裂肺的疼,生不如死。到第七天,陆丝柱又来逼我写四书。我不写,他就用拳头砸我腿,砸的我坐都坐不住。砸一阵子又打我耳光,脸全肿了。它边打边辱骂我。晚上孔庆彬(他强奸自己的亲妹妹)又来折磨我,他把我的腰硌在床沿上,上身离地一寸多高,不许动弹,这样半小时我就虚脱了,又恶心又迷糊,最下流的是他还强行跟你亲嘴,满嘴臭气。
第八天早晨,打手们嘀咕再这样整就整死了,五分就挣不着了,送严管算了,那有死人床,一抻骨头都得开,谁也受不了,让他去尝尝滋味。他们商量一会,“送严管不行,那五分就被别人挣去了,不合算。”就这样他们又把我按在床沿上,郑连文坐在我腿上,韩志彬把我的头一抬一松的,还用手按骨折的前胸,孔庆彬还用手抓住我的阴囊使劲拽,它们怕我喊,就把袜子塞进我的嘴里。过了几天,又来了一位功友,叫魏修山,他们也是用同样的方法迫害的。
我的身体非常虚弱,胸闷咳嗽。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我的呼吸更加困难,好象就要窒息了,监狱把我送到吉林中心医院,检查诊断为结核性胸膜炎积水,与我一起去的还有五监区的大法弟子刘成军,他检查诊断为心肌炎,心脏下移。我们俩在医院六天没进食水,医生拿条塑料管子从鼻子下到胃里,当时我感觉一阵刺痛,伸手一下把管子拽出来,胃膜都拽出来了,医生和监狱看我们病危了,就把我们送到长春劳改医院。
刘成军家人在医院看他不行了,要求保外,没有被批准。我由于下床不方便,医生叫犯护拿来一根导尿管插进了我的小便里,我疼痛难忍,我的小便都肿了,直冒脓,排尿时更疼。
后来我在医院炼功,身体恢复很快,到十一月末他们又把我送回吉林监狱。过了些天,就听说大法弟子刘成军被迫害致死。我们在一起时,听刘成军说他被迫害的更厉害,屁股都打开花了,两腿打伤,拄双拐,逼得他撞了暖气片。
根据上述情况我强烈要求,司法部门重审我的案子,做出无罪判决。我现在的身体处境很不好,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同时我代表全体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的大法弟子,强烈要求政府释放我们,公开宣布我们是无罪的。回到家中。
王贵明在监狱服刑期满获释后,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下午,他给一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此人举报,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被迫害致死。遗体上有两种伤非常刺目:一种是在头部、胸部、腹部、尾骨和肛门等处,都有烧焦的紫色伤痕,显然这是电击所致;另一种是头部有两处未缝合的大口子,约十公分长,劳教所称这是撞暖气片自杀时留下的。可是,颅骨毫无损伤、连血肿也没有,伤口创面非常整齐,有渗出的血珠,这更象是死后用刀割出的。
朝阳沟劳教为迫使韩凤霞在王贵明的遗体火化书上签字,曾将韩凤霞绑架、关进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也曾绑架王贵明年幼的女儿,对她进行谩骂恐吓,甚至殴打耳光,给孩子心中留下阴影。
清算罪魁祸首江泽民是历史的必然,作为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你们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的重任,现在也该到了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时候了。无论是提起公诉,还是依法立案,只要今天你们能正视我们的诉求,依法惩治元凶江泽民,就算是为后世树立正义的典范。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今年五十五岁的李英轩,过去十六年中屡遭迫害:被绑架、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两年、判刑六年,已经奄奄一息口吐鲜血的她还被强行送往监狱。她家常年遭监视,丈夫整天提心吊胆,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丈夫曾对她说过:“你承受的是身体上的摧残和折磨,可我承受的是心灵上的精神折磨,不比你差呀!”终于在极度的压抑下,五十二岁的丈夫于二零零六年离世。
以下是李英轩在控告书中陈述遭迫害的主要事实:
我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我修炼前身体不好,患有心肌缺血、脑供血不足、神经衰弱、严重贫血等,三天两头就感冒、发烧。经常喝中药汤子,给我生活都带来影响。修炼之后真正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十九年来未吃过一粒药。因为知道修炼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衡量自己,使我的身心得到健康,思想得到升华,时时处处考虑别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更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一、家被抄,每天必须到派出所去报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正在家中,朝阳市南塔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我家疯狂抄家翻东西,眼前的场景惊得我目瞪口呆,他们抢走了我炼功打坐的垫子、炼功磁带。从此我一家人不得安宁。警察又到单位骚扰给单位领导施压,让我每天到南塔派出所去报到,到派出所后问我炼不炼,我说了实话:“这么好的功法我能不炼吗?”警察说:你要还炼就别回家了,去拘留吧。我丈夫得知后找熟人说情他们才把我放回家。随后他们又找单位领导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由于我修炼后在单位不贪不占,做事不争不斗为他人着想。我的变化单位领导与同事都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单位的领导知道法轮功好,领导对我说:“如果单位都炼法轮功就好管理了,你放心吧!他们来找你有我顶着呢,你就安心上班吧!”
二、上访遭迫害,关押劳教、酷刑折磨,老父亲离世未见女儿一面
一九九九年八月,当时作为大法的直接受益者,我本着对政府的信任和为大法澄清真相的想法去北京上访,到了北京信访办,我还没等反映情况,信访办人只问了我是哪里的人,不一会朝阳驻京办事处的来人把我带走了。后把我们押送回朝阳直接投入到拘留所。十五天后又将我们送进了西大营子北山洗脑班。被关押五十多天,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因我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朝阳双塔分局在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下将我非法判劳动教养二年,很快被送进暗无天日的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家里老父亲已病危,临终前都未能见上女儿一面,使老人久久不能闭上双目。
在马三家每天被关在房间里集中洗脑,逼迫我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这里每天都有从监室里被拖出去上刑的,打骂声、电棍放电声、被上刑人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恐怖的气氛让人窒息。没有轮到上刑的,大队长王艳平,警察周谦把我们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在隔壁房间,门全打开让我们亲耳听到隔壁同修被电击的惨叫声,因此有人在极度惊吓中精神崩溃了。
在这里那些吸毒、卖淫、盗窃、诈骗的犯人可以随意说话,有交往自由空间,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言论与人身自由。每名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天由两名劳教犯二十四小时尾随跟踪叫“包夹”,不许随意说话,睡觉时夹在中间睡,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包夹”要随时向警察报告,看不住就要给犯人加期。这样还要被长年奴役劳动做服装加工,每天做苦工时间长达14-16小时,抢工期时连续36小时在车间里干活,由于疲惫过度,昏睡中有电机针穿透手指的,无人过问。完不成任务还要遭到警察或带工(劳教工头)的辱骂、打耳光、罚蹲、罚蹶、电棍电或加期(延长关押日期)等惩处。没有休息日,长期超时劳动给我的身心造成重大伤害,人瘦的皮包骨。在这里不仅要承受强制劳动中的肉体上的折磨,还要承受精神上的摧残。
听一些警察讲,江泽民将马三家定为洗脑试点,准备做个样板向全国推广,要求至二零零零年底,达到百分之百的洗脑率。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刘京、丁世发经常去马三家视察。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后至二零零一年五月间,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再次进行强制洗脑,终止我们与家人见面,封锁一切消息。
为了执行上面江泽民的命令,追求“转化率”,警察失去理智的对我们疯狂迫害,已达到不择手段,采取车轮战术,强行给我们洗脑,念、读那些诬陷法轮功的材料,罚坐小板凳,从早六点至晚十二点连续坐了十五天。警察们叫嚣:“你们不转化就永远出不了教养院的门,最终是死路一条。”对我用电棍电脸和脖子、把电棍往嘴里塞、扇耳光、不让睡觉等各种酷刑折磨,我因为不转化被非法超期关押了两个月才放回家。
三、被敖汉旗国保大队绑架,遭酷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正月二十五日,那一年为了叫被谎言蒙骗的世人明白真相,我们三人去赤峰市敖汉旗散发真相资料被敖汉四家子派出所绑架到敖汉国保大队,由于他们听信了欺世的谎言,执行江泽民邪恶命令,他们打我的耳光、用大夹子夹我的嘴。为了抵制迫害,我们绝食反迫害,他们便强行灌食,所长左富指使犯人给我们野蛮灌浓盐水、臭咸汤。灌不下去就往身上倒,几层衣服都湿透。没等衣服干了,第二次又开始了,就这样在冰冷的冬天,人整天泡在水里一样。警察纪亚环又用狼牙棒打我。在我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他们向我丈夫勒索了一千元钱才放我回家。
四、为躲避迫害不慎摔得七窍出血
二零零三年中秋节这天,本来中秋节是个团圆的节日,可是南塔派出所的几个警察又再次闯入我家,妄图绑架我,为了躲避迫害我从自家二楼窗户跳下想走脱时,不慎摔得七窍出血,丈夫与警察慌忙跑下楼,他们见此场景都以为这人活不了了,警察看了后:这人要白日飞升了。我被送去医院后,警察拿着摄像机去了医院,问了医生我没有生命危险,胳膊、腿骨折了。然后他们一走了之。家人给我花了近两万元医药费。
五、我多次被绑架迫害,整日担惊受怕的丈夫含冤离世
二零零四年在别人租住的房子里,突然来了十几个警察将整栋楼团团围住,并以收水费为名急速敲门,把门骗开后,进屋到处乱翻,并把我绑架到南塔公安分局。晚上有七、八个警察看着我,早晨要送我到拘留所。家里找了熟人才把我放回家。结果他们晚上又到我家想绑架我,我没在家,他们先是到我丈夫的单位恐吓他,并威胁我丈夫和女儿,要去我七十多岁的母亲家找我,然后他们跟踪我丈夫去我母亲家,把母亲住的小平房团团围住仍然没找到我,他们就把我女儿绑架到南塔派出所,要给她戴手铐威胁她说出我在哪里,女儿不说,那些警察便将她扣押了七、八个小时才将她放回家。之后他们总是跟踪我女儿和丈夫,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被迫离家在外,有家不能回。
由于我多次被绑架、关押、抄家、骚扰,我丈夫和女儿也经常在小区内被盯梢,致使他们的心情极度压抑,女儿的性格变得十分内向,在我第一次被绑架后,她对我说:“我在上课的时候经常听不进去老师讲课的内容,因为想念妈妈所以总是哭。”夜里经常睡不着觉,情绪忧郁,非常的痛苦。丈夫是个胆子比较小的人,再加上这些年我一次又一次被绑架迫害,使他性格变得急躁,他说我;“你承受的是身体上的摧残和折磨,可我承受的是心灵上的精神折磨,不比你差呀!”他在家长年遭监视,整天提心吊胆,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终于在极度的压抑下于二零零六年,五十二岁的他含冤离世。
六、探望亲人被枉判六年刑,狱中遭受各种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我和妹妹去马三家教养院探望因炼法轮功被绑架的妹夫,路上再一次被跟踪的警察绑架,当时有一个女警察搜身,拿走了我身上仅有的三百元现金、电子书一个、mp3随身听一个、就连家门钥匙也被强行拿走了,我要他们不给,并将我们绑架到了拘留所。几天后南塔公安分局的女警察刘玉娟带了三个人拿着我家的钥匙到我家抄走了电脑、大法书籍、光盘等,衣服兜里有四千七百元钱也没有了。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权利,我和妹妹绝食反迫害,后来妹妹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我继续绝食,曾三次被送去医院。十六天后,我被那些警察又带到看守所,继续的迫害我,我用绝食的方式反迫害;他们又一次将我送到了中医院,然后将我绑在床上,手、脚都铐上了手铐,强行给我灌食,插管、后来灌不进去的时候他们就开始给我打吊针,此时的我已经被迫害的骨瘦如柴了。
我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去医院探望我时看到我的样子哭得悲痛欲绝说:他们怎么把你迫害成这个样子了啊?后来就在我身体各项指标都不行了的情况下他们不但不放我回家,还把我枉判六年刑。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看守所的所长亲自跟车要将我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路上我口吐鲜血已经奄奄一息了,副所长说:“这回你可完蛋了,等着上西天吧”!
我的两个妹妹到中医院再去看我时,他们已经把我送走了,床空了,两个人抱在一起痛哭起来、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看到大姐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骨瘦如柴的我,被投入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也就是老残监区,大队长张蕾把我抬到一个特殊房间要转化我。刑事犯人李秀兰、葫芦岛人、经济犯人,因有钱买通了监狱的大小官、非常猖狂、专门做法轮功转化。
我刚到这里,李秀兰威胁我说:这里已经死一个了(指法轮功学员),打死算白死,打死了算自杀,不如一只小鸡,到这都用这个办法”。本来就虚弱的我,又不让我睡觉,白天、晚上坐在小板凳上,坐了七天七夜,腿不能走路了,又让我站了七天七夜,不能闭眼睛,闭眼睛就打脑袋,脑袋打的全是包,在我身边走过去打一会嘴巴子,转一圈回来还打。手打疼了把书本卷起来打脸,打的脸肿的很高还打,书打碎了几本。站着两天两夜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我的脚、腿肿的都要裂开了,她们故意穿硬底皮鞋一踢就流血了,拿着擦厕所的拖布往我嘴里塞。这已是我第十四天十四夜没合眼了。
冬天她们把窗户全打开冻我,并往身上浇凉水,上身用手拧的青一块紫一块的,两只手掐着我的脖子喘不出气来,说要掐死我,下身已经肿到肚子上了,这时陈晓波队长来了,她们怕出现生命危险,看我还不放弃信仰,最后她们六个人摁着我往信纸上按手印。在我站了十四天十四夜不合眼的情况下她们仍然按不动我,说我还那么有劲。李秀兰她们说:“没办法,为了减刑早回家只能这么做了。”我说她们太无耻了,她们却哈哈大笑。
在这个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里,我熬过了六年。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我拖着虚弱的身体回到了家,和我八十六岁的老母亲及女儿团聚。提起此事时不堪回首,真的是夫离子散,家破人亡。
我丈夫含冤离世,我多次被迫害吃了很多苦,母亲的身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母亲整天思念女儿,见人就说我还能见着我女儿吗?由于长时间思念,母亲身体支撑不住进了医院,脑血管大面积出血,昏迷不醒七八天,醒过来了之后就喊大女儿,弟弟妹妹都说等着大姐回来呢,医生说真是神迹。平时坐在轮椅上看到人就喊――英轩,你快回来吧,边喊边哭,妹妹也哭,真的是哭的撕心裂肺,母亲的心都碎了。终于熬到我带着虚弱的身体回到了家,母亲抱着我说再也不要离开我了。晚上睡觉拽着我的手才能睡着恐怕我再离开她。
二零一零年应该给我退休金,因本人不在家,二零一四年才办理手续。中间四年工资六万多没给。
这一切都发生在被控告人江泽民迫害期间,他绑架了从省、市到基层包括监狱的一些工作人员和警察与他一起犯罪,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今天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短短的一个多月中国大陆及海外有两万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控告、起诉前中共头目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元凶江泽民的责任。中华大地诉江浪潮起。在世界各地也相应发生些变化。乌克兰著名律师安娜·玛里亚博士(Anna Maliar )支持控告江泽民说,“关键在于,一定会有对这些共产党元凶进行审判的那一天”。
对共产专制政权的罪恶前共产国家的民众有切身之痛。唾弃共产极权,在思想和物质上把它清除干净。
乌克兰通过法案禁止纳粹和共产党的标识
五月十五日,乌克兰总统波罗申科签署批准了四月九日乌克兰议会投票通过的立法案,禁止纳粹和共产党的标识及其思想和宣传,违反者将处以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该2558号法案谴责在乌克兰的纳粹和共产极权统治,并禁止宣传它们的标识,包括街名、旗帜和纪念碑等。各个地区、街道,公司都将禁止使用共产党党魁以及与他们的活动有关的名字来命名。
乌克兰著名律师、犯罪学家安娜·玛里亚博士(Anna Maliar),是乌克兰禁止共产党宣传标识法案的推动者之一。她强调,对国家和民众犯下罪行的这些人迟早会被追究责任。无论是何时从事的犯罪行为。关键在于, 一定会有对这些共产党元凶进行审判的那一天。
支持中国民众诉江 法办共产党元凶
《大纪元时报》发表的社论《九评共产党》讲述了中共的邪恶,对乌克兰的民众来说感同身受。前基辅市长亚力山大(Oleksandr Mosiyuk)在六月十一日首都基辅《九评共产党》退党研讨会上表示,有超过一千万的乌克兰人被共产党迫害致死,而八千万中国人被害死,共产党罪恶如山。我们必须清除共产党势力,切断与共产党相关的一切。
玛里亚博士说:“共产党对中国和乌克兰人民所犯下的罪行有很多相似之处。禁止共产党和去共化就是乌克兰民族复兴的进程。”
她在退党研讨会上说:“中国人越早决定抛弃共产党,他们就越有机会获得自由,并建立自己的未来。”
玛里亚博士表示,历史在审判这些迫害元凶,他们会为所犯下的一切罪行受到惩罚,包括这个邪恶政权。
国会议员顾问、基辅市前市长亚历山大·莫孜尤克(Mosiyuk Oleksandr) 认为,历史需要这个进程。而且,需要全球的司法正义,需要从不同国家对那些共产党头子进行全球审判。
亚历山大还表示:“我们必须支持(中国民众退党),因为共产党就像是这个星球得的疾病一样,我们必须拒绝所有共产党的传统和共产党势力。”
波兰前总统、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瓦文萨,特意为研讨会发来声明,支持两亿中国人退出中共。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波兰清算前共党同谋者法案增补条例开始生效。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意孤行,发动了对大陆法轮功学员持续至今的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打,被监禁甚至被活摘器官,到目前为止至少有三千八百六十四人被迫害致死案例得到证实。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5/15140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记者心路澳洲布里斯本采访报道)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傍晚,澳洲昆省法轮功学员参加了定期在布里斯本中领馆附近举办的讲清真相、揭露中共迫害的活动。学员们拉起了醒目的横幅,向过往行人发送真相资料,揭露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特别是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不少路人表示他们已经看过真相资料,对此有所了解,并在征签簿上签名,支持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的反迫害。
图:曾在中国大陆遭受中共迫害的清华学子起诉江泽民 |
活动当天,曾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接受了采访,他们表示已经加入了近期掀起的“起诉江泽民”大潮,起诉前中共头目江泽民。
俞平是一九九九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中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心健康,在学业方面也很优秀,每年都获得学校的一级奖学金,并发表过多篇具国际水平的学术论文。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操控国家机器,对法轮功进行了长达十六年的迫害,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无辜遭受关押、洗脑、酷刑,千千万万的家庭受到牵连与伤害。
俞平说:我本人从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到二零一零年又被非法劳教两年。我的妻子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判刑两年半;我的岳母被非法劳教两年,我的小姨子也被劳教两年,我的大姨子被判刑三年,劳教两次,一次两年,一次两年半;全家人被非法判刑劳教的刑期加起来有二十多年。
俞平被非法抓捕时,家里的财物被洗劫一空,关押期间,被强制洗脑,受到种种酷刑迫害。在北京调遣处,他被警察用六根十五万伏的高压电棍连续电击近一小时,劳教期间还被强迫做高强度奴工,出狱后,仍然遭到警方的不断骚扰和监控。
他还特别提到这场迫害对其幼女的伤害。他说:二零零八年,我和我妻子同时被非法劳教,我岳母和小姨子也被抓了,大姨子当时还在关押中,家里只剩下不太会照顾幼儿的岳父和小舅子。我们的女儿那时才一岁半,亲眼目睹了爸爸妈妈被暴打,被抓走。这种暴力场面给幼小的孩子造成极大的精神刺激。两年后我们回到家才听说,我们的女儿很长一段时间晚上睡不着觉,不停地哭闹,白天也很不安,眼睛总是盯着天花板。我们回家后,她在街上看到警车或警察仍显得很恐惧。这场迫害给无数年幼孩子造成的心灵上的创伤是难以愈合的。
