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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理发师夫妇被冤判七、八年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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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二点三十分,重庆渝北区法院第二次对法轮功学员赵时芳、周昌森、杜雪琴非法开庭。渝北区法院公然违背宪法,无视法庭尊严以及律师的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强行冤判赵时芳八年,周昌森七年,杜雪琴三年缓刑四年。周昌森、赵时芳夫妇当庭声明要求上诉。

周昌森年逾古稀的老父及亲人当场表示不服上述判决,当谈到被非法收缴的二十几万元现金时,无不心酸的说:我们农村人很苦,那是他们十几年开理发店省吃俭用辛苦攒来的一点积蓄,理应如数归还。法院表示,此钱与本案无关。参加旁听的八十多岁的老者当即表示应该上诉并归还非法收缴的二十几万元现金。

消息傳出,令所有善良的知情者无不震惊,愤曰:好人遭迫害啊 !共产党真的要完了。

修大法 真诚、善良

法轮功学员周昌森、赵时芳夫妇,家住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松石支路51号,农转非,以开理发店为生。赵时芳自修炼法轮功后,处处按“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顾客着想,不但收费低廉,而且服务热情、周到,受到新老顾客的一致好评。当顾客夸赞她时,赵时芳总是微笑着给顾客说:过去我性情急躁,身体不好,炼法轮功后,脾气好了,身体健康了,理发生意也好了。

丈夫周昌森身体一直不好,胃部几次大出血住院治疗,每次发病时都要反复吐好几次血,有次吐血量竟达半盆之多。长期的病痛折磨,致使他脸色蜡黄,形容枯槁,不到四十岁的人,人称:小老头。妻子的修炼变化,再加上病痛的长期折磨以及难以负担的高额药费、住院费,促使他终于在二零零五年走上了修炼法轮功之路。修炼不长时间,大法的神奇就在他身上展现:病痛消失了,脸白白净净的,背也伸直了,显得精气神十足,人也越来越年轻了,四十几岁的他,被顾客称之为:小伙子。

从此,夫妇比学比修,争做好人,其乐融融。清晨,夫妇俩常常是迎着等候他们理发的顾客上班,边理发,边给顾客讲法轮功真相;讲法轮功是什么?江泽民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讲真相?赵时芳还经常讲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她自己依法上访时被劳教的故事;讲法轮大法好的许多神奇故事!如果顾客有疑问,她会针对疑问一一解答。因为法轮功学员在修炼中所体现出的慈悲、善良、热情、周到,每天到小店里来理发的人也越来越多,小店里面挤满了人,外面又有几个人等坐,中午常常忙得两点多钟才能匆忙地扒拉几口饭充饥,但她从无怨言,脸上始终带着祥和的微笑。小店里整天都充满了欢声笑语,一派祥和。

夫妇俩在大法中修炼,严格按“真善忍”标准做个好人,越来越体现出法轮功学员的慈悲、真诚、善良,现举几例:一天,一个乞丐来到小店前,要求给他理发,并表明自己没有钱,赵时芳望着他蓬垢的头发和肮脏的脸及破旧的脏衣服,不但没有嫌弃他,反而心生怜悯,热情的招呼他进来,给他理发,理完发后,乞丐心生感激之意,摸出身上仅有的一点钱给她,以示谢意,赵时芳不但没收他的钱,反而又拿了几元钱给他,叮嘱他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定会得福报。乞丐一步一回头的走了。

又有一次,一个女顾客来理发,理发时,顾客忽然昏倒了,脸色煞白,赵时芳马上稳住心,一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边将她扶稳坐住,待她稍一苏醒,就和她一起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顾客完全清醒后感到有些心慌、难受,赵时芳又马上将她扶到面馆里要了一碗面给她吃,顾客休息了会,千恩万谢的走了。

一个女顾客对赵时芳述说:她丈夫已瘫痪了十三年,多年的住院治疗已花光了他们的所有积蓄,现每月的维持治疗和护理品(如成人尿不湿等)都要花上二千元,语气中表现出因长年的护理和无望的精神压力使她身心疲惫,同时也感到很无奈。赵时芳听后,一边理发,一边安慰她,理完发,赵时芳又拿出神韵新年晚会光盘给她,嘱咐她回去拿给丈夫反复看,并说只要他看进去了,就会得福报。没过多久,这位女顾客喜气洋洋的给赵时芳说:你给我的神韵光盘我给老伴看了,他连续反复看了半个月,都舍不得放下,现在瘫痪了十三年的他已经能自己吃饭、下地扶着走路了。边说边谢谢她!赵时芳忙说:要谢就谢我师父吧!

还有一位老者说:“我得了腸癌,已是晚期,医院都不收了,我们也医不起病,只好回家等死,家人把寿衣都做好了,那时,我每天痛得在床上打滚,只等早日断了这口气。小赵知道这事后,立即到家里来给我讲真相,并教我反复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说:我可不可以唱着念?小赵说:可以!就这样,我每天诚心诚意的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久疼痛明显减轻了,能吃饭了,还能下地走路了,你看,我这是一个人坐着車子到这里来看看小赵的!”

