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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警察和犯人群殴李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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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七监区大队长林佳自上任以来,七监区一直在利用犯人打、骂、体罚法轮功学员,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同时还强迫在押人员超时劳动。

二零一四年春天,仅仅给长春一家服装厂做衣服,七监区整整加了两个月班,从早六点干到晚十点。法轮功学员如果不干活,她们就指使其他犯人打骂、体罚或弄到便衣库里坐小板凳。

二零一四年农历腊月初八,黑龙江女子监狱七监区警号为2320364的警察寇莉丽,在工作车间发现一名法轮功学员在看大法经文,逼问该学员经文来历,她畏惧其淫威,说到出是同修李淑芹所给。寇莉丽直奔李淑芹而去并搜她的备品衣物,当翻到一件棉衣时,李淑芹为保住棉衣兜里的经文不被抄走,与寇莉丽各持衣服一半拉扯起来,各不相让。寇莉丽恼羞成怒对李淑芹大打出手。我看到,这时跑过去很多刑事犯把李淑芹围起来打,警察寇莉丽也和刑事犯一同殴打李淑芹。

被其他警察拉开后,警察寇莉丽又把李淑芹弄到办公室(在工作车间旁边警察们临时休息和办公的小屋),当其他警察面,继续殴打李淑芹。打完收工后警察寇莉丽又强迫李淑芹坐小板凳体罚,从晚五点至晚十点。

七监区大队长林佳事发时就在现场,但她并没有出面制止此不法行为。默许其知法犯法。

警察和犯人一起打人、严重违反司法部六条禁令的第一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立案标准中“对被监管人三人以上或者三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应予立案。

大法弟子没有犯罪,是被冤枉关在监狱中的善良人,不想把不明真相的人送上法庭。但是,如果有些警察还是肆意妄为残害好人,不听劝善,那么李淑芹的家属或本人可以就此事起诉她,警察寇莉丽很有可能被开除回家了。

大家知道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徐才厚等等迫害法轮功的帮凶都已被审判了,我们真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识时务而弃恶从善,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积点阴德,做个对的起良心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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