俞平认为“起诉江泽民”意义深远。他说:江泽民发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人类历史上最邪恶、最残酷的迫害。据第三方独立调查报告揭示,江泽民集团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进行贩卖,牟取暴利,被称为“地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六万五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面对这样的邪恶,作为被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也好,作为社会上具有良知的正义民众、正义力量也好,都要起诉、控告江泽民,将其绳之以法。
俞平补充说道:随着这一浪潮的不断高涨,那些被谎言欺骗的广大民众也能进一步了解法轮功真相,使他们能够选择站到善良和正义一边,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同时,对那些仍在助纣为虐的帮凶也是一个震慑和警告。如果他们再不悬崖勒马,继续作恶,也必将被追究刑责。
他还认为,“起诉江泽民”本身也有助于中国大陆道德品质的重塑和正义力量的回归。
清华大学优秀学子孟军也曾受到中共的残酷迫害。他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刑长达九年,在狱中,经常被暴打、强制洗脑、剥夺睡眠、强制做各种奴工,肉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严重摧残,家里的亲人也遭受了极大的痛苦。
孟军说: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在十几年的迫害中,他利用手中的权力,设立了“610” 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包括“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罪行累累,罄竹难书。“起诉江泽民”是制止邪恶,匡扶正义,也是中国社会的精神觉醒运动,有正义良知的民众都会支持,大家都要起诉他,特别是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更要起诉他。
他说:清华大学是法轮功被迫害的重灾区。江泽民曾派李岚清亲自在清华大学蹲点,设立“610办公室”,对清华大学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可以说是重中之重的,前后有上百位学员被迫害,被判刑和劳教的就有七、八十人,有人被迫害致死,还有人被迫害致疯、致残、有的成了植物人。清华大学的学子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教员也都是主流社会的精英。中共对清华学子的迫害,足以看到其邪恶本质,也足以看到江泽民的邪恶本质。
孟军还强调说,人类社会要有正义和公正,要有基本的道德良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从根本上摧毁了人的良知,所以说这场迫害不只是对法轮功修炼者肉体和精神上的迫害,而且从根本上摧毁了中国人的道德底线,迫害中,很多参与者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禽兽不如的罪行。
他说:目前这场迫害已走上末路。十六年来,全球法轮功学员以和平理智的方式不断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唤醒民众的良知,这场迫害也不断走向瓦解。目前中国大陆已有上万人向高检、高院投诉,控告江泽民。我相信起诉江泽民的人会越来越多,这场运动会持续发展,也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中国民众及世界人民的支持,江泽民最终会得到最可耻的下场。
谢卫国是接受采访的另一位清华人,现在是澳洲一所高等学府的高级研究员和博导。他深有感触地说:“起诉江泽民”意义重大。江泽民一手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犯有严重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活摘器官罪、非法关押罪、谋杀罪等等。“起诉江泽民”势不可挡,这将进一步唤醒人类的良知,惩恶扬善,匡扶正义。善恶有报,自古使然,江泽民必将被绳之以法,正义必将得到伸张。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5/151411.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记者周文英巴黎报道)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日下午,尽管烈日炎炎,巴黎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坚持来到了艾菲尔铁塔下的人权广场,向法国民众和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展示法轮功功法,讲述法轮功真相,揭露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并征集签名,制止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在著名的人权广场上,法轮功学员功法演示 |
各国游人签字反迫害 |
各国游人观看展板,了解真相 |
法轮功学员在演示法轮功功法的同时,播放关于法轮功的简介和修炼原理,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准则,加上五套炼功动作,是真正的性命双修功法。法轮大法使上亿的中国人获得了身心健康。
时值旅游旺季,来往游客络绎不绝,他们停下脚步,观看法轮功学员的功法表演,倾听着解说,对中共迫害法轮功无法理解,特别是迫害的手段,酷刑以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人们纷纷在征签表上签字,希望早日停止这场迫害。
高中毕业班学生丽丽沙(Liliça)看过展板后,红着眼圈,想要捐款营救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告诉她,只要签名就可以了,她在征签表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希望能为早日停止迫害尽一份力。
杰拉尔(Gérard)在巴黎医院工作。他在征签表上签字后说,中共的独裁统治政策,它贯穿到教育、人的思想行为中,这样的教育和文化,使人们的思想中没有言论自由的理念,没有宽容,有的就是斗争。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很可惜,是共产党害了中国人。临别时,他还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和通讯方式,表示想要参加法轮功的其它活动。
在征签表上签字的还有来自法国的各界人士,来自德国、西班牙、罗马尼亚、巴西等地的游客,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说,“谢谢你们在这里告诉我们真相。”“加油,坚持下去!”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5/151400.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加拿大多伦多法轮功学员应邀参加了在怡陶碧谷世纪公园(Centennial Park)举办的第十六届一年一度的多伦多烧烤节。除了美味的各式烧烤食物之外,这里还有很多大型的体育和娱乐中心。
今年的多伦多烧烤节比较特别,开幕的第一天大雨就开始下个不停。大雨中兴趣不减的游人和众多摊位的工作人员成了这一天很特别的景观。人们纷纷来到法轮大法展位前来了解法轮功真相、签名支持法轮功学员反迫害并购买展位上的产品。
法轮大法展位及大雨中兴趣不减的游人 |
法轮大法展位及大雨中兴趣不减的游人 |
多伦多居民Cameron Mueller先生 |
怡陶碧谷居民George Linton先生 |
密西沙加居民Paris Cadeau女士和两个女儿 |
多伦多居民赞扬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
来自于多伦多的Cameron Mueller先生得知这种很平和的功法修炼者在中国遭受迫害时说:“这太不公平了!他们只是在炼功,人们有权利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应该因此被迫害。”Cameron Mueller先生签名支持法轮功学员的反迫害活动,坚决制止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器官活摘的罪行。
来自于怡陶碧谷的George Linton先生对法轮功非常感兴趣,他说:“这个功法非常好!”拿到传单后表示回去后会好好看一看,并在制止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征签表上签了名。
Paris Cadeau女士来自于密西沙加市,她先生是香港人,两个女儿都起了中文名字,分别叫美菱和美艳。当了解到法轮功是教人做“真、善、忍”的好人和对身体健康非常有益的功法时说:“这只是功法和信仰,人们应该有信仰自由。”Paris Cadeau 女士签完名支持制止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之后,看到展位上天梯书店提供的一套珍珠首饰后很喜欢,就又买下一套3件首饰后才跟孩子们高高兴兴地走了。
Arun Joseph先生是印度籍游客,当了解到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在电视、报纸和网络上对法轮功进行造谣宣传时,他说:“我知道在中国报纸和网络等是受中共控制的,一切都是为中共服务的!比如说脸书在中国大陆就是被限制的。”
“人们应该有自由去访问因特网。”Arun Joseph先生在制止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征签表上签名支持法轮功学员的反迫害活动。
人们在雨中传递征签板和真相
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展位上的部分义工还去做了巡场征签,征签中发生了很多很感人的故事。义工老孙不会英文,在征签时他重点走访了各个摊位的工作人员,当走到一个卖衣服的摊位时,摊位上的工作人员看完征签表后就签了名,然后指给老孙一个长的较胖的在后面工作的老板,老板也签了,老板签完后很碰巧另外两位工作人员从外面买完饭拿着饭盒刚回来,听说中国正在发生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的罪行,就顾不上吃饭将饭盒先放下赶快都签了名。
当走到一个卖食物的摊位时,那里有六个人,其中有一个小伙子看完后带头签了名,之后他又把征签表给了另外五个人,都签完后,这个小伙子又拿着征签表到他摊位对门的那个摊位讲,老孙不懂英文,但听到讲解中提到China(中国),知道小伙子在给这个摊位的工作人员讲解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残酷的迫害,结果这个摊位上的七个人全部都在制止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征签表上签了名。
当走到一个娱乐中心的售票口时,看到一位游客正在跟售票员交谈,就将征签表给了外面的游客,游客看完后立即就签了名。之后,老孙举起征签表隔着玻璃窗给里面售票员看,售票员看完后让外面的游客写上自己的地址,然后从售票窗口下边很小的洞口伸出手来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大陆游客:“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位大陆游客在经过法轮大法展位时,大声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打倒共产党!”见此情景,展位处的义工赶快问他是否知道天安门自焚案是假的,有没有做过三退。这位游客说知道,而且早就做了三退。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5/151401.html>
这是一位大陆居民在网路上写下他的心声,感谢网路上相遇的朋友,突破中共的封锁,为他传递了真实的讯息,让他能了解事实的真相,不再被中共的谎言蒙蔽。这些讯息的传递者就是台湾法轮功学员。众多的台湾法轮功学员,日日夜夜利用网路各项工具,向海峡对岸传送真相,为的就是希望大陆民众能看见事实,做出正确的判断。
图:来自全台湾各地,利用网路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聚集在高雄,共同交流、分享心得,期望能互相促进提升,让传递真相的力量更强大。 |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利用网路讲真相的部分学员聚集在高雄,共同交流、分享心得,期望能互相促进提升,让传递真相的力量更强大。他们分享在网路上讲真相的点滴,有的十几年持续坚持着、有的充分运用空闲时间做、有的不畏辛苦,努力突破困难。他们不只让众多的大陆民众了解了真相,也带动明白真相的人们主动的传递真相。
坚持不懈
从二零零二年就开始用网路讲真相的学员陈女士,坚持十三年不间断的发送真相讯息、讲述真相,遇到过各式各样的人,以及各种情况。在这过程当中,她都秉持一个念头:“无论他是正面、负面的,我都要告诉他真相。”直到今年六月,劝三退人数已经累积两万多人(有记录的)。
陈女士表示,最近发现已经有非常多的民众收到过、看过真相,与她接触的网友中,约有两成多已经做过三退声明。很多没三退的网友,听她解说声明的重要性之后,很快的就答应退了。她举例,一位网友觉得三退没有意义,陈女士告诉他:“那是你不明白,都超出两亿人退党团队了,不缺你一个,但是我告诉你,共产党杀人无数,坏事干尽,已是天怒人怨,现在海外有句口号,‘天灭中共,退党保命’,我义务帮你声明,是希望你将来平安,不要做共产党的陪葬品,是真心为你好。善恶有报是天理,人不治天治,是不是啊!谁愿意承担它欠下的血债啊!你愿意吗?”他回说:“我无力反抗。”陈女士继续说:“退党是正义良知的选择,明白吗?没要你反抗,你的一份声明就是解体中共的力量,不用真名,化名都行,没损失,做一个清白的中华儿女,你愿意为中国尽一份力量吗?”他回答说:“好。”
也有很多是直接来要破网软件的。一位网友索取翻墙软件之后说:“大陆言论控制的很严,一不小心就被‘喝茶’。”她立即回应:“退党啊!你退党声明了吗?”网友回说是团员。“只要入了共产党组织都有它的印记,现在是机会抹去印记,彻底划清界线,用真名、化名都行。”她接着说。网友一口答应:“好。”
也有网友明真相后,诚挚地跟她道谢:“谢谢你给我翻墙软件,我现在终于知道真相。我前段时间看了《九评》,也看到香港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在游行,还举着牌子。过去我根本就不相信法轮功,现在看了很多“大纪元”和“新唐人“的报导、视频,非常震撼!我相信在境外,在全世界有那么多人讲中共的真相,讲法轮功的真相,不管白人、黑人、黄种人……有那么多人有共识,说明法轮功(说的)是真的。”
陈女士感受到“局势变化很快”,“很都人敢说敢看,甚至主动找我去(给其他人)讲真相。也有很多人是自动来找真相的。”她鼓励其他学员抓紧机会多救人,“在救人的这条路上,我将永不懈怠。”
全力以赴
在医疗诊所任职的黄女士,也用网路讲真相很多年了。她表示,除了工作之外,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修炼和讲真相上。
黄女士提到从很年轻时就开始思索“人生为何而来?生命的意义在哪?”到处寻寻觅觅。当她学炼法轮功后,就知道这是她所要的。当她亲身学炼后,身心受益,所以希望把这些真实的讯息告诉受蒙骗的中国人,希望他们不再受骗。
“这个法这么好,我得到了,他们没有得到,他们被蒙蔽了,很可怜。我希望尽我的力量告诉他们真相。”于是她开始在工作忙完后,上网路去讲真相,这时往往都是晚上十点过后。常常在网路上一讲就到一、两点,有时睡眠时间只有三、四个小时,她也不觉得累。
家住台北的法轮功学员黄先生,也分享了两位学员尽全力用网路讲真相的例子。两位年逾半百的学员完全不会操作电脑,在其他学员的协助下,他们努力学习,克服重重困难。从一窍不通,一步一步的按表操课,到学习编辑材料,最后成为负责编辑材料的主力。他们突破自身的限制,进步神速,让大家叹为观止。
学员王女士除了用网路传递真相,也打电话讲真相,一次她打电话劝三退时,没花很多时间,很容易的就给二十几位公安都劝退了。她问他们从哪儿得知真相的,他们回应:这么多年,在网路上常常看到你们发的讯息啊!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员,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持续不断的利用网路工具,突破中共的封锁,给大陆民众传递真相,大量的民众因此获得真实讯息。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6/15141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叶秀华女士,六月二十日在邮寄控告前中共头目江泽民的诉讼状时,遭邮电所人员恶告而被警察绑架。叶秀华的老板力劝警察放人。最后,叶秀华女士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他们的元凶江泽民,是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既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维护社会正义。任何人对他们的迫害都是严重犯罪,必将受到追究。
六十二岁的叶秀华女士,六月二十日到桃山区阳光道口附近的风采路100号太白邮电所邮寄控告江泽民的信件,业务员不给邮,并招来桃北派出所警察,叶秀华女士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桃北派出所。叶秀华女士一直向警察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走脱。
当日下午,叶秀华单位的老板,找到国保大队队长炳文来要人,对炳文来说,老叶做人按真善忍为标准,这些年被两次迫害,每次都是被冤狱三年,六年的迫害,这么大的冤枉,哪能不上告呢?你们还抓她?我也在写,没写完,写完也会邮寄的,这事你们谁也摁不住,也挡不了的。
邴文来说,他也是工作,法轮功的事不愿管,有报案就得抓,现在得听上面的,我说了也不算。你把电话号码留下听信儿吧!
邴文来的说辞是敷衍,恶意举报好人,根本无需理睬,反而应该惩戒恶意举报者。所谓听上面的,也是借口,即使中共高层对于诉江也是乐观其成的。
当天晚上叶秀华的老板又到派出所去一次要人,派出所仍然不放人,并得知叶秀华已经被送往公安局监管支队大门内的拘留所。警察让叶秀华在拘留票上签字,叶秀华不签。他们又让叶秀华的老板签,老板也没签。
后来得知叶秀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拘留的借口是:因曾被非法劳教拘留五天,因曾被非法判刑拘留五天,这次邮信拘留五天。
叶秀华被非法劳教、判刑本来就是江泽民集团对她的迫害,她控告江泽民反而又被迫害,这是对她的再一次伤害。邴文来等不法警察执法犯法的犯罪行径必将被追究。
中共江泽民一伙十六年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丝毫没有屈服。在江泽民一伙走向灭亡的今天,邴文来等恶警仍然为即将走向坟墓的江泽民充当打手和陪葬,实在是愚蠢而无耻。法轮功学员目前没有起诉迫害过他们的警察,这是他们的慈悲。但是如果这些警察仍然不知好歹的继续犯罪,法轮功学员一定会追究他们的罪责。
以下是叶秀华女士曾经遭迫害事实简述:
一九九九年十月叶秀华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途中在火车上遭到绑架,在七台河看守所,一共九天遭受种种酷刑后被送到佳木斯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一二年正月十七,叶秀华在发给世人神韵晚会光盘时有四、五个警察绑架了她。强行搜身把大法书、MP3、钱物等东西都搜走了,至今未归还。也没给任何手续,直接送到拘留所,派出所十二天之内去过两次让其转化,不转化就判刑,检察院去两次,法院去一次,叶秀华不放弃修炼,并要请律师,警察说法轮功不让请律师。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偷偷开庭,没有通知任何家属直接冤判叶秀华三年,六月十七日把叶秀华转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关押到监狱第九监区八组,把修炼真善忍的炼功者与杀人犯、诈骗犯、毒犯、贪污犯关在一起,任他们侮辱折磨精神摧残,每天放污蔑大法的电视让法轮功学员看,不转化就坐马扎子,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罚站,做奴工,如不配合就罚坐马扎子,一次罚坐二十天马扎子,屁股都坐烂了。三年期满才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回家。
七台河市太白邮电所电话号0464—8257636
七台河市邮政局局长时艳丽办公室0464—8668000手机13329328999
副局长庞晓东办公室0464—8235888手机13304677456
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
局长高欣15145660006
政委戈方敏13946581100
副局长杨胜家13904673390
国保大队长叶震13946586777
孙雪冬13846478555
邴文来13946544881
曹威13069844888
崔向东13304674898
七台河市桃北派出所
曾昭秋桃北所长13946500900
隋国波副所长13846414029
曲金宝队长13945574455
韩龙队长15046410066
李辉科员13945588701
侯彦军科员13946564656
曾庆春科员15946447778
温海东科员13946583000
徐俊科员13206872000
高嵩科员13904671116
陶晓林科员14745670009
许涛科员13624649126
刘宇科员13946580091
王辉科员13946518919
宋全波科员13946569593
孙典军科员13945575559
佟冶科员13946544001
李晓科员13945587899
袁科科员13946526728
刘通科员13846447424
刘奇科员18846468902
孙德龙科员18724649255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2/15150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河北蠡县兴仁村法轮功学员张霞和女儿李寒的诉江状被明慧网刊登后,大概是六月九日,蠡县公安局就派人到兴仁村调查李寒是谁?父母是谁?李寒已经是怀有七个月的身孕了,婆婆一家人听到这个消息,感到很恐惧。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河北保定市蠡县公安局又到张霞的单位——蠡县土地局,恐吓、威胁土地局领导,给土地局局长施压。土地局局长给张霞父亲打电话,说上面要让他开除张霞公职,他的压力也很大。长期的迫害,使张霞家的老人和弟兄们都时时处于担心和恐惧之中。张霞的女儿已快临产,现在不法人员的恐吓和威胁,更使一家人寝食不安,亲戚朋友们都担心她们母女的安全。
在法轮功被迫害的十几年中,无数的法轮功学员遭受着惨无人道的迫害,生活在紧张、恐惧之中,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现在有了“有诉必理、有案必立”的规定,那么张霞母女依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依法上诉,这有什么错呢?但却遭到执法人员的恐吓、威胁。这是谁在破坏社会道德?是谁在和法律对着干?这不是在违背新出台的“有诉必理、有案必立”的规定吗?你们依然在延续着即将被清算的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你们的未来将何去何从呢?你们为什么要为走向坟墓的江泽民充当陪葬呢?
