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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610”违法阻止律师会见林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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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林美芳四月十三日被福州市国保从家中绑架。她的亲属为她聘请了正义律师。

四月二十二日一早,律师到了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要求会见林美芳。二看工作人员接待登记并拟安排在第十七会见室会见。紧接着,律师被告知会见林美芳必须通过办案单位的同意。在律师的要求下,一位林姓副科长带着律师到档案室看了林美芳被非法逮捕的《逮捕证》,上面有一栏批注,写着“律师会见须经办案单位同意”,所谓办案单位是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律师要求提供复印件,遭到拒绝,说“我们可不敢让你拍照!”律师表示要向驻所检察室反映情况,他们马上表态说,只要驻所检察允许,他们一定让律师会见。

律师找到教导员黄其松当面交涉。之后,又找到驻所检察室何检察官反映情况,要求法律监督。何检察官明确表示法轮功的案件不属于限制律师会见的范围,答应帮忙协调。律师说,既然二看不让接见是违法的,驻所检察就应该行使法律监督的权力,纠正这一违法行为,协调什么呢?紧接着,律师又给所长张其通打电话交涉,第一次电话打通了,第二次再打,电话就没有人接了。

就这样,律师在二看交涉了一上午,到十二点下班时,还是没有结果。期间,林美芳在二看工作的儿子竟然出面要求律师先回去,等他们协调之后,再通知律师,被律师回绝了。亲属委托人也受到压力,被要求劝回律师。

据悉,二看的领导受到来自福州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压力,明知违法理亏,也不敢让律师接见。林美芳被绑架当晚,国保人员曾说“你们大可以请律师”,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他们所倚仗的是什么?“610”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中共流氓政权给的流氓权力!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城门镇樟岚村下董 邮编:350018

所长:张其通  指导员(副所长):黄其松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4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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