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造小枣村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宁晋县公安局向河北高级法院出示了宁晋县小枣村村委会的一份电脑打印的证明。证明材料中说:“事发当日下午,宁晋县公安局即在五名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向你方有关亲属告知了李志勤死亡的事实,你方亲属对其突发心脏病死亡的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将尸体火化。”这完全是造假捏造。李志勤的儿子是在李志勤被带走的第二天下午才得知其父死亡,也没有干部在场。在火化场李志勤的家人被威胁不签字不让看人的情况下,被迫同意火化。
有人给小枣村大队干部看了公安局出具的“小枣村村委会”证明,村干部说:“这个证明不是我写的,我都是用手写,这个公章不是我盖的,我的章都是在抽屉锁着。这个章看起来贼眉鼠眼的。”还说:“这个证明的事,我们根本就不知道。”
另一村干部也说:“火化那天(2007年9月15号)告诉我们让我们去的,其它的事都不知道。”
赵县医院开出死亡证明写的是“呼吸心跳骤停,经积极抢救无效死亡。”宁晋公安局却向邢台殡仪馆开了李志勤是“突发心脏病死亡”的证明材料。
二、造假医生抢救的证据
李志勤在屋里被殴打后,出来时已经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是被几个人抬走的。随行的救护车根本没在现场,又如何抢救。赵县医院急诊科的医生说:“人来了就死了,我们是例行抢救。”家属到赵县医院的急诊室查找病例却什么也没找到,连抢救病例都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宁晋公安局说他们已经尽到注意的事项。难道带着救护车就可以随便打人了,即使把人打死也无所谓了?这不是流氓土匪行为吗?
三、宁晋公安有伪造公章的重大嫌疑
宁晋县公安局二零一三年提供给河北省高院的“村级证明”上的公章,与小枣村近年连续三年使用的公章,对比后发现其直径小且字体不一样,公章的外边不规则。说明宁晋公安局有非法制作、使用小枣村村民委员会公章的重大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