需要讲清真相的电话:
蠡县县委书记:陈春霞 18932669777
蠡县县长:史来顺 13630855666
县委副书记: 刘建立13833003666办6226366宅8915798(主管政法委及610)被追查国际追查编号37623
石立强:刘建立秘书 13930887678
蠡县政法委: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值班电话6211646
书记张增祥,13603283018
被追查国际追查编号37624
副书记张广亚13623325568、办6215137、6211646
副书记张春生 13011416909
综治办主任辛挺13931203976
办公室主任李亚洲13582231759
综治办副主任史丽娜13931299336
政治处主任石立强13930887678
纪工委书记刘丙开15227093666
主任科员贾立岭13933222466
蠡县“610”:
头目张跃贤13633228299办0312-6211103、6215541、6235800
副头目田丽辉15030261998 被追查国际追查编号37625
副头目范兆平13582376366 被追查国际追查编号37626
成员孙帅13784991841 被追查国际追查编号37627
成员张洪涛13832215904 被追查国际追查编号37628
成员陈彦国13833275970 被追查国际追查编号37629
蠡县公安局:
蠡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312--6211417 6226166 6225113 6239618
蠡县公安局副局长室:0312--6218552 6219906
公安局局长:白占民:6226166 13803276305
国保大队队长:王军昌: 13503382201 0312—6226606
国保大队指导员:高建国: 6220659 6215738(宅电) 13333128771
公安局纪检书记:汪涛: 6211746 6233818(宅电) 13333128818
公安局副局长:刘文利: 6223218 6211588(宅电) 13931381888 (主管迫害法轮功)
附县领导电话、县公安局电话、党政机关电话:
县领导 姓名 职务 电话
陈春霞 县委书记 18932669777
史来顺 县长 13630855666
刘建立 县委副书记 13833003666
董彦雷 县人大主任 13903367700
任永海 县常委、常务副县长 13930866168
吴素杰 县常委、副县长 13703227972
刘立辉 县常委、县委办主任 13932216738
徐怀玉 县人大副主任 13903367711
孙永良 县人大副主任 13503127395
李树杰 县人大副主任 13930299988
韩建军 县人大副主任 13703226957
孙俊营 副县长 13582065666
魏彦茹 副县长 13931377739
杨改琴 副县长 13722266668
楚小楷 县政协副主席 13931278638
李俊卿 县政协副主席 13503226928
杨进忠 县政协副主席 15832223111
马景斌 开发区主任、发改局局长 15103329999
留史镇 沈贺丽 留史镇党委书记 13903225511
冉猛火 留史镇镇长 13903368628
孙占彪 皮毛皮革制造(辛集) 13903121159
杜小立 皮毛皮革制造(辛集) 13703286598
蠡吾镇 杜殿海 蠡吾镇党委书记 13722950777
刘强 蠡吾镇党委书记、镇长 13363120066
朱小军 朱仕皮革有限公司(广州) 13731679199
张继光 江苏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江苏常州) 18713276666
辛兴镇 王建英 辛兴镇邪党委书记 13932281798
展立军 辛兴镇镇长 13703226360
百尺镇 狄振火 百尺镇邪党委书记 13503381825
姚东风 百尺镇镇长 13933239958
万安镇 齐福强 万安镇邪党委书记 13832283221
张宪朴 万安镇镇长 13832213599
桑元镇 张彦坡 桑元镇邪党委书记 13932268305
杜军峰 万安镇镇长 13930218999
曲堤镇 张亚强 曲堤镇邪党委书记 13933215157
附:
蠡县公安局电话
姓名 办公室 宅电 手机
郭建民 6226166 6923698(宅电) 13803125771(已调到保定南市区公安分局任局长)
杨志辉 6225088 6235333(宅电) 13933212999
王瑞欣 6211726 6237828(宅电) 13930233022
翟彦青 6226166 3025556(宅电) 13932229115
曹谦 6218156 6238895(宅电) 13503223588
石永显 6219906 13503325766
袁丁春 6219668 13932253777
张春辉 6239618 6230738(宅电) 13933207999
杨建平 6218552 13803370066
张亚东 6216137 6220888(宅电) 13903367688
王建国 6219919 6212713(宅电) 13603329807
汪凤鸣 6219499 6233995(宅电) 13931281279
魏立杰 6210075 13333128899
袁建星 6210628 13333128816
赵建图 6218121 13833063333
史小刚 6216668 13333128779
齐柄军 6228808 13703282396
李利 6235260 6215911(宅电) 13703226283
李进军 6211416 6235688(宅电) 13333128829
宋庆林 6218225 6238899(宅电) 13333128698
高铁昌 6218095 6222581(宅电) 13803273993
陈贵星 6218112 6213508(宅电) 13333128672
岳俊杰 6223110 6212306(宅电) 13603329746
高建国 6220659 6215738(宅电) 13333128771
黄哲卿 6212355 13503125855
贾新月 6231936 13930882868
李广辉 6235166 13333128778
刘立强 6337973 6335272(宅电) 13315432222
唐建学 6211763 13933278027
李胜 6225115 6215777(宅电) 13903221879
张建国 6122169 6012586(宅电) 13803265711
韩军锁 6561012 6212707(宅电) 13722258588
杨永群 6561012 6212536(宅电) 13333128859
王树新 6041110 6215656(宅电) 13503322908
董桂秋 6041110 6563968(宅电) 13333128716
绳春华 6501675 6215802(宅电) 13333128872
王计安 6212080 13503368588
甄海滨 6012383 6279222(宅电) 13333128709
李红军 6211960 13333128871
袁伍杰 6511316 6211610(宅电) 13333128715
李建新 6511316 13832201788
王杰英 6520379 6213901(宅电) 13333128856
刘兴旺 6217966 13014309026
张国周 6211096 13333128835
楚影涛 6238178 13832210866
崔宏欣 6082612 13333128693
康广路 13582266000
崔彦斋 13102959930
刘素斋 6218062 13333128796
杨洪亮 6221898 13931212898
张宁 6211268 13333128893
值班室 6219499 6228417(传真)
各乡镇派出所
城关派出所所长:刘艳浓 13903122180
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曾明伟 15103127583
城关派出所指导员:唐建学 13373527676 家电 0312--6107676
城关派出所电话:6211746
郭丹派出所电话:6012383
郭丹派出所所长:韩大宽 13932222023
林堡派出所:6012383
留史派出所:6337973
保去派出所:6039726
桑元派出所:6511316
北埝派出所:6039726
万安派出所:6500283
小陈派出所:6538100
蠡县看守所:6211726
河北保定蠡县党政机关电话 区号:0312 邮编:071400
县委办: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邮编:071400
姓名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
彭振忠 常务副主任 6228266 13582206999
符立松 副主任 6210266 13833206556
刘小强 副主任 6230317 13930806127
刘栋 副主任 6211306 13833228896
王同岩 机要局局长 6211447 13102928129
刘建辉 主任科员 6219068 13582088787
牛建东 主任科员 6230318 13383222666
李立虎 督查室副主任 6232315 15176219966
齐彬 保密局副局长 6230316 13131275276
郭亚辉 副主任科员 6218375 13832212558
崔彦 副主任科员 6231308 13333226679
崔亚超 副主任科员 6211311 13803261126
夏光 副主任科员 6232315 13700320051
秘书一科 6211103
秘书二科 6227258
秘书三科 6225366
综合调研科 6222558
信息网络科 6231899
督查室 6218375
法规科 6230688
管理室 6226002
值班电话:6211103 6231096 传真 6233519
人大办
范蠡西路111号
赵建勇 办公室主任 6211735 13703367695
李坤义 代表工作室主任 6236691 13603245999
朱继州 法制室主任 6226285 13513229199
黄彦海 财经室主任 6236695 13603129865
辛忠祥 常委会委员 13582280999
张永江 常委会委员 15931791866
刘国欣 常委会委员 15933915999
王洪 常委会委员 13832238918
高亚飞 办公室主任 6211735 13582096611
张启贤 法制室副主任 6226285 13731677066
刘金海 财经室主任 6236695 15128999295
张丽梅 主任科员 6211735 138330806212
王泽雄 代表工作室副主任科员 6236691 13932272878
刘立杰 财经室副主任科员 6236695 15830909369
王晓辉 副主任科员 6211735 13833082118
李雅玲 财经室副主任科员 6236695 13230617965
王进川 副主任科员 6211735 15933233655
代表室6236691
法制室6226285
财经室6236695
值班电话6211735 传真6211607
政府办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程海林 主任 6213321 13323221711
王军 副主任 6228566 13903322785
楚群英 副主任 6230638 13832285599
马建民 副主任 6211321 13833280158
崔永红 法制办主任 6230838 13582088808
刘占宁 人防办主任 18803125567
齐学振 人防办副主任 6237638 13785251508
宋伯磊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6211894 15933790009
齐维平 副主任科员 6233056 13831232028
王红彬 副主任科员 6211921 13582232168
刘彦杰 6229328 13803289766
刘江 副主任科员 6210321 13933236680
张义超 6210321 13833089978
信息科 6220287
综合一科 6211894
综合二科 6220279
综合三科 6211278
行政科 6211495
督查室 6229328
方志办 6220672
管理室 6211252
值班电话6211495 传真6211176
政协办
地址:范蠡西路111号
李连拥 政协办主任 6238345 6212939(宅)13932210999
齐建周 经济委主任 6238196 13731059822
赵二周 提案委主任 6238196 13582990988
李孟林 政协办主任科员6211614 13930208321
崔占英 提案委副主任 6211614 13832285633
张丽 经济委主任 6211614 13663398070
崔建光 政协办副主任6211614 15032259922
提案委 6238196
经济委 6211614
值班电话 6211614 传真 6211614
纪检委(监察局)
地址:永盛大街
宋洪涛 县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长 6211371 13722250199
王孟杰 县纪委副书记 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6505006 13582211222
展丽 县纪委副书记 6219388 13582213618
刘建朴 县纪委常委 6226101 13582085626
伍杰 县纪委常委 6226102 13932232999
闫海军 县纪委常委 6226105 13930838315
陈秀恒 县纪委常委 监察局副局长6229566 15175353555
楚亚涛 办公室主任 6576009 15176304000
张子光 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6505001 13700328378
李海欣 综合室主任 15032478777
刘新晔 执法室主任 13603329808
邓亚勇 纠风效能室主任 6211569 13582057555
刘立虎 信访室主任 6211165 13832261588
张永光 监察一室主任 13313228228
高博 监察二室主任 15930738666
周振库 副科检察员 13933238393
李文敏 审理室主任 13832285266
赵亚军 廉政室主任 13831219366
王慧 宣教室主任 13582095599
刘伟 干部室主任 13833055058
徐永刚 第一纪工委 监察分局书记 局长 15033301988
吴霞 第一纪工委 监察分局副书记 副局长 13833012308
闫海英 第二纪工委 监察分局书记 局长 13932292681
赵振军 第二纪工委 监察分局副书记 副局长 13931290950
刘彦卿 第三纪工委 监察分局书记 局长 13832285757
张静 第三纪工委 监察分局副书记 副局长 13930882828
魏常青 第四纪工委 监察分局书记 局长 13832212518
刘彩娜 第四纪工委 监察分局副书记 副局长 13933288884
穆立新 第五纪工委 监察分局书记 局长 13303223755
张宝军 第六纪工委 监察分局书记 局长 13832238998
刘学涛 第七纪工委 监察分局书记 局长 13603329865
金晓兵 第七纪工委 监察分局副书记 副局长 13931372733
值班电话 6211826 6211911 传真 6211826
组织部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齐喜祥 常务副部长 6238618 13703282508
付会彬 副部长 6231926 13833058668
李志强 副部长 6232026 15833335566
李平 部务会成员 干部一科科长 6222346 6224957(宅) 13733326299
齐胜利 部务会成员 县委联席办主任 6211668 6218966(宅) 13930221066
张文亮 部务会成员 组织员办主任6219066 6220896(宅)15830279919
张继庭 干部二科科长 6238086 13315252906
杨国勋 副科组织员 6211668 13833063133
杨浩 办公室主任 6211772 8755056(宅) 13582055966
郑晓柳 干部一科副科长 6237336 6232236(宅)15533290880
张增卫 干考科科长 6218061 6239919(宅) 13933290681
吴小磊 组织二科科长 6211668 6212326(宅)15603299321
何奋强 群工办 综合科科长 6219066 13832283918
值班电话6211772 传真6211772
宣传部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徐敬东 常务副部长 6228862 6215822(宅)13383121203
张新颖 副部长 文明办主任 6211897 6212086(宅)13932272677
解新占 副部长 文联主席 6211897 6508665(宅) 13315220016
汪凤昌 国教办主任 13703287361
张克宁 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任 6211232 13930837566
周五新 副主任科员 外宣股长 6210809 6235655(宅)18632203261
胡超坤 副主任科员 理论股长 6211232 15930046699
值班电话 6211232 传真6211232
农工委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张俊林 常务副书记 6238990 13700328156
刘彦培 副书记 6238990 13785249111
杨朋威 副书记 6238990 13833282527
李中生 主任科员 6238990 13483235237
张立强 副主任科员 6238990 13703229997
王娟 副主任科员 6238990 13784953389
楚立彬 办公室主任 6238990 13613122186
值班电话6238990 传真6238990
统战部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寇占勇 常务副部长 15232238093(办) 13933298956
佟树愿 副部长 民宗局长 15232238093(办) 13903367996
谷庆坡 副部长 15232238093 13931299860
张敏 工商联秘书长15232238093 13070528380
冯东伟 办公室主任 15232238093 13785268938
值班电话15232238093
政法委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张广亚 常务副书记 6215137 13623325568
张春生 副书记 6211646 13011416909
辛挺 综治办主任 6211646 13931203976
贾立岭 主任科员 6211646 13933222466
李亚洲 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任 6211646 13582231759
史丽娜 综治办副主任 6211646 13931299336
石立强 政治处主任 6211646 13930887678
刘丙开 纪工委书记 6211646 15227093666
值班电话6211646
县直工委
范蠡东路15号
张克强 常务副书记6211128 13633386380
魏建红 副书记 6211128 13582088646
段同欣 组宣委员 6211128 13784952395
刘旭光 武装部长 6211128 13582626122
王秋菊 办公室主任 6211128 13582088869
老干部局
范蠡东路15号
高清敏 局长 6211929 13932272603
展晓倩 副局长 6211929 13331212060
梁永杰 副局长 6211929 13833298616
井向东 办公室主任 6211929 13731695898
县直党校
地址:维明东路农业局四楼
宋元卓 常务副校长 15603299368
高素景 副校长 13931276908
展雄岭 副校长 13833298109
齐芳芳 副主任科员 13784056655
于婷 办公室主任 13730478649
值班电话 6211233
工会
蠡州商城
吴新月 常务副主席 13930231159
王德逊 副主席 13331203998
王亚 副主任科员 13931227237
鲁振江 副主任科员 15175763966
孟学军 办公室主任 13333225286
值班电话5393033
团委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孙亚涛 书记 6235585 13832253311
张强 副书记 6235585 13932212377
马建宗 办公室主任 6235585 13653221566
妇联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李伟玲 主席 6211817 13180200909
赵丽霞 副主席 6211817 13315205958
王亚辉 副科协调员 13803282787
石美康 办公室主任 15032296955
信访局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贾立岩 局长 6225933 18632215056
鲁占利 副局长 13582093566
刘亚 副局长 13831293128
李帅 副局长 13931391048
刘小娟 副主任科员 13082321838
刘玉国 办公室主任 13102981004
防范办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张跃贤 主任 15232252112(办) 13633228299
范兆平 副主任 13582376366
田丽辉 副主任科员 15030261998
陈彦国 副主任科员 13833275970
田丽辉 办公室主任
科协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杨彦斌 主席 13931209362
王欢欣 副主席 15033738680
董慧民 办公室主任 13131286986
值班电话 13931209362
编办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王建国 主任 18231295789(办)13931229239
李艳格 副主任科员 6211985 13833237878
白向阳 办公室主任 6211985 18833216161
值班电话6211985 传真 6211985
人社局
范蠡东路311号
张会强 局长 6239818(办) 13930828518
冯坤江 副局长 6219850(办) 13803289556
韩红运 就业局长 6219851 13931241996
崔宪珍 副局长 6232985 13931231805
任河汀 副主任科员 6210996 13733328138
代锦旗 副主任科员 6217011 13315263123
蒋永辉 副主任科员 6217012 13012062999
顾光明 办公室主任 6211615 13290688003
值班电话6211615
发改局
范蠡东路15号
马景斌 局长 6257999 15103329999
李进学 副局长 6220560 13832236253
齐玉厂 副局长 6220360 13503128695
周方 副科级干部 6220260 13933239955
田更年 管委会副主席 13833058126
齐振扣 副主任科员 6211412 13932223955
田兴茂 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任 6210336 13931278675
徐香梅 副主任科员 6230360 13831235886
李亚莉 副主任科员 6230260 13001401699
值班电话6211412 传真6226050
物价局
范蠡东路15号
刘仕轩 局长 6211715 13603126060
崔新民 副局长 6211715 6302916(宅)13780222966
任志田 副局长 6211715 6211581(宅)15830898199
崔玉瑛 办公室主任 15175735787
值班电话6211715 传真 6211715
统计局
范蠡东路15号
张雪平 局长 6216077 13513229188
展盼望 主任科员 6216817 13070581280
张晗 副局长 6216817 15833322266
张振宇 主任科员 6211857 13931349836
马艳蕊 副主任科员 6239077 13803260338
齐宏茹 办公室主任 6211857 13111659973
值班电话6211857 传真6211857
住建局
地址:永盛北大街
刘文慧 局长 6212261 13603282869
张春亮 副局长 13703282886
陈世昌 副局长 6223562 13603321966
张洪宾 副局长 6508225 13623322858
李少民 主任科员 6508050 15032293555
郑新蕊 副主任科员 6236833 13803261991
谷桂彬 副主任科员 6508225 13180255858
蔺宝山 办公室主任 6236832 13833030831
值班电话6211327 传真6223537
计生局
范蠡东路15号
贾根永 局长 6217709 13933298908
楚坤杰 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局长 8758068 15233769868
李凤欣 副局长 8758069 13933237968
张琼 副局长 8758061 13832261777
王宪珍 党组成员 8758060 13930865668
赵永江 副主任科员 8758063 13703128766
马挺进 副主任科员 8758063 15369220069
刘江涛 办公室主任 6211295 15032226626
值班电话6211295 传真6229211
民政局
地址:永盛南大街833号
刘森 局长 6226088 13503226626
赵汉中 副局长 6218742 13833276116
王可俭 副局长 6238186 13785250666
孙亚彬 主任科员 6238286 13833066518
魏新占 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6257606 15512205288
王建刚 副主任科员 6257621 13582091600
彭彬 办公室主任 6211742 13582066019
值班电话6211742 传真6211000
质监局
地址:永盛北大街
王彪 局长 6508701 13731235938
刘户强 副局长 6508702 13832230955
王晓莉 副局长 6508707 13833207755
李立辉 纪检组长 6508716 13930870178
夏向东 办公室主任 6508703 13932279789
值班电话6508097 传真6508703
环保局
地址:公园路
张国慈 局长 6220011 13833226129
魏娜 副局长 6210181 13903225508
李朝 副局长 6230796 13833278108
谷景辉 副局长 6210118 13582236100
齐亚宾 副局长 6505087 15076265688
邓立昌 办公室主任 6212133 15075277707
值班电话6212133
档案局
地址:范蠡西路111号
王国红 局长 6211874 13582232668
蒋志军 副局长 15903229612
韩江曼 副局长 13722209123
高颖 副主任科员 13731293116
值班电话6211874 传真6211874
审计局
地址:范蠡东路15号
耿贺琴 局长 6211858 13703282368
齐军义 副局长 15200073099(办)15833857588
苏树峰 副局长 15200072898(办) 13833086816
宋广省 副局长 15200073066 15903226999
孙丽萍 副主任科员 安 15712595337(办) 13731215815
杜运涛 办公室主任 15200073099(办) 15832202855
值班电话6211858
残联
地址:永盛大街
朱德玲 理事长 6237988 13903222966
张广兴 副理事长 6238803 13931695861
谷会芳 副主任科员 6238803 13784988800
吴克佳 办公室主任 6211596 13832268604
值班电话6211596 传真6238803
执法局
地址:永盛北大街
谷庆英 局长 6508981 18632203066
边永 副局长 6508981 13503380619
苑颖坤 副局长 6508981 18632292806
郭根良 主任科员 6508981 13503323035
刘冲 副主任科员 6508981 13930205038
王小贺 副科 13833238398
王永涛 办公室主任 13930866060
安监局
地址:蠡州商城
胡聚生 局长 6222388 13903367722
鲁红旗 副局长 6256312 13833220685
吕建波 副局长 6235506 13831271177
符增良 主任科员 6256331 13832275866
孙建星 大队长 6256330 13930204999
杨彦凯 副主任科员 6256329 13932291118
刘海彬 副主任科员 6256310 13331275828
刘杰 办公室主任 6256315 13032073781
值班电话6235506 传真6256315
工信局
地址:蠡吾南大街300号老电力局院内
楚砚英 局长 6231259 13932207788
张晨影 副局长 6211528 13731205051
徐亮 副局长 15130268588
王建英 副主任科员 6211528 13931230777
贺曙光 副主任科员 18633629869
袁恒 副主任科员 6211528 18633629871
贾永辉 办公室主任 15830795905
值班电话6211528 传真6211528
公安局
地址:育才东路66号
王瑞欣 副局长 18631200666
杨志辉 副局长 13933213333
刘文利 副局长 13931381888
张亚东 副局长 13903367688
袁丁春 副局长 13932253777
史小刚 副政委 13400225777
汪涛 纪委书记 15930778818
王金伟 政治处主任 13731202999
赵建图 法制大队长 13833063333
袁建星 看守所长 15188721777
陈晓光 刑警大队长 13903222555
韩军锁 治安大队长 13582280222
王占辉 指挥中心主任 兼办公室主任 15103127566
值班电话6228417 传真6228110
人武部
地址:范蠡西路
值班电话6211822
检察院
地址:范蠡东路 办电 宅电
李维良 副检察长 6235818 6226358 13703323688
马志晴 副检察长 6225208 6210666 13833065888
李印铎 副书记 6211026 6508890 18233368222
汪旭辉 副检察长 6220868 6228608 13832201608
张小琪 反贪局局长 6211208 6239808 13703325928
韩玉彬 反渎局局长 6211236 6218226 15081212666
张威 政治处主任 6210800 6212856 13803235891
马永胜 纪检组长 6226508 6220512 13731200199
付振中 反贪局副局长 6211326 6213692 13903368879
李大龙 反贪局副局长 6211178 6211652 13582211558
张保林 政治处副主任 6225156(办) 13933896888
李亚男 反渎局副局长 6225256 6219836 13932222959
张小红 公诉科长 15227033115(办)6221798(宅) 13832266999
王长乐 侦监科长 15227033116 6211778 13930811682
张建良 反贪科长 6222098(宅)15830929399
佟清泉 预防科长 6056891(宅)15932171686
张鸿 反贪科长 6225515 13603329759
崔汉杰 副主任科员 13363127555
刘彦薇 民行科长 15227033110 6216778(宅) 13832201855
张云峰 办公室主任 13831269788
值班电话6211727
法院
地址;永盛北大街77号
崔泽民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6508538(办) 13630861066
刘树臣 党组成员 副院长 6508101 13932266555
姚万里 党组成员 副院长 6508102 18630266966
刘玉宝 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 6508103 13503221325
付锁柱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6508113 13932292885
王亚普 党组成员 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6508130 13503369656
张维舟 党组成员 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6508115 13903129238
刘海江 党组成员 执行局长 6508112 13722289688
刘金永 党组成员 行政庭庭长 6508321 13700326607
王文莉 党组成员 民二庭庭长 6508667 13582372060
刘剑鑫 党组成员 刑庭庭长 6508195 13703128978
王保华 办公室主任 6508135 13903124430
值班电话6508456 传真6508058
司法局
地址:范蠡西路111号老政府院内
郭小兰 局长 13582379569
齐永红 副局长 15831213818
李新龙 副局长 13833206555
郑小红 纪检组长 13582990568
马宏 副主任科员 13785251111
王永恒 办公室主任 6211925(办) 13932258825
值班电话6211925传真6211925
财政局
地址:永盛大街701号
张会敏 局长 6235856 13603225858
楚红楷 副局长 6239606(办)13832222789
梁世昌 主任科员 6231585 13700320686
李玉辉 主任科员 6232082 13703362233
刘洪刚 副局长 6232181 13673283888
任浩鹏 副主任科员 6210306 13831281888
贺霁 副主任科员 6220300 13833096196
甄海峰 办公室主任 6211438 13932240699
值班电话6211438 传真6220600
国税局
地址:永盛北大街315号
宋军 副局长 6508595(办)5652988(宅)13803261555
王宝震 副局长 6508109 8755760 13503369696
赵洪军 副局长 6508783 6215318 13932281688
王朝阳 办公室主任 6508063 6236512 13131259737
值班电话6508152
地税局
地址:永盛南大街555号
朱自然 局长 6257818(办) 13933233880
刘重九 副局长 6226223 13703366656
刘广祥 副局长 6223371 13780432666
呼继军 纪检组长 6213650 13833261288
张惠欣 稽查局长 6232069 13730235776
曹震惊 办公室主任 6211907 13603321689
值班电话6211907 传真6211907
工商局
地址:永盛北大街200号
张洪涛 局长 6508056 (办)13833083999
李强 副局长 6508338 13933238555
刘洪亮 副局长 6508326 13483205666
孙庆军 副局长 13930299986
沈双奎 纪检组长 6508889 13831287886
朱士杰 办公室主任 6508522 13932272831
值班电话6508522传真6508529
商务局
地址:蠡吾大街300号
张祝军 局长 6217345(办) 13315228228
韩东芳 副局长 6226129 13831204138
胡文亚 副局长 6226509 13903222585
李金耀 副局长 6211324 13930882555
张小威 副科级干部 6223233 13333229392
崔占坤 副主任科员 6226232 13930826058
杨小伟 办公室主任 6236009 15031203368
值班电话6236009 传真6236009
供销社
地址:育才东路
李占军 主任 13932240828(办)6215186(宅)13832268605
孙彦军 党委书记 副主任 13503228891
贾宁 办公室主任 13932242515
值班电话13932240828
烟草公司
地址:维明东路209号
张锡杰 局长 经理 书记 6211766(办) 13932266508
梁贵川 副局长 6257231 13933219050
董庆峰 副局长 18932652688
张伟青 纪检监察员 6257232 13785232066
李宗惠 办公室主任 6211462 13603241555
值班电话6211462 6211792 传真6211462
市场局
地址:检察院对过
王国祥 局长 8756128(办)6210058(宅)13582626558
庞轶杰 副局长 8755785 13833008169
宋瑶瑶 副局长 8755785 13303120561
李建勋 办公室主任 8755785 15127258989
