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苏成海燕控告江泽民破坏军婚、故意伤害罪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 原江苏省物质集团轻纺公司经理成海燕女士,近期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机构控告江泽民破坏军婚、故意伤害、剥夺公民信仰与人身自由等罪。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的发起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 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成海燕女士)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5次、非法拘留3次(刑事拘留)、非法被送到精神病院关押二个半月、非法判刑十年、非法关押洗脑2次,军人丈夫被强迫和她离婚,给控告人造成严重的身体、精神伤害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后果。

成海燕女士说:“我出生在一个老干部家庭,在家又是老小,从小受着父母哥姐的呵护,养成了任性的坏习惯,修炼以后我知道了善是要为别人着想,为了别人好自己能承受苦难。我的丈夫是现役军人,为了国防建设很少能顾上家庭,从我们结婚、怀孕、生孩子、育孩子,他都很少能顾上。没修炼前我对他怨气很大,认为找了一个电话丈夫什么忙也帮不上。修炼以后我知道要为他人着想,不再抱怨主动把家庭主妇该做的事做好。看到我的变化,我的丈夫曾经感叹的说:军嫂要都炼法轮功就好了!”

“1999年7.20以后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大肆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把部队当成自己的御用军队,强迫军人和自己的配偶、妻子离婚,它自己吃喝嫖赌淫乱不堪,还逼着人家和它一样。就因为我丈夫说过妻子炼了法轮功是好的,就被在部队多次批斗,从此不被重用,被从野战军调往地方军,又将年富力强的他强迫提前退休。在被江泽民搞坏的破碎家庭中,孩子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成海燕女士1955年2月4日生,原江苏省物质集团轻纺公司经理。下面是成海燕女士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是一九九八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在单位因国家环保政策变更,调整进出口生意的有关条款,进行临时性的封关,使我们当时代理进口的货物无法按时提货、交付、销售及回笼资金。当时江苏省物质集团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党组书记吴炳裔,为了逃避自己渎职的责任,诿过于我,将我悬挂起来,所以我有了接触法轮功和修炼法轮功的时间。在阅读《转法轮》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交流中,我越来越体会到法轮功是性命双修的高德大法,期间出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神迹。

我刚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时,“真善忍”三字曾贴在我眼前三个月,让我改掉许多不良习惯。我在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父母公婆都宠我,养成了任性的犟脾气。得法后,一看到“真善忍”三个字,随口要吐的痰咽了回去;随手扔出的纸屑揣进了兜里;大声顶撞的话含在了口里;要闯的红灯停住了脚步……无形的约束力,明白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我曾去银行存钱,营业员把10000元写成了100000元,回家发现后即转回银行纠正,营业员千恩万谢,我告诉她我是修“真善忍”大法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不会要。一次去超市买东西,七十多元的浓缩果汁没算钱,发现后我马上退了回去,超市负责人再三感谢,说“出了超市门还把东西退还的还没见过。”我告诉她“我是炼法轮功的,要谢就谢我师父。”如果说了不该说的话,嘴立马就会开口子;耍性闹脾气,不是碰脑袋就是摔跟斗。

我曾身患乙型性肝炎,“大三阳”指数超过三个+,且有肝硬化迹象,西医对此已无可奈何,是法轮大法治好了我的病。有一次,在我们南京军区大院炼功点上,坐在我身后炼功的一个小伙子打坐腿翘得象“高射炮”,五分钟都坚持不了,可有一天他突然打坐腿摆平了,能打半小时以上。我好奇的问他怎么回事,他告诉我在市政府上班,这些年吃喝送拿风盛行,每天下班都有酒喝,喝得晕晕乎乎、翻肠倒肚、肠胃溃疡、经常吐血,修炼法轮功后,他知道必须重德修心行善,改掉了吃喝拿要的不正之风,身体发生了奇妙变化。他说曾经从屋顶五米高处摔下来,腿关节粉碎性骨折,关节上铆了一个不锈钢钉,所以腿不好弯,但随后却不翼而飞,不多日吐了半盆子黑血,病状全部消失。

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大法的传出是人类的福祉、众生的希望。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党魁,出于极端自私的妒忌心和权力欲,强压政治局通过对法轮功镇压的决议,对几千万信仰“真善忍”的修炼法轮功善良民众残酷镇压,在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日子里,在善良好人的正当生存权被剥夺之际,在各级信访局成了聋子的摆设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走向社会,向人民讲清真相,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什么错?

