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重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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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就法律程序而言,无论要依法审判谁,都需要有人先控告他/她,然后司法机关依法立案,進入司法程序。

把万夫所指、人神共愤、祸国殃民的江泽民送上审判台,这是民心所向万民期盼社会回归正义的正义之举,没有同修对这一点有异议。那为什么大家动作不够快呢?

我看到很多的同修非常想控告——这一天已经等了十六年了,动作不快是其它原因造成的,主要有:1、年龄大的同修非常多,对写控告书感到为难,口头讲真相劝三退没问题,说的在情在理,可是一落笔就感觉难了。2、写好后还得去找打字的地方,也发愁。3、有的同修尤其是一些迫害发生后得法的,没有被抓过,感觉没受到象其他同修那样的迫害,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写。4、很多同修都想按照一个大家公认的比较规范的程序做,比如:按照标准的控告书的格式写,对自己的被迫害的过程要写清楚,时间、人名要准确,然后打字,然后快递发出,再将控告书的电子版、快递邮单号发给明慧网,然后再等着收个回执等等。结果很多人纠结于查控告书格式、打听当事人的人名、考证时间、事件、还琢磨怎么写的文字通顺、再到处找打字、再买U盘或借U盘留电子版等等。这都需要很多的时间。

当然写的正规非常的好。可是一下子要达到一个很好的标准,对一些多少年都没再拿过笔的人来说,是突然点,所以可能需要多花一些时间。我认为时间不等人啊!

师父讲:“做的更好,当然好,做的没那么好,也别把事情耽误了。有些事情做的没那么好,也能起作用;做的更好,当然更起作用;但是别把事情耽误了,别让它不起作用。”[1]

我想控告的关键是大家赶快把自己的诉求反应上去,让执法机关看到,推动事情的進展,速度快人多才推的动啊。能写的好最好,但每个人情况都不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修炼的路,控告只能因人而异,每个人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做到什么程度,就是要快,不能耽误事,发挥出控告的作用。作用不体现在你控告书写的多好(符合基本要求就可以了,明慧网上已经发表了现成的诉状可以直接借用),体现在你及时的把你的控告书发出去,你的正念,你的力量就融入了诉江大潮。

因此,我个人认为,能打字就打字,不能打字就手写;能写的规范全面就全面的写,写不那么全面,就说重点,关键是说清自己的要求,就是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不要执着于怎么把自己受迫害的经历说的十分清楚,执着于怎么把控告书写的怎么好,关键是赶快把你的诉求反应上去。让人们看到,这个人也来控告江了,又有多少人来控告江。

江泽民一伙迫害向往真、善、忍的民众,直接毁掉了人类普遍遵守的普世价值,毁掉了人类基本的道德规范,使社会正气被打击,使贪赃枉法、贪污腐败、道德败坏、黄赌毒、制假贩假、是非颠倒、独裁暴政、天灾人祸甚嚣尘上,整个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秩序、人际关系、价值取向、法律运用等等都被用来打击善良正义良知,都被用来助长假恶斗,整个社会全面黄化、黑化,人人都是受害者,所以人人都应该起诉它。控告它迫害法轮功,控告它毁灭了人类的道德,使人人都成了无法置身世外的受害者。国内外任何个人都可成为控告人。至于说手写的材料没有电子版怎么上明慧网,我以为那个事好办,明慧网可以设一个控告江泽民结果登记栏,谁寄出过控告书,到上面报个名,报个所在省市县,收件单位,送达方式,时间,系统自动汇总出当地及整个控告人数等等。

对每个人来讲就是一个字,快,不能在这件事上拖正法進程的后腿。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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