值班电话8755785 传真6211462
人行
地址:范蠡东路
杨亚章 行长 6219106(办)13931221111
张常健 副行长 6238516 13933292009
李占强 副行长 6228800 13833025111
陈巍 纪检组长 6219681 15028295448
邢惠排 办公室主任 6211457 13131228387
值班电话6211457
工行
地址:维明西路52号
于际宏 行长 6212907(办)3965900(宅) 13603226553
李彦 副行长 6218792 (办)6210821(宅)13933298919
楚红军 办公室主任 6211568 13131227766
值班电话6211568
建行
地址:范蠡东路
王芹 行长 6212193(办) 13582236168
王辉 副行长 6213009 18733206777
常卫华 副行长 6217916 13930872228
齐明 办公室主任 6211924 6232016 13731214999
值班电话 6211847 传真6211924
中行
地址:范蠡东路21号
冉静 行长 6212780(办)13803285206
陈瑞章 副行长 6210839 13903129358
杨娴 副行长 6228690 13832276633
魏翔 办公室主任 6215168 13070508655
值班电话6215168 6215640
农行
地址:蠡吾南大街95号
杜彦辉 行长 6227599 (办) 13930834999
刘振龙 副书记 6218315 13933250122
董敬东 副行长 6223703 15932076668
张平平 副行长 6222993 15932171919
张胜君 副行长 6221293 13582088207
吕江波 办公室主任 6222991 13603220333
值班电话6218624 传真6211361
农发行
地址:永盛南大街
刘永胜 行长 6215875(办) 13832238988
张淑敏 副行长 办公室主任 6223190 18630289963
值班电话6215429
邮储银行
地址:范蠡东路
王晖 行长 6257280(办) 13833005666
王国栋 办公室主任 6257260 15175351234
值班电话6225260 传真6257260
联社
地址:维明东路173号
刘振龙 主任 6218315(办) 13933250122
董敬东 副主任 6223703 15932076668
张彦僧 副主任 6226278 13833228811
齐长年 副主任 6223552 13733389122
刘立军 办公室主任 6211761 13931253388
值班电话6211761
财产险
地址:蠡吾北大街
刘文军 经理 6213757(办) 13833044347
陈建雄 副经理 6219757 13903361602
杜培显 副经理 6222292 13930250606
邢建勋 办公室主任 13932291280
值班电话6225757 13932291280 传真6211157
人寿险
地址:紫薇西路192号
尹华岭 经理 6212883(办)13833238889
张春录 副经理 6251777 13613395519
王亚安 副经理 6212501 13931258658
李桂芳 办公室主任 6212883 13582225208
值班电话6212883
银监会
地址:范蠡东路
白振耀 主任 6211002(办) 13903367588
马彦杰 副主任科员 6216737 13933297766
值班电话6216737 传真6216737
石油公司
地址:维明东路
齐丙恒 经理 13930268139
住房公积金
地址:范蠡东路
麻力 主任 13613394618
交通局
地址:公园路
李彦河 党组书记 局长 6222666(办)6221888(宅)13503229619
段广同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6222008 6212391(宅)13831235659
赵春雷 副局长 6220002 6221278(宅)13932222001
王建辉 主任科员 6220002 6219686(宅)18603226688
齐锁银 副科级干部 6211510 13931353280
王晓东 挂职副局长 6221881 6226858(宅) 13903368885
韩高伟 办公室主任 6211153 13833091919
值班电话6211153 传真6222666
蠡县供电有限公司
地址:永盛南大街855号
杨桂民 经理 6253111 13832259926
田光辉 书记 6253112 13803272737
闫庆洪 副经理 6253118 13803262525
王刚 副经理 6253108 13503222785
张占英 纪检书记 6253119 13903229681
张连进 副经理 6253116 15930751888
王建章 副经理 6253113 13832259916
王玉卿 办公室主任 6253132 13903126099
值班电话6211113
联通公司
地址:永盛大街
王彦 经理 6508888(办)6505112(宅)18603121123
王柱涛 经理助理 6508555 18631253890
庞超 经理助理 6508880 6216058(宅)18603120368
刘 鑫 办公室主任 6508001 6508898(宅)18603126895
值班电话6508001
移动公司
地址:永盛北大街35号
张福明 经理 13903120041
冉春颖 副经理 13931248688
董跃玲 综合部主任 13903123882
值班电话13730293092
电信公司
地址:公园路
李艳明 经理 5395001 18903325550
值班电话5395006
邮政局
地址:蠡县范蠡东66号
王亚坤 局长 8757301 18630286899
宋二杰 办公室主任 8757306 13903220500
值班电话6257006 传真6257006
养路工区
地址:紫薇西路23号
袁建春 主任 18031210999
崔建长 书记 13733328055
薛强 副主任 大队长 13803123418
董立英 办公室主任 13831262280
值班电话 6211749 传真6211749
文广新局
地址:育才西路132号
魏宽成 局长 13833228859
张迎军 副局长 13582388599
王振亚 副局长 15933965777
范东辉 副主任科员 13784987755
张义超 执法队队长 13833089978
刘立军 办公室主任 13833232886
值班电话6211343 传真6211343
教育局
地址:永盛南大街610号
佟玉玺 局长 6211088 13703325006
解新峰 副局长 6229858 13603222626
刘少华 副局长 6233196 13831266366
黄彦通 副局长 6210802 13833206688
张国庆 主任科员 6226206 13582057116
何武昌 副主任科员 6219201 15512253881
刘广强 副主任科员 6235509 15512252268
闫宏杰 副主任科员 6221396 15512255005
夏五一 副主任科员 6221906 13730223222
李纳新 办公室主任 6231990 13933212858
值班电话6211143 传真6211143
卫生局
地址在:永盛南大街
张秋刚 局长 6228070(办)6212638(宅)13832215638
何杏斋 副局长 6228050 13613398365
王首强 副局长 6231869 15081205999
宋增武 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任 6228071 13930882688
卢晓哲 副主任科员 6228071 13785271358
胡玉然 主任科员 6228071 13933218775
李记亮 副主任科员 6228071 13933235966
刘辉 副主任科员 6228659 13582096379
值班电话6211129 传真6233200
环卫局
地址:蠡吾南大街300号老电力局
刘路建 局长 6211312 13931277339
李丽芳 副局长 6211312 15933122268
齐亚彬 副局长 15076265688
高红彬 办公室主任 13472290789
值班电话 6211312
药监局
地址:范蠡西路老政府院内
张士儒 局长 6220663 13803273066
陈艳洲 副局长 6232616 15031237666
贾立雪 副局长 6230386 13503386386
马瑞平 办公室主任 6238300 13930835909
值班电话6238300 传真6238300
电视台
地址:维明东路
刘轶峰 台长 13932272678
谷亚军 副台长 13932285582
刘铭 副台长 13931200703
宋青 副台长 13832230118
郑小雨 办公室主任 6210873 13082389986
值班电话 6210873
网络公司
地址:维明东路216号
王万玲 经理 13930228333
朱新勇 副经理 13730190283
崔石磊 经理助理 13930870982
孟晓蒲 经理助理 13833097722
值班电话6210852
农业局
地址在;维明路
曹建社 局长 6211137(办) 15233767888
齐占彪 副局长 6239236 15033838666
齐惠芳 副局长 6220566 13831281561
刘锁柱 主任科员 6220566 13932292966
李彦普 副主任科员 6225830 13833287366
陈亚彬 副主任科员 6220818 13730202588
贾辉 副主任科员 6220818 13582280885
李娜 办公室主任 6228912 15931771866
值班电话6211348 传真 6220025
林业局
地址:永盛大街
张占卿 局长 6231369 13582280666
晋国强 副局长 6232690 13091237259
霍荣旭 副局长 6230505 13833063518
田会彬 副主任科员 6223399 13833232456
穆伟 副主任科员 6223399 13582080789
冯烨 办公室主任 6235986 13643122393
值班电话 6235986
水利局
徐国杰 局长 6235566 13932265622
李彦昌 副局长 6228393 13603287222
庞江平 副局长 6233663 13703325083
任正红 副主任科员 6233535 13473220816
赵晓静 副主任科员 兼办公室主任 6211939 13503385098
值班电话6211939 传真6232939
国土局
崔泽虎 党组书记 局长 6230188(办)13930836289
郑金辉 党组副书记 6232508 13932291268
曹建军 副局长 6236036 15933230888
姚松林 副局长 6231969 15081221999
常会欣 副局长 6226699 15032299999
崔秀娟 纪检组长 6238026 13932292917
沈克辉 办公室主任 6211964 13832212838
值班电话6211964 6236163 传真6233128
气象局
地址:范蠡西路国俊胡同1号
韩力欣 局长 6229892 15630226998
王阔 副局长 6211544 15232977373
韩艳君 办公室主任 6211544 13803270902
值班电话6211544
社区办
地址:蠡吾镇政府二楼
齐英杰 党工委书记 6508125 13931377796
李树欣 主任 6508125 13833228605
张琼 副主任 6508125 13831281715
李文平 副主任 6508125 13303269099
王晓芳 副主任科员 6508125 13731692761
贺敏 副主任科员 6508125 13930245899
蠡吾镇
地址:永盛北大街
丁路强 党委书记 13903328167
杜殿海 镇长 13722950777
田羽 人大主席 13582089079
王振 副书记 13731239399
李昆明 纪检书记 13933237038
贺浩 组织委员 13833025358
齐毅 宣传委员 13400280611
张洁 武装部长 13932285757
司丙乐 党委委员 副镇长 13803277206
范兆辉 党委委员 副镇长 13833059898
朱涛 党委委员 副镇长 13903362288
刘静芳 人大副主席 15031276769
刘志伟 副科组织员 13930838618
孙亚军 司法所长 13833009383
刘国振 办公室主任 13833063956
值班电话6508125
留史镇
地址:留史村
沈贺丽 党委书记 6336139(办) 13903225511
冉猛火 镇长 13903368628
安彦斌 人大主席 13315215652
杨永健 副书记 13932222161
李林海 纪检书记 15132279555
蔡东海 副镇长 13472286965
陈威 副镇长 13633223566
朱培 副镇长 13833076969
张海松 武装部长 13180266665
展亚鹏 组织委员 13582379006
黄浩 宣传委员 13303225511
张硕 人大副主席 13833268205
李松涛 副科组织员 15130211888
宋磊 司法所长 15032239999
齐纪红 办公室主任 13091226236
值班电话6335110
辛兴镇
地址:辛兴村
王建英 党委书记 13932281798
展立军 镇长 13703226360
张继存 人大主席 13930870772
李宁 副书记 13833029979
刘杰 纪检书记 13722975220
王亚杰 副镇长 13503129005
冉建新 副镇长 15132207868
李奎明 副镇长 13833257171
李彬 组织委员 13931296561
王建雄 武装部长 13930865696
马策 宣传委员 13933291888
佟晶 人大副主席 15028292728
王章利 专职组织员 15603292652
白彬 办公室主任 15630892088
值班电话6562186
百尺镇
地址:大百尺村
狄振火 党委书记 13503381825
姚东风 镇长 13933239958
李向辉 人大主席 13582092868
楚世杰 党委副书记 15803223111
边亚峰 副镇长 13582200111
夏松 副镇长 13831216986
张雷 副镇长 13833086109
张谦 组织委员 15232921628
张立辉 武装部长 13932291115
韩荣段 宣传委员 13315257929
菅小宇 纪检书记 13833065655
张旭亮 人大副主席 13503226060
陈艳伟 副科组织员 13582280746
李杏娟 司法所长 13722232980
匙广允 办公室主任 18833211789
值班电话 6122111
南庄镇
地址:南庄村
王建伟 党委书记 13930268108
苑东念 镇长 13932222918
吴彦军 人大主席 13832212858
谭泽清 副书记 13833262777
张庆贺 纪检书记 13082395886
齐涛 组织委员 13833083655
张伟娜 宣传委员 15175320500
王建彬 武装部长 13011905905
范兆卿 副镇长 13633322908
王强 副镇长 15832262333
王亚民 人大副主席 13180250662
王猛 组织员 13513326586
安占杰 司法所长 18931222981
李建伏 办公室主任 13315251120
值班电话 6042120
桑园镇
地址:园东村
张彦坡 党委书记 13932268305
杜军峰 镇长 13930218999
王军峰 人大主席 13603321999
李光 副书记 13503126629
何涛 纪检书记 13784055555
张晓峰 副镇长 13933215100
牛海峰 副镇长 13931276786
刘广辉 武装部长 13933295835
户会图 组织委员 13503325665
齐江利 宣传委员 13703120322
赵朝 人大副主席 13273200000
张魏新 副科组织员 15175279336
彪泽普 司法所长 13313229128
井坤迎 党政办主任 13933213963
值班电话6510800
郭丹镇
地址:北郭丹村
杨改琴 党委书记 6011175(办) 13722266668
王宝锁 镇长 15932288198
李永康 人大主席 13930296327
薛亚雷 副书记 13933243999
石永辉 副镇长 13230636955
刘红彬 副镇长 13032021011
刘新贤 武装部长 13171929618
冉文园 组织委员 13833061899
魏世辉 纪检书记 18833212388
陈亚辉 宣传委员 15175395622
季小港 人大副主席 13373225232
王新立 副科组织员 13932285856
靖娟 司法所长 13111617001
季庆江 党政办主任 13111656190
值班电话6011200
万安镇
地址:东辛庄村
齐福强 党委书记 13832283221
张宪朴 镇长 13832213599
刘磊 人大主席 18931279666
彭鹏 党委副书记 13315208555
纪彦辉 纪检书记 18031206660
鲁恒 副镇长 18932698986
董荣娜 副镇长 13653223686
邓富强 组织委员 13582227222
冯宝坤 武装部长 13833025666
朱众鑫 人大副主席 18632260332
崔玉松 专职组织员 13833063211
张文江 办公室主任 18631269611
值班电话 6500666
曲堤镇
地址:大曲堤村
张亚强 党委书记 13933215157
孙军辉 镇长 13503383912
佟铁刚 人大主席 13930289169
张少明 副书记 13623221118
吴子宾 纪检书记 13503226776
徐跃军 副镇长 13930867658
张永立 副镇长 13933221802
张文搀 武装部长 13673220406
岳江涛 组织委员 13831271299
刘泽彬 宣传委员 13180200156
郑成彬 副科组织员 13932292729
杨彦芹 人大副主席 13513326774
李维明 司法所长 13833059167
齐学礼 办公室主任 13930863905
值班电话15232209528
林堡乡
地址:林堡村
吴彦昌 党委书记 15932126668
刘强 乡长 13303120127
王洪泉 人大主席 13131216777
周斌 副书记 13603247999
任海兴 副乡长 15933510777
张芳 副乡长 18603126008
李磊 纪检书记 13323225098
沈钊 组织委员 13131222883
司铁恩 武装部长 13831222040
刘东兴 宣传委员 13191675680
李青娟 人大副主席 13673220909
王军浩 专职组织员 13398600000
黄彦坡 办公室主任 13513412918
值班电话 6520627
鲍墟乡
地址:东五夫村
齐振峰 党委书记 13931365272
付志彬 乡长 13700320003
李光旭 人大主席 13191670666
齐炜 副书记 13833026662
冉小斌 纪检书记 15930237688
王彦许 副乡长 13833028086
陈雷 副乡长 13833080999
曹红朴 组织委员 13463440401
张秀吉 宣传委员 13582078882
赵东标 武装部长 13833498995
李振玲 人大副主席 13102952365
董旭东 副科组织员 13903322606
崔青 司法所长 13831254361
刘作农 办公室主任 13582282308
值班电话6083155
小陈乡
地址:小陈村
王平 党委书记 13731239099
张敬钊 乡长 13931212586
李红坡 人大主席 13663123919
徐丰 党委副书记 13513326500
白维岩 纪检书记 13831271168
贾韶辉 副乡长 13731692103
王便娣 副乡长 15130266579
李永军 组织委员 13933255014
辛兵 宣传委员 13930887668
王占威 武装部长 13803271999
贺庆周 人大副主席 13315296099
刘红斌 副科组织员 13785223777
王淑兰 司法所长 13483254660
高红 办公室主任 13831262356
值班电话6538105
北埝乡
地址:北埝村
任丙坤 党委书记 13933218718
展鹏辉 乡长 13582081042
齐国彬 人大主席 15175357000
谷会涛 副书记 13223218157
王继光 副乡长 15076264358
班大锁 纪检书记 13722218881
齐向臣 组织委员 15176300015
崔彦甫 武装部长 13700328386
王亚坤 宣传委员 13582209628
王欣 人大副主席 13733328181
李清源 副乡长 15932137976
刘江涛 副科组织员 13932240666
胡凯威 司法所长 13933231010
田志刚 办公室主任 13102925927
值班电话6039160
城内学校
蠡县中学 8755696
蠡县第二中学 6211219
实验中学(城关)8758199
蠡县师范附属小学 6213803
蠡县第二实验小学 6226818
蠡县第三实验小学 6505005
蠡县幼儿园 6211821
蠡县职教中心 6212179
蠡县特殊教育学校 6213448
蠡县广播电视大学 6217070
蠡县教师进修学校 6211718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20/151634.html>
开庭一大早,邪党如临大敌,调来“610”、特警、公安、检察院、法院、政府部门等人员和车辆,把法院周围公路、小区全部戒严,严重扰乱了民众的正常生活与秩序,周围百姓怨声载道。
庭审前,法院对外声称公开旁听,而实际庭审时,却只准极少数的亲属参加,众多同事、亲友被以种种理由禁止旁听,并一度以安检为借口刁难辩护律师。
陈全龙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底被广水市公安局警察绑架,从四月至五月被关押两个月。法庭上,陈全龙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十几年未看医用药,老病新病全无,身体健康;按“真、善、忍”为人,戒掉了嗜赌的瘾好,并远离了一切不好的陋习,挽救了濒临解体的家庭,成为单位、家庭、邻里公认的好人。
辩护律师谢燕益在排除法官干扰、甚至法警抢夺辩护词的情况下,坚定地为陈全龙做了无罪辩护。他指出,迫害法轮功是个人意志凌驾国家意志,形成一股反社会、反人类的非法逆流;他还论述了从“真、善、忍”价值理念上看,从法律适用及证据上看、从犯罪学构成要件上看,陈全龙案是一个(警方)制造、拼凑的案件,该案法律适用错误、证据不足、程序有误,应该宣告当事人无罪!
谢律师还指出,以刑事司法的方式打压信仰者,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当事人采取非法羁押、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枉法追诉、枉法裁判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谢律师说:“我们应该尊重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对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造成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
庭审于下午一点结束,法庭没有宣布结果。在此,希望那些相关司法人员及其背后操纵者,要看清形势,历来“文字狱”、宗教迫害都经不起历史检验,迫害法轮功更是千古奇冤!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的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周永康及众多落马的老虎苍蝇,实质上是迫害法轮佛法的天理报应。而迫害的元凶江泽民除国际上被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起诉外,从今年五月到现在,国内已有两万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刑事控告江泽民,最高检察院已签收刑事控告状,审判江泽民已为期不远了。而办案终身负责制,更是违法司法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奉劝那些涉及陈全龙案件所有相关人员,守护良知,深明大义,保护善良,为人为己作出光明的选择!
广水市“610”办:
头目闵光文13872854966办0722-6242223宅0722-6260845
副主任周柏明15997859789办0722-6242223
成员付本刚0722-6242223
广水市政法委:
政法委书记,陈延涛,电话:0722-7168521,手机:15997893333。
副书记丁练兵13972989688办6232403宅6232598
副书记李德华180080662818办6232403宅6236276
办公室主任吴礼晓13972980818办6232403宅6241983
综治办主任徐光普13972989577办6247138办 6239492
维稳办公室主任敖国华15997856789办6232403宅6388333
秘书科科长王警艺18995958118办6232403
广水市检察院:
电话:0722-6242060
公诉人黎小玲15997896321
副检察长万钢粮 0722-6887302 0722-6234619 18995956998
副检察长刘建勤 0722-6887305 0722-6248018 18995975166
副检察长刘保明 0722-6887306 0722-6239666 13972983169
副检察长张克清 0722-6887307 0722-6238125 18995975069
政治处主任胡晓霞 0722-6887309 0722-6238883 18995958176
纪检组长余永忠 0722-6887308 0722-6239118 13972986823
办公室主任卢德强 0722-6887310 0722-6249589 13872852622
广水市法院:
合议庭:石泽著13972982658 刘志勇13872858408邱卫中13117261828阳雯15072945058李杨
院长王仑 0722-6246064 13177186333 0722-6297266
副院长刘宗荣 0722-6246047 13972989919
副院长卢宏伟 0722-6246045 13972987649
副院长阳正华 0722-6246041 18972986000 0722-6243479
副院长易小平 0722-6258298 13972986017 0722-6232017
纪检组长蔡水平 0722-6246040 13367290919 0722-6245766
办公室主任刘永生 0722-6232738 13972982032 0722-6243655
执行局长王新彰 0722-6233126 13972985456
政治处主任程洪波 0722-6248859 13396179666
工会主席彭世朝 0722-6251769 13972981518
广水市国保大队:
大队长周群良13972982988办0722-6241438
副队长童世强 办0722-6241438
教导员吴大鹏 办0722-6241438
副教导员毛建华0722-6241438
办公室主任黄春燕 办0722-6241438
警察:方宏、刘学剑 办0722-6241438
广水市吴店派出所:
电话:0722-6841064
所长张存桥13997855859
教导员吴再林13972981938
广水市公安局:
电话:0722-6248003
杨洪波 局长 0722-6258368 13908660268
柴家胜 政委 0722-6258068 0722-6249808 13997893988
叶传鹏 副局长 0722-6258508 0722-6258198 18672225168
魏精忠 副局长 0722-6258059 0722-6263099 13886856566
左大信 副局长 0722-6258669 0722-6237228 13972986735
付志平 副局长 0722-6258208 0722-6233247 13972988081
王茂勇 副政委 0722-6258669 0722-6248088 13972989681
朱世科 副局长 0722-6230366 13972985058
唐 法 法制科长0722-6248003
熊传成 纪委书记0722-6248161 0722-6299407 13972988500
严锦涛 政法主任0722-6258596 0722-6233563 13972987315
吴炳耀 工会主席0722-6234772 13972989185
邹勇军 治安大队长0722-6231713 13972988388
黄启岭(分管办案)0722-7162552 0722-6248068 13972988345
余朝辉 指挥中心主任 0722-6248003 0722-6292689 13972994468
毛传健 政治处 0722-6248249 13972989811
王秀娟 政治处 0722-6248249
广水市司法局:
电话:0722-6260505
杨光利 局 长 0722-6260906 0722-6263706 15997853588
夏进军 副局长 0722-6260505 13972991000
孙 玉 副局长 0722-6260505 13972985260
段 雄 副局长 0722-6260505 13409663107
彭大兵 副局长 0722-6260505 13972997509
易 炜 纪检组长0722-6260505 13972989385
吴志勇 工会主席0722-6260505 13972987858
程德启 办公室主任0722-6260505 0722-6246000 13774109058
吴享东 政治处主任0722-6260505 15335782699
周传圣 邪党组成员0722-6260505 13972984728
陈新珍 办公室副主任0722-6260505 15897649877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4/151537.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晚上,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公安分局出动警力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窦晓宁,并进行了突击审讯。
次日早上,红古区公安分局再次非法抓捕窦秋新、宋法英、吕东湘、包姓同修、于姓同修、关龙山、关龙梅以及关龙梅的父亲和亲侄子,并进行了非法搜查。在非法搜查关家的时候,特警冲入其家中,首先将关龙山及其父亲和侄子按倒在地,并上了背铐。而后,把关龙山和关龙梅非法带走,而留下老人和小孩。
中午时分,关龙梅被放回家。其余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下午,关龙山的《行政拘留通知书》下达,关龙山被行政拘留。
六月二十日,于姓同修在被非法关押二十四小时后,被迫留下十指指纹和掌纹印后被放回家。
六月二十一日,多名警察伙同社区和海石湾镇上不法人员准备闯入关龙彦家,这些人员并未得逞。这些人就将关龙彦家的电掐断,每天三班、每班三个人在关龙彦家门口等候。此时,关龙彦、王立谦和其次子被困在家中。
三日后,关龙彦的父亲去看关龙彦夫妻,但被警察及社区人员拒之门外,此时其子扒在四楼窗户上大喊爷爷。这种行为让楼下众人感到愤慨。大家纷纷说:连个孩子都不放过。并多方找到孩子的舅舅,与孩子舅舅一起把守门的警察和社区人员赶至楼下后,给孩子的父母说:“他们已经在楼下了。”此时孩子才出了被困多日的家门,现两个孩子在其舅舅家居住。
六月二十一日,关龙山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下达,并被关押在红古区看守所。而其余五人被送押兰州市九州第一看守所。
关龙彦、王立谦夫妇现在已经被困家中一星期有余。家中已近一星期没有通电。所有到其家楼道口的人员一律被警察和社区人员盘查,不准带东西。截止发稿,关龙彦夫妇仍被围困在家中,生死未卜,关龙山被非法关押在红古看守所,窦晓宁、窦秋新、宋法英、吕东湘、包姓同修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整件事由兰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兰州市红古区公安分局马姓局长亲手策划。
据不完全统计,兰州市城关区、红古区、永登县、西固区;武威市天祝县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骚扰、采血、按手印、被逼写字、关押、抄家等不法行为。并有消息称此种行为均为甘肃省“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统一部署,管辖范围内的市“610”及国保大队统一实施。是对于今年甘肃省庆祝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轮大法日,法轮功学员在外悬挂条幅的一种报复行为。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9/151628.html>
孙士伟 |
下面是孙士伟自述被绑架、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遭受迫害的经历:
我叫孙士伟,是黑龙江省穆棱市教师进修学校美术教研员。修炼法轮功之前曾患有严重的胃溃疡、肾炎(四个加号)、关节炎、气管炎、心脏病、甲亢(甲状腺激能亢进)、鼻炎、痔疮等等疾病。折磨的我生不如死,到处求医问药也无济于事,花了很多钱也不见好转,却越来越重。在绝望之际,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我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个半月的时间,身体上各种疾病神奇的消失了。我无限感恩师尊的慈悲!让我重获新生。
法轮功不只是气功祛病健身,还在于法轮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教人怎样按“真、善、忍”宇宙特性为准则,从做好人起步,遇到矛盾看自己哪做错了,修炼心性,提升道德,敬畏天地,珍惜生命,在矛盾面前坦然处之,心境平和。我真正地体会到:法轮大法好!法轮功真的能使人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提升道德,思想境界得到升华,这是在我亲身实践中得到的验证。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黑龙江省穆棱市第一派出所警察杨晓军及相关警察突然闯入家中,把我绑架到穆棱市看守所,杨小军说这是中央公安部的命令,在所谓的提审中,牡丹江市“610”人员和穆棱市国保大队警察李艳春把我双手背铐,挂在铁椅子的靠背上面,当时的痛苦无法用语言形容。我不回答他们的问题,他们就用装有矿泉水的瓶子砸我的头顶,往头上浇矿泉水,用拳头打嘴巴子,并用螺丝刀撬我的牙齿,当时门牙被撬掉一颗。说我有心脏病,强行从掉牙的缝隙中灌“救心丸”,折磨了很长时间,我奄奄一息,被他们背回了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我被穆棱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当时的庭长是郭文利。并送往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在看守所走时,管教程建义要给我戴脚镣,我不带,他就对我大打出手,当时左耳被打穿孔,三个多月听不到声音。牡丹江监狱集训队的犯人邪恶恐怖,强行搜身,抢走我身上的三百元钱,交给了一个“施干事”并让新去的犯人把头都插进床底下,屁股撅起来。我不配合,他们就大打出手,用皮鞋踹我的脸,脸被踹肿,嘴里全是血,牙齿活动了,鼻子出血了,当时我大喊“法轮功学员无罪!”他们才停手。
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我们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送往佳木斯监狱,在佳木斯监狱我受到了非人的待遇,他们用两名犯人“包夹”看着我,白天不许闭眼睛;不许炼功学法;不许和法轮功学员说话;不许下楼放风;不许去超市买东西;不许和犯人讲真相;不许邮信,不许家属接见。有一次和大队长李志敏讲真相时被中队长翟传龙打了三十多个嘴巴子,脸被打肿,牙齿被打活动,鼻子和嘴被打出血,嘴里骂人的话不堪入耳。从此我的大牙碎了一颗,所有的大牙吃东西就疼,到现在还是疼痛。
二零零六年八月我和犯人讲真相,被牢头李云涛和犯人姜海涛毒打,脸被打肿,牙齿被打松动,鼻子、嘴被打出血。骂人的话非常难听。从此我很长时间呼吸苦难、气短、心跳。在监狱中因为我不写作业,不写“自查”,不写思想汇报,被队长翟传龙毒打一顿,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我,三中队中队长倪虎还骂我师父,骂的非常难听。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我在监狱里炼功,被牢头李云涛报告警察。监狱的“610”及大队警察把我强行送往禁闭室,当时的天气还很冷,我的棉衣棉裤被强行扒光,只穿一件单衣单裤。禁闭室里阴森恐怖,不许炼功,不许走动,晚上冻得睡不着。我绝食十三天,他们就摁着我野蛮给我灌食,苦不堪言,一共关押了十五天才被放回,从此造成我的腰部疼痛不听使唤,大约半年才好。
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我吃完晚饭跟随犯人下楼放风,被队长翟传龙看见,他问我:谁让你下来的!上去!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大骂了一顿,还打了我两个嘴巴子。对我吼道:滚!
