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学教师孟斐新年被迫流落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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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新兴中学化学教师孟斐,任教近四十年,2015年1月再次被当地警察绑架,毒打致命危。孟斐老师被迫在新年期间离家,流落他乡。

孟斐老师曾在2009年被淄博章丘劳教所狱警迫害致生命垂危,当时医院两次发“病危通知书”,劳教所才急忙把他放回家。通过修炼法轮功,孟斐才活过来。这次孟斐又受到同样遭遇。以下是孟斐叙述遭迫害经历:

我叫孟斐,家住临沂市苍山县新兴镇东风庄村,是兰陵县新兴中学的一名化学老师。2015年1月17日,我再次被警察绑架、毒打、关押、非法逮捕。由于警察的疯狂毒打,造成了我生命危险,警察想推脱责任,以“监视居住”放我回家,但安排学校、村委会、派出所人员严密监视我,因此,我被迫流离失所。

我任教时间接近四十年了,学生很多,认识和了解我的人很多,本村和邻村的乡亲们都喜欢和我唠家常,称赞我人好、为人厚道、心地善良、正派等等;全校师生都说我是好人,新老教师都说我是真正无私的人,“让人佩服”;校长也对我评价很高。我告诉大家这些,并不是炫耀我多好,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轮功学员,是因为我按照李洪志师父教导、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事事为别人着想,做一个比别人更好的人。其实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这样要求自己的。

2015年1月17日下午,兰陵镇派出所警察以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为由绑架了我。第二天下午将我劫持到兰陵县看守所。在这期间,派出所警察对我进行了强行录音、录像,强制采血、按手印、X光透视等,送到看守所已是傍晚,当时在兰陵县看守所值班的是我认识的副大队长王芳。

因为我不是犯人,我拒绝换上囚服,遂遭到警察殴打。一前额有一撮白头发的警察骂着,一拳就打在我的左腮上,并接着把我往屋里推打。打我的警察离开后,李姓中队长说:“你要是不换,我就上报了。”我说:“你上报吧。”李姓中队长打完电话,进来的是兰陵镇派出所送我来的那五个警察,他们进来就气哼哼的连推带拉,把我拖到一个走廊里时,一个说:“这里不行,这里有监控,得到那边厕所里。”

他们几乎要把我的手指掰断了,凶狠的把我拖进厕所,象狼狗一般的对我狂骂狠打,为了不让我喊出声音,他们用扒下的衣服紧紧包住我的头,几乎使我窒息。五个警察不分任何部位,对我拳打脚踢;一哈密瓜脸的警察骂得最凶,打得最狠,他还疯狂的喊叫着:“我今晚就打死你,打死你没有事儿。”

他们把我打得全身动弹不了,然后强行给我换上看守所的囚服,把我拖给李姓中队长。我要李姓中队长证明这一毒打恶行,一个大圆脸警察恬不知耻的说:“谁打你了,谁碰你一指头了?”

后来我得知,不但打人的警察自己不承认,看守所的警察,包括王芳、李姓中队长等都谎说:“警察是不会打人的。”新兴镇派出所、兰陵镇派出所的警察还说:“警察打人是不可能的,你那是被犯人打的。”兰陵镇派出所一头目还自相矛盾的说:“谁打他了?没人打他,谁叫他不换衣服的。”

我被他们毒打以后,右腿不能走路,胸部和后肋非常疼痛,表面和内里都有严重的瘀血和肿胀,头、肩后背和腰间断续性的剧烈疼痛,两眼昏花,两鼻孔不停流清清的鼻水,就连呼吸,胸部都疼痛难忍。看守所不光不给医治,还不停的对我进行提审、威胁。

因为我全身内伤、外伤都很严重,不能吃饭。看到我生命已处于危险的状态,看守所和兰陵县公安局于1月20日傍晚把责任推给我的家人,说是放我出去治疗,但安排学校、村委会人员和派出所、公安局警察对我进行严密监视。

我的身体十分虚弱,腰背疼痛,两手不能提东西,两肩麻木刺痛,常常两眼看不见东西,同时天旋地转,头重脚轻,不能站立,只能蹲、坐或卧在地上,肋骨仍然疼痛,用力呼吸,疼痛更重。

2015年2月10日,两个自称是兰陵县检察院的人来我家——材料上署名李莹、李勇,说是对我进行笔录。他们把笔录打印出来让我签字,我看了说:“不签,我说的你们没有记,其实早就设计好了,只是走过场罢了。”

2月14日晚7点多,一群警察突然闯进我家,拿出“逮捕通知书”叫我家人签字。他们看到我身体无法承受折腾,只好又对我“监视居住”。

由于中共警察的迫害,我不得不在新年期间离开家人,一个人流落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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