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迫害善良 重庆市璧山县派出所长肝癌丧命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璧山县大路镇派出所所长任家富(四十多岁),二零零八年恶报上身,患上肝癌,最后在肌肉层层萎缩的极度痛苦中死去。

任家富,男,重庆市璧山县丁家镇人,一九八一年重庆警校毕业后,分在璧山县某派出所工作,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邪恶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后,其担任大路派出所所长期间,为了升官发财,出卖良知,组织绑架了至少五名法轮功学员,如璧山县大路镇六塘的谭红利等,致使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肉体与精神的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从二零零七年八月到二零零八年五月,任家富因患肝癌在极度痛苦中丧命。死前曾自费去广州大医院花费三十多万元,结果医治无效,最后死时只剩下一张皮,肌肉全无。

在璧山县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致死的还有原重庆市璧山县依凤乡派出所所长张金华(因张金华特别爱好赌博“炸金花”,乡民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张金花”)。张金华在担任璧山县依凤乡派出所所长期间,口碑极差,组织绑架了至少三名法轮功学员,如璧山县依凤乡的胡天勇、范其芳等,后因晚上去偷人家建筑工地上的钢材,被乱棍打死,死时年仅三十多岁。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中共恶党的指使下,丧失良心的警察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仅在执法犯法,也逃不过天理的惩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