在二零零九年间,佳木斯监狱里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就有秦月明。有一天我在大厅看书,被犯人杨春海给抢走,交给了警察,并把我绑在床铺的铁梯子上,两腿用绳子拽向两边,成大字形,逼我写悔过书,我不配合,他就用拳头打我的脸,骂人的话非常难听,把烟卷点着塞到我的鼻子里,近两个小时才把我放下来,两腿不会走路了,小腿被绳子勒出了血,适应了一天才会走路。
就在这期间,监狱里突然给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检查身体,并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说是高血压,我也是其中一个,他们强行让我们吃药,是黄色的小药片,我们不吃,他们就指使犯人强行给我们灌药,但每次我都是压在舌头底下后被吐掉了。持续了近两个月才不了了之。
二零一二年九月的一天,出监区一分监区的一名将要被释放的犯人要看大法的书籍,我借给了他一本手抄本,可是被犯人举报,并把书抢走,交给了一中队队长孟军,被孟军把我打了一顿,当时脸和头部都被打肿,并把书给毁掉了。
家中的老母亲在八年的时间里,每天都在想儿子,天天想,日日盼我回来,因为我母亲一生就我这么一个儿子,由于思儿日久,忧愁过度,再加上警察非法入室搜查骚扰,惊吓过度,久积成疾,造成身体重病,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去世。病痛中炕拉炕尿的痛苦无法形容。
在监狱里七年多的被迫害中,警察多次抢走我的《转法轮》手抄本和大法书籍手抄本,并被撕毁掉。“出监监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有:李志敏、翟传龙、朴俭兵(鲜族人)、武志远、宋云龙、孟军、魏孟军、倪虎。其实在这场浩劫中公、检、法、司的执法者才是可悲又可怜的受害者。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我出狱,穆棱市610主任赵祥军还要把我送往牡丹江市洗脑班迫害,还跟我讲了一套他的理论,我当时要和他们讲真相,他们说:你赶快走。
二零一三年的一天,我去了我的原单位,单位领导已经更换,我和新来的校长问及我的工资和退休的事,他也表示无能为力,因为他来到进修学校之前我就已经不给开工资了,退休问题他也表示办不了,现在我等于是被非法剥夺了生存权,使我的生活陷入困境。
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又称平安台劳教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是甘肃省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主要场所,劳教所共有七个大队,先后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约五百四十七人次。
从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开始,位于兰州市安宁区的甘肃省第二劳教所非法送进第一批女性法轮功学员,由女子大队(内设一、二中队)接收。从此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该所前后非法关押百名左右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甘肃省平安台劳教一所的女队与安宁区劳教二所的女队合并为甘肃省女子劳教所,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内。该所前后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六十二人次。
由网上曝光的数据粗略统计,全省范围内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内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共计六百七十人次。直接受劳教所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六人,被劳教一所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宋彦昭(男)、欧阳伟(男)、侯有芳(女)、刘佰元(男),被劳教二所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是程桂兰(女)、刘文瑜(女)。他们均是被毒打、酷刑致死,欧阳伟双腕上的针眼显示他被注射过不明药物。其他法轮功学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导致有些法轮功学员终生残疾,甚至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甘肃省的三个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方式经粗略统计有50余种。劳教所普遍规定:对法轮功学员24小时言行控制,不准随便说话,更不准和别的法轮功学员说话;不准自由走动;指定二至三名犯人监控法轮功学员,上厕所要请示值班员,值班员同意后才行,但必须由恶警指定的监控法轮功学员的犯人监视才能上厕所,在来回的路上必须跑步,限制时间。
劳教所使用非常残酷的刑罚虐待法轮功学员。长期剥夺睡眠;超强度、超时苦役;辱骂;脱光衣服羞辱;毒打;栽赃陷害;造谣;加刑期;灌输邪恶谎言进行视觉迫害和听觉迫害;在炎热的太阳下暴晒数小时不让动,不让喝水;冬天在寒冷的屋外穿单衣受冻致深夜;罚站;罚跑;野蛮灌食;背吊铐;挂;宽刑;对顶;敲骨拐;砍脖筋;砸腰子;关公背大刀;吊铐;蹲姿铐;踢小腿;穿心脚;吊床;撑吊;跨板凳;筷子钻手;撞头;堵嘴暴打;电警棍电;打毒针;给法轮功学员吃不明药物;戴上手铐关小号,限食限水;诱逼、威胁、伪善欺骗;一丝不挂的拖到厕所门口一盆一盆地泼冷水;被强迫几个星期直挺挺的躺在床上;被子蒙住头,狠毒的拔头发,死命的毒打;逼迫在水泥地上睡觉;强制高强度操练。恶警指使包夹犯人将法轮功学员拉到旱厕所里,头对着便池长时间顶在墙上,叫“顶坑”。头对着便坑,双臂反背靠在墙上,长时间头朝下,叫“飞坑”。用火炉钩子击打法轮功学员的膝盖骨、脚踝骨、阴部等各种最敏感、最疼痛的部位等等。请参阅明慧报道《甘肃平安台劳教所酷刑种种(一)(图)》、《甘肃平安台劳教所酷刑种种(二)(图)》中的部分酷刑图。
特殊案例:
宋彦昭,男,被迫害致死时29岁,甘肃省武威市黄羊镇人,玉门油田职工医院的医务人员。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五大队一中队非法关押。
2001年4月底,平安台劳教所五大队播放诬蔑大法的“自焚”录像,法轮功学员宋彦昭、钱世光为了不让世人被谎言毒害,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被中队指导员王文昌和两个吸毒人员打倒在地,一顿毒打,眼睛青紫,几乎失明。恶警王文昌指使分队长包平用背铐将宋彦昭挂在两米高的铁床架上,两手腕被铐齿锯破,鲜血直流,吊了整整一夜。分队长包平每天在出工时,指使吸毒犯郭云峰、马国栋、王志刚等将宋彦昭、钱世光扒光衣服悬空吊在菜棚的大梁上,毒打三个小时才放下来,持续了四、五天,致使宋彦昭5根肋骨被打断,遍体鳞伤,最后含冤而死。5月2日迫害致死后,遗体仍遭到恶徒一顿暴打。钱世光被迫害成重伤,送兰州大沙坪劳改医院。
“宽刑”:监狱黑话,就是把人的两条胳膊反拧到身后,再将胳膊拧一圈多手心向外,再把两只胳膊往一块靠,最后用绳子绑在一起。这种酷刑一般人十几分钟就受不了了,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筋脉、肌肉损伤,或者骨折,更甚者会落下终生残疾。29岁的宋彦昭被迫害致死前也遭此酷刑折磨。
参与迫害恶警及恶人:五大队长马武、副大队长康世成、主管分队长中队指导员王文昌、小队长包平。吸毒犯郭云峰、马国栋、王志刚等。
欧阳伟,男,被迫害致死时32岁。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欧阳伟于2002年10月16日被甘肃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三名警察非法抓捕。次日被非法劳教1年,被非法送进甘肃省第一劳教所。10月24日晚6点30分,省建五公司保卫科长魏英其将欧阳伟送至家中。欧阳伟断断续续说:“在平安台恶警指使犯人殴打他的头部。”欧阳伟双腕上的针眼显示他被注射过药物。10月26日凌晨6点多,欧阳伟停止呼吸。家属到公安分局询问死亡原因反遭警察威胁。
侯有芳,女,甘肃省金昌市西坡村中学特级物理教师。2001年8月中旬她被非法送往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劳教七大队二中队。2002年11月底,侯有芳走脱,被劫持回来后,二中队胡青梅等几个恶警灭绝人性的狠命在侯有芳肚子、胳膊、腿上踩,导致体内大量出血,肋骨、盆腔严重骨折,内脏严重损伤。胳膊象面条一样耷拉着,腿站不起来,全身是土,脸是黑紫色。2002年11月29日被恶警迫害致死,年仅48岁。
平安台劳教所为防止此事泄露,参与虐杀死者的部分警察已被调离原单位。
刘佰元,男,48岁,甘肃省庆阳市彭原乡草滩村法轮功学员。2001年10月发真相资料,被恶警绑架并非法劳教二年。2002年元月,刘佰元被转移到平安台劳教所,遭受严酷迫害,拳打脚踢,强迫超体力劳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2月底保外就医,通知子女接回。回家仅一个多月,于2002年4月8日含冤离世。
程桂兰,女,被迫害致死时63岁,天水市北道区核工业部二一三大队高级工程师。2002年9月25日下午一点左右被劫持到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女子大队。因不放弃修炼“真、善、忍”,被恶警王永红(二中队指导员)对程桂兰进行罚站、不许睡觉。27日深夜,在恶警王永红、段玲的指使下,几个值班的吸毒人员将程桂兰拉到二中队号室后面的监道里(围墙和号室之间的空地)进行殴打。直到夜里两点多,劳教所的大门突然打开,进来一辆白色的救护车。劳教所当时的王所长和田力科长等一行人在院子里叫嚣着,乱成一团。不一会,救护车驶出门外。
程桂兰的丈夫、孩子10月1日得到噩耗,劳教所恶警说程桂兰死于心肌梗塞。老伴去看时,程桂兰的腿部有大面积的青紫块及瘀血,上身有明显的青、红紫斑痕。家人提出拍照,被劳教所拒绝,也不允许将程桂兰遗体运回家乡,更不许亲自火化。最后,由甘肃省劳教二所匆匆火化。
刘文瑜,女,五十三岁,天水市麦积区铁路医院退休职工。刘文瑜遭麦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冯继堂、武红霞等恶警四次非法关押、罚款四千元。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劫持进安宁区的甘肃省第二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刘文瑜绝食数次,恶警灌食数次。一次,恶警王永红、段玲、卜琪、卫生所长、杨姓狱医等给刘文瑜野蛮灌食,恶警指使四、五个吸毒犯压住刘文瑜的头部,手脚全被绑在椅子上,一人捏住刘文瑜的鼻子,一人用皮鞋刷子撬开嘴巴,牙被撬得流血不止,将橡胶管插入胃中,还要将管子在胃里搅动。连续灌食最长时间是十五天。多次被插管灌食,导致刘文瑜胃部大出血,身体十分虚弱。
在礼堂开会,有人诬蔑大法和师父,刘文瑜大喊:“还我师父清白”的口号,恶警对刘文瑜动用了一种酷刑叫“大背吊”。将双手反背身后,又将两手用铐子铐在一米八左右的床架最高处(上层),双脚离地一尺有余。汗珠一滴一滴的往下滚。也不知过了多久,汗珠不滴了,浑身、肩膀、手脚疼痛难忍。
刘文瑜为维护法轮功,常被恶警随意的关禁闭、戴铐子、罚站,连续多日不让睡觉。二十多天不分昼夜的站着下来,腿肿得象灌了铅似的,抬不起,也无法打弯。一次被恶警罚蹲背铐,蹲不下,腰直不起,二十天后,鞋子磨破,两脚肿胀。
各种酷刑折磨,使刘文瑜落下了胃出血、肝腹水、手腕麻木等多种病症。非法劳教期满回家后,麦积区公安分局冯继堂、武红霞等恶警又不断的登门骚扰。二零零四年二月,刘文瑜含冤离开人世。
马跃芬,(男),金昌市法轮功学员。2002年6月18日,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把马跃芬送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劳教3年。
6月18日下午6点多,马跃芬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平安台三大队二中队(现改为五大队),大队教导员徐万军(警号6222172)吩咐中队长连进财(警号6222216):“不论用什么手段,今晚必须转化!”
7点多马跃芬们被关进中队教室,里面放有板子、钳子、钉子、棍棒等,在连进财的唆使下,吸毒人员马成林(又名黑木沙,兰州市人)和其他几名吸毒人员进来,用拳头在马跃芬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头部、胸口、肋部、脖子上击打,并且用脚在马跃芬他们两个的大腿、小腿、脚关节处用力猛踢,马跃芬和这个法轮功学员多次被踢倒在地,后让马跃芬俩分开一定的距离,身体向前弯曲,用额头顶住一根筷子,额头出了血。又把马跃芬倒挂在墙上,身体弯成90度,手臂紧贴着墙,用力猛踢马跃芬的小腿,几分钟后,马跃芬眼冒金星,汗流浃背,喘不上气,晕倒在地。马成林拿木棒在马跃芬左脚踝关节处用力猛击,把马跃芬疼醒了。紧接着又把马跃芬倒挂在墙上反复折磨几次后,让马跃芬身体向前弯曲用额头把一根筷子顶在墙上,筷子掉了就用手掌砍马跃芬脖子上的大筋,这时马跃芬眼前发黑就没知觉了。随后又将马跃芬折磨至醒,把筷子换成钉子继续用额头顶,迫害致凌晨4、5点钟。早上出工,连进财让吸毒人员将马跃芬踹倒数次,并得意地说:“我要让你:活不能活,死不能死,直到不炼法轮功为止。”活干不完,就让组长马兰功(兰州市人)踹马跃芬胸部,把马跃芬踹倒。
半个月过去了,马跃芬的小腿、脚越来越肿,队长们见事不妙。7月3日早9点多,连进财把马跃芬从劳动现场叫出来,到厂部医院拍了片子,给马跃芬的左脚打上了石膏,又拉回队里。当晚8点左右,大队长邓德胜进来对吸毒人员马成林交代:“不管谁问某某的腿,都不能说是打的”。马成林把马跃芬叫到教室,跪在地上求马跃芬:“别人问起千万别说是打的,我也没办法,是连大(连进财)叫这么干的。”7月18日,马跃芬被送到兰州大沙坪康泰劳改医院进行检查,确诊为左脚踝关节粉碎性骨折,大骨碎裂,并决定手术。
手术时,马跃芬听见医生们议论:“真是惨无人道,太卑鄙了,给人打成这样。”手术把马跃芬的脚关节骨盖摘除,大骨用螺丝钉固定(螺丝钉至今未取)。后来马跃芬的亲戚来平安台向队长询问马跃芬腿的情况,队长却说是马跃芬自己摔的。2005年3月7日马跃芬从劳教所解教回家到医院又拍了左踝关节正侧位片,片上螺丝钉清晰可见,确诊左踝仍有慢性创伤性关节炎。
翟凤慈,女,五十多岁,天水市星火机床厂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为了维护大法,她先后两次进京请愿,遭多次非法关押、洗脑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女子大队一中队。在劳教所恶警常采用吊、打、罚、不让睡觉、干超时苦役等各种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一次大会上,所长田力(由科长升为所长)公开诬陷大法和师父,翟凤慈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田力气急败坏,指使犯人将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全部戴上铐子。这次邪恶之徒使用更残酷的手段折磨,叫“蹲背式”。就是强迫法轮功学员蹲下,把胳膊背到身后,将两臂分别从左右两侧的床头空格处拉进去,胳膊之间的间距约二尺左右,将两手腕对铐在一起后,两手放置床面。床面(加上被褥子)高度距地面六十公分左右,这样造成人无法直腰、仰头,只能半蹲,靠脚尖的一点力量支撑全身。翟凤慈当时感觉肩膀就象被人掰断一样剧疼,全身不管哪儿一动,手铐就越扎进肉里,七天七夜,剧烈的疼痛几乎使她窒息。她双膝磨破(有时跪着坚持),鞋头半截磨开花,脚趾变形。她被折磨得呕吐、气息奄奄。
恶警还经常逼翟凤慈写骂大法、骂师父的话,不写就再吊铐,翟凤慈都不记得铐过多少次了,吊铐期间限食、限水,限制上厕所。时间最长的一次翟凤慈被铐了二十一天,两腿肿的象水桶,两脚严重变形。翟凤慈长期被关在又冷又潮的房间里,最后全身大小关节均已变形,有时连路都走不了,被包夹拖着走。一次夏天剥大豆,三十几度的高温,又闷又热,翟凤慈当时心慌气短,恶警把她拖到上床架子上,二十四小时除了上厕所、吃饭外,都不让动,连翻身都不准,汗都把床湿透出个人形。
翟凤慈的身体已被迫害的成了皮包骨,体质越来越差。恶警竟无赖地对翟凤慈说:“你炼法轮功都炼成这个样子了!”后来给她检查身体,反复验血、做心电图等等。翟凤慈家人来探视时恶警还故意说“劳教所里有百分之五的死亡率”。后来翟凤慈才明白,他们为什么给她反复检查身体,是为日后摘取器官作准备的。
最后,翟凤慈的手脚肿的连铐子都无法戴了,又开始罚站,晚上不让她睡觉,以致被折磨的连拉带吐,不省人事。
翟凤慈的劳教期被恶警无端延长两个多月。在最后一个星期里,不知劳教所的恶警给她强行灌的什么药,她吃啥吐啥,躺下起不来。中队长范依容(同音)还不时的在后半夜值班时找她“谈话”,翟凤慈已听不见说话声音,不时呕吐、休克。
在劳教所经历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折磨,现在翟凤慈的双腿膝关节已变形肿大,双手变形,生活不能自理。
张钊,男,原甘肃张掖地区卫生学校(后更名为“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师(现任职于河西学院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于2002年3月被送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臭名昭著的平安台劳教所)非法劳教。在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一组,为了逼张钊写保证书,在邪恶管教人员的指使下,组内的吸毒犯拳脚并施,毒打张钊,并强迫他在露天光着身子,向其身上倒凉水。在邪恶的酷刑折磨下,张钊全身被打成青肿,不到一周,张钊大小便失禁,神经严重错乱。张钊精神失常后被恶人送到了兰州市区劳改医院(康复医院),7天后被恶人带回平安台,专派两名吸毒人员一天24小时监管。
司永前,被集中到专管中队后,司永前严正声明所写“三书”作废。后来遭恶警迫害,被折磨得神志不正常。
2004年4月,恶警为强迫司永前放弃信仰,滥用私刑,将司永前吊铐在床架上2-3天,直至司永前流鼻血不停才放开。被铐过的手腕上勒出了一大圈水泡,很长时间才消下去。6月,副大队长王绪兴在司永前的床铺下搜出了大法经文,司永前被关禁闭。在小号里两胳膊分开铐在床架上,象大字形。10天后,手腕伤痕累累,双脚肿大走不成路,人被折磨的不成样子。禁闭后扣分并记过处分,延期三个多月。没多久恶警又限制其睡眠时间。在恐吓与长期打压下,司永前被迫害的精神恍惚,说出一些不理智、不清醒的话。恶警把一个好端端的人折磨的神志不正常,反过来还把迫害人的恶劣后果在开会时无耻的宣传:“看,司永前炼法轮功变成这样了!”从而毒害和蒙蔽不明真相的人,还真有学员相信了邪恶的谎言。可见平安台恶警用心是何等险恶,手段又是何等卑鄙。迫害司永前的主要责任者是副大队长王绪兴、分队长胡小军。
私设密窖,吊铐、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
初期,在大队外面一个空房子里,几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在这里被长时间吊铐,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长时间铐在暖气片上。二零零一年因七大队修建大门,外边有施工的外人,为掩盖罪证,他们就把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房搬到院内的菜窖里,窖顶是用粗木杆搭起的。在菜窖主要实施酷刑迫害的主要人有:大队长戴文琴(音),大队教导景雪峰(音),二中队长胡瑞梅,一中队长姓李,吸毒犯外号,敦煌,(因是敦煌人),犹大张会(音)。迫害使用的手段是:把法轮功学员背铐吊起,用吸毒人穿脏的袜子、抹布塞到法轮功学员的嘴里直到嗓子里,将法轮功学员用麻袋套住头部,然后毒打侮骂,往墙上撞头,唆使吸毒人员将法轮功学员暴打成伤残,还不让法轮功学员知道凶手是谁。
有一位叫马蕊玲的法轮功学员,受恶警指使被吊在菜窖里,用泡过水的麻绳捆住双手,恶人在外面拉住绳子的另一头,绳子从房梁上穿过,吊起来毒打,然后再松开绳子,人就从高处猛的摔在地上,再吊起来,就这样折磨。她的脸肿的看不清五官,身上到处都是青紫色。
刘菊花,女,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法弟子,平安台七大队三中队三组。她在平安台劳教所时,五月份一天晚上,邪恶把她拉到菜窖里(怕别人知道),眼睛用布蒙住、口塞毛巾,八、九个吸毒犯人毒打她,打得浑身是伤,之后,一直胃痛不止。
法轮功学员冯金莲从菜窖出来时,被折磨得走路艰难,头脸青肿。
三、被迫害的学员概况
据了解,四会监狱和韶关的北江监狱是邪党近些年在广东省开始用佛教学说来系统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两个试点,送到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懂电脑、刻录、打印技术,多数以前经过残酷迫害仍十分坚定。他们中有的在残酷迫害下违心写了四书,出监后很快就声明作废并从新走入修炼。
但有的人由于有求之心太重或太执著正法结束的时间,在这里被邪恶钻空子洗脑转化之后转而信仰佛教,变为邪党人员的帮凶,如北江监狱的许贤(湛江)、程浩、周玉春(山东)、于似宏、曾明(深圳)、陈文杰(江门)和四会监狱的梁纲(广州)、廖启源(广西南宁)、王忠诚(广州)、刘宇(广州)、杨红军(东北)、梁东(云南)、严敏(湖北)等人。他们多数转为信仰佛教后,很相信佛教能使人得圆满正果,所以钻研佛经中各种法门的修行方法,很多人都吃素或半吃素,看到佛教书籍中那些法师对佛经的各种所谓“讲解”如有所悟,用其理论来为自己脱离大法后、膨胀的不行的人心和名利情欲来作掩盖和言行根据。他们自以为是个虔诚的佛教“修行人”,但实际上其言行甚至连夹控们都觉的不象样。如有的人转化后热衷于看色情杂志的画面,美其名曰“在色中去色”。
这些人在邪灵烂鬼附体的“佛教课”彻底洗脑控制下,已经被魔所控制,完全失去正常人辨别是非善恶的理性和良知,人性中恶的一面被邪恶逐渐放大、已沦为邪恶帮凶而不自知。他们无论用多么阴险毒辣的手段帮邪党迫害学员,都真的认为自己是在用佛教的“方便善巧法门”帮教学员,是“做好事”,是“为学员好”,起着魔都望尘莫及的毁学员的作用,中毒非常之深,如不及时醒悟,后果将是十分可悲的。
他们中有的出狱后,在思想和经济上仍被邪恶抓住和控制,为其所用,例如这些人:
许贤,广东湛江人,2003年被劫持到北江监狱,约于2010年底减刑出狱,出狱后许贤继续伙同程浩等人在深圳蛊惑、欺骗法轮功学员,还协助深圳的610做“转化”,深圳很多学员受其欺骗而放弃修炼,如其太太黄红一家、黎富林、刘景涛姐妹等都被其欺骗。他们还经常回到北江监狱和恶警吃吃喝喝,协助恶警欺骗、迫害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经常装扮成学员的样子欺骗善良的大法弟子,探听消息,诱骗大法弟子和其交心,然后针对学员的执着进行欺骗、干扰,请认识他的学员千万注意,不要给其市场!也不要被其欺骗,他们是在帮助邪恶干坏事!