司法部门执法犯法的事实

回顾自己从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南京后宰门派出所非法拘留,到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被徐州青年派出所非法拘捕,又到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家人保释,近十年时间里,我经历了中国公、检、法的所有司法程序,见证了中国法制社会的所谓“公平、公开、公正”,其黑暗的内幕令我震惊,执法违法,为所欲为,比比皆是。下面列举几例:

1、非法拘留抄家。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去北京出差,因为包里带着每天必读的《转法轮》书籍,南京火车站派出所以此为由,将我非法扣押,并且由南京市后宰门派出所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抄我家的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扬言:要去看看这个年轻的军级干部家是什么样子?看的结果使他们大失所望,并非如他们所想象的奢华,相反非常简单。因为我们家是用“真善忍”善化其心的,不会象贪官污吏那样吸着人民的血汗,巧取豪夺以权谋私。

在我修炼法轮功后,我们家有一条家规,就是所有不正当的不道义的财物都不允许进家门,连当时还小的儿子都知道:两杠以下的干部战士不允许拎任何礼品和钱财进入我家门。我和丈夫之间的“枕头风”就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官要清正廉洁。”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家规。就在那次非法抄家后,我的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翼而飞,我相信老天有眼,这笔账一定记在那儿。

2、强逼丈夫与我离婚。我和丈夫结婚二十年,夫妻恩爱、相敬如宾,为了支持他从事国防事业,我放弃了三次出国机会:一次是大学刚毕业时的公费留学机会;一次是九十年代初我台湾的叔叔提供的自费留学机会;一次是一九九六年一对美国夫妇愿出资七十万元提供我移民美国的机会。为了支持丈夫能在部队安心工作,我默默的作出了牺牲。在修炼法轮功以前,因为丈夫长期在野战部队工作,我在怀孕、生孩子、育子或者自己生病、孩子生病,需要丈夫帮助时,他都不在我身边,都是我一人独自承担。每到逢年过节,别人家夫妻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我们却天各一方、形单影只、孤独寂寞。结婚二十年,我们累计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还不到二年,这在一般人来讲是很难承受的,心里总有怨气。但修炼法轮功后,师父要求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为别人着想,我不再把这看成痛苦,为了丈夫能在部队安心工作,我不再计较和唠叨这些,帮助他安排好家里的事情,不让丈夫分散精力。丈夫不能不感叹“军嫂要是都能修炼法轮功就好了”。因为在中国军队夫妻分居发生的矛盾太多,作为军人妻子,如果没有吃苦忍耐的奉献精神,很难做好军人的妻子,只有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的人才能做到。

而江泽民手下的军队头目,为了维护小集团的一己私利,对部队下命令:凡是家属炼法轮功的部队人员,要么离婚,要么离开部队。中国古代圣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宁拆千座桥不拆一桩婚”,家庭是一个社会的细胞,家庭不稳定了,社会怎么能稳定,军队610把曾经最支持他们的人推向了对立面。当时我接受离婚,完全是为他考虑,为了能使他在部队正常工作,让孩子能有正常的生活环境,而忍痛割爱,但这并不等于我承认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江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直接导致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残酷迫害致死,无数美满家庭支离破碎,无数善良民众无家可归,中华传统美德信仰被践踏。江泽民自己吃喝嫖赌淫乱不堪,谁善谁恶、谁正谁邪、谁好谁坏,一目了然!

