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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曹俊萍、曹俊峰助恶为虐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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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曹俊萍,女,现年五十七岁,山东省潍坊市人,曾经炼过法轮功,二零零八年七月被恶警绑架,于二零零九年十月被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判刑十年。后被送至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第十一监区非法关押。后被减刑五年多,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回家。

曹俊峰,女,五十九岁,山东省潍坊市人,曾经炼过法轮功,二零零八年七月被恶警绑架,于二零零九年十月被潍坊市寒亭区法院判刑九年。后被送至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第十一监区非法关押。后被减刑五年多,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回家。

曹俊萍、曹俊峰在监狱被关押期间,都受到恶警的信任,担任舍长,协助恶警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其他法轮功学员。她们为了所谓的立功减刑,早点回家,出卖了其他法轮功学员,其中多位法轮功学员因此而被绑架、非法判刑。

在被非法审讯中,曹俊萍、曹俊峰为了减刑,积极做立功表现,向邪恶透露很多跟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时的细节,甚至连一般家常话题,她女儿找男朋友的家常话,都做所谓的“交代”。导致与曹俊萍平时接触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后被判重刑,在监狱中遭受残酷迫害,几近失去生命;几个大型资料点被潍坊国安等恶人破坏,多人被绑架,设备物资损失惨重。

曹俊萍、曹俊峰所讲出的事情涉及范围很广,细节详细,连做笔录的警察都感到惊讶,惊讶她们什么都讲,单是笔录资料就做了厚厚的一摞。结果,自己所谓“交代”的全部内容,都成为了邪恶给予其判刑的证据,出卖自己,出卖他人的行为,导致自己被判重刑。

她们充当邪恶帮教,“转化”、迫害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威逼写所谓“三书”、“五书”等(骂师父、骂大法等),写的能不能合格,第一关首先经她们同意,再由她们交给大组长,然后由大组长交给警察(每组10-12人),她们向恶警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动态及言行,如传经文、炼功等。还背地里给恶人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坏主意。了解内幕的人都说她们做的很阴险。

在被非法判刑前,看上去还比较善良的曹俊萍,在监室里却是另一番面孔,她经常大声呵斥、谩骂法轮功学员;狱警分配曹俊萍写攻击大法的文章、三书、五书、思想汇报;打扫卫生、搞体育活动、文艺她都很积极配合。曹俊萍为了早回家,狱警无论分配什么事都跑在前面,什么都想争第一。见了恶警,表现得唯命是从,得到狱警的信任,多次树立她作为转化成功的榜样。监狱开攻击大法的会,她也上台发言。为了自己尽快出狱,她把每天每人仅分得的一点热开水,都抢过来巴结她的上司——大组长。而这点热开水,是其他法轮功学员想留下来给一位被迫害的不能走路的学员用。就这样,被迫害瘫痪的法轮功学员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都只能长期喝生水,即使是冰天雪地,也只能以冰水解渴。

曹俊峰更是邪恶,不仅事事配合狱警,还主动不让和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说话,包括法轮功学员洗刷都得派人监管,只要不符合她的意愿,就大声呵斥、谩骂,甚至出坏主意对法轮功学员加以迫害,并经常把法轮功学员拉出去开会、训斥。

在大约6平方米的黑屋子,帮助邪恶转化法轮功学员,没有床,把被褥扔到地上,大小便不给卫生巾,来例假也不给任何东西,让经血顺着裤子流,经常不让法轮功学员上厕所;甚至打骂学员,把痰吐到法轮功学员身上。

在监狱,对普通刑事犯减刑规定,一般过半就可以减刑或者假释回家(基本属于正常)。但对因修炼大法而被关押的,狱警认为表现特别好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才给予刑期减免过半回家。而曹俊萍、曹俊峰基本上是所谓的刑期过半就减刑回家的。从这方面也反应出曹氏姐妹干了邪恶认为帮助了它们的“大忙”,有“重大立功表现”。

曹氏姐妹干出善者痛恶者快、助恶为虐的一些犯罪行为,不仅加剧了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也使自己造下了难以偿还的罪业。

为了阻止类似恶性事件的发生,把她们曝光出来,也是在挽救她们。希望曹氏姐妹以及有类似恶行的人,能从跌倒中爬起来,悔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走入修炼。不要因为一时糊涂,而错过这万古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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