梁纲,原华南农业大学在读研究生,因为制作材料被判12年,在四会监狱转化出来后由于工作无着落,被当地610收编,每月领取3000多元工资以及转化奖金,甚至以此为职业,想出名要出书,总结所谓的转化经验,常年在广东省各监狱、劳教所、洗脑班,配合中共的暴力迫害,以他自己的经历搞所谓的现身说法。
王忠诚,原芳村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判重刑多年在四会监狱转化出狱后,送洗脑班三个月,回家才几天就叫去参与所谓“帮教”(到处宣扬他那一套佛教理论来欺骗转化学员),给其开3000元工资,买社保(由于迫害,王由原来的团级干部到地方区文化局干部到被非法判刑后一无所有)。
邪恶在吸干他们能量充实自己的同时,他们的表面身体也已经开始遭恶报,大多数人都是病痛缠身、长期吃药。但是如果没有其他学员帮助,很难自己醒悟过来,因为他们多数被强制患上了程度不同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承认自己被迫害(有轻有重,有的都没怎么用暴力就很快转化)。很多犹大称“被迫害的感觉真好”。他们经常这样说:我珍惜在这里(监狱)学习佛法的每一天,真希望其他的学员也能来这里参加“学习”。从这句可怕的话中可以看出,他们已经被监狱洗脑成一些思维不正常的人。有的人虽然经历过邪恶长时间的残酷迫害,但被彻底洗脑后反而仇恨大法,把邪党迫害的后果归罪于大法,极为可怕。甚至有的“重症患者”因此不承认被迫害过、被毒打折磨过,主动为邪党的罪行掩盖。
四、揭开四会监狱的画皮
真的如网上文章所说:所谓“转化”就是摧残扭曲正常人的心理健康,就是要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矫治成不分善恶是非、出卖良心、满口谎话空话套话的人。
“假、恶、暴”是中共邪党的本性,这在四会监狱表现的淋漓尽致。仅举一例。二零零三年三月,香港惩教署首次被允许进入四会监狱参观。那时新监队一个监仓里至少关押着三十名犯人,可只有十二张床,很多犯人只能睡在地上。为了向香港惩戒署表明中共监狱的条件很好,参观那天,监仓里只留十二名犯人,其余人都被带到奴工车间干活,并且连监仓里的拖鞋、牙膏、牙刷,甚至晾晒的囚服都只留了十二套,其余的都被塞进编织袋藏起来。
事实上,四会监狱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被掩盖在其光鲜的画皮之下。四会监狱表面鼓吹的“公正执法、依法治监”、“春风化雨”般的“转化”,一如纳粹奥斯维辛集中营为欺骗国际社会而盛开的鲜花。必须揭开其精心炮制的画皮,才能了解四会监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全文完)
警察说:我们现在都不管法轮功的事了
〖黑龙江省富裕县来稿〗前几天,我在工作中接触到一个年轻警察。
谈完工作,我给他讲法轮功真相。他说:“其实我们所现在都不管法轮功的事,谁接到电话一听是举报法轮功的,就给挂了,不出警。一次我值班,接到一个电话说接到法轮功真相电话了,要举报。我就对他说,‘现在我们都不管这事了,你没事管这个干啥!’”
现在很多警察都明白了,不但自己不管法轮功的事了,还劝其他人不要管。
老公安说:“法轮功没问题,是镇压者有问题”
〖辽宁来稿〗前几天在拥挤的公交车上,一个小伙子从座位上起身下车后,边上站着的老伯伯坐下了。我说:“您终于有个座了。”老伯伯说:“没事,我能站,东西撂地上就行。”我说:“这明明写着是‘老弱病残孕’的座位,有人就装糊涂。我家孩子说他从来不坐,因为那五个字他一个也挨不上。”伯伯笑了,说:“是个好孩子。人在做天在看!”一听此言我知道伯伯是个明白人。
老伯伯说自己已经七十九岁了,属牛,是警界退休干部,曾在本市好几个分局工作过,从来没贪污过。很看不惯现在的社会风气。我问他对法轮功的看法,他说:“法轮功没问题,是镇压者有问题!”老伯伯稳稳地说,声音不小,没有丝毫的顾忌。
车厢里的人都静静地听着。
老伯伯下车时,我说:“您一定知道‘法轮大法好’吧?”他说:“知道,知道。”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8/4/151881.html>
老者问我:“你寄的是什么?”
我说:“控告书,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他问:“向哪里控告?”
我说:“最高法院。”
他问:“管用吗?”
我说:“管用。大家都起来告他,祸国殃民的江泽民就完了!法轮功在教人向善,炼法轮功还能祛病健身,大法弟子在做好人,江泽民却对大法弟子进行残酷的打压。全世界都让炼法轮功,就江泽民不让。”
他说;“我去过台湾、香港,人家随便炼,材料随便发。”
我说:“就是啊!”
这时那个女职员对老者说:“看到了吧?要告就得学人家法轮功,向最高处告。我就收了几十份(刑事控告书)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7/151595.html>
曾令峰,原甘肃省第一劳教所所长。据《兰州晨报》2006年6月29日报道,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平安台劳教所)所长兼该所恶党委书记曾令峰在2000年-2003年甘肃省第一劳教所扩建工程中接受贿赂,现因受贿罪被判刑8年。
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一直疯狂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曾令峰作为一把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其它迫害大法的恶人引以为戒。
马维君,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一大队二中队带工队长。2000年10月中旬一天的晚上和该队一法轮大法学员谈话时大肆诬蔑大法和大法创始人。法轮功学员告诉他真相,他不以为然,大放厥词。不料两天后的下午,马维君开四轮拖拉机上坡时,超载的小四轮车头突然直立,水箱中滚开的水全部飞向马维君面部,场景惨不忍睹。马维君经治疗后,半个脸扭曲变形。
五大队大法弟子宋彦昭被迫害致死后,大队长马武被降级、记大过处分;指导员王文昌被撤职处分;带工队长包平记大过处分,并于2001年8月的一天无端从温室上摔下,摔碎了脚骨。恶警王某,因九月二十四日跑了犯人,被罚巨款。车某自接任指导员以来,继续操纵吸毒犯迫害大法弟子,因上述犯人逃跑事件被停职检查。恶徒黄杰患肝腹水,已到晚期。
一恶警董某经常打骂大法弟子,并扬言要将师父的像挂到厕所里去,过年前其外出遭遇翻车,腿骨摔折,住院四十多天。
李文辉(警号6222238)六大队十一中队中队指导员,不择手段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断遭到梦魇的追袭。三月份,他说几次梦见夜叉,牛头马面手拿兵器来捉拿他和妻子;四月份,又说梦见狐狸精,整天打不起精神。如今他又患上了咽喉肿痛、淋巴增生、心脏病。七月份做了咽喉手术,吞咽困难,其他病情日益恶化,只能靠大量药物维持。
韩喜明(警号6222219)陇西县人,六大队十一中队中队长。他的妻子带着儿子与他离了婚。他自知迫害法轮功学员罪恶多端,自己也很清楚,他亲口给人说,共产党完了,他的生命就结束了。
卜琪,劳教二所女队警察,是积极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丈夫是城关区刑警大队警察,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突然身亡。卜琪从省劳教局姓宋的局长得到一套不占任何名额的140平米的高层住宅,本人之前已有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按理她本人工资、住宅、自身条件都很优裕,丈夫死后很想改嫁,每次一见面都是不欢而散,至今孤身一人。人在做,天在看,其实这就是她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报应。
岳永军(女)甘肃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二中队主谋迫害法轮功,她对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关禁闭、背铐子,一天24小时不让睡觉,一直罚站。她的儿子的白血病,正在治疗,为了给儿子治病,几乎已经倾家荡产,但是她还不醒悟,还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樊晓红,女,30岁,甘肃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骂师父,法轮功学员劝她不要这样,她不听,还一直骂,结果,马上头痛,浑身发冷,找了一件棉警服穿上,还问别人是不是也冷。
高×利(女)大约是2001年六月,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三中队队长。她当时已怀孕约5~6个月,正好有送进来的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高×利就找她谈话,谈话间骂大法,骂大法师父,法轮功学员劝她不要这样,会有报应的,她仍然不停的骂,还说“我不相信报应,我骂了,怎么没有报应?”结果,几天后,孩子流产,高×利可能有所醒悟,通过关系调离了平安台劳教所,去某小学教书去了。
段玲,劳教二所女队警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狠毒。她已怀孕,肚子挺得高高的害人,结果孩子流产。听说一直到现在都无法怀孕。
劳教一所:所长曾令峰(2006年被判刑8年),副所长任国民
管理科:张建东,姬培荣,陶明显,陈开林,宋刚,丁涛,陈萍,程凌雅,
戴兴龙(也就是戴文琴的哥哥)
一大队:大队长是庞某某,教导员是郭晋峰,
一中队中队长郭某某,分队长薛某某。
二中队带工队长马维君
三大队二中队(现改为五大队):大队长邓德胜,大队教导员徐万军(警号6222172),中队长连进财(警号6222216),管教韩喜明(现任六大队十六中队指导员)
五大队:队长马武,副队长康世成,王文昌(一中队指导员)、王生民(副指导员)、一中队恶警包平(带工队长)、王育民(带工队长)郭军。三中队长董发强,
六大队:队长:徐万军警号:6222172(手机:13893613069)
教导员:罗少华警号:6222153(手机:13893613036)
副大队长:王绪兴警号:6222196(手机:13119429759)
中队长:边云生警号:6222126(手机:0931-3810848)
指导员:韩喜明警号:6222303(手机:13893658878)
专干:李文辉警号:6222313(住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台441号)
分队长:温和警号:6222346,何玉荣警号:6222347,胡小军警号:6222390
还有:副大队长金永耀(警号622119),教导员郑君(警号6222051),十一中队指导员王成(警号6222210)
七大队(女队):大队长戴文琴(现已调到甘肃女子监狱),大队指导员景雪峰
一中队,中队长王亚丽,指导员念雪峰,中队副队长周志忠,教导员是谷艳玲,后被转到二中队,教导员是胡瑞梅。
二中队指导员胡瑞梅
三中队中队长李晓婧、指导员柳莹梅
劳教二所:所长王文治,副所长姜平良,副所长田里
政委潘勤调研员王德昌,包继平,王成福
女队大队长杨德兰(现任甘肃省女子劳教所所长)
恶警:卜琪段玲王永红(警号6223042)王艺欣(音)李嘉春屈玲李艳玲范怡蓉马伟
甘肃省女子劳教所:所长王前进
政委孙有孝
副所长杨德兰,
教育科长念雪峰
入教队:副大队长屈玲,戴大队长,教导员刘生,二零零六年刘生升为中队长,赵莉接替了刘生,教导员汪红娟,队长是夏文英,景雪峰
一大队二中队:队长范晓红、姓岳的指导员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零七年末的一天,通过网友的帮助,我终于在网上找到了失散十三年之久的好姐妹——我的姐姐静心。重逢的喜悦无以言表,可是我却发现姐姐突然欲言又止,说话吞吞吐吐的,似有什么话想说,却又充满了顾虑。作为一个真心的朋友,我鼓励她:”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我不是外人。”她问了一句:”你三退了吗?”
那时中共邪党对大法的污蔑,造谣的谎言已铺天盖地,置身事外的老百姓都不了解真相,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疯狂的封杀和严厉的打压以及各种假的反面报道通过电视、报纸轮番的轰炸,使世人唯恐避之不及。作为一个真正的朋友,我不想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也不想让她有所失望,当时就痛快的退出了团、队。然而我心中的疑惑却再也放不下了。法轮功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在炼?为什么中共要封杀法轮功?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要了解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的一天,自己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从山东来到了长春,姐姐给我讲了法轮功真相,讲了姐夫被非法抓捕后遭受的那些非人的折磨,讲了那段被中共迫害的黑暗的日子里的遭遇,我听的泪流满面。在那里,我还见到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原来他们是一个善良的群体,都是些修心向善的好人。至此,我心中的疑虑放下了。走的时候,姐姐送了我一本《转法轮》和炼功光盘还有老师的讲法录音,并告诉我说,如果我炼这个也会使我失聪三十多年的耳朵好起来的。
回家后,我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态,第一次尝试着去听讲法录音。听着听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我耳朵里动。因不了解,当时吓坏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才知道,原来师父开始管我了,并开始给我清理耳朵。可惜当时根本认识不到,因为自己一个人修,当时还没有来得及看书,身边也没有人可以交流。后来就放下了。
真正静下心来看书学法的是二零一三年末的时候了。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肚子里又长出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囊肿。这已经是第二次开刀取瘤了,手术后在家休养,姐姐问我是不是一直没看书?我反省了自己,这两年来,自己被那颗重情重利的执着心带动着,完全迷失在常人中了,所作所为甚至还不如一个常人了。想想这一切自己也非常的后悔,不但白白浪费了两年的时间,让这些心带动着,把心情搞的很糟糕,同时也把身体搞得一团糟,能不生病吗?
当我再一次捧起《转法轮》的时候,我惊喜的发现,哦,法轮又回来了,师父还在等着我!我每天都安心的抓紧时间看书学法,坚持炼功,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随着我看书学法的深入,不断的在法理上提高着认识。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真正得到的是什么,并对大法有了理性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我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法轮每天都在我身体上各个部位转来转去,为我清理身体;每每炼功的时候,感觉师父帮我从耳朵里不停的往外推出一些不好的黑乎乎的东西,甚至整个人会被法轮带的轻飘飘的很舒服。上次做过手术的地方,伤口早就痊愈了,在那一段时间,居然开始从痊愈的刀口处往外流脓水,而且一点儿也不痛,我知道这是老师在给我从根上祛病呢。我以前脸上经常过敏,什么都不敢搽,而且长了大面积的深褐色的色斑,脸色非常难看。在那段时间里,大约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每天我一洗脸就火辣辣的痛,跟火烧的似的,可是脸上也不长包也没破皮,就是痛,一洗脸就痛,但仅仅一会儿就痛过去了。我知道这是师父在给我清理,就那么几天就过去了。从那以后,我的脸上再也没有发生过过敏的现象了,而且什么也敢搽了,色斑也几乎看不出来了,皮肤也变白了。
二零一五年新年刚过,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小女儿跟老公闹翻了,不肯吃饭。我去逗小女儿,把自己的一只手偷偷放在老公的背后,用另一只手去拍,假装拍在老公背上。当我两只手刚刚碰到一起的时候,奇迹发生了。那一刻我感觉我的手腕好象扭伤了一样,痛的蹲在地上起不来。后来老公把我扶起来,轻轻的拉起我的手看了一下,这时我惊喜的发现,手腕处那个长了六年的花生米大小的小瘤子没有了,手背关节那里变得平滑了。我高兴的忘记了痛,老公也高兴的说,哎呀,这不是好事么!
如今,虽然我仅仅才实修了一年多,但我整个人整个人生观变化都很大,心态脾气也仿佛变了一个人,以前遇事就急,见火就爆的脾气一点儿都没有了,心变得宽容起来,人也变得柔和了,跟老公也不事事计较了。而且我聋了三十多年的耳朵也变的好起来,从刚摘掉助听器时什么也听不清到现在我可以近距离的和别人正常的交谈,甚至还可以听到一些以前听不到的细微的声音了。一到换季过年的时候就给婆婆公公添置新衣服,生活用品,给婆婆零花钱,婆婆感动的说自己有女儿了。环境也跟着变,家里再也没有吵吵闹闹的时候了,所有的一切是那么的温馨与和美。
这一切,都是因为修了大法而改变。看到我的变化,以前一直拒绝了解大法的妈妈,也开始走入到大法修炼中来了。我知道,修炼的路上,我才刚刚开始而已,师父的洪大慈悲与爱护以及所为我们做的一切,是无法用文字和语言来表达的,只能用心去体会。对于这些,我们除了感激,要努力的学好法,让自己不断的精進精進再精進!
以上是我个人学法的一点感受,今天写出来,是希望那些和我一样刚走進大法的和学法不精進的同修,精進吧!机不可失,千万年的机遇只有这一次,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珍惜呢!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22/15166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自诉江以来,各地越来越多的学员相继向两高递交了控告书,近日发觉有的学员的控告书基本格式不规范,事实依据尤其法律依据表达不清楚,可能一些老年学员或没有上过学的学员相互模仿照搬,匆匆将控告书邮寄出去。首先要端正心态,不能应付了事、大帮哄怕落下。即便是常人世间的普通诉讼,也是很严谨严肃的事。况且,我们是修炼人哪!
