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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基层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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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

山西省新绛县万安镇一村治安主任黄振保遭恶报毙命

黄振保,四十一岁,原山西省新绛县万安镇一村治安主任。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腊月初八),山西省新绛县北张镇一法轮功学员在新绛县万安镇一果树地里讲真相、发真相年画,被黄振保绑架。当时该法轮功学员向他讲真相、劝善,告诉他分清是非,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选择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黄振保却说,他就不信这些,他什么也不怕,硬要给派出所打电话,迫害修炼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底,黄振保突然脑干出血死亡。三个月不到,黄振保便遭此恶报,他上有老父母,下有妻小,跟着遭罪。

山东省龙口市北马镇副镇长高金湖遭恶报入狱

高金湖,原北马镇副镇长,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凡是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每人被勒索二千元到五千五百元不等。仅二零零一年一年,就有四十余人次遭勒索,还有的学员一年当中两次被勒索,每人每次一千元。

高金湖对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进行施压,导致大法弟子王洪玉的丈夫一连两天下午毒打王洪玉,打得王洪玉鼻青脸肿,口里还说:“高镇长说了,这样的老婆要她干啥?!”

在二零零零年当中,北马市大法弟子在中共所谓的敏感日(过年、“七二零”、“十一”等)被非法关押,最多的有一年被关四、五次。在二零零零年十月,大法弟子殷淑云被非法关押后,为了强迫她“转化”,将其上小学的女儿一起抓来,关进洗脑班,而且不给孩子饭吃。后来是学校校长亲自把孩子领回学校。

大法弟子霍振敏的家属在高金湖的高压下,拿着扫帚毒打大法弟子霍振敏,逼迫她在大冬天在雪地上站着,把衣服浇上凉水,整夜不让进屋……最后,导致霍振敏放弃修炼,于二零零五年旧病复发,五十四岁含冤去世。

善恶有报是天理,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都相应的遭到了报应,高金湖也不例外,于二零一三年,因贪污受贿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这只是恶报的开始。

四川省南部县建兴镇冯绍福诬告大法弟子而遭恶报丧生

冯绍福,男,四川省南部县建兴镇义丰乡七村前村干部,二零零八年地震期间,他诬告大法弟子向素文不捐救灾款,借此迫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向素文在帮姐夫收麦子,中午做饭的时候,遇到七村的干部收救灾款,一院子的人都在谈地震的可怕,向素文借机讲了大法洪传,讲灾难没那么可怕,只要人心向善,明白大法是受冤枉的,常念“法轮大法好”得福报。冯绍福觉得在冲撞他,他不好收钱了,就对素文说:你也该捐钱。素文说,我是该捐,只是我现在没有带钱,现在不能交给你。因此,他就诬告炼法轮功的不捐救灾款。

二零零九年下半年,冯绍福得了食道癌,死于二零一一年,死时不到五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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