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龙江鹤岗市中院庭审善良夫妇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2015年2月26日张维玉、张凯二位律师作为许显达、黄晓霞夫妇的二审辩护人到达鹤岗市中级法院,法院要求对律师身份证、随身物品安检时,被拒绝,法警汇报后允许进入。

法庭很小,只有18个座位,只允许当事人家属4人到庭旁听,在家属到庭前,座位已经所剩无几,被不明身份的人占上了,其中有便衣和社区人员,座位旁边又加了十几把椅子坐满法警,把旁听人员都围在法庭的里侧,门口都堵上了,走廊里都是警察,真是如临大敌!庭审中间,旁听人员去卫生间也有警察跟着。庭审中全程录像、照像。

审判长安力称与庭审证据无关的发问可以在法庭质证阶段进行,但进入此阶段时又要求律师只对证据发表意见,不必对证据问题进行发问,或庭后再议。律师指出安力违法指挥庭审,不能做到公正审理,要求安力回避,被法庭违法驳回,并不许复议。但律师据理力争,最终允许在此环节进行发问。

律师举证一审庭审笔录没有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字,违反法律规定,程序重大违法,检察员出示的庭审笔录出现非常荒唐的状况:审判长、审判员及书记员的签字出现在庭审笔录中。律师提供在2015年1月29日从法院复制的一审庭审笔录,证明原始的庭审笔录并没有这些人员签字,鹤岗市中级法院和鹤岗市检察院应当对卷宗中出现这样伪造证据的情况负责任,并要求对这些签字是否本人书写、形成时间,进行鉴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律师还出示证据证明,送达起诉书人员与提讯证上进入看守所提讯人员不一致,多次提讯没有提讯记录等违法情况,同时指出一审法院伪造公开开庭宣判的公告,而相关证据证实,一审法院并没有公开开庭宣判,而是在看守所内进行秘密宣判,程序同样重大违法。

律师以出庭检察员姚淑凤罔顾事实,对于明显违法情况进行搪塞,一味维护一审判决不能做到检察员的公正性,申请其回避。庭上再度出现荒唐局面,审判长违法驳回辩护人对检察员的回避申请,并不得复议。律师张维玉指出其违法之处,并希望退出辩护,不配合违法庭审。在征求当事人黄晓霞意见时,因其不同意退庭而继续留在法庭参加庭审。

庭上,张凯律师指出姚淑凤作为一审公诉人而又作为二审检察员出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辩论阶段,律师与当事人都认为法轮功不是×教,同时指出证据存在违法,所有证据都应该作为非法证据进行排除,程序重大违法应当发回重审,并希望法官、检察官在审理案件中,做到公平、公正,对的起自己的良心。

姚淑凤说一审才一个半小时就结束了,没想到二审进行了这么长时间,说律师收多少钱啊,这么干?张维玉律师回应不管收多少钱都要好好辩护!

2月27日,两位律师上午去了看守所会见许显达、黄晓霞。2月28日上午,两位律师和家属几人去了鹤岗市检察院,控告工农法院和中院多处违法,公诉处处长姓胡,控申处大处长姓王,一个科长,还有一个,四人接待的,过程中出现过几次争执,态度很嚣张。最后二律师让市检察院出示书面材料,他不给出,并说可以去告。

2月28日下午去鹤岗市工农区法院,政治处主任于溪泳接待二位律师,二位律师对该法院法官张建新(一审审判长)的投诉,建议法院对张处分并提请人大罢免庭长、审判员职务,于上来就问律师是不是法轮功学员,不然为什么给他们辩护?当反问是不是不可以辩护时,于诡笑,并称不接受材料,赶律师离开法院。之后律师把材料交给工农区人大,要求他们进行监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