没想到这样一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人,却招来中共的绑架、非法抄家、超长期关押及判刑迫害。

遭绑架、非法判刑七、八年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早上,渝北区龙溪镇派出所、国保、公安以及龙山社区居委会一伙人绑架了赵时芳、周昌森夫妻,非法抄家后,将他们近二十年来靠理发为生的全部积蓄二十万元洗劫一空。赵时芳、周昌森夫妇被双手戴上手铐直接绑架到一碗水看守所。同日,重庆法轮功学员杜雪琴在上班时也被渝北区龙溪镇派出所、国保、公安绑架并抄家,先被绑架到龙溪镇派出所,后转送到看守所。

赵时芳、周昌森夫妻及杜雪琴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渝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把构陷赵时芳、周昌森的案子退回渝北区公安分局;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渝北区公安分局再次将伪造的案卷送交渝北区检察院;二零一四年四月下旬渝北区检察院又以证据不足,再次退回渝北区公安分局。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继续罗织材料诬陷赵时芳、周昌森夫妇,并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底至六月初再次将伪造的案卷送交渝北区检察院。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渝北区法院非法对非法超期关押了十四个月的法轮功学员赵时芳、周昌森、杜雪琴开庭。法院只允许法轮功学员赵时芳、周昌森、杜雪琴的共四名家属旁听,其余的两排座位全是街道、法院等的中共人员,法庭外安排了特警监视。

法庭上,赵时芳、周昌森均表示自己无罪,因为宪法规定信仰无罪,言论和出版自由。来自北京的两位律师为赵时芳、周昌森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两位正义律师从刑法“三百条”适用的不合法,到修炼法轮功不违法,以及对公诉人的立案、取证、证据的合法性均予以了否定。特别是辩护律师作最后陈述时,提到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并指出,这一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对人权、法律的践踏,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破坏,希望公检法同行们能汲取历史的教训,积小善成大善,毅然决然的作出选择,不为违法行为背书、不为历史的债务买单。最后律师还诚恳的忠告:“法官、检察官:法庭的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判案必须以正义为依规。要听从自己的良知,维护法律和正义,为自己的将来和历史负责!”。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重庆渝北区法院第二次对法轮功学员赵时芳、周昌森、杜雪琴非法开庭。渝北区法院竟然公开违背宪法,无视法庭尊严以及律师的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强行冤判赵时芳八年,周昌森七年,杜雪琴三年缓刑四年。赵时芳、周昌森夫妻当庭声明要求上诉。

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做好人,同时,又冒着被抓、被打、被判刑乃至生命危险坚持讲真相救人,是因为在“天灭中共”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人们只有明白真相才能得救,只有退出中共党团队才能得到上天的认可,只有抹去红魔兽印才能得到上天的佑护。法轮功学员们一边在承受着迫害巨难,一边在锲而不舍的,以德报怨,冒险救人,这是多大的胸怀和善行?法轮功学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救度世人;而中共不法警察却在肆意抓捕、毒打、冤判他们,这是多大的不公平啊!尚能有一丝良知者,一旦明白了法轮功学员的艰难与苦心、以及他们的伟大胸怀和善行,将无颜面对法轮功群体,剩下的除了无限悔恨就是尽快赎罪

呼吁立即无罪释放赵时芳、周昌森!

要知道:善恶有报终有时,只争来早与来迟。奉劝所有良知未泯的公检法干警:希望你们守住良知,勿作帮凶,勿为眼前而失长远利益,文强、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周永康的教训值得深思。更何况我国在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去年八月十二日,政法委出台了《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其中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最近,中共四中全会又提出“依法治国”、“以宪执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而且各级法院也应于五月一日起开始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有案不立”将被追责。

可以预见:法轮功学员将全面启动刑事控告,追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及责任人。那时,你们怎么办?按照良心依法办案,也许你现在会被冷落,但将来你不会悔恨;也许现在说你有错,但将来你没有罪孽。同时,我们也善劝重庆各级想利用迫害大法捞取资本的人:迫害佛法,罪恶滔天,立即无条件释放赵时芳、周昌森夫妇。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重庆市“610办公室”头目 高重秋 13320229062
重庆市“610办公室”处长 王林渝 13808354291(主管非法关押的“洗脑班”)
重庆市渝北区政法委书记:袁光灿(现任)
重庆市渝北区政法委地址:渝北区义学路64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勇13908259616 023-67181601
副检察长 姜飞 13908359846 67181603 副检察长 许世兰 13500360655 67181675
副检察长 王治(政治部主任)13908333285 67181606
副检察长 周朝祥 13609417599 67181686纪检组长 谢会云 15823038166 67181618
公诉人;张玮 张怡 熊纯羲(该诬陷案承办人)6718162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平支街3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院长 戴军 刑庭庭长:陈斌 电话:67188960
审判长:陆涛 67188961 审判员:鄢寒秋 赵文芳 67188962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418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局:局长:罗红 电话:67821891 警察:吴兵(音)
王国江(音)(该诬陷案承办人)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锦湖路106号 邮政编码:401120
渝北区龙溪派出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116号 电话:67611647、67063685
龙山派出所龙山社区民警周忠孝,警号 109890 电话: 67063684
龙溪街道龙山社区居委会:书记 罗素兰、副书记 张婷婷、主任 陈静
地址:重庆 渝北区 松石北路59号左侧 邮政编码:401147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办事处地址: 松桥路7号 邮编: 电话: 876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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