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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县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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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近日,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任秀云、李景忠与董树香夫妇、李慧平等三十二人分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他们在控告书中陈述了自己因修大法受益的情况和在江泽民“杀无赦”,“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的事实。

以下是部分法轮功学员叙述遭迫害事实:

任秀云:曾被非法拘禁二次,非法抄家三次。

修大法亲身受益,做好人却屡遭迫害,曾被非法拘禁二次,非法抄家三次。

我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前病魔缠身,长年吃药打点滴,可疾病仍无好转。在无奈之下,同村法轮功修炼者给我指引一条光明大道—修炼法轮功。此后,以前的疾病全无,我感觉身体轻轻松松。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意孤行展开对法轮功疯狂的迫害。七月二十五日,我正在同修家学法炼功,突然非法闯进几名村干部和警察,来势凶猛进屋到处乱翻东西,同时将所有炼功人的名字记录下来,临走时将炼功坐垫全部抢走。自从这天起,我被干扰和迫害不断升级。一九九九年八月的一天,我在自家刚刚炼完功,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抢走了炼功坐垫。

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晚上十一点多钟,村干部于泽富闯入我家,强行要走我的身份证,至今未还。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三,村治保主任刘春宝强迫我到乡政府接受三天的洗脑,在班上一个名叫李少军的人,据说是乡政府书记,他指着全乡三十三名修法轮大法的人说:对你们这帮人就象过去对地主和黑四类那样。在办班的第三天,我被强迫写悔过书,并交押金三百元(第二年退还)。

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五,警察非法闯入我家,再次强迫我去派出所洗脑班接受迫害,并强迫我写悔过书,警察田树中和一名李姓警察强迫我写一天的悔过书,被我拒绝。从那以后,警察为了达到转化我的目的,就给我的家人施加压力,一天,警察田树中非法闯入我家,对我丈夫说:“上级有命令,任何人不许炼法轮功,你的家人得管教她。”一次,我丈夫被警察逼迫无可奈何,对我拳脚相加并恶狠狠实施家庭暴力,抓起菜刀按住我的头用刀背往脖子上砍,家里的气氛每天都处在紧张状态中,由于警察长期的上门骚扰,我遭丈夫的打骂和驱逐成了常有的事。同时丈夫也整日心神不安,家里的农活不干了,也不外出打工赚钱,致使家中平日的安宁和正常的生活都不存在了,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了危机,实在是难以维持下去了,只好从弟弟家里借六千元钱维持生活。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田树中和一名李姓警察又一次非法闯入我家,不听我任何良言劝善,抢走了部分大法资料。

二零零六年八月,当地警察带着四名芦台警察(是来本村查命案的)又一次非法闯入我家,对我说:你还敢讲吗?想用这种阵势恐吓我,在我的劝善下,他们无话可说的走了。

李景忠与董树香:多次被绑架、抄家。

我们夫妻俩于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得法后,我们按大法法理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真的是身心受益。然而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我们也是受害者之一。有一天,我在外干活,桥北镇政府工作人员把我绑架到镇政府,几天不让回家,警察与村干部曾多次闯入我的家中进行抄家,抢走大法炼功带等用品。

李慧平:屡遭骚扰,曾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二天一夜。

我是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大法弟子,今年七十二岁。在修炼前,我有严重的肠胃炎、肩周炎等疾病,修炼后,所有的病痛都好了,直到现在没吃过一片药,没打过一次针。特别是我的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

没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一意孤行,对大法弟子打压迫害。当地乡政府、公安到每个大法弟子家中非法抄家,没收身份证,照像等。由于我不配合,被非法关押二天一夜,白天非法审讯,夜里十几个人轮班看守,不让睡觉,天气酷热,蚊叮虫咬。乡书记王井龙不时去察看,骚扰、诽谤、恐吓,使我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心想:为什么这么好的功法政府就不叫炼了呢?有这么多修炼大法的好人对国家对人民从哪方面讲不是更有益吗?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是江泽民这个小人的妒嫉和个人的私欲犯下了对国家对人民不可饶恕的罪恶。

李春霞: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拘禁二次,非法抄家一次。

我于一九九九年年底喜得大法,得法后,我身心愉快,没多久,四月二十三日,天津教育学院何祚庥撰文攻击法轮大法。为了澄清事实,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我去天津教育学院讲真相,但被警察驱赶,有的同修被抓走。回家后,被桥此镇政府非法抄家,被翻得乱七八糟,抄走大法书,之后又到家里问我还炼不炼,我只说一个‘炼’字,就被带到镇政府关了四天。腊月二十日晚,桥北镇政府四个人到我家骗我说,去政府一趟,一会儿就回来。可第二天就把我绑架到宁河县大于洗脑班迫害,非法拘禁了七十五天。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贸易开发区片警王福等人以我散发真相资料为名,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随即非法抄家。二十日,我被关押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半个月。

所有这些迫害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给我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在此,恳请检察官能够维护正义与良知,严惩罪犯,将这个人类公敌----江泽民绳之以法。

张秀芹:因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

我是一九九八年秋季修炼法轮大法的,自炼功后,多年的风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都好了,每天心情特别高兴,就象换了一个人似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全面迫害法轮大法,所有的大法弟子都被打压,在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天,我和两位同修到开发区散发真相资料,被当地派出所绑架,警察逼迫签字,当天晚上,我被押送到芦台镇看守所,在那里吃的是虫子米、发霉面。两个月后,我们被判一年劳教,关进天津女子劳教所。在送劳教所的路上,警察让我们各交三百元饭费,也没给收条。

在劳教所期间,每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起早贪黑,晚饭后还要干几个小时,直到半夜才让睡觉,不让说话,也不让走动。每天强迫看污蔑大法的电视新闻,看后还要写观后感,写得不深刻还要重写,这期间把我们都逼迫的精神崩溃。我被劳教时,两个儿子才十多岁,只有丈夫一人为生活奔波劳碌,无论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压力很大。母亲因对我的担忧和思念差点离开人世。江泽民一手造成的这场迫害,使我全家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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