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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中级法院维持对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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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汉中市杜淑慧、杜淑明、王新莲三位老人及张馨月医生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勉县法院非法枉判后,汉中市中级法院无视四位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再次开庭枉判,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宣布了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杜淑慧八年;杜淑明七年半;王新莲三年半;张馨月三年。

法院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以可请律师为由,诱骗当事人开庭。而在次日,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随即开庭。无视四位受害人的自我辩护。三月二十三日杜淑明所聘的律师去了汉中市中级法院,未有法院相关人员接待。

到目前为止,四位受害人的家人未得到任何官方的判决通知。家人去勉县公安局、勉县法院、汉中市中级法院层层推诿,严密封锁消息。家人担心年近七十岁的老人,在牙齿掉光、不能正常进食的情况下,随时会被勉县公安局送往陕西女子监狱,更担忧她们历经多年多次的身心迫害,再遭受重判的牢狱折磨,能否挺的过来。

杜淑慧曾被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留有癫痫病,在汉台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胆结石常常疼痛痉挛,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睡,每次发作十几天,看守所管教干部和医生四次带去汉中二院、汉中中心医院、三千二百零一医院B超检查,诊断结果都是:胆囊结石充满,胆囊萎缩,不分泌胆汁,建议及时手术治疗,看病花去数千元不见减轻。

目前家人正在依法对滥用职权、违反司法程序、非法枉判的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控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魏江华、陈婷、于云江。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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