3、唆使家人把我送进精神病院。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家人在江苏省公安厅、南京后宰门派出所公安的唆使下,将我送进南京脑科医院,让我见证了治病救人的医院如何沦为迫害法轮功和异见人士的魔窟。我到南京脑科医院时,南京脑科医院院长来看我,他说你是我们这儿收到的第三十八个法轮功,我们这儿已收到海外同行的许多来信,让我们不要做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我们现在也不敢再收法轮功,你是最后一个。有一天,我看见几个部队人员,领着一个老年妇女匆匆向我们病区走来,妇女手中拎着许多营养品,她刚踏进我们病区,部队人员就让护士把病区的铁门关上,并强行将她绑到床上打针,一会儿她就迷糊过去了。她第二天醒来,我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她被那些人骗了。她是南京军事医学科学研究院的总账会计,因为她发现了院领导贪污受贿的证据,准备检举揭发,就被他们以看望老干部的名义骗到这儿来了,她说她有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但绝对没有精神病。这使我想起苏联斯大林暴政时将许多不同政见的人关到精神病院迫害的情况,真是禽兽一般、残忍无比。

4、刑讯逼供、非法开庭。在我所经历的徐州青年派出所,刑讯逼供司空见惯。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深夜,徐州青年派出所出动二十几个壮汉来抓我们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女,其情形十分可笑,当他们用力过猛冲开门后,全都趴在地上,真是忍俊不禁。当时警察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后,对同修李安林布袋套在头上用警棍暴打;对另一同修刘淑珍抠其锁骨下的麻筋使其当场昏厥;对我实施大背十字铐夹酒瓶和上脚镣的侮辱手段,我的手腕和脚踝在上了手铐脚镣不到几小时就红肿起泡,其损伤部位到看守所几个月还留有痕迹。这些问题我们在非法开庭时提请呈诉,但被法官一口回绝,不允许我们为自己辩护。

徐州市云龙区法院说是公开开庭,可除了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外,见不到其他旁听人员,公开作假已习以为常。在我们不认可、不签字的情况下,法官违法判决,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丑恶罪证。在看守所里,百分之八十的在押人员谈到她们被刑讯逼供的情况,有个被徐州铜山派出所押来的妇女,十个脚趾头上的脚趾盖都被拔掉,裸露着血肉模糊的肉,让人毛骨悚然。警察为了逼到同修刘淑珍的口供,在初冬寒冷中让她只穿一件薄衣,铐在审讯凳上五天五夜不让睡觉,睡着就用冷水泼醒。五天后我见到她,面如土色,形同死人。她为了炼功,被徐州北山看守所邪恶女警铐上三道镣铐。这惊天罪恶来自于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秘密处置:打死算自杀,不查来源,直接火化。使得这些警察无所顾忌的犯罪。

5、非法运用各种卑鄙手段迫害信仰。在南通女子监狱,我见证了许多用来转化法轮功人员的恶劣手段。其一不让睡觉:在我所在监区,有一个年轻的法轮功学员因不转化,被警察轮番攻击,还用强光刺激,不让其睡觉达三个月之久。最后她学会坐着睡觉,上床她已不会睡觉。其二不让洗澡:让你整日臭烘烘的没个人样,让旁人都厌恶你。其三冬天不让晒太阳:太阳无私给万物生机,可你不转化不能晒。其四不让说话:老天生人一张口,可你不转化,就不允许你和别人讲话,也不允许别人与你讲话。其五不让订大帐:别人可以订购适当的卫生品、日用品和食品,可你不转化只能在旁看着。其六不记分:你劳动再多、干活再多再好,不转化不给你记分。其七不减刑:不管别人认为你怎么好,你自己做的怎么好,不转化就不让你减刑。其八冬天不让穿棉袄:天气零下七八度,不转化就穿单衣过冬。所有这一切既不符合中国的《监狱法》和监狱的有关规章制度,更不符合国际人权法。

十多年来,在法轮功遭到残酷迫害时,面对暴力和无理,我们没有用暴力反抗,而是实践着“真、善、忍”,本着慈悲和善念一直在用平和理性的方式告诉世人真相,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我们没有参与政治,我们对政权不感兴趣,我们只是一群佛法修炼人,只需有一个能够修炼的环境,有一个信仰大法的自由,就足矣了。一个修炼群体在迫害中表现出的如此大善大忍之举,足以让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感动。正义,需要伸张;罪恶,不能姑息。善恶有报是永恒的真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