下面为老年且文化较低的学员提供两种诉江控告书模板。如何使用模板,说明如下:
1、关于控告人的个人情况部分(红字),是学员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取舍更换部分。
2、“控告的事实依据”的留白部分——曾被非法关押的学员可将自己曾遭遇的迫害内容粘贴到空白处,也可将自己曾在明慧网发表过的揭露关押迫害的文章粘贴在空白处即可。
3、“控告的事实依据”的留白部分——未被非法关押的学员可将自己如何在法中身心受益、心性提高后的好人好事或被派出所警察街道办事处如何骚扰“帮教”粘贴到空白处。
4、邮寄诉状时将A4纸复印的身份证、解教证、罚款收据等复印件一并寄上。
5、在诉状结尾“控告人”处签名并按上手印。
一、遭非法关押迫害深重学员的诉江模板
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王××,女,1960年1月25日生,汉族,××市××区民政局,会计。
被控告人:原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
请求事项:要求法办江泽民。
要求恢复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名誉、正常出版发行大法书籍、释放所有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要求按赔偿法第26条、27条的规定赔偿本人的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补发非法关押期间的所有工资。
控告的事实依据:
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及公检法司之上的恐怖组织──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一个在全国范围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罪恶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六一零办公室”系统地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导致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甚至被迫害致死。江泽民对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下面事实依据中提及参与迫害的具体单位与个人,本人暂不起诉,因为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牺牲品,被利用的工具,是可能将被挽救的生命。
控告的法律依据
本人因坚守信仰履行公民合法进京上访权益而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被迫流离失所。责任单位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人人享有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任何媒介。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
××市看守所、 ××市劳教所、 ××监狱、洗脑班对本人施用酷刑,触犯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市劳教所对本人超期关押,触犯了《刑法》第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的第四条,构成超期关押罪。
××市 ××派出所用暴力手段入侵住宅非法搜查、绑架,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市六一零办公室、 ××市 ××区六一零办公室属非法机构。无权干涉国政,更无权干涉人信仰!此机构凌驾宪法、公检法之上,指使各部门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此机构的成员已构成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 2015年月日
二、未遭非法关押迫害学员诉江模板
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女,××××年×月×日生,汉族,××市××区民政局,会计。
被控告人:原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
请求事项:要求法办江泽民。
要求恢复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名誉、正常出版发行大法书籍、释放所有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控告的事实依据: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及公检法司之上的恐怖组织──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一个在全国范围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罪恶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六一零办公室”系统地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导致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甚至被迫害致死。江泽民对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控告的法律依据
本人因坚守信仰而被当地 ××派出所、 ××单位、××社区街道“帮教”骚扰及社会歧视,××派出所、 ××单位、 ××社区街道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人人享有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任何媒介。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八条:公民人格不受侵犯、《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施以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刑法》第十五条: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已构成侮辱罪。
××市六一零办公室、 ××市 ××区六一零办公室属非法机构。无权干涉国政,更无权干涉人信仰!此机构凌驾宪法、公检法之上,指使各部门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此机构的成员已构成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 ××××年月日
制作方法: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初的一个晚上,A同修到我家谈及对江泽民刑事控告的看法,我说:“一提诉江,我想起十多年前你说的一句话:今后还有大事发生。我问:怎讲?你说:师父说:‘生死非是说大话 能行不行见真相’[1]我觉得还有大事考验我们。那次谈话我印象很深,这次一下就想起来了,我觉得控告江泽民是对我们的考验。”A问:“你写吗?”我答:“写,因为每个大法弟子都受到迫害。但何时邮寄?或许晚些时候,或许在我心性达到修炼应有标准时我会寄出的。”
不难看出,我思想中还有不少为私为我的怕心,我听到别的同修交流,自己也与别的同修交流,互相谈各自的看法,有的互增正念,共同精進;有的互拉后腿,为自己的执着不放寻找借口,影响正法進程。如:
“写控告江泽民刑事公诉书那不是自我暴露了吗?以后怎么讲真相劝三退?”
“这一寄出去对我家庭、单位影响很大。”
“我要把大法书籍和打字机等等都收拾好”
“修炼真是好难啊!”“别人尚未写再等等看吧”
“写控告江泽民刑事公诉书是那些被迫害同修的事,我没被迫害写什么?”
………
就这样,大家互相交流、互相影响,有时人心占上风,有时神念占上风,当这些正与邪、人念与神念交织在一起交战时,我的心好纠结。
一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静静的躺着,突然眼前出现一双人的手(肉手),后消失,然后看见一个没有脑袋用虚线画出人身的动画面,后消失。第二天我想师父点化我什么呢?人在迷中也悟不出来呀,第三天早上想起来,真惭愧,师父这么良苦用心明显的点悟怎么就悟不出来呢?那不是告诉我,在现实社会中实修,就要去掉在人中养成的各种观念、思想,看淡虚化人中各种利益和执着,当然也包括在这次控告江泽民过程中产生的怕心,和不符合法的思想,才能紧跟正法進程。想明白了,决定立刻将写好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书邮寄。这样我与另一同修一起在某日下午寄出。第二天也知道控告江泽民刑事公诉书已寄到北京最高检察院己签收。找到有关同修,在他们的帮助下上网,与明慧网联系,给我控告江泽民刑事公诉书登入“诉江登记表”内。
正义战胜邪恶,神念战胜人念,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心中回归平静。与往日一样,次日凌晨三点半起床,就开始炼动功、炼静功,柱状加持炼完了结印進入静功修炼。不知过了多久,突然间耳边掌声响起,这掌声好像来自体内,好象就在周围,好象来自遥远的地方,当我注意听时,消失。我继续炼功后发正念。
我体会,控告江泽民的过程,是一次实修与提升的过程,是一次清洗净化与同化法的过程。我也体会到师父对弟子的关怀、爱护、良苦用心;师父用掌声告诉弟子:众生得救的迫切希望;鼓励弟子紧跟正法進程。师父您太辛苦!
一点体会,或许对正在写、准备写、尚未考虑写控告江泽民刑事公诉书的同修有所启发,写出来与之共享,不足之处望指正。
注:
[1]李洪志师父诗词:《精進要旨二》〈心自明 〉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5/15155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五月份的时候,母亲听到要诉江的消息,也准备诉江,那时我很担心和害怕。
十几年前,母亲因为出去炼功和去北京,曾经被拘留两次。而在母亲被释放之后,警察也隔三差五、不分昼夜来敲门,一会儿说要让母亲去洗脑班,一会儿又要写保证之类的。这次听闻诉江,从前那种感觉又返了出来。我很担心母亲再次被抓,因为我太了解邪党的手段,而母亲也因我的话有点退缩,因为当时诉江只是刚刚提出,本地也没听说太多的人诉江,母亲决定再等等。此后明慧网也逐渐出现了邮局阻拦、警察阻拦等消息。母亲和我逐渐开始觉得,似乎诉江已经没有办法参与了。
后来我看到信箱中说,本地有数十人已经诉江了,我知道诉江还在继续,而要不要告诉母亲已经有这么多人诉江了,我有点犹豫。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我知道阻止母亲诉江是不对的,但是我还有作为一个女儿的人心存在。正在我犹豫的时候,母亲又听闻本地有两位年轻同修诉江了,他们虽然从来没有面对面和陌生人讲过真相,又很害怕,但是终于放弃了人心,参与了诉江,而且整个过程都很顺利。母亲又问了其他同修,已经有很多人诉江了,于是母亲也决定诉江。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从刚开始还没有几个同修诉江,到现在听闻几十人诉江,我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既然来了,就要一起面对。当天下午开始,我们便发正念先清理了干扰诉江的邪恶,我在脑海中也逐渐构思如何写诉江内容,以及都要做什么准备。一边构思这些,一边还要面对我的工作,客户、常人对我说的话,当天在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我要想很久,才能想明白他们在说什么。这一夜我连念书都已经不知道念的是什么内容了,整个身体变得瘫软,连抱轮都有些勉强。母亲也有些没有力气。
第二天一大早,母亲就把迫害的内容写好,然后交给我整理,并提出当天就要诉江。拖得越久,怕心越重。此后,母亲同修照常出去讲真相。
我根据同修提供的模板顺利整理完成诉江信。此后我又去邮局提前买了ems快递单和配套的装文件的那个大信封,使母亲可以安心在家填写地址。当然,在购买快递单的时候,我很害怕,因为听说有些邮局已经开始拒绝发诉江信,而且还有警察在里边监视,但是在师尊加持下,一切都准备得很顺利。中午母亲回来,我们把所有要准备的材料备齐,之后,我将所有文件装入大信封,装進去的时候,我的手一直在颤抖,又想起当年母亲同修要去北京的时候,无法预计未来,那种生离死别的心情。
文件被我们密封好之后,我们又发了半个小时正念,这时我的身体已经不再颤抖,却是浑身发热,充满了能量,而且我也预感到,这次诉江会很顺利。本来当时希望别的同修能陪同母亲一起去邮局,可是那个同修说会在家里帮忙发正念,我想依赖其他同修是不对的。十几年前,母亲去北京,我只会在家里大哭,也没能和母亲同去。而现在我有师尊加持,也会发正念,我陪着母亲才更合适。
走在去邮局的路上,路并不长,我们就默默一前一后,不快不慢地走着,母亲很坦然,毕竟是去过北京、也每天讲真相,怕心也在多次魔炼中变小了。我看着那样坦然的母亲,觉得这才是我真正的母亲—一个正法时期的弟子,我更希望看到的是这样坚定的母亲,而不是前阵子有点退缩的母亲。
当母亲踏上邮局台阶的时候,心中想着:师父,弟子来报到了。進入邮局之后,发邮件有一些细节还要填写,所以母亲在里边处理了几分钟,这几分钟对于外边的我来说,也是很漫长的,我不断发正念,配合母亲。最后,母亲从邮局出来,我知道我们诉江的第一步已经成功了。第二天,网上便显示快递已经被签收。
当然,提交起诉信到北京只是第一步,后边我们还要发正念让检察院、法院立案,还大法和师尊清白,让更多世人了解真相得救。也要帮忙其他还未诉江的同修发正念。
在这次协助母亲诉江的过程中,我感到自身又得到了清理,师尊为弟子清理了很多不好的物质,怕心也减少很多,正念也越来越强了。当然,唯一的遗憾是,我没能和母亲一起诉江,但是我一定也会诉江的。
最后,感谢师尊的加持,感谢同修提供这么方便的模板以及其他同修帮忙发正念。
个人体会,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在五月下旬,我们这的很多同修已经发出诉江控告状,我和孩子说了这件事,孩子严肃的说:“妈,我准备好了,我可以随时起诉他。”
隔了一天,孩子连续上了两天厕所,大便无数次,已经上不了班了,请了两天假,我说这是好事,净化身体。第三天,我看人都瘦了,就说再请一天假吧,孩子说:“没事,我能去。”
孩子晚上下班吃完晚饭后,看着电脑,对我说:“妈,我怎么看电脑这么陌生,觉的游戏也没意思了,以后我不玩游戏了。”我听了挺吃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的儿子已经二十七岁了,从六岁起就和我学法炼功,但是随着年龄的长大,到了小学高年级以后,只是大法书还看,功已经很少炼了。到了初中以后,渐渐的也爱玩电脑游戏了,但是孩子善良,乐于助人,很少做错事,自己经常说:“我心中有师父和大法,不然不敢想我会变成什么样儿。”孩子下班后就坐在电脑前玩游戏,游戏还有团队,经常饭都吃不上,我还得把饭菜送到电脑旁边,不然就得饿着,我看着既生气又可怜,说也不听,人到时就不由自主的坐到电脑前。游戏其实真害人,孩子每天晚上玩到十一点多,脸色灰黄、非常疲惫的上床睡觉,早晨还起不来。
可是孩子同意诉江以后,师尊慈悲,不但净化了孩子的身体,还净化了孩子的思想,把孩子的游戏瘾好戒除了,我简直太高兴了。
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除了工作需要用电脑,孩子已经不碰电脑了,游戏再也不玩了。我不知道怎样感谢慈悲伟大的师尊,慈悲的师尊为我们付出的太多太多……
如有不足,请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6/15157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我是北方的一名农村妇女,今年四十五岁。小时候就体弱多病,神经性头痛、胃痛、肺炎等。感冒、咳嗽更是家常便饭。记得有一年中国新年时我发高烧,感冒起不来炕了,头晕的看我家的棚顶都在转动。小时候家里穷,只有在过新年时才能吃几顿好吃的。可我却因为重感冒,吃什么到嘴里都没有香味了。
我爷爷一九四九年前是老中医,走乡串户给老百姓治病,治好了很多人。可爷爷给我开的好多副中药,却都无济于事,使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看见中药就发怵。我大伯是医科大学毕业的大夫,父亲经常带我去大伯那检查、开药,也没治好。随着年龄的增长又多了几种病,风湿、眼睛痛和妇科病。我的眼睛看书不到半小时就又干又涩,很疼。很长时间才能缓过来。我的胳膊因为风湿一到冷天就伸不直,秋收割地时几乎是人都要趴到地上了。一天也干不了多少活,还很痛苦。
结婚后,婆婆体弱多病,我照顾她一年多就去世了。家里只有很少的旱田地,地质也不好,就这样一年一年的,我家的收入供不上日常花销,公公又得了肺癌,我家借钱治了三年,最后医治无效去世了。
1997年我有幸得法修炼。我看见书中要求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心想这“真、善、忍”多好啊。我也要学。我也要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炼功不到三天我发现我的眼睛连续看很长时间书也不疼了。秋收时割庄稼我的胳膊也能伸直了。也不感冒和头痛了,胃病也好了,冬天也能到集市做点小买卖了,而且从此再也不感冒、咳嗽了,真是无病一身轻,总感觉有使不完的劲儿。得法前我经常去打点滴,得法后我从没吃过一片药,更不用去医院了。我对大伯说:“大伯,你看看我还有没有病。”大伯看了看我然后说:“气色很好,什么病都没有。”我说:“大伯,从小到大您为我的病操心,以后就不用惦记我了,我学了法轮大法了。什么病都没有了。”大伯也感叹道:“法轮大法好啊。”
得法后,我就努力按照大法法理去做,严格要求自己。公公得肺癌三年,这三年我都是每日三餐给他做他想吃的饭菜,公公几乎是没有一顿与我们吃的一样的。我家穷,从婆婆去世后就负债累累,年年借钱花,公公又得肺癌。我丈夫家有四个子女,我丈夫是最小的,其他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都已成家,谁家都比我家富裕,却没有一个主动给老人家一分养老费和药费的,只有一次老人在大姑姐家打点滴时,大姑姐给掏了200多元医药费。我和丈夫四处借钱给老人治病,老人有时候也生气,想向他大姑娘和大儿子要钱治病,我就说:“爸,他们要想拿钱早就拿了,不想拿您也别要了,您的病我们给您治,您想吃什么就跟我说,我去给您做。”老人听后不语。就这样老人在我家病了三年,临终前感激的对我说:“小芳啊。我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呀。”
其实这都是我修炼了大法,才会这样善待老人的,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承担了本应四个子女应共同完成的赡养老人的责任。老人去世后我家统计了一下这几年一共欠债三万多元。年关了,我们向债主说明欠的这些钱我准备外出打工一点点还,他们也知道我家的情况也理解,说以后这笔欠债钱就不计利息了。
我在外出打工时,我时刻不忘自己是大法弟子记住师父的教导,处处做好。尽心尽力的干好每一种农活,周围种地的老板都夸我人好,干活实在用心。这时我向他们讲我是因为修炼大法才会这样做的,是师父教导我们做好人的,并讲了大法是被迫害的,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并告诉他们真相。
我打工所接触的人,我都是做事先考虑别人,为别人着想,严格要求自己按大法法理做事,并向周围的人讲述大法真相,他们也相继退出了“党、团、队”。找我干活的人越来越多,钱也就赚的多了,在我和丈夫打工的四年时间,还清了所有外债并供孩子读完大学。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孩子也是大法小弟子,但中间掉过队。在2013年初真正开始学大法了。大学三年学业两年完成,并且还找到一个收入很可观的工作,孩子在上学到工作这十几年时间中,我家从没有送过礼、走后门。这些都是因为修炼大法、做好“三件事”才给我家带来的福啊。
再次谢谢师父。弟子唯有多学法、加强正念多救人,才能报师恩。
合十。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我一般都是每天上午出去,当面送真相光盘,劝三退;同时送些二合一版的真相期刊、护身符等;晚上,粘“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三退平安”不干胶;下午参加集体学法,一般学三讲《转法轮》,晚上自己在家学师父各地讲法,一天忙忙活活,但很充实。
面对面送神韵光盘,讲真相、劝三退救人,我是从二零一二年六月份开始的,我遇到过不同身份、职业,态度各异的众生,那时我什么都不去想,就牢记师父讲的法:“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你们是修善的,你们就是要慈悲众生。”[1]抱着一定把他们救了这颗心去讲去救。
记得一天,我碰到一位中年男子,我主动上前对他说:“老弟,我送给你一个好东西,传统文化、世界第一秀神韵晚会光盘。”他把光盘接了过去说:“你还有多少都给我。”我马上意识到此人有问题,我说:“只有别人给我这一张,我看你很善,所以送给你。”他说:“你叫什么名?”我笑了,他又说:“你家在哪里住?”我也笑了,说:“这不能告诉你。”他板起脸说:“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就知道你是谁,我是国保大队的。”
当时我一点也没有害怕,只想救他,心态轻松坦荡、堂堂正正的回答他:“你是国保大队的就更应该看看这光盘了,我就更应该救你,你回家好好看一看,你就明白了,这演出非常好。因你是我今天遇到的第一个有缘份的人,我师父才叫我来救你。”
在我慈善的能量场作用下,他的思想突然间改变了,马上和气的对我说:“你回家吧,以后别往外走了,注意点安全!”随手把神韵光盘小心的揣進小包里走了。
有一次,我和另一同修送十多个光盘,做了三退后,剩几张,就准备送完回家。刚从一门市出来,就被警察绑架,当时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他们把我俩推進警车,我问:“为什么绑架我们?”他们说:“从监控里看到你们在发光盘。”我及时向内找,清除自身做事的心、证实自我的心,然后发出强大的正念:清除操控警察背后的邪恶因素,把眼前被蒙蔽的警察救了。之后,给几名警察讲真相、劝三退,他们都同意退了,我们把剩下的神韵光盘送给了他们,让他们拿回去看,并告诉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会得福报;以后不要再抓大法弟子了,那会遭恶报,将来大审判时,会被严惩。他们都愿意听,表示以后再也不对大法弟子犯罪了。
有一天,我碰到一个女士推小车卖烙饼,我买一张,就给她讲真相,讲一会,我问:“三退没有?”她说:“我不信。”我又问:“你家有机子没有?”她说:“我不看那东西。”我说:“闺女,你看你长的这么漂亮,手又巧,你说你不退多可惜呀!”她说:“可惜啥呀!”我说:“你看现在天灾人祸这么多,真要是大淘汰来了,咱没退可就得随恶党一起淘汰掉了,恶党坏事做绝,迫害‘法轮功’,炼法轮功都是好人。”她说:“大姨!一看你就好,那我就把团退了,你再给我讲一讲。”我又给她讲了奇石“中国共产党亡”,“天安门自焚”等,她说:“我信了。”我又给她一个光盘,她说:“谢谢大姨。”我说:“不用谢,是我师父叫我救你的。”
有一次,我碰到一位男士,他手提豆油,我送他一张神韵光盘,他说:“好!我就爱看这光盘,谢谢你了”我问他三退没有?他说已经三退了。他拿着光盘一边看一边乐。
以上,仅列几例,我平时就是这样坚持不懈,不放过任何机会和有缘人,不停步的兑现着自己的誓约,救度着众生。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我是一名高校教师,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大法之后,我和其他同修一起,采用写信、上访、向单位讲真相等多种方式反迫害。我先后遭到邪党的非法拘留、单位开除、非法判刑等多种迫害,被邪党非法关押在监狱中多年。
二零零六年,我从监狱出来,在短时间内读完了师父当时发表的所有讲法和经文,并抓紧炼功。由于在家乡难以找到工作,我被迫远离家乡外出打工。
一次,一位同修带我去参加当地同修与北京正义律师的讨论,讨论如何为即将被非法开庭的同修辩护。在讨论中,同修们感觉我对法律很熟悉。当地一位协调人希望我能为当地多写稿,向明慧网推荐我当明慧通讯员。随后,我配合协调人,写了一批揭露当地劳教所、监狱迫害罪恶的综述稿,又分地区写揭露迫害的综述稿。
当时,我曾与一位法律教授约定,共同编写一本《运用法律反迫害手册》,后来,那位教授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如期写稿,我想到作为大法弟子不能等、不能靠,于是我独力承担起编写小册子的任务。决心一下,环境就变了,很多事都很顺利,工作也不忙了,我很快就完成了稿件,投到明慧网并发表出来。我看到当地同修下载了小册子来阅读,对法律问题都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也增强了对法律的信心,很多同修开始感觉到法律其实并不难,只要花一点时间了解,就能很好的运用法律来反迫害。我觉的这件事是做对了。
那段时间,我心里感觉到非常充实,我感激师父给我的安排,感谢同修介绍我走上了写作证实法的路。我觉的自己开始走出自己的路来。
信师信法 平安闯关
后来,我到另一座城市工作,不久在原先城市与我一起工作、来往密切的多名同修突然间被邪恶绑架了,恶人还跟踪到我新工作的城市,到我的新单位查问我的情况,还带了摄影机对我新单位周围环境都拍了照,而且连我单位领导的电话都监听了。我一下子感到巨大的压力,象一座大山一样压在心上。风声一天比一天紧张,已有十几个同修被绑架,而且跨了好几个地区,与我有来往的同修都出事了。我感到压力已经极大,于是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离开单位准备出走。在离开之前,我连夜整理好一篇稿件向明慧网投了稿,并且给编辑部写信说自己面临被绑架的压力。当时的心里,真有“这可能是最后一篇投稿”的想法。
我先到离单位不远的地方找了一家简易旅店住下,告诉自己先静下来,并观察观察再说。这时候,我想起了师父讲的:“炼功中发现有什么可怕的你可以喊我的名字,不过你不喊它也伤不着你。喊名字本身也是对大法和师父信与不信的问题。其实法身一直在看着哪。”[1]于是我决定直接求助于师父,请师父帮助弟子闯关。
我双手合十,在心中默默的、反复的恳请师父帮助我,有时对着《转法轮》中师父的法像跪下来恳请师父帮助,同时,我加强发正念,先是慈悲的告诫宇宙中一切众生不要参与迫害大法,不要参与迫害我,接着清除一切妄图加害于我的因素。这样反复多次,我感觉到心中的压力在减轻,我仿佛能感觉到邪恶势力在消减,仿佛能感觉到旧势力在慢慢放弃它们的迫害阴谋,仿佛能感觉到师父在为我承受、为我抵挡旧势力的迫害……
两天之后,我感到心中的压力基本消除了,于是我又回到工作单位照常上班。我的领导也支持我、保护我,他说他直接去那些部门为我做了解释,他说:“开始时我想否认你在我处上班,后来我觉的应该大大方方承认,把事情说清楚,不能逃避。”我对他表示赞同,我说:“我们就是要堂堂正正的工作和生活,我们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通过这一关,我感受到了大法的威力,同时真实的体验到了只要百分之百的信师信法,就能闯过一切关和难。也是在经过这一关之后,我也更感觉到自己是真正的大法弟子。
半年之后,在我新工作的这座城市,又发生了一次很严重的邪恶绑架事件,参与明慧网写作的几个同修和协调人同时被绑架,在绑架事件发生的前几天,我们还在一起集体学法和交流写作事项呢。压力又一次向我袭来。不过,有了上一次正念闯关的修炼经历作基础,这一次我冷静了很多,我用同样的方法,又一次直接恳请师父帮助,在师父的加持下,清除了旧势力的迫害因素、平安过关。
在生死的考验面前,我悟到:只要毫无保留将自己交给师父,一切关都能过去。真心感恩师父对弟子的慈悲加持!
在写作中实修和升华
在写作中,在参与编辑中,我牢记师父的教诲:“大法没有名、没有利、没有官当,就是修炼。”[2]无论我写过什么文章,发表过什么文章,我都不跟别人提起。有一次,一位协调人问我某本小册子是不是我编写的,我回答说是谁写的并不重要,无论谁做了什么都是应该做的,也都是大法弟子整体做的,今后不必再执着于这些事情。我一直坚持这么一条原则:除非要与同修讨论一篇文章怎么写,否则决不向任何人说出自己写了或发表了什么文章。这么多年来,我感觉到,守住这条原则,为自己减少了很多麻烦,也没有给同修增加心理压力。每当我听到哪位同修传一篇文章说这是谁谁写的,我就劝告他停止这样传,这不但是安全问题,也是显示心和名利心的问题。
我还悟到,利用自己的特长,并不是执着于自己的特长,更不能以自己的特长去排斥其他的讲真相方式。我除了利用写作来证实法之外,还面对面讲真相、劝“三退”,还利用手机语音电话讲真相,也发放过真相资料,贴过真相不干胶等等。总之,作为大法弟子,不能以特长来限制自己,而是要用特长来发挥更大的力量。
面对今后的修炼道路,我还要更加用心学法,更加珍惜时间,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现在,我的总体感觉是:修炼越来越严肃了,对自己的要求也应该越来越严格了。
叩拜师父!
谢谢同修!
注:
[1]李洪志师父经文:《转法轮法解 》〈在广州讲法答疑〉
[2]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猛击一掌〉
孝文帝宽宏
北魏孝文帝自幼性情宽宏,心地仁慈。有一次侍者进奉饮食,将热烫的羹汤倾覆烫伤到孝文帝的手,帝毫不介意。又有一次侍者送来的食物中,发现有小虫及污秽脏物,孝文帝只是一笑了之,也不加追究责备。曾有宦官在太后面前,谗言诬说孝文帝,太后发怒,不分皂白,责打孝文帝数十杖,孝文帝默然承受,并不申辩。到了太后驾崩以后,文帝也不以此介意。(《北史》)
孟信
南北朝时,孟信担任赵平郡的太守。后来,他退休以后,生活贫穷,衣食匮乏,只剩一头老牛。他哥哥的儿子把那头牛卖掉,准备换一些薪材和稻米。双方已经写好契约,而且银货两讫了。恰巧孟信从外面回来,告诉那位买主:“这头老牛有毛病,稍微用力一点便会发病,所以恐怕不适合你!”说完,便以木条打哥哥的儿子二十下。买主看了,感叹良久。周文帝听到孟信的事迹,便推荐他为太子的老师。(《北史》)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自五月中,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朋友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这一讯息也在大陆民众中迅速传播。近日,长春大街小巷、公园等多处出现“全球公审江泽民”的标语。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2/151356.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刘艳是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和法轮功学员袁轶群、杨励、杨惠兰去玉溪澄江热水塘玩,将新年台历赠送当地百姓,被澄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于玉溪红塔区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非法逮捕。
刘艳是教育精英,史学硕士,英语副教授,曾任教于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和文理学院,被评为云南师范大学骨干教师。主编的《加速英语口语》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荣获三项省级高校质量工程奖,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和员工。刘艳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她所患的乙肝等多种疾病痊愈。
刘艳的丈夫刘永是个画家,二零一二年八月因印制法轮功真相标语,被冤判四年,还未出狱。家中留下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和未成年的孩子。
玉溪市澄江县法院:
地址:澄江县凤麓镇澄波路西延长线 0877-6685465
院长王海明13708775151 办公室6685489
执行指挥中18987730681
陈伟山 13987707908 办公室 6685475
曾永祥 13988485986 办公室 6685468
张咏 13759063926
李辉 15912744856 办公室 6685486
钟洪高 13987751787 办公室 6685486
李兴华 13987703847 办公室 6685481
李艳琼 18908771856 办公室 6685481
马继莲 13908896980 办公室 6685260
洪林 13987754986 办公室 6685465
刘丹 13987703777 办公室 6685465(传真)
刑 庭
包广良 13887780628 办公室 6685023
博喜燕 13887771904 办公室 6685023
倪海燕 13887781312 办公室 6685023
郭亚斌 15096784230 办公室 6685023
业培荣 1574995670 办公室 6685023
施汉卿 13368776926 办公室 6685939
王树华 13187741968 办公室 6685939
徐国光 13887735610 办公室 6685939
杨红忠 15887889855 办公室 6685939
郭丽花 15808664927 办公室 6685939
张云华 13988468921 办公室 6629163
易继英 13988460718 办公室 66829661
民二庭 办公室 6685458
李聪 13988485969 杨菊 13759073706
宋丽芳 13987759196 达吉 18787765877
行政庭 6685470
杜跃梅 15987730690 刘民柱 13987733024
罗敏 13987770818 蒋秀琼 15187719783
刑庭 6685477
杨爱斌 13988490679 鲁云峰 13987707059
刘美菊 13577721261 孙小芳 18287755186
法警队 6685460 18987730690
段延伟 1377705368 李红斌 13987790399
门卫室,保洁员 6685485
刘政涛 15008774441 马兰华 15987729853
李雄 15825155443 段丽萍 13608779270
李金坤 13759051655
办公室 6685465(传真)
曾敬红 13887733166 陈鹏 13577788830
李 顺 18787755955 王彩霞 13987753911
司行处 6685487
罗世才 18908775916 戴顺华 13988483899
鲁玉成 13378892115 王艳祥 13988470698
民一庭 6685462
马利亚 13013378286 李永刚 13759063707
马俊东 13988468880 李瑞华 15887889281
执行局 668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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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绍成 13988412088 执行指挥中心 1898773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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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 15987290059 执行指挥中心 1898773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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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伟 13987725495 执行指挥中心 18987730687
李明 13577771850 执行指挥中心 18987730688
立案庭 6685461
张林 13988468923 执行指挥中心 18987730684
张艳 1388774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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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队 6685460 18987730690
张永德 13987798222 执行指挥中心 18987730684
褚丽琼 13987776168
澄江县检察院 地址: 凤翔路南16号 电话:0877-6914349
邮编: 652500
澄江县检察院公诉科:赵禅 徐坚
澄江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绍平
玉溪市检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永兴
上海浦东新区610于6月1日出动大量警力和警车于金杨街道金台三居非法抓捕陆根娣、金龙珍、金龙妹、王银秀四名法轮功学员,并对她们进行非法抄家和关押,恶警非法夺取和没收大量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私有财产。其中,陆根娣和王银秀均为八十二岁高龄的老人。虽然四人于6月5号前后陆续回家,但陆根娣至今仍不知去向。警察在陆根娣家门口安装了24小时的全方位监控探头。
与此同时,610伙同金杨新村恶警地毯式挨个上门骚扰、恐吓和威胁法轮功学员。据悉,5月上旬至6月初,浦东有至少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或拘留,现在法轮功学员周桂芳和兰姐也已陆续回家,但法轮功学员赵双慧仍被非法关押。赵双慧2015年5月4日左右在讲真相时被人跟踪非法抓捕,可能面临非法庭审。
据悉,有一钱姓女子,约六七十岁,家住浦东八佰伴乳山新村附近,自称是独修的法轮功学员,凡是与其有接触的法轮功学员无一幸免被绑架抄家或被恶警上门骚扰,而且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细节“了如指掌”。请还与此人有接触的法轮功学员提高警惕,制止其继续犯罪。
6月1日非法抓捕的相关责任人信息:
上海浦东610、国保大队主要责任人:男,姓黄,外号“黄大头”,此人态度较恶劣
上海浦东金杨新村综治办主任:王泰谋,男
金杨街道金台三居委:金桥路1500弄19号102室; 电话:021-50711025;;邮编:201206;党总支书:党纪奎(不确定现在是否还继续任职)
五九七农场公安局的人员每天都去当地邮政非法检查信件,阻止诉江。
6月24日上午九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五九七农场九名法轮功学员在当地邮政局邮寄诉江状后,大概两个小时后,被当地公安局警察刘德民收走。
6月24日下午5点多,当地警察绑架了邮寄诉江状的法轮功学员马玲夫妇,逼他们签字,半夜才将人放回。
6月25日上午,警察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云凤,也逼迫她签字后当天放回。但6月26日半夜,红兴隆公安局下令对马玲、赵云凤非法抄家,并将二人带到红兴隆管局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
红兴隆管局公安局:区号0469
局长宫传福18746970001办5860330宅5868567
政委鲍崇根18946440001、18945793987
副局长朱某15303658111
法制大队队长刘林松15699698123;18045861004
网安大队队长夏天13039752777;18045861303;
国保大队长妻子诊所电话0469-5866277
直公安分局局长刘立颖18245474999
直公安分局副局长高明胜13846956677
五九七公安局局长张文兴13115691000
五九七公安局副局长刘德民13846933930
2015年6月26日,山东淄博临淄法轮功学员唐艳丽在向世人发放真相光盘时被绑架,当天被警察非法抄家,抄走的物品具体情况不详。现唐艳丽被非法关押在齐都公安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山东淄博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法轮功学员袁翠风,女,50岁左右,6月中旬被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河北张家口桥东红旗楼派出所警察近日又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
张家口桥东国保大队队长习宏续13603137553
河北省涞水县胡家庄乡姜各庄村法轮功学员许建华和西武泉村法轮功学员唐颖,2015年6月25日上午前往定兴县高里乡石柱村讲真相,遭村支书恶告,被高里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定兴看守所,家属去要人,警察扬言如果“表现好”7月5日放人。
大概是从5月起,吉林省女子监狱开始逼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到车间干活,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六点,中午没有休息,只周日休息。一个监区是一个车间,一个车间大概一百多人,也有零散的车间。法轮功学员主要被集中关押在八监区。现在还有里面还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到关小号、上手铐等迫害。
6月20日,山东济宁夏姓法轮功学员在亿维广场讲真相时被蹲坑便衣绑架,当时被拉到任城区南张派出所拷问,因不配合,随后又抄家,抄走了大法书,几个真相光盘和写好的诉江的诉状,现被关押在五里屯,
参与绑架的警察:国保大队长李宏国、向东、梁军
济南法轮功学员陈秀梅,女,58岁左右,原济南时装公司职工。2015年6月20日左右,陈秀梅在泉城广场被绑架,泉城路派出所、科院路派出所警察闯到她家非法抄家。
据悉,还有一位田姓同修同时被绑架。
辽宁丹东五龙背毛绢社区法轮功学员周琳,男,49岁,2013年1月在家突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被劫持到丹东看守所,家人谁也没见着,亲属追查到派出所,派出所回答说:送到本溪监狱去了,亲属到本溪监狱去见,监狱说:我们这里没有这人,一直到现在没有音讯,两年多了,派出所不给回音。
2015年6月25日,江苏徐州贾汪区法轮功学员耿怀浦被绑架,现下落不明。
广东省东莞法轮功学员岳玲,6月24日在深圳蛇口被南山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南山西丽同乐村拘留所。
申华是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湾街道办事处员工申华女士,2015年6月20日下午在告诉世人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构陷,被绑架至铁西区兴工派出所。当晚以兴工派出所陶姓所长为首的三名不法警察用从申华身上搜走的申华家的门钥匙私自打开申华家的门对申华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物品。并于当晚半夜一点钟左右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三台子地区拘留所。至今拒不放人。家属在上兴工派出所要人时,陶姓所长称:已对申华非法拘留15天。
兴工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化工巷20-2
电话:024-25873741
6月29日,吉林市国保大队警察在尚都东郡17号楼5单元5楼右门法轮功学员邢春荣的家蹲坑,法轮功学员焦秀萍到邢春荣家办事而被绑架,一女同修在楼下看孩子,也被绑架到延安街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女同修走脱,警察问完焦秀萍姓名就让她回家。
6月20日后,河北蔚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及街道居委会、各乡镇派出所人员闯到写诉江状的法轮功学员家里疯狂骚扰,抄家、抢东西,并绑架人。已知县城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被抄;西合营镇、代王成镇、南留庄镇也同样。目前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详情调查中。
河北省故城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翟红军近日常闯到袁庄村法轮功学员袁树臣骚扰,还把家人叫到县派出所进行恐吓,妄图经济迫害。
湖北省麻城法轮功学员胡良胜被非法关押在河南省新县看守所已三个多月,其案卷已被移送检察院。
新县邮编465550
泗店派出所:
电话:0376-2688110
所长王宇13523992988
指导员江枫 13949170469
警察邹良13103975077(主要办案人员)
警察刘敬芳13526883124
内勤黎泌宏 15237681668
内勤王为15978353809
新县检察院:
检察长陈军
书记余立
副检察长:阮浩、胡娟、扶德利、张荣应
检察员:李松、黄磊
新县邪党县委:书记杨忠明、副书记吕旅
据悉,四川省公安厅、国家安全局下发通知阻扰法轮功学员诉江状,要求各区县相关单位及信邮电部门扣发此类邮件。
6月22日,家住北京通州梨园云景豪庭的法轮功学员李树芳和杨姓学员在发真相资料时被抓,现已被送往通州看守所,具体情况待查。
6月23日9点多,天津法轮功学员魏长山、聂九茹、姚美芹到武清区河西务邮局邮寄诉江快递,当时已顺利办理。第二天收到邮局电话说退回,并把邮费退回扣除两元。
邮局工作人员个人电话13820226078
6月27日上午十时许,上海闸北地区彭浦新村法轮功学员王可慧(女,60多岁)、陈华(女,50岁左右)到闸北大润发超市,刚开始讲真相时,就被早已等着的大宁派出所多个警察绑架。两人现被非法关押在闸北看守所。
2015年5月31日,江西省九江县公安局110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孟正凤,随后将他非法批捕。日前,九江县检察院已把案卷退回县公安局。但九江县公安局还不放人,说“交三万元的保释金就放人。” 孟正凤现仍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县看守所。
孟正凤和丈夫在单位是普通职工,她的丈夫前些年一直下岗,没有一点工资,完全靠干苦力、在外地打点散工,收入很低,从单位领退休金也是近一年的事,她家生活不富裕,儿子准备结婚,买房都是借钱,现在公安局开口要三万,别说没钱,做好人被抓,是公安局的人犯法,就是有钱也不能交。
相关人员名单:
总机 0792-6812471、6812472、6812473转
书记冷德荣 办0792-6812472转3502、13803552668
副书记罗其相 办0792-6812471转3507、13607025895
副局长王义明 办0792-6812472转3518、13707920468(主管迫害)
副局长戴大明13517928679
维稳办主任于艳球 办公室电话0792-6824618、13807023992
纪委书记 谭育山 办0792-6812473转3503、13803560189
政治处主任 陈世俭 办0792-6812471转3532、13979230546
刑侦大队大队长邹龙平 办0792-6812472转3528、13970206033
工会主席方守卫 办0792-6812473转3517、13879250968
教导员万友平、13601380066
教导员王琪 办0792-6812471转3540、13507925789
教导员黄汉卿 办0792-6812472转3543、15979907000
110指挥中心指挥长张南 办0792-6812471转3550、13607021618
110指挥中心教导员李淑娟13803560098
九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徐教国13507924395
副大队长王义金13970256695宅0792-6820820
教导员胡捌枝13507929771总机转3516宅0792-6812712
九江县公安局沙河分局:
局长王凯13870200288办0792 -6817300宅0792-6819998
教导员韦勇13970210259办0792-6817300宅0792-6816583
▼绑架济南市法轮功学员陈秋宇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济南仲宫看守所:现非法关押陈秋宇。
姚家派出所:
地址:济南市香港街8号。
电话:0531-88933499
所长孟钧053162330701
教导员宁德鹏053162330702
副所长张术伦053162330703
副所长王小兵053162330705
副所长王琳053162330706、13506405444
张加庆053162330713、15966635899
唐大勇053162330713、15505318235
李岩053162330713、13361001122
韩树松053162330713、13176677617
李琳053162330718、13706418019
张怀安053162330713、15853159759
王万玉053162330713053187819807
杨潭053162330713、13305315164
许艳红053162330713、13553155780
李树存053162330713、15853159576
徐波053162330713、15853159058
冯爱莲053192330718、13156186923
韩琳娜053162330717、13589112576
王喜霞053162330712、13685310792
从沁053162330708、13256689498
济南市公安局电话:0531-87936616
济南市法制办公室电话:0531-82095701
济南市历下区政法委电话:0531-88946402
济南市政法委书记刘杰13361090007
济南市公安局长刘新云办053185080001
郭心敬13361080066
王健13361082888
鲁德和13361081888
李建华13361085555
徐春华13305310056
亓铎13361086777
王克泉13305317966
王伟元13361088999
何志惠13361083777
吴德清15505310015
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
书记局长贾延昭053185084001、15505311767
副书记政委初吉兵053185084002、15505318806
副局长田建克053185084003、15505318809
副局长石蜀东053185084005、15505310100
副局长韩少鹏053185084006、15505311511
副局长缪利军053185084007、15505318816、13361070111
副政委宋心河053185084008、15505318810
主任张德慧053185084009、15505318811
纪委书记张跃053185084010、15505318813、13361088836
办公室主任毛伟杰053185084011、15505318812
济南市历下区“610”成员:
房平(音)15053181906
毛某053185084089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8/15144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看到同修在《明慧周刊》上交流的《随手挂广阅式卡片效果很好》后,感觉这种方式真的可以让真相随处可见,又是一件讲真相的利器。于是我在明慧网上搜索了所有有关塑封真相卡的文章,与身边的同修商量并开始实践制作。经过摸索,感到最省力而且最经济的方式是直接购买六寸照片过塑膜,也就是16x11厘米这种规格的,我们用的是5.5丝至8丝的塑封膜,每包100张在4元至6.8元之间,另外买140克左右的A4双面铜版纸,排出四个版面,也就是我们平时用的小册子那大,一张A4双面铜版纸正好做成四张真相卡,不需要多裁剪,又快捷、又方便。一本140克左右的A4双面铜版纸50张大约7元左右,如果在当地不方便购买,也可在网上邮购。
同修也谈到关键一环是排版,因很多同修不会排版,在此建议同修将自己排好的真相卡版面直接发到明慧网上,一是让明慧网同修把把关,也方便其他各地同修下载使用,这样不但节约了很多时间,而且可以丰富真相卡的内容,更可以给那些想做此真相卡但不会排版的同修直接使用。如果方便的话请同修将排好的Word和PDF格式都发到明慧网上,供其他同修使用。
另外同修也谈到不仅可以摆放,还可以拴挂,不管是在汽车玻璃上、单车扶手,摊位上,绿化带的座位上、公交车上、超市、商店、书店、人行道旁树枝上、公园里的树上、花上、围栏上,只要有一个小钩、一根线、或一根铁丝都可以挂上,不管什么地方都有条件挂,人见到就看,还撕不了,雨淋不湿。其实不仅仅如此,这些塑封真相卡在农村更能发挥作用,到农村摆放的位置少,但农村树多,适合拴挂,走哪儿可以挂在哪儿,也可以将五、六张不同的卡拴在一起挂出去,农村的人喜欢互相传看,更利于真相的传播。
手机项目主要有语音电话拨打,对讲,彩信和短信项目,各项目都有其优缺点,如果我们把它们的优点结合到一起,救人讲真相的效果就会非常好。有时我们只打一遍语音就完事了,有的接的时间长的,不接的,不理解的,还有有疑问的等等就都不管了,感觉还是没尽到责任。不过这些要一个人做起来就很难,但是我们要配合起来就容易了。
比如:
1.我们先将收集到的某一地区或某类部门的电话先打一遍语音电话;
2.然后着将打完语音后接听时间长的号转给对讲的同修对打,因为有语音的铺垫,对讲三退的效率会很高
3.再将打完语音后接听时间短的或不接的号码或有疑问的号码传给发彩信和短信的同修。这样我们救人的用心到了,就会有更多的众生听到真相得救!
发往两高的快递,除了使用EMS邮件快递,还有邮政小包也能送到,两院也签收。邮政小包可能不是哪儿都有,她们属于一家公司,但不在一起办公,稍微慢一点,EMS第二天签收,邮政小包隔一天就能签收,这样我们的物流量就分散一些。
另外,三、四个同修的控告书每个人用大信封装好写好,可以一起邮寄发一次,如果4个人的8个状子,得邮寄8个快递,这样2个快递就解决了,而且能保护环境,不显眼,给后走出来的同修留有宽松的环境。
我们就是这样邮寄的,去两个同修寄两个快递,把五个人的10封信都办理了,同修觉得这样做很好。
6月21日,我们这有同修用挂号信邮寄的诉江控告信,三、四天就邮寄到了,一星期后收到了盖着两高印章的回执。
如果是5月26日之前从明慧网下载的火狐,并且在一台电脑上从来没有用过,最近几天才开始用,会发现可以访问站内信箱,但无法访问论坛。访问论坛时会看到提示:“安全连接失败”。解决办法是到明慧网主页顶部“资料点园地”,点击“火狐浏览器便携版”,然后从新下载火狐,就可解决问题。
◇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素珍、小戴已从北湖洗脑班回到家中。
◇山东夏津县苏留庄镇周围的四位法轮功学员已于6月28日下午回家,每人被勒索两万元。
◇湖北省麻城法轮功学员冯其信被洗脑迫害10天后于6月26日回家,还要付包夹3000元工资。
声明人:冯中现 乔尚桃 孙静铎 田金玲 傅贵芝 宫海虹 崔安秀 高艳军 马园新 赵辉 张玉惠 李俊玲 赵丽华 冯琨 王继美 管中凤 逄秀玲 王香莲 曹凤敏 杨玉芹 王素娥 董保荣 李秀英 曹东红 王双凤 曲桂珍 张秀敏 倪金秀 李爱珍 王雪梅 封同同 郑丽君 王新景 商丽娟 刘喜梅 张长虹 温桂茹 唐桂荣 孟秀新 刘长明 张致远 孙文荣 孟庆芝 王清香 王淑敏 万怡园 金宇光 李春书 殷翠云 姚淑霞 王秀兰 赵开宇 霍玉芬 于殿才 李少华 刘瑞芬 耿风才 何桂春 华景珍 杨义林 杨冬雪 戴秀珍 吴莲娣 蔡海军 刘大鹏 王淑贤 王海峰 孙国芝 张淑云 李莉娟 魏金莲 宋炳法 孙连柱 杨晓雪 南叶 刘秀英 王士兰 李玉梅
明慧地方期刊(黄冈市、威海市、朝阳市、丹东市、广安市、贵州省、锦州市、连云港市、盘锦市、岳阳市、农安县、湖北省、衡水市、唐山市